作为公共事件的《开学第一课》

2018-01-05 02:26赵爽
中国德育 2018年19期
关键词:开学第一课守时第一课

《开学第一课》已开播十周年,但今年的《开学第一课》一开播便受到了全民声讨,随后社会各界人士也对其形式和内容进行了讨论,提出了批评。批评有三:其一,批评其“不守时”,节目比预先通知的时间晚了十几分钟;其二,批评节目前的广告与政府主导的教育价值主张相悖—教育部集中治理校外培训机构,而广告全在宣传课外辅导;其三,批评其事后道歉不诚恳,既没有说明延迟播放的原因,也没有说明自己错在哪里。除了批评,也有质疑,比如:质疑节目嘉宾选择标准是否代表了人们理想中的青少年的形象;质疑节目时间是不是过长,近两个多小时的节目,岂不是影响中小学生视力和作息?

综观今年《开学第一课》事件始末,可以说这是一次值得审视的公共事件,虽然不同于突发性公共事件,后者往往伴有生命损伤和财产损失,但二者具有的公共影响力却是一致的。此次《开学第一课》受众辐射全国1.8亿多中小学生(根据2017年全国教育统计数据)及其家长,影响广泛。这是十年来《开学第一课》首次受到批评与质疑,但我认为这是种好现象,唯有批评,方能进步。

十年是收获的季节,也是反思的周期。这次事件让我们看到了我国民众权利意识的觉醒。我国《憲法》规定了人的基本权利包括人身权和人格权,具体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尊重他人包括尊重他人的时间,人们彼此相互尊重是个人权利的基本诉求。《开学第一课》“不守时”是对民众时间的不尊重,也就是对民众的不尊重。正是由于感到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民众才会公开表示愤慨。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权利意识和维权行为体现了民众对于个人尊严的重视,侧面反映出人们已经开始多角度、全方位地审视和追求有尊严有价值的美好生活。

这次事件也展示了民众对于遵守规范的态度。守时是现代文明和现代社会最重要标志和规范之一,因此,守时是人的重要素养的一部分。早在农耕文明时期,人们对时间的认识和把握是“大跨度”的,他们将二十四节气作为“四季日程表”,春耘、夏播、秋收、冬藏,以此为指导进行生产、生活。但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交通工具快捷化与交往便利化的实现,时间精准成为现代社会人们生活和工作的基本规范。所以,守时代表了民众对于基本社会规范的遵守,是我国进入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与此同时,守时也代表着守责,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因此,这次事件中,民众对播出时间不守时的诟病,反映出我国民众对于政府、媒体,当然也包括整个社会,对于遵守基本社会规范的希望与期冀,同时也表达了广大民众期待每一个人都能够遵守基本社会规范的美好意愿。

今年的《开学第一课》事件也暴露出我国的教育责任意识仍存在一些问题。在现代国家治理理念中,国家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国家有为国民提供服务保障的义务,国家的一切权力都是出于履行为国民提供服务的责任的需要。此种责任首先是义务性责任,其次才是权力性责任。因此,国家的教育责任首先是国家提供教育服务的义务性责任,其次才是进行教育管理的权力性责任。《开学第一课》是我国政府履行教育义务、承担教育责任的体现,是国家教育责任意识的示范。《开学第一课》究竟是谁的第一课?不仅是给孩子们必须要上的课,也是全民都要补上的“一堂课”。这表明《开学第一课》属于国民教育课,具有公益性和公共性,体现了政府的教育责任意识,而且经过十年的打造已经成为民众心中的期待。

然而,这些多年来积累的认同与信任,却由于该事件蒙上了一层阴影,也折射出我国社会教育责任意识的欠缺。教育责任意识首先是教育优先的责任意识,社会的教育责任是全社会、社会的全体公民对于儿童及其发展的责任,对于儿童能否成为合格公民的责任。以此观之,社会教育责任意识在我国仍然属于稀缺品。如,毒奶粉、假疫苗事件反映了一些企业对儿童生命权的剥夺,高考群体舞弊现象暴露了部分人对儿童教育权利的践踏,少部分学校对儿童的标签化管理侵犯了儿童的参与权和话语权,等等。社会的教育责任意识与行为是公民责任教育的直接结果。在个体责任建构过程中,对自己负责是与对社会负责和对国家负责系统地联系在一起的。国家的教育责任只有转化为国家与社会共同的教育责任,教育才能获得应有的优先地位。

此外,透过这次事件,我们也看到了当前我国民众权利意识与责任意识所呈现出的不平衡状态,即一方面是权利意识觉醒,另一方面是公共责任意识依然缺失。个人权利与个体责任相伴而生,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公共责任既源于个人权利,也源于个体责任。权利至上与责任意识淡薄会导致社会秩序失衡。仔细想想,《开学第一课》的延时播出、大量课外辅导广告的播放,不正是“社会病”的缩影吗?碰到类似的公共事件,我们可以进行批评,但更需要反思己身,在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是否承担起了相应的公共责任。

无须讳言,进入新时代,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了社会共识,播出十年的《开学第一课》已经表明我们的教育行政部门已经非常重视教育责任教育服务。这次事件遭受批评,是一个警示,提醒着我们当前的教育的理念以及所提供的服务需要继续提高完善。任何公共事件的发生,无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都可以成为公共发展的契机。作为公共事件的《开学第一课》如果能够引起所有参与者,以及全社会对于个人权利、个体责任、公共责任的反思,不但发挥了其公共职能,还会带给社会意外的惊喜。

【赵爽,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谷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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