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互动机制+”服务乡村振兴:作用机制与政策建议

2018-01-05 11:40梁丽丽邢俊霞姜丽丽
商业经济 2018年11期
关键词:金融创新乡村振兴

梁丽丽 邢俊霞 姜丽丽

[摘 要] “银保互动机制+”是基于全口径信贷风险视角,以“农村信贷+信用保险+保证保险”为核心,通过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合作机制创新,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一体化信贷、保险的服务。构建“银保互动机制+”是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必然选择、是实现银保高质量合作的有效途径、是完善银保互动机制的内在要求。“银保互动制+”利用保险将农村信贷风险全面锁定,解决了银行助力乡村振兴的后顾之忧。通过参照车险运作原理,推出贷款违约责任强制险和贷款违约商业险,并对保险费率及赔偿限额进行了具体设计,以此对“银保互动机制+”的作用机制进行详细论证。为了“银保互动机制+”的建立与推广,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 乡村振兴;银保互动机制;金融创新

[中图分类号] F47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6043(2018)11-0110-04

Abstract: "Interactive banking and insurance system" is 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full-scale credit risk, with "rural credit + credit insurance + guarantee insurance" as the core, through product innovation, service innovation and cooperation mechanism innovation, to provide integrated credit and insurance servic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It is an inevitable choice for the rural rejuvenation with financial services to construct an interactive mechanism between banks and insurance companies, an effective way to achieve high-quality cooperation between banks and insurance companies, and an inherent requirement to improve the interactive mechanism between banks and insurance companies. "Interactive banking and insurance system" uses insurance to lock the rural credit risk in an all-round way, and solves the worries of the banks in supporting rural revitalization. By referring to the operation principle of automobile insurance, the compulsory liability insurance for loan default and commercial insurance for loan default are introduced, and the insurance premium rate and compensation limit are designed in detail. In order to establish and promote the "interactive banking and insurance mechanism", corresponding policy recommendations are put forward.

Key words: rural rejuvenation, interactive banking and insurance system, financial innovation

銀保互动机制的概念可以追溯至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特指“通过农业保险来分散农村信贷所蕴含的风险”。2010年,银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的意见》,将银保互动机制内涵扩展至“涉农信贷+涉农保险”,其中涉农保险包括农业保险、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及保证保险。但调查发现,传统的银保互动机制仍囿于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的互动关系,而实际运行效果不佳。为此,建议进一步完善银保互动机制,基于全口径信贷风险视角,以“农村信贷+信用保险+保证保险”为核心,通过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合作机制创新,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一体化信贷、保险服务。为提高辨识度,特提出“银保互动机制+”的概念,意指升级版的银保互动机制。

一、构建“银保互动机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构建“银保互动机制+”的必要性

1.构建“银保互动机制+”是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必然选择

十九大正式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实体经济的血脉,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责无旁贷。因此,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银行与保险是两支不可或缺的金融力量。但是,如果通过银保互动机制创新,探索银保互动机制的2.0版,推动银行与保险公司深层次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势必会形成巨大合力而事半功倍。

2.构建“银保互动机制+”是实现银保高质量合作的有效途径

银保互动机制的实质是“银行卖保险”[1],或者是“农村信贷+农业保险”[2],导致实践中的银保合作深度不足、广度有限。但是,混业经营已是当前金融发展的主要潮流。银保互动机制是银保战略合作的初始阶段,也是迈向金融控股集团内银保一体化模式的必由之路。“银保互动机制+”则是银保高质量合作与发展、实现金融混业经营的终南捷径。2018年两会期间,银保监会获准组建。这为银保合作向纵深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在环境,也为银保互动机制完善与创新提供了新的契机。

3.构建“银保互动机制+”是完善银保互动机制的内在要求

农村金融服务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这在中国表现尤为突出。尽管自2003年以来,我国进行了诸多改革,但仍未扫除农村金融发展的根本性障碍,即金融机构无法真正做到市场定价和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3]。这也是当前银保互动机制的症结所在。“银保互动机制+”从全口径信贷风险视角拓展银保互动机制的内涵,利用保险分散风险、弥补损失的功能,并以此作为信贷风控的有效手段,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探索一条市场化路径。

(二)构建“银保互动机制+”的可行性分析

其一,对保险产品进行创新研发,促进了保险公司业务发展多元化。其二,保险公司可以为银行提供充足的贷款人信息,从而缓解贷款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防御了贷款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实现银行权益的最大化。其三,充分利用保险分散风险、经济补偿的功能,转移商业银行信贷经营风险,从而提高信贷供给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其四,收取保险费用平衡保险业务的风险,确保该项保险业务持续发展。总之,“银保互动制+”利用保险将农村信贷风险全面锁定,解决了银行助力乡村振兴的后顾之忧。

二、“银保互动机制+”的作用机制

(一)基本思路

参照车险运作原理,构建“银保互动机制+”,创新农村信贷保险产品,即贷款违约责任强制险和贷款违约商业险[4]。前者强制性地由借款人购买,具有信用保险的性质,一旦借款人违约,在责任限额内,贷款银行可获得限额赔偿。后者由贷款银行按照自愿原则购买,具有保证保险的性质,当借款人违约时,银行可获得限额赔偿。两类保险的被保险人、保单所有人、受益人均为银行[5]。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立足2亿多农户是乡村基本群体的现实,确保农民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并成为乡村振兴的真正受益者。其中,农户创业致富既是途径又是目标。实践证明,农户创业贷款是农村信贷中最有生命力的贷款类别。下文以农户创业贷款为例,對“银保互动机制+”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二)业务流程

“银保互动机制+”下的农村信贷业务由五个步骤组成:一是借款人(创业农户)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二是借款人购买贷款违约强制险,同时银行购买贷款违约商业险。三是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四是借款人按期还款。五是如果发生贷款违约现象,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赔付银行损失(详见图1)。

图1 “银保互动机制+”下农户创业贷款业务流程

(三)保险费率的厘定及赔偿限额的确定

“银保互动机制+”的实质是将信贷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具体而言,大量存在违约风险的投保人将保费缴纳至保险公司,当贷款违约对商业银行造成实际损失时,保险公司便对其进行经济补偿。“银保互动机制+”的顺利运行,需要解决好两大问题:一是准确厘定保费费率,二是科学确定赔偿限额。

1.保险费率的厘定方式

保费的厘定比较复杂,既要遵守公平、相对稳定、保证偿付等原则,通过实行级差费率,将其与投保人违约风险的程度及保险人赔付记录挂钩,用以正向激励,促进“银保互动机制+”可持续发展。具体设计如下:

(1)贷款违约责任强制险费率的厘定方式

①基础费率的厘定

“银保互动机制+”下的农村信贷保险属于应用型金融创新,而缺乏现成经验可供借鉴,建议参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1,并使用修正法来厘定贷款违约责任强制险的费率。首先,将创业农户按照创业类型分成普通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然后,根据近3年全国商业银行平均不良贷款率确定一个基准费率,例如:2015-2017年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67%、1.74%、1.74%2,取平均数1.717%,即17.17‰。最后,结合创业农户类别及信用状况,以矩阵方式设立相应的调整幅度(见表2),两者相加予以确定。最后,将贷款本金与费率相乘计算出保险费,由创业农户向保险公司缴纳。例如,一个信用良好的农业企业向商业银行申请一年期贷款100万元,保险费率则为8.17‰(17.17‰-9.0‰),因此应缴保险费0.817万元(100万元×8.17‰),即8170元。

②费率浮动确定

为了鼓励投保人诚信履约,减少违约风险,建议仿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制度,对贷款违约责任强制险实行有管理的浮动费率制度。主要根据创业农户以往的贷款记录,对信用记录良好的,实行无赔偿优惠,续贷且续保的保险费率进行不同程度的下浮,以资鼓励;反之,对有违约的创业农户则上浮保险费率,从而征收较高额保费。而违约频繁、违约金额高的客户则会被征收高额保费,甚至拒保、拒贷(具体情况见表2):

表2 “贷款违约责任强制险”费率浮动表

这样,贷款违约责任强制险的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是:保险费=基础保险费×(1+浮动幅度)。承上例,若该客户第一次贷款未发生逾期,第二次申请贷款时,保费费率则为7.35‰(8.17‰×90%)。

(2)贷款违约商业险费率的厘定方式

①基础费率厘定

由于贷款违约商业险的投保人是银行,因此费率可根据银保监会实行的骆驼评级法(CAMELS+)3的综合评级结果,结合贷款银行近三年不良贷款率的平均指标,采取矩阵方式加以确定(见表3)。然后,将贷款本金与费率相乘计算出保险费,由商业银行缴纳。例如:某2级农村商业银行,近三年平均不良贷款率为2.2%,如果发放上述100万元的贷款,则可以遵循自愿原则按照5‰费率购买贷款违约商业险,应缴保险费为0.5万元(100×5‰),即5000元。

表3 “贷款违约商业险”费率类别 单位:‰

②费率浮动确定

为了鼓励投保人加强信贷管理,减少违约风险,建议实行贷款违约商业险浮动费率制度,一方面实行无赔偿优惠,续贷并续保的保险费率下调,以资鼓励;另一方面对有赔偿的商业银行征收较高额保费,而赔偿比率高的商业银行则会被征收高额保费,甚至终止银保合作(具体情况见表4):

这样,贷款违约商业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是:商业险最终保险费=商业险基础保险费×(1+与赔付率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2.赔偿限额的确定

与保险费率的厘定相比,赔偿限额的确定相对简单。合适的保险限额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能够覆盖大部分贷款的违约风险,保护商业银行的利益;二是要有一定限度,即最高赔偿金额,以防道德风险。保险公司在规定的限额内,按照违约贷款本息的规定比率赔偿商业银行,超过限额则不予赔偿。建议“贷款违约责任强制险”赔偿限额为违约贷款到期本息的25%。“贷款违约商业险”赔偿限额为违约贷款到期本息的65%。这样,如果出现贷款违约,商业银行即可获得违约贷款到期本息的90%的赔款,这样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商业银行的经济损失,从而体现保险的风险分摊与经济补偿的基本职能。

综上所述,假如该农村商业银行发放此笔贷款(金额100万元、期限1年、利率8%),借款人(农户)必须支付8170元购买贷款违约责任强制险,同时商业银行自愿支付5000元购买贷款违约商业险。如果借款人未能如期履约,商业银行即可以获得97.2万元[100×(1+8%)×90%]的保险赔款。这样,就在较大程度上弥补了商业银行的信贷经营损失,从根本上解决了银行“惜贷”问题。

三、“银保互动机制+”的政策建议

(一)逐步推进改革试点,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新路径

1.将“推动银保互动机制创新”写入即将出台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通过构建“银保互动机制+”,促进银行与保险的深度融合,推进进农村金融深层次创新,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

2.遵循渐进式改革思路,鼓励底层探索,尊重自下而上的市场选择行为,采取“先试点、再总结、最后全面推广”的方式,循序漸进地推动“银保互动机制+”,为全面范围的推行打好坚实基础。

3.加强正面引导,利用多种渠道,宣传“银保互动机制+”的优点与作用,调动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及农村信贷借款主体的参与积极性。

4.继续加强征信宣传与教育,并坚决打击骗贷、骗保和恶意逃债行为,稳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银保互动机制+”的构建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乡风文明、治理有效。

(二)统筹设计“一揽子农贷”与“一揽子农险”,降低金融服务成本

1.商业银行应关注创业农户的生产经营需求、住房需求、消费需求等贷款需求,设计“一揽子农贷”。广泛开展消费信贷和民生金融业务的宣传,帮助农民转变消费观念,从生存观念逐步转变到发展观念,引导农民的消费行为,支持部分高收入农民的进城购房、自建住房、汽车消费和生活消费等有效需求,帮助农民提高生活品质,增进农民福祉。

2.保险公司应针对农村信贷可能面临的自然风险、人身意外风险、信用风险、经营风险及担保风险,推出“一揽子保险”。利用保险风散风险、弥补损失的基本功能,既为创业农户的家庭财产、农业生产等提供风险保障,又对重大疾病、安全生产、意外伤害给创业农户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加以弥补。

值得注意的是,试行“银保互动机制+”时,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要密切配合,严格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确保贷款真实性,提高贷款到期偿还率,最大程度避免信息不对称问题,减少道德风险。

(三)扎实推进网络融资发展,有效破解创业农户“贷款难”

当前,农村网络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和信息化水平持续提高,为金融科技服务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利条件。金融机构需顺应时代潮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服务“三农”的深度融合,打全方位、全天候的金融服务渠道,不断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效率、可获得性和客户满意度,使金融科技成为客户锁定、业务绑定、流量经营的重要依托。

以“银保互动机制+”下的农村信贷为例,商业银行可以利用社交媒体、网络购物等数据分析创业农户信用状况,为“触网”农户提供网络融资服务。按照“普惠、线上、便捷”的目标,在农户版APP上,分步骤、多模式推进信贷业务的网络化。首先起步于线下和线上相结合,再根据数据积累、模型可靠性、风险防控能力等因素,逐步过渡到自动抓取数据、自动生成授信、自助线上办理,最终实现申请受理、审查审批、用信还款的全线上操作。

[参考文献]

[1]张洪涛.“银行保险”的现实选择[J].财经界,2002(11):72-73.

[2]张浩,李前进,吴莹.农业保险与农村信贷互动机制研究[J].上海金融,2010(3):87-90.

[3]黄益平,王敏,傅秋子,张皓星.以市场化、产业化和数字化策略重构中国的农村金融[J].国际经济评论,2018(3):106-124+7.

[4]梁丽丽.农村金融机构试行贷款“双保险”制度的构想[J].商业经济,2015(1):19-20.

[5]梁丽丽.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银保合作模式研究——基于泗洪县的调查分析[J].经贸实践,2015(12):89-91.

[6]杨铮.试论我国农村涉农银保互动机制的建议[J].农村经济,2012(5):110-112.

[注释]

1.目前我国6座以下的普通轿车第一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为950元,最高赔偿限额为11万元,由此可以计算出其保险费率为0.8636%,即8.636‰

2.数据来源:原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3.资料来源:《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

[责任编辑:潘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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