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惠阳:严厉打击虚假诉讼 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2018-01-09 20:07
方圆 2017年23期
关键词:合同书惠阳区邓某

为节约时间,规避税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某食品公司(下称“食品公司”)通过伪造“穿越时空”的虚假合同,利用虚假诉讼达到转让土地过户的目的。近日,惠阳区检察院依法对该案启动监督程序,向惠阳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国家利益。

经调查,该食品公司法人代表张某通过地产中介郭某与买方邓某等人签订《土地出讓合同书》,将该公司位于惠阳区淡水城区1400平方米的建设用地以54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并约定以虚假诉讼的方式办理土地过户登记手续。三方将标的价值为545万元的《土地出让合同书》伪造成两年前签订的80万元的《土地转让合同》,伪造虚假收据,由买方邓某等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终骗得法院作出变更登记的生效判决,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惠阳区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审查后认定,食品公司法人代表张某、中介郭某、买方邓某等人的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妨害司法秩序,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属无效合同,其恶意串通、提供虚假证据的行为构成虚假诉讼,遂依法向惠阳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建议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目前,该案在惠阳区法院进一步审理中。(文/唐思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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