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普惠金融助力精准扶贫的创新机制

2018-01-09 09:55潘锡泉
当代经济管理 2018年10期
关键词:金融扶贫数字普惠金融精准扶贫

摘 要 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是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得以顺利实施的基础。数字普惠金融凭借数字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为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提供了契机,突破了传统金融扶贫的时空局限性,拓宽了金融扶贫的精度和广度,成为金融精准扶贫的应有之意。面临实践中信用体系缺失,贫困群体分布散、资产少、收入低导致扶贫成本收益倒挂,金融消费者数字技术知识缺失的痛点问题,需要在理念上强化、生态环境上优化,在模式创新、条件创设上出实招、在数字普惠金融普及教育和金融风险意识防范,以及金融消费者信息和权益保护上下实功,激发金融机构利用数字普惠金融的技术优势开展精准扶贫的内生动力,实现精准扶贫在落地上见实效。

[关键词]数字普惠金融;金融扶贫;精准扶贫

[中图分类号]F320;F830;F8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8)10-0093-05

一、引言:数字普惠金融助力精准脱贫的提出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确保在2020年前实现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真脱贫、脱真贫”目标是党中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历史使命,也是我国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点在于精准扶贫,高度审视当前扶贫工作实践中存在的最突出“短板”问题(潘锡泉,2018)[1],深刻认识到扶贫工作的难点在农村,痛点在于金融资源配置的结构性失衡,重点是要聚焦小微企业、农民、农村贫困人群等重点对象,精准定位确保扶贫对象的全覆盖,帮助他们实现脱贫致富。

在2016年杭州G20峰会上,由我国和G20成员国共同制定的涉及8项原则和66条行动建议的《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开创性地作为全球普惠金融发展行动纲领被提交至G20峰会并作为共识性成果被写入公报,之后的这几年,伴随金融科技、数字技术的迅速发展,带动了其在金融领域的深度化、多元化应用,凭借其融合数字技术与普惠金融的先天优势,以及其共享、便捷、公平、高效、低成本和低门槛的显著特点,为那些排斥在传统金融服务领域以外的“长尾客户”提供了相对公平的金融服务契机,为普惠金融深耕农村金融,丰富农村金融发展体系创造了条件,让普惠金融发展变得越来越具有想象力,为创新金融扶贫模式,实践金融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开辟了新路径,成为新时代金融扶贫的生力军。

数字普惠金融与精准扶贫的融合,开创了运用新金融技术手段来解决长期困扰农村金融扶贫服务不到位、扶贫精准度不够高、扶贫成本高而效益低下等“老大难”问题的新纪元,既是对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提出精准扶贫思想转变为实践应用的重要创举,也是落实中办和国办《关于创新机制抓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央和国务院相关机构《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一行三会”、发改委、财政部、国扶办等七部委《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金融精准扶贫信息对接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实现农村金融创新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国家战略的必然选择。

二、数字普惠金融是推动金融精准扶贫的重要创新路径

(一)数字普惠金融是实施金融精准扶贫的应有之意

贫困群体分布散、个体之间情况差异性大等特点决定了金融扶贫的难点在于贫困群体信息和数据的精准获取。所以,如何掌握贫困群体的基本信息、融资需求,打破传统金融扶贫的信息壁垒、缓解信息不对称性瓶颈、制定精准扶贫政策、落实精准扶贫战略、评估精准扶贫成效的核心着力点。作为金融创新的数字普惠金融,凭借数字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为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提供了契机。在实践中,不仅能够充分发挥出大数据优势实现金融服务的广覆盖性,而且还能够规避传统“输血式”扶贫实践中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激发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意愿继而实现金融服务的公平性,这与精准扶贫的最终目标是消除贫困,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价值取向高度一致,是当前我国实施金融精准扶贫的应有之意。贫困人群是数字普惠金融需要服务和解决的关键点,也是精准扶贫的难点。无论是数字普惠金融,还是精准扶贫,都必须要解决好那些被排斥在传统金融服务之外的“长尾客户”,增强这些“长尾客户”的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实现金融服务的公平性。如: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发展数字普惠金融,让农村贫困人群享受到储蓄账户、贷款、理财、保险和数字支付等金融产品与服务,解决“长尾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在助力精准脱贫、实现乡村振兴的可持续发展中发挥重大作用。

(二)数字普惠金融突破了传统金融扶贫的时空局限性

传统金融扶贫的最大特点就是依托金融机构、扶贫部门、农办等物理金融机构来实现对贫困群体和低收入人群的攻坚脱贫,扶贫工作显然难以深入到每村每户,更不可能跨越时空的局限性将金融资源延伸至偏远的欠发达农村地区,在此背景下必然会导致扶贫效益低下、扶贫成本高企等现象的反复出现。数字普惠金融作为金融与科技融合的产物,凭借其在社会资源的节约、金融交易成本的降低、金融服务覆盖面的拓宽、金融服务体验的提升,以及有价值的数据形成等方面具有的先天优势(刘顺平,朱丹娜和刘怡君,2017)[2],可以减少对金融机构物理网点的依赖,从而为地广人稀或贫困地区居民开立储蓄理财账户、开展电子支付、获得贷款、保险等金融服务打下基础,实现超越时空性的、更大的社会效用。相较于发达地区而言,数字普惠金融在欠发达地区的这种“时空局限性”的“边际效用”优势更为明显,不仅能够有效解决普惠金融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改变边际效益递减规律,打通传统金融扶贫实践中所面临的信息不对称性梗阻,夯实金融支持基础,更能够通过服务草根大众释放“长尾效益”,彰显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广覆性和公平性,使得供需双方获得成本可负担和商业可持续的平衡,为金融精准扶贫拓展更大的空间。

(三)数字普惠金融拓宽了金融扶贫的精度和广度

征信数据体系的缺失、缺乏有效的抵质押物等一系列问题决定了低收入贫困群体必然面临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农村金融体系的先天性不足,使得传统的主要依赖于金融機构物理网点来进行扶贫的“输血式”扶贫模式面临成本高、成效低等尴尬局面。从扶贫实践来看,当前“输血式”扶贫的主体还是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村镇银行等其他新型金融机构在农村的发展较为缓慢的特征导致金融精准扶贫的精度和广度难以向纵深延展。数字普惠金融凭借数字金融的信息优势和成本优势,将地理空间上分散的、无法获得正规金融服务,或者由于门槛过高而被金融机构拒之门外导致金融服务缺失的群体,如:“三农”和中小微企业,通过数字技术的优势将它们有机整合在一起,打造一个专业化的金融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并通过大数据分析来挖掘这些“长尾客户”的个性化特征,便于将金融资源精准无误的输送给需求者,实现精准定位和精准营销的基础上为它们提供包括信息、技术和资金等在内的个性化金融服务。如此一来,不仅能够弥补传统金融服务的短板,有效减轻经济金融资源分布不均的非均衡程度,给予贫困人群提升收入水平的机会,而且还能够有效地促进社会公平与稳定,助力农民脱贫,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彰显普惠金融的广覆盖性、可得性和公平性,使其金融扶贫的实现路径变得越来越丰富、越来越接地气(刘顺平,2017)[3],让我国普惠金融更加精准地服务于扶贫工作,在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扩大服务规模、深化服务范围等方面大大提升金融精准扶贫的精度和广度。

三、当前金融精准扶贫面临的现实问题

(一)信用体系缺失是当前金融精准扶贫面临的主要难点,也是传统金融扶贫机构缺乏内生动力的主要原因

农村贫困群体信息数据匮乏、信息获取相对较为困难、信息真假难以识别等信息不对称性因素突出,加之于农村贫困群体金融认知能力不足、金融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相对较差,导致传统金融扶贫模式下(主要是金融机构和扶贫部门为主的“输血式”扶贫)金融机构面临高企的风险而没有动力设计符合农村贫困群体的金融产品,其结果是:农村贫困群体仅仅只能获取有限的金融资源和服务,或者金融扶贫资金被农村精英人士获取而没有真正落实到需要帮扶的低收入贫困群体(潘锡泉,2018)[1],抑或是由于金融机构信贷准入门槛过高导致贫困群体被排斥在金融扶贫的门槛之外现象时有发生。

与此同时,农村低收入贫困群体的信用观念、信用意识淡薄,“等、靠、要”的观念相对突出导致传统“输血式”金融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低下,违约率高等现象成为常态。在当前失信惩戒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的情况下,低收入贫困群体在获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支持时的违约成本过低同样成为传统金融扶贫机构(尤其是银行类金融機构)不愿涉足金融扶贫的重要症结。最终结果是:传统金融扶贫机构没有动力设计符合贫困地区待扶贫对象所需求的金融产品,提供适合贫困群体个性化、多样化需求的金融服务,使得金融机构所设计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在期限、数量结构等方面的匹配上无法满足金融扶贫所需,结构性矛盾突出,金融扶贫成效大打折扣。

(二)农村贫困群体分布散、资产少、收入低导致传统金融扶贫成本收益倒挂是当前金融精准扶贫实践中面临的主要梗阻

因病(残)致贫、发展要素匮乏、教育负担较重、区位条件较差是农村贫困群体致贫的主要原因,同时,基础设施较差(要么四面环山,要么远离城镇,交通相当不便),产业发展层次低下,结构不合理、经济体量较小,工业基础薄弱、规模效应难以形成,加之于农村地区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等现阶段农村贫困地区共有的特征在短期内难以有效改变,使得传统金融扶贫在实现脱贫攻坚这一目标过程中普遍存在诸如运营成本高、盈利能力差等难题,导致传统金融扶贫出现成本收益严重倒挂现象。我们知道,传统金融扶贫注重第一还款来源和抵押担保足值,但农村贫困群体分布散、“点多面广”、可供抵押资产少、收入低等常态化特征在短期内显然无法得到有效逆转,导致传统金融机构扶贫实践中面临成本高、效益低问题而不愿涉足,金融扶贫资源显然也就难以覆盖、深入到农村,成为金融精准扶贫实践中面临的主要梗阻。解决这一难题的核心是要支持贫困群众发展产业,优化产业结构,根据农村贫困地区的具体域情,将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有机结合起来,在做好第一产业的同时,做特做活第三产业,改变传统“输血式”扶贫的局限性,形成具有“造血机制”的金融扶贫新模式,从根本上改变传统金融机构扶贫实践中面临信贷效率低下、成本管理高昂等“倒挂”现象,所以,可行的方法是引入数字化或网络化技术,帮助金融机构在有效发挥现有金融物理网点和扶贫模式的同时,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着力提高贫困人口获得金融服务效率问题,有效解决金融精准扶贫梗阻。

(三)金融消费者数字技术知识缺失是当前农村贫困地区金融扶贫面临的主要痛点

金融数字技术知识在农村贫困地区的传播和使用缺失严重阻碍了金融扶贫开展的广度和深度。在对农村贫困地区的走访调查中,我们发现普遍存在着一些共性的问题:一是曾经通过数字设备享受到金融服务的人数占比明显较少,且该群体主要集中在年轻农村务工人员,但这部分人群大多已经离开农村而进入城市务工。二是因不具备数字设备相关知识从而未通过数字设备享受到金融服务,或因担心风险而不愿意涉足数字设备享受金融服务的农村贫困人群(主要集中在50周岁以上的人群)占比高企。总体而言,金融消费者缺乏数字技术知识是阻碍数字普惠金融助力金融精准扶贫的最主要痛点。解决这一难题的核心是要提高农村贫苦地区金融消费者的数字化金融教育普及程度,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帮助农村贫苦地区金融消费者认识和利用数字普惠金融。

四、数字普惠金融助力农村贫困地区开展金融精准扶贫的建议

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是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得以顺利实施的基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最终目标是要提高脱贫攻坚的成效,关键在于寻找到一条适合精准扶贫的路子、构建一个良好、高效运转的体制机制,确保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同春芬和张浩,2016)[4]。本文通过对部分农村贫苦地区的实地走访调研,在分析金融精准扶贫实践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基础上,从理念强化、生态环境优化、模式创新、条件创设、金融消费者数字普惠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及金融风险意识防范,以及金融消费者信息和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适合现阶段农村贫困地区地方舆情的数字普惠金融精准扶贫模式,并期望以此为契机,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持续、可推广的数字普惠金融精准扶贫样板。

(一)强化数字普惠金融精准扶贫理念的树立

要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需要有好的手段和方法,关键在于找准路子,而数字普惠金融恰恰可以为金融精准扶贫提供重大的创新模式。所以,首先需要在理念上强化数字普惠金融对金融“精准扶贫”的重要理论价值,培植消费者的数字普惠金融意识,引导消费者主动去接触数字金融、正确使用数字金融服务,并能够通过消费者之间的传递推广数字金融,提升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普惠性”(尹优平,2017)[5],同时更需要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运用金融科技和信息技术发展的最新成果,不断探索数字技术的应用,精准开展具有针对性和个性化的业务和产品创新,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满足“长尾客户”个性化、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破除信用体系缺失问题

金融精准扶贫的基础在于贫困人群数据信息获取的精准性,数字技术和金融服务结合后,天生具备了普惠的基因。因此,我们需要充分发挥数字普惠金融技术,开展以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的“贫困群体信息”精准对接,优化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一是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动扶持作用,通过“网络”扶贫、“数据”扶贫等手段对政府各部门数据进行有效的整合,搭建包含金融征信、财政税务等其他政府部门的征信数据在内的统一信用征信数据库,实现数据信息的共享,有效破除信息不对称性梗阻。二是搭建平台,推进多方合作,通过加快建设“数据库+服务网”信息融资对接新模式,加强与电商、物流、产业基金平台合作,以贫困群体信用体系建设为依托,从贫困户信息征集、信用评级、融资对接、农产品供销入手,完善农户信息共享,实现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为贫困户、小微企业信用评价测度及信贷获得提供支撑。

(三)创新模式推动数字普惠金融精准扶贫的活力

通过模式创新推动农村貧困地区建立“基础化信息”共享数据,为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开展数字普惠金融扶贫创造活力。譬如:通过灵活的信用评估方法(如通过看房、看劳动力、看家里有没有大学生、看是否诚信和善良、看邻里的评价等),将零散无形的口碑信息提炼转化成规范有效的金融信用信息,巧妙借助重地缘、亲缘和人缘的农村属性,解决贫困群体“建档”“评级”两大难题。其次是需要充分发挥“红色基因”“共产党员先锋模范”的功效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围绕“红色基因”,探索“互联网金融+基层党组织+精准扶贫”的精准扶贫创新模式。譬如:通过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向贫困群体传递信用价值,帮助贫困群体进行信用体系建设,利用互联网等数字化信息渠道让贫困群体尝试小额借款服务,让他们摆脱传统的“输血”扶贫依赖,掌握致富的本领,寻求自力更生的“造血”功能。三是基于电子商务、互联网技术,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属地物流和银行金融服务等多维度合力优势,探索“互联网金融+农村电商”“互联网金融+属地物流”“互联网金融+跨境电商”等金融扶贫新模式,依托跨界融合、平台共享等方式来实现数字普惠助力金融扶贫的模式创新(陈彦蓉,2016)[6],为贫困群体提供灵活多样的金融服务场景。

(四)创设条件激发金融机构开展数字普惠金融扶贫的内生动力

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的推动下,我们需要创设条件激发金融机构开展数字普惠金融扶贫的内生动力。一是充分利用数字普惠金融的共享性和便捷性,不断丰富数字金融产品,创新普惠金融服务方式,利用数字技术不断完善现有网点和电子渠道客户应用场景,提升客户体验,同时能够让金融机构基于数字技术的应用,实现线上、线下精准服务、精准营销、精准授权、风险精准识别和研判等业务领域协调发展、信息共享、流程无缝对接。二是通过推行数字普惠金融让贫困地区“长尾客户”享受到多渠道、低成本、广覆盖的金融服务,在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帮扶上发挥作用,最大限度发挥扶贫措施的效果,实现金融扶贫的可持续发展。

(五)发挥数字普惠金融的技术优势为贫困群体定制精准扶贫“贴心化”产品

定制“贴心化产品”拉低融资门槛是解决金融机构所设计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在期限、数量结构等方面的匹配上无法满足金融扶贫所需结构性矛盾的突破点。所以,金融机构要充分借助于数字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之先天优势,为贫困群体定制精准扶贫“贴心化”产品。具体操作上,一是基于贫困地区的地域域情和群体“户情”的差异性,有针对性地开展因地制宜、因户因类施策,为低收入人群量身定制“贴心化产品”,开辟多样化金融服务。譬如:针对贫困人口就业创业的金融需求,可以设计专门的创业贷款予以精准对接;针对改善农村基础环境的金融需求,可以设计专门的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予以精准对接;或者设计一些精准对接特色产业发展所需的专业化贷款产品。二是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改进账户开立、支付结算、存贷款类产品、外汇兑换等基础型金融服务(周小川,2013)[7]。譬如:创新农房按揭贷款、移民创业贷、宅基地使用权、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农(林)地流转(租赁)贷款、闲置农房租赁或再利用贷款等。三是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发挥数字普惠金融的最大功效,譬如:借助于手机银行、电子银行等新型支付工具和手段,为贫困群体提供更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也可以借鉴“肯尼亚移动支付模式”为农村贫困群体开发像“傻瓜相机”一样便于操作、便于知晓、便于使用的金融服务产品,解决贫困群体金融知识匮乏的局限性,增强他们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李东荣,2017)[8]。

(六)加大农村贫困群体的数字普惠金融普及教育,增强贫困群体风险意识

数字普惠金融为农村贫困地区金融精准扶贫开创了新的路径,但金融固有的风险却并不会由于数字技术的应用而消失。事实上,数字技术并不改变金融本质,但它会改变金融风险出现的形态,加之于贫困群体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一时之间难以接受数字化产品,也容易对数字化金融服务的风险予以忽略。所以,在数字普惠金融推动精准扶贫的实践中,要根据数字金融服务和渠道的特性、优势及风险,加大农村贫困群体的数字普惠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提升消费者数字技术基础知识和金融素养(尹优平,2017)[9],不断提高自我风险防范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和运用数字普惠金融资源的能力。具体而言,则需要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尤其是欠发达地区,更应该充分考虑低收入群体在金融知识储备、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等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开展数字普惠金融知识普及教育,不断提高金融消费者的数字普惠金融素养,增强贫困群体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七)加强农村贫困群体的金融信息和权益保护,为他们利用数字金融服务保驾护航

完善的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和权益保护是培植农村贫困群体从愿意参与到乐于参与,由积极参与到抢着参与,并充分利用好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有效保障。所以,一方面我们需要注重农村贫困群体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在确保消费者信息安全性和保密性的基础上开发可验证的客户身份识别系统,提高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可得性,更好地服务于金融机构利用数字普惠金融开展精准扶贫。另一方面需要做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畅通诉求渠道,建立贫困群体可及的投诉、申诉平台,尤其是贫困群体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譬如:通过建立专门针对贫困群体的金融风险损失救助机制,规避贫困群体由于一次金融风险事件的发生而彻底毁掉一个家庭的现象发生(吕瑛春,余良和姬明琦,2016)[10],亦可以在精准扶贫工作实践中,通过干部驻村帮扶机制给贫困人口带去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消费者金融安全的方法,通过这种机制同时还可以为贫困人口带去先进的数字技术理念和实现手段,提升其数字技术知识,达到“一石二鸟”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潘锡泉. 共享金融支持精准扶贫的创新机制研究[J].农村金融研究,2018(3):61-64.

[2] 刘顺平,朱丹娜,刘怡君.数字普惠金融推动脱贫攻坚的优势分析、具体实践与路径选择[J].西部金融,2017(4):87-89,97.

[3] 刘顺平.发展数字普惠金融 提升脱贫攻坚效能[J].甘肃金融,2017(5):32-35.

[4] 同春芬,张浩. “互联网+”精准扶贫:贫困治理的新模式[J].世界农业,2016(8):50-57.

[5] 尹优平.金融科技助推普惠金融[J].中国金融,2017(22):90-91.

[6] 陈彦蓉.精准扶贫 数字普惠金融大有可为[N].金融时报,2016-10-28.

[7] 周小川.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推进包容性金融发展[J].中国金融,2013(18):9-12.

[8] 李东荣.自律发展 共济普惠[J].银行家,2017(1):1.

[9] 尹优平.金融科技时代要更加关注普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J].中国银行业,2017(9): 42-44.

[10] 吕瑛春,余良,姬明琦.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的SWOT分析——以青海省海东市为例[J].青海金融,2016(11):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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