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思勰生态哲学论纲及其当代价值

2018-01-12 22:38潘才宝
关键词:自然界人类生态

潘才宝

(湖南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湖南 长沙 410081)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出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1]这不仅折射出我国对当前的生态问题的重视,同时也为对我国现阶段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进行生态文明建设不仅需要从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汲取生态伦理思想,同时也要注重对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生态伦理意蕴进行挖掘与梳理。《齐民要术》①本文文本采用的是繆启愉,繆桂龙的《齐民要术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以下简称《要术》)是我国古代农学家贾思勰对北魏以前黄河中下游地域的农业科技成果进行记载并整理而成的一部综合性农学著作,具有相当丰富的生态农学知识、农业耕种技术及农产品储藏方法。而其著作《要术》是在中国传统天人合一的思想指引下所编撰出来的,其必然表征着对人与自然共命运的关切,具有深刻的生态哲学意蕴。

一、贾思勰的生态农业发展观与天人合一观、生态伦理观的趋同性

“自欧洲的文艺复兴、启蒙运动之后,人类的技术理性和功用理性占据了主导地位,理性被人类运用于任何一个领域,把征服自然的一切行为都当作理所当然的、正义的,”[2]正当人类高歌进军自然界之时,恩格斯就警告过人类:“我们不要过分的陶醉于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这样每一次的胜利自然界都会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的胜利,初期确实都取得了预期的结果,但往后再往后,结果就完全不同了......”[3]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被打破之后,全球性的生态危机接踵而来,从臭氧层的破坏到生物多样性的减少,从酸雨的出现到全球性的气候变暖,这无不是“控诉”着人类理性的狂妄和人类的贪欲。如此,守护生态平衡的生态伦理学也就应运而生了,生态伦理学问世于20世纪中叶,其旨在是为实现由人际伦理向自然伦理的拓展,反思人与自然之间的道德关系,实现由进军自然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转变,寻求与自然和谐共生。

中国传统文化的生态哲学意蕴主要凝结在“天人合一”这一命题的思考上,从儒家的“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孟子·梁惠王上》)到佛教的“一切众生悉有佛性,如来常住无有变易”的非人类中心主义(《大般棅瑳经》),再到道家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合一。”(《庄子·齐物论》)儒释道三家所提出的理论形态虽然各不相同,但对于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关系的思考却是趋同的,都是倡导以万物为友、复归自然,尊重大自然的本质属性,与大自然通溶为一。

贾思勰认为在农业生产中必须以“天人合一”的和谐观为基础,以“顺自然”与“骆马首”相结合的农业科技伦理为指引,做到顺应天时、迎合地利与把握物性,杜绝过度的生产与消费,把人的欲望约束在自然的承受能力范围之内,保持天、地、人、物四者的和谐共生、互为一体。

从《要术》的文本内容分析,不难发现它所阐述的生态农业思想与“天人合一”的和谐观、当代的生态伦理观是趋同一致的,都是提倡尊重自然、顺应自然、融入自然,与自然通溶为一,在满足人们物质需求的基础上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贾思勰生态哲学的主要内容

(一)敬天法地的农业环境生态伦理思想

“天”这一概念不同的哲学派别有着不同的理解,就中国哲学视域下的“天”主要分自然之天、信仰之天和道德之天。自然之天可解释为宇宙的根本或者宇宙的总体,也可以解释为区别于人本身或者人类社会的外在自然界。而作为相对立出现的天、地概念较早可追溯到《周易》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周易》自“乾”“坤” 二卦始,以“未济” 之卦而末,讲述了宇宙造化之本和万物生生之源,万物生灭、生命的无尽延续皆因天地(乾坤)激荡相摩而得以大化流行。就是在这种传统天人观的引领下,贾思勰认为宇宙共一乾坤,人作为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者,与天地之间是内在相通的,人只有敬天时,法地利,认识和把握自然规律而活动,才能实现人类的繁衍和社会的发展。

“顺天时,量地利,用地少而成功多。任情反道,劳而无获。”(《要术·种谷第三》)这里的“天时”并不是指天道运行的规律,而是指特定农业环境中的气候以及时节因素;“地利”也不是指一般意义上的地理环境,而是指对农业生产有利的土地条件,如地形地势、地质地貌、土壤肥力、土壤疏松度等。所以,“敬天”也就是劳动者要顺应天时、敬重自然,遵循自然界气候、季节节律的变化而进行农业耕种和牲畜饲养,在此意义上的“敬天”还包含两层含义,即“因时制宜”和“不违农时”。书中记载“民春以力耕,夏以强耕,秋以收敛”(《要术·耙田第一》)它要强调的是农业的耕种方式要根据不同的天时来安排,如种植谷类:“春种欲深,宜曳重挞,夏种欲浅,直置自生。”这是因为“春气冷,生迟,不曳挞则根虚,虽生辄死。夏气热而生速,曳挞遇雨必坚垎。”(《要术·种谷第三》)牲畜饲养也是如此:“季春之月……合累牛、腾马,游牝于牧仲夏之月......游牝别群,则縶腾驹;仲冬之月……马牛畜兽,有放逸者,取之不诘。”(《要术·养牛、马、驴、骡第五十六》引《礼记· 月令》),上述是贾思勰从“积极”方面提出因时制宜的生产方式。同时他还从“消极”方面提出“以时禁发”的务农方式,认为不管是农作物还是牲畜饲养都有自身时令生长规律,“不违农时”的目的正是保证它们能够顺应自然时令的变化规律正常地生长和繁衍,如“孟春之月,……禁止伐木。孟夏之月,……无伐大树。逆时气也。”“季夏之月,……树木方盛,乃命虞人,入山行木,无为斩伐。”“季秋之月,草木黄落,乃伐薪为炭。仲冬之月,……日短至,则伐木取竹箭。此其坚成之极时也。”(《要术·伐木第五十五》引《礼记·月令》),“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要术·伐木第五十五》引《孟子》),“草木未落,斤斧不入山林。”(《要术·伐木第五十五》引《淮南子》)。如此的“以时禁发、不违农时”,不仅仅尊重了农作物顺时生长,同时也是爱护自然资源,推进农业的生态化发展。

“法地”,这里的“法”有效仿、遵循之意。所以“法地”就是指因地制宜,即农业生产者要遵循不同的地理环境进行相适应农业生产。《管子·地员篇》有强调“凡草木之土,各有谷造,或高或下,各有草土。”与《管子·地员篇》一样,《要术》也强调“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地员”而发展农业。因为他们都认识到“土地是自然生态系统一个重要的因子,它是由地貌、土壤、岩石、水文等多种自然因素长期的相互作用以及人类活动的影响所形成的生态综合体,它为农业的成长提供场所、水分、养料等,是农业生产的重要条件。”[4]土地自身的条件对农作物生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以此,贾思勰强调农作物的耕种要做到“肥、瘠、高、下,各尽其宜。丘陵、坂险不生五谷,树之以竹林。”(《要术·种谷第三》引《淮南子》),如书中提到的“旱稻用下田,白土胜黑土,非言下田胜高田,但夏停水者,不得禾、豆、麦,稻田种,虽涝亦收,所谓彼此俱获,不失地利故也。”(《要术·旱稻地第十二》)旱地与水田之间又有很大的区别的,旱地宜种耐旱作物,水田宜种喜湿作物,把握好它们的生长习性和土地自身的条件,不仅有助于它们更好的生长,而且也有效利用了各种土地资源,地尽其力。

同时在“法地”中还有一点值得关注的是农作物种植的类型对土地的肥力具有反作用,适宜的农作物的种植对土地具有保墒作用,“凡美田之法,绿豆为上,小豆、胡麻次之。悉皆五、六月中季种,七、八月犁淹之,为春谷田,则亩收十石,其美与蚕矢、熟粪同。”(《要术·耕田第一》)合理地处理好农作物种植与土地的关系,不仅能实现粮食增产,其土地保墒作用也能达到像用发酵过的有机肥料的施肥的效果。

(二)“顺自然”与“骆马首”相结合的农业科技伦理思想

在“敬天时、法地利”的前提下,贾思勰还提倡“顺自然”与“骆马首”相结合的农业科技思想,强调既要因时因地安排农业生产,又要巧用心机,了解物性,把握住动植物的生长规律,运用人类智慧与自然规律相结合的运作方式,帮助农作物和牲畜生长、繁衍。而这种农业科技伦理思想具体表现为“循物之性”,即认识动植农作物的品种属性、生长习性以及发育规律,把握住生态系统内植物与植物之间、动物与动物之间、植物与动物之间相生相克的关系,利用这种“物性”来实现农业发展和生态保护协同推进。

首先是植物与植物方面,贾思勰说“槐子熟时,多收,擘取,数曝,勿令虫生。五月夏至前十余日,以水浸之,如浸麻子法也。……好雨种麻时,和麻子撒之。……麻熟刈去,独留槐。槐既细长,不能自立,根别竖木,以绳拦之。……明年斸地令熟,还于槐下种麻。胁槐令长。三年正月,移而植之,亭亭条直。”(《要术 ·种槐、柳、楸、梓、梧、柞第五十》)所谓“蓬生麻中,不扶自直。”就是利用大麻和槐苗之间的竞争关系而威胁槐树的成长,减少人为的过多干涉,最后实现槐树的挺拔通直,茁壮成长。

在植物与动物方面,贾思勰强调“凡五谷地畔近道者,多为六畜所犯,宜种胡麻、麻子以遮之。胡麻六畜不食;麻子齧,则科大。收此二实,足供美烛之费也。”(《要术·种麻子第九》)把芝麻或雌麻种在道路旁,利用牲畜不吃芝麻的习性保护了土地内的其它农作物,同时因为雌麻被啃后会长出更多的侧枝,进而长成“大科丛”(注疏者繆启愉语:种雌麻收子,要求分枝多以做火“烛”)。

在动物与动物方面,贾思勰在书中提到“朱公曰:.....求怀子鲤鱼……至四月内一神守,六月内二神守,八月内三神守。神守者,鳖也。所以内鳖者,鱼满三百六十,则蛟龙为之长,而将鱼飞去,内鳖则鱼不复去。……所以养鲤者。鲤不相食,又易长也。”(《要术·养鱼第六十一》)他认为饲养鲤鱼既要掌握鲤鱼浅水环洲而游,亦可深水栖息的习性,也要恰当地处理好鱼鳖的互生关系,在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的基础上实现渔业的可持续生产。

(三)注重人为的主体伦理思想

“人类对于自己同自然的道德关系的认识以及以此认识基础上形成的自然道德观也是具体的,它随着人类改造自然活动的实践水平的变化而变化。”[5]从远古时期对自然的图腾崇拜到近代启蒙后的“人类中心主义”,人们对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认识出现了两个极端——要么是崇拜自然的盲目顺从,要么是战胜自然的狂妄自大,这不得不使现代的理性者重新审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为维护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寻求一个“中庸”的方案——既做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又能实现人类自身能动性的发挥,创造有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和谐世界。

基于这种认识,贾思勰的《要术》中不仅具有敬天法地的生态伦理思想、“顺自然”与“骆马首”相结合的农业科技思想,还有注重人为的主体伦理思想,呼吁人们在改造自然中,顺应自然的同时要重视人的作用,发挥人之为人的内在价值。《要术》引《淮南子》提到“《淮南子》曰:‘夫地势,水东流,人必事焉,然后水潦得谷行。水势虽东流,人必事而通之,使得循谷而行也。禾稼春生,人必加功焉,故五谷遂长。’……听其自流,待其自生,大禹之功不立,而后稷之智不用。”(《要术·种谷第三》)“夫地势,水东流”、“禾稼春生”都是自然规律,是人们无法消除的,而“水势虽东流”,但“人必事而通之”。“禾稼虽春生”,但“人必加功焉,故五谷遂长。”贾思勰认为人们在从事农业生产劳作中尽人之性,不是简单的顺从自然,消极无为,也不是狂妄自大,过度掠夺,而是把尊重自然规律的客观性和发挥人的主体能动性结合起来,以生态和谐的整体观把天、地、人、物四者通溶为一,在自然万物最和谐的状态下促使人与自然协同推进,共同发展。

然而,发挥人的主体能动性和尊重自然规律客观性相结合的理论依据在于“我们统治自然界,绝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绝不是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一样,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6]人是改造自然界的社会存在,但也是自然界的有机存在,因此尽人之性的能动观并不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地发挥,而是建立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基础之上。对此,贾思勰也有类似的论述,“食者民之本,……是故人君上因天时,下尽地利,中用人力,是以群生遂长,五谷蕃殖。教民养育六畜,以时种树,……各因其宜。”(《要术· 种谷第三》)他的主张是粮食、农作物的生产要上顺天、下法地,中间更要尽人之性,三者缺一不可,“要有顺其自然又不任其自然的辩证思想,明确了人与天时,人与地利的关系,同时批判了任其自然靠天吃饭的思想。”[7]

《要术》中的尽人之性的能动观并不是单纯的发挥人的主体性能力,而是建立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基础之上重视人的内在价值,最终以“天人合一”的共生方式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贾思勰的生态哲学对当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与价值

生态文明建设不是远在“彼岸”的思辨活动,而是对现实生态危机的矫正,“绿色发展的理论溯源是与实践并行的,一开始就体现出自然正义的理想追求与实践回归。”[8]《要术》虽然是一部总结中国先秦至北魏时期的综合性农学著作,但同时也是一部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一部生态伦理著作,不仅对当时的农业生产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当代的生态文明建设也依然具有重大理论贡献和实践价值。

(一)贾思勰生态哲学的理论价值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一项重大的战略举措,符合当代世界各国人民利益的共同诉求。习近平在党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9]这喻示着人与自然是共命运的,自然的存亡就是人类的存亡。

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史,生态危机的出现无不是源于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恶化,无不是发生于人类自身理性对自然界的僭越,无不是将自然界视为人类的征服对象,而人类却将这种征服视为正义的和理所当然的,这必然导致了自然资源的紧张和自然道德原则的失序。自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任务依然是任重而道远。“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理论对实践总会呈现出一种超越性和预见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蓝天碧水的绿色中国关键在于处理好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而处理好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又要有意识地去吸收古人对生态问题治理以及可持续发展所总结出来的经验与理论,以求为当代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思想资源和理论借鉴。反观贾思勰的《要术》中所蕴含敬天法地的农业环境生态伦理思想、“顺自然”与“骆马首”相结合的农业科技伦理思想、注重人为主体性的伦理思想,其所表征的恰是确立人与自然共生、共存的理念,这不仅遵循了人类社会的不断运动和有机变换规律,其所倡导的农业生产理念也是与当代全球所倡导生态伦理价值是一致的,我们应当对其进行批判性地挖掘和整合,进一步其系统的生态伦理思想,使之在当代的生态危机背景下重获光芒。

(二)贾思勰生态哲学的实践价值

贾思勰的生态哲学思想表达在文字,潜藏于心灵,理论的总结和升华的目的是为了走向实践并指导实践。因此生态思想的归宿是走向生态实践,而生态实践则是指以生态思想为指引,通过人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促进人与自然、社会三个维度的和谐统一,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经济与环境共生、共存发展。马克思指出“自然界是人的无机身体,而人是自然界的有机身体。”[10]人与自然界是辩证统一的,互为一体。所以在生态实践活动中人作为实践活动的主体,充当着价值的评判尺度,对象世界作为实践活动的客体,则是充当着规律的客观尺度,因此在生产实践中人不仅要发挥自身主体能动性,更要遵循自然界客观规律的尺度,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贾思勰指出“……是故人君上因天时,下尽地利,中用人力,是以群生遂长,五谷蕃殖。教民养育六畜,以时种树,……各因其宜。”(《要术· 种谷第三》)他认为从事农作物的种植活动须以“上因天时,下尽地利,中用人力”,遵循和把握住自然界的基本规律才能实现更加有效的生产。人类如果不重视自然界的内在价值,过度的向自然界索取,打破原有平衡的生态链条,最终苦果将是由人类自己吞食。所以我们要批判性地吸收贾思勰《要术》中所蕴含的生态哲学智慧,为我们当代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它应有的实践意义。

[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50.

[2]潘才宝.“候鸟人”对长寿乡的迁徙造成的生态伦理困境以及对策——以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为例[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1(4):5-10.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83.

[4]付华超.《齐民要术》生态农学思想研究[D].西安:长安大学,2008:20.

[5]刘湘溶.生态伦理学[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2.

[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60.

[7]齐金池.《齐民要术》与生态农业[J].新疆环境保护,1987(4):29-30.

[8]傅晓华.绿色发展理论之辩解与实践回归[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1(2):1-6.

[9]习近平.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50.

[10]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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