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视角下农村互联网金融发展探讨

2018-01-15 09:52江斌
智富时代 2018年11期
关键词:普惠金融发展

江斌

【摘 要】惠普金融是小额信贷扶贫实践与理论的深化和发展。其实质是支持传统金融不愿或难以服务的弱势群体,实现组织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发展惠普金融”已成为党中央治国治政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内容。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为农村实现普惠金融提供了新的思路。它依靠自身的包容性和非区域性优势,打破传统的金融服务模式,促进农村包容性金融的发展。在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为了有效应对“三农”信用缺失和不公平问题,提出了全纳金融的概念。基于全纳金融理念的农村金融体系能够极大地提高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普惠金融是一种全面扩大金融服务覆盖范围的新型金融理念,这一理念要求金融服务辐射到我国社会不同阶层和群体。

【关键词】普惠金融;农村互联网金融;发展

“惠普金融”是指一国的金融制度能够以可持续的方式为弱势群体、产业和地区提供方便、快捷、合理的基本金融服务。包容性金融的目标是,在健全的政策、法律和监管框架内,每个发展中国家应有一整套金融机构,共同为各级人民提供适当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广泛应用,网络金融也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通过构建农村包容性金融体系,可以全面覆盖现金金融服务,贯彻公平原则,促进农村金融资源的公平分配,實现农村金融的健康发展。因此,考察网络金融在农村地区的覆盖程度,探讨网络金融对农村全纳金融机制的影响,也是我们创新研究的目的。

一、我国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现状

1.农村信用合作金融发展异化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开始了农村信用社改革。但是,由于产权制度不合理、行政干预等主要问题,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国家在农村信用社改革上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希望把它变成合作金融轨道,但实践证明很难实现。农民对于互联网金融还缺乏正确的认知。农村地区互联网等相关技术和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农民对于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等现代金融服务的认知度不高,这就给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发展带来了障碍。导致农产品在新时期缺乏适合的销售渠道,农民不能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来拓宽营销渠道,农村的整体经济效益难以得到提升。第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拓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方面存在困难。近年来,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了非法集资甚至“逃逸”的问题,极大地降低了整个行业的社会声誉。本文提出了互联网金融为促进我国农村地区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同时也是释放农村市场无限潜力的突破口。

2.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弱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弱,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相对较高。首先,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着信用风险:服务的客户往往缺乏清晰的信用记录和财务报表,大多数农村金融机构对信用持聋视态度。其次,农村金融机构分布在农村地区。低收入和工作环境使高素质人才难以吸引。全员工作经验不足,会加剧操作风险。最后,传统资本市场里信息缺失,信息不对称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一旦资金出现集中抽取,资金短缺将直接导致农村金融机构的支付危机。

3.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合作金融功能缺失

在缺乏合作金融的情况下,银监会在2006年12月放宽了农村银行金融机构的进入门槛,决定发展农村共同基金组织,希望通过“开新炉子”来填补合作金融的空白。由于中国普惠金融概念的引入仍然相对较短,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来指导和规范农村普惠金融的总体性和纲领性。固定,且水平较低,法律效力较弱。

二、普惠金融视角下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策

1.对“新型农村互联网金融”应该有创新性认识

在普惠金融的一般框架下,应实施新农村金融发展。我们必须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创造空间,不允许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承担市场调节的成本。农民和各种经济组织要以正确的态度和出发点参与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农民对网络金融仍然缺乏正确的认识。在农村,相关技术和基础设施如互联网不够完善。农民对网络金融、电子商务等现代金融服务的认识不高,给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发展带来了障碍。农民无法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拓宽营销渠道,农村整体经济效益难以提高。

2.在实践中坚持体现农村合作金融的核心机制

合作金融组织不能发展成为存贷款利差,克服了强大的盈利动机,否则合作金融组织就会有强大的扩张动力,注重盈利,忽视合作金融的本质。实行多元化的农村合作金融模式。此外,要选择最能体现合作金融内在机制、最有利于实现全纳金融目标的合作金融模式。农村金融在调节农村资金盈亏、提供农村结算服务方面确实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网络金融的背景下,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等传统金融手段已远远不能令人满意。为完善我国农业保险制度,支持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政府应加强农业保险和政府担保的引入,通过金融手段间接支持新型农村合作社的发展。

3.加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监管创新

选择合适的金融监管模式。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准入门槛和具体实施程序应坚持简单实用的原则,在坚持合作金融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允许创新,充分发挥农民的主动性。政府部门要结合农村经济发展,建立健全财税支持政策体系。一般来说,信用合作社的金融模式远远不能满足农民的金融需求。网络金融以其便捷性渗透到广大农村地区是农村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应加强自我约束和行业监管,树立合作金融意识,珍惜行业声誉,坚持创新但不违背基本原则。

三、结束

综上所述,我国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与近年来普惠金融理念传播和发展密切相关,二者在历史逻辑上存在紧密关联。实施普惠金融理念在中国农村金融发展和改革,对于提高中国农村的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金融机构应注重金融服务的多元化发展,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和服务需求,提供相应的产品,根据农村市场的发展,准确定位,优化服务模式,发展核心竞争力。加强政策性金融改革,打造中国真正开放的金融体系,是中国发展普惠金融的关键内容。当前,从顶层设计到社会各界对此轮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都寄予了厚望,希望借此改变我国一直存在的农村互联网金融机制缺失局面。

【参考文献】

[1]王婷婷,杨亮. 中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基于互联网金融的运用视角[J]. 华北金融,2017,(01):44-49.

[2]杜晓山. 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的思路和对策[J]. 金融教学与研究,2015,(03):3-12.

[3]彭向升.中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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