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知识产权法法制建设

2018-01-15 09:52王晓珊
智富时代 2018年11期
关键词:法制建设宣传知识产权

王晓珊

【摘 要】知识产权是对人类智力所创造的劳动成果的保护,实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本文通过对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建设历程进行了详细地阐述,希望我国知识产权的法制建设能够越来越好。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宣传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国际地位的迅速提高,我国知识产权的法制建设体系已逐步形成,并越来越完善。目前,知识产权法制建设体系已经成为了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一、我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历程

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几乎是与改革开放时期同时开始的,可以将其建设的历程总结为以下3个阶段。

(一)恢复重建阶段(1978-1991年)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决定实施改革开放。改革开放为我国的各方面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知识产权的法制建设也由此步入正轨。在这一阶段,我國先后成立了商标局、专利局、版权局等机构,相继颁布了《商标法》、《专利法》以及《著作权法》等法律,这些管理和执法机构的成立以及相关法律的颁布,都表现出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

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知识产权法制体系初步建立了起来。但由于我国在这一阶段,不论是在政治方面、经济方面,还是在文化方面以及科学技术方面,都处于相对水平较低的低谷时期,因此,虽然开始实行知识产权法制建设,但实行的并不彻底,法律保护水平较低。只有部分知识产权得到了确认和规范且被纳入法律保护范围内,还有许多其他知识产权未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总之,我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在这一阶段总体来说是得到了政府的重视,拥有了良好的开端。

(二)快速发展阶段(1992-2001年)

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快速发展时期。1992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分别于1992年和1993年,对《专利法》、《商标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改,并于1993年通过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这一项法律包含了重要知识产权相关的利益保护条款,进一步完善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框架,弥补了现有体系的缺漏。对已有法律的修订以及新的法律的制定,标志着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处于快速发展这一阶段,并取得了重要成就。

另外,我国于1986年正式提出申请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方的地位,要求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然而,中美两国于1994年爆发了中美贸易大战,并于年度审查报告中,将我国看作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十分欠缺的“重点外国”;1994年6月,我国国务院发表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该白皮书中表明了我国对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态度以及看法。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国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法制建设。1997年,我国颁布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2001年颁布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促使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涵盖范围进一步扩大。2000年-2001年,我国先后对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初期颁布的《专利法》、《商标法》以及《著作权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框架。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的道路上坚定不移的前行,一系列法律的颁布和完善促使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水平越来越高,得到了其他国家的认可,达到了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要求。经过十五年的努力,我国终于于2001年11月正式加入了WTO组织,成为了WTO的成员。

在这一阶段,我国经济欣欣向荣的蓬勃发展,科技文化水平稳步提高,知识产权法制建设也随之快速发展。

(三)基本完善阶段(2002年至今)

在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进入了基本完善的阶段。国务院于2008年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提高到战略发展的高度,足以体现政府的重视。在这一阶段,我国对《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进行了再一次的修订,并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知识产权条例海关保护》进行了初次修订。另外,国务院于2006年颁布了《加强知识产权执法行动的新指南》,要求政府承担起知识产权的法制建设的重要责任,并对加强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做出一定的保护措施,如设立知识产权投诉机构。并要求运用刑事手段保护知识产权。在这一阶段,我国一些小众知识产权,如传统文化、民间知识等知识产权也逐渐得到了法律的保护。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得到了良好的管理和规范,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地促进作用。

二、我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现状

虽然我国的历史悠久,但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才发展了短短数十年,而西方部分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已有了数百年的发展历史。西方发达的历史为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提供了先进的借鉴经验,但我国要想更好地发展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必须从实际出发,结合我国国情,来发展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我国知识产权发展速度是举世瞩目的,但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还不够完善,与WTO的标准还有一定差距;我国社会基层人民众多,全民普法意识还有待提高;现阶段我国仍然存在部分知识产权滥用的问题亟待解决;我国的知识产权在不同的领域中的保护水平也不同,如虽然我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但其知识产权法制水平却相对较低。我国科技水平本身就与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但对其知识产权的法制建设还比较重视。在企业方面,我国企业对于运用知识产权进行科技创新的意识和能力不足,对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缺乏对策等等。这些问题都对我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我国知识产权要想保持现有的高速发展的状态,并时刻保持先进性,持续对我国经济、科技、文化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必须认清其发展的现状,发现问题并积极地加以改进,才能够更好地实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

三、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宣传

必须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的宣传,提高人们对知识产权法律建设重要性的认知。通过做好宣传工作的事先准备,如资金到位、人员培养、宣传材料的制作等等。保护知识产权,是对人们的智力劳动的尊重,应积极鼓励人们进行智力劳动的创作,从而推动我国社会的建设和发展,使更多的公民从知识产权保护中受益。

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已经被“五五”普法规划列为重要内容。在进行知识产权宣传的同时,要做好整体规划,具体到宣传细节有所保障,针对不同社会层面的人员的不同需求,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工作。

宣传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时,应注意不应该仅仅沿袭其他宣传工作的方式,要针对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特殊性,并紧跟科技发展的脚步,积极创造出新的宣传方式,如使用计算机多媒体举办讲座、积极弘扬诸如“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对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重要纪念日、利用电视、网络等播放相关视频等等,使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内容得到广泛的传播,使得全体公民“人人懂法”,积极参与知识产权法制建设。

四、结束语

自改革开放至今的40年中,我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发展收获了良好的成效,并仍在十分快速的发展。但是其发展之路上还有许多不足的地方,需要广大民众和政府同心协力,一同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知识产权,加大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遏制不良的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的发生。本文通过详细论述了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发展历程,并对知识产权的发展现状进行了描述,提出为了更好地促进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应该对其进行宣传,以及提出了一些顺应科技发展的潮流的宣传措施,望能使我国知识产权法制框架越来越完善。

【参考文献】

[1]张敏.创新发展与推进知识产权法制建设[J].理论导刊,2016(02):78-81.

[2]王卓晖.浅谈我国知识产权的法制建设[J].法制与社会,2013(02):173-174.

[3]罗蓉蓉.试论加强知识产权法制宣传与知识产权保护[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0,20(11):1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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