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学研究进展分析

2018-01-15 09:52孙迎彤
智富时代 2018年11期
关键词:侵权行为连带责任法律效力

孙迎彤

【摘 要】我国在进入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改革开放进程中以后,对于法律的研究变得重视起来。而民商法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最为重要的法律,对于人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经济行为都是一种关键的保障。因此,本文着重对民商法学的研究进展进行分析,对其法律中最为重要的连带责任进行分析,旨在通过总结历史经验来推动现阶段的民商法学发展,从而帮助我国现阶段的民商法学在实际中的应用变得更为完善。

【关键词】民商法学;连带责任;法律法规;法律效力;侵权行为

一、前言

近些年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这使得人们的文化水平和生活质量也在不断进步。因此,人们对于“法律”和“权力”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提升,从而有效地促进了我国法律体系的建设和完善。通过对我国现阶段的民商法进行研究,能够明确发现民商法占据着尤为重要的位置。所谓的民商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研究内容,從其字面的意思上就能够了解到,民商法学的组成是由民法和商法两个部分组成,这就要求对其发展历程的研究也需要从两个方面入手。

二、研究我国民商法学发展历程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水平和科学信息水平的建设不断丰富,时代的发展也促进了法律在我国的建设变得尤为重要。尤其是对于民商法这种与人们日常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来说,其固有的社会地位就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就逐渐地显露出来了。为此,我国针对这一现象也开始对民商法学的立法工作做出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为的是能够让它能够更好地顺应社会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因此,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就出版了《民商法学大辞典》,主要对于民商法学的定位做出了精确的研究,认为民商法学的定位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步和建设的骨架学科。另外在具体的内容界定上也会对民商法学的运作原理、特征研究、具体作用等做出了详细地介绍。这就从另一方面有效地说明对民商法学的发展历程进行研究分析能够更好的促进其建设和完善,而且对于从事相关法律的工作人员来说也会为其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三、民商法学的研究进展分析

在我国对于民商法学的研究来说,只要是按照时间顺序,也就是常说的历史进程来进行划分的。在大量的学者研究之后能够发现民商法学的发展过程主要可以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就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对于民商法学的研究,第二个则是在市场经济时代对于民商法学的研究。自从我国在1949年建国以后,就已经意识到了民商法学的重要性。因此,对于民商法学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就开始向苏联学习民商法学的模式和基本的框架,但是这种学习方式仅仅只是在50年代会比较流行。直到70年代、80年代,由于我国和苏联的关系恶化,这种研究模式开始走下坡路,出现了极大的衰落。直到80年代末期,才形成了过渡时期的民商法学理论,该时期的民商法学理论主要指的是一种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计划商品经济。到了90年代,我国确定了自己的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取代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大力促进了很多学者开始对民商法学进行研究和分析。在进入到21世纪以后,我国的民商法学经济与市场经济是同步进行的,并且也依旧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通过总结经验和实例论证来确定了主题平等以及商业自治等较为新颖的概念。2007年,我国政府出台了物权法,对于侵权行为进行了比较明确的界定。近十年以来,由于我国对于民生经济问题的关注程度增加,也进一步推动了民商法学的建设。

四、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民商法学变化的联系

(一)社会经济的发展推动民商法的体系建设

我国的社会经济正处于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为了能够使得整个发展过程中的一些社会行为和经济行为变得合理,就必须要设置很多的制度和法律条令来维护其发展成果或者相应的发展过程。而民商法学作为一门已经和人们日常工作还有生活完全挂钩的法律,对于人们在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很多经济问题都进行了解决,主要是为其提供一定程度上的法律依据。这样的发展趋势说明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去进行民商法学的相关法律体系的建设是该行业工作人员的重中之重。

(二)民商法保障社会经济发展

对于社会的发展来说,想要其一直处于一个稳定的过程中,经济作为一种主导的因素则是承担着较重的作用,也要求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无论是社会的进步还是经济的发展,都是依赖于一定的制度作为规范而进行的。而民商法学则是调整民事经济关系的法律综合,对其应用主要是为了通过法律的手段来高效地对在民事经济发展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各项关系纠纷都能够被很好的解决。这样的做法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现阶段重视对民商法学相关体系的建设将有助于我国的社会经济处于稳定的发展过程中,走上一条健康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五、连带责任的研究进程

在我国,民商法中有一部分最为重要的内容就是连带责任,所谓连带责任的实际作用就是要从法律的角度来维护债权人的基本利益,防止由于经济纠纷引起的一些不法行为出现,例如常见的不法行为有民、商交易过程中出现的经济纠纷等。因此研究民商法学中的连带责任制度也成为了研究民商法学发展历程中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对于连带责任制度来说,其最早的起源是在秦朝的时候,可见其历史发展的渊源是尤为深远的。在秦始皇通知了六国之后,为了加强对人民的管制,使其生活能够走上一条稳定的发展道路,就出台了连带责任制度用来制约民与商之间的经济行为。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地对其进行改革和完善,整体上是具有一定积极意义的。但是由于立法措施的不完善和执法力度的不够强硬,还存在一些比较明显的缺陷。这一制度化的措施较为死板,在我国当时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完全、详细地记载,仅仅记载的一部分还比较零散。整体上是很缺乏较为系统的理论知识的,而且与同时期的其他法律进行比较也能够明确地发现,连带责任制在结构的完善和内容的填充上是比较匮乏的,这一问题直到现在也还是不能够完全解决的。相对于西方国家来说,他们已经意识到了连带责任制度的好处并对其进行利用,最为显著的就是在金融市场中,特别是以股票为中心的交易范围被金融机构和相关的政府部门良好地控制了起来,有效遏制了很多职业经理人监守自盗、黑幕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的恶劣行为。除此以外,西方发达国家还重视对于相关立法部门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并在实际的司法实践过程中有效的推动了相应民商法学的最新研究成果。这样不仅仅能够确保民众的经济利益被有效地进行保障,而且还严格规范了商家和企业的经济行为。

六、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为了实现全面的法治社会建设,其中最为重要、也是最为关键的一个途径就是要推动民商法学的研究和分析,才能够对其建设和改革创新做出重要的贡献。现阶段,对于民商法学相关的法律条文来说,其出台速度尤为地快,这是一个好的发展趋势,使得法律条文规范变得更为细致,而且也在不断地完善。因此,对于相关地法律学者来说,在民商法学的研究过程中不仅仅要重视对于材料的挖掘和管理,而是要注重对案例的研究,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研究成果的可操作性,进一步切实推动我国民商法学的研究走上一条可持续性地健康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1]宁彤.民商法学研究进展分析[J].法制博览,2018(17):225.

[2]李刚.关于民商法学中连带责任的探讨[J].法制博览,2018(04):201.

[3]梁海丹.关于民商法学的突破与坚持分析[J].知识文库,2016(16):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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