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路径选择

2018-01-15 09:52陈依妮
智富时代 2018年11期
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法治政府路径选择

陈依妮

【摘 要】本文首先介绍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依据和发展历程,提出如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具体对策,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路径选择作出一定展望,希望能更加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不断完善,为加强民主监督,预防腐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路径选择;法治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事关政府公信力和工作能力的重要制度。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自2008年建立并全面与运行以来,取得明显成效,不断提高了政府的工作透明度,让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政府与群众的距离拉得更近。当然,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这需要社会学者、党政人士、人民群众对这写问题深入剖析,展开广泛讨论,共同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而不断努力。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承载着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多元价值,也是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因此,有必要在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发展经验的基础上,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修改为契机,把握新时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出的更高要求和更高的期望,继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历程

(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建设,促进了政府公开信息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政府信息公开观念的确立和制度的发展离不开我们党的领导和民主法治的推进。党的十三大以来,民主监督的范围不断扩大,民主监督的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制度不断完善,有效地促进了民主监督的建立和完善。[1]

200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指出“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推进信息公开”,强调“促进信息公开,加强审议协商……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2017年,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首次提出“党务公开”的思想,明确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促进党务公开,开放党员参与党内的渠道,对党的组织和干部进行监督,对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村务厂务公开的制度探索为政府信息公开奠定了实践基础

1998年,中央办公厅和国家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普遍实施农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详细规定了村务公开的内容和方法,以及村务公开,村务监督检查。这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党中央组织村务公开工作后,村务公开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普遍实施和逐步规范,各地也加强了村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这对开展村务公开工作的运行机制进行了探索和总结,对消除农村基层长矛盾牌,联系干部群众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2005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大纲实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其中并重教育、制度、监督,并再次强调,要完善政务、村务等制度。

在探索村务公开的基础上,我国逐渐建立了乡鎮政府事务公开制度和企业厂务公开制度,要求全国乡镇政府机关单位和派出机构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002年,《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要求相关企业围绕重大决策问题、生产经营管理等重大问题以及职工的切身利益,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专栏、厂情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厂务,厂务公开制度的实施进一步扩大了信息公开范围,丰富了信息公开的内容[2]。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对策

(一)全面理解“信息”的含义

“信息”指音讯、消息、通讯系统传输和处理的对象,泛指人类社会传播的一切内容,现代汉语词典中“信息”一词的基本定义是“声、信”,“信”,第二个含义是“符号传递报告”。在传统意义上,信息在属性和价值上的单一特征是显而易见的,即某一特定信息涵盖了一个狭窄的事件领域,或者信息公开后所影响的社会利益并不复杂。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信息的个人价值、经济价值和国家安全价值日益突出。它已成为新时期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在此基础上,信息全面进入了公共领域,其特征和属性也在不断变化,即由单一向复合不断转变[3]。

(二)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要求各级政府密切关注社会治理的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心的问题,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制度建设。机制和平台建设,加强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首先,拓宽政府部门公开信息的范围,并特别关注相关领域的民生问题,通过个人宣传、专项宣传等手段加强信息公开。第二,要提高信息公开主体的意识和水平。一方面要树立“开放为原则,不开放为例外”的指导思想,扭转“动员型”的局面。另一方面,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它保证了积极信息公开的顺利进行。最后,依托开放式数据技术的发展,全面构建政府数据开放平台,提升主动公开信息技术的有效性,充分发挥政府信息数据的作用和价值,规范和完善申请公开机制。

(三)规范并健全依申请公开机制

首先,根据国情,选择几个有代表性的城市作为试点项目,设立信息委员会等独立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工作规则。公共收费的征收。在此过程中,政府及其现有信息公开机构应逐步转变工作重心,制定、修改和完善信息公开条例。其次,对试点城市信息委员会的季度或年度工作进行调查和评价,总结经验教训,调整工作计划,增强委员会的工作能力。最后,在借鉴西方信息委员会成员组成模式的基础上,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信息委员会内部人事和管理机制,促进信息委员会的实施、促进系统全面科学发展、推进信息公开渠道多元化建设。

(四)推动信息公开渠道的多元化构建

对于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有必要根据具体信息的时间、权威和价值特征,考虑相应的公开方法。例如,政府网站和信息公开栏可以选择用于公开行政机关的专业信息和一般政府信息;用于公开政府重要法律规范、政府公告、政府网站的信息。新闻发布会、电视和其他大众媒体可以选择;对于上述特定群体,应采用传统的公开方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此外,结合当前大数据时代“互联网”的社会背景,建议完善政府网站的咨询服务功能,加强政府网站的互动,在政府网站中添加“我想咨询”“人民服务”等互动服务栏目增强了政府网站的咨询服务功能。有效地实现了政府与公众在互联网上的互动与交流,使政府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政府与人民之间的沟通平台。确保政府网站谘询服务功能的有效运作,简化申请登记手续,加强谘询服务的检索功能,以及及时回应市民的谘询问题。合理设置咨询服务栏目,对相应的信息存储场所进行分类,便于公众获取和获取相应的信息。合理划分网站信息资源,充分考虑信息资源的实用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进行科学的分类,建立信息资源网站,建立分类体系。为了帮助公众很快发现网站信息,公众可以很容易地访问网站的信息,并提高可用性和网站信息的利用。

三、对未来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展望

(一)夯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基础,增强民主参与意识

从其他国家的信息公开中可以看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离不开公众的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中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使用“地方-国家”的模式,虽然中国已经颁布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我们想要让社公众真正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定要巩固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基础,增强公众的民主精神和参与意识,使广大公众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

(二)建设以《政府信息公开法》为核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1.建设体系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

一个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应该有一个完整的系统,包括公开范围,公开方法,公开方法补救措施等方面。只有一部法律不能保证其实现和长期有效性。为了确保信息公开的顺利实施,不仅要完善法律本身,还要制定一些相关和必要的法律法规。在韩国例如,除了《韩国信息公开法》之外,韩国还制定了相关的担保法,如《个人信息保护法》和《信息通信网络法》等相关的法律及保障体系[4]。所以,中国应该建立一部以宪法为基础,并以《政府信息公开法》作为专门法律,以及其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法律作为一個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需要明确的是政府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法》为核心。该制度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的长期制度安排。政府信息公开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知情权。公众要更好地参与社会建设。我们需要诸如《信息公开法》,《官方财产申报法》以及涉及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法案等,如《公众参与法》和《反腐败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以《政府信息公开法》为中心,应当公平,公正,公开,这是公开义务主体的要求。最重要的价值是建立透明的政府,廉洁的政府,保护亲属,公众的“知情权”等。而公民的“知情权”是建立政府信息法律制度的法律依据。

2.体现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合一

“公开、公平、公正”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适用以《政府信息公开法》为核心的信息公开制度的构建,在构建过程中,三者缺一不可,少来任何一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构建都是不完善的。公平性,这是对行政相对人即公开对象而言的,即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机会均等,避免歧视对待。这需要畅通公民对政治、经济、社会事务的参与渠道,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公正性,是相对于行政机关而言的,它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政府机关要维护正义和中立,防止徇私舞弊,这涉及对“监督权”的要求。

四、总结

政府信息公开是承载着民主与法治、公平与正义等多元价值的重要法律制度,也是不断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因此,有必要以《条例》的修订为契机,在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把握新时代赋予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更高要求和期望,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完善,探究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完善路径。

【参考文献】

[1]马怀德.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与完善[J].中国行政管理,2018(5):11-16.

[2]王敬波,李帅.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问题、对策与前瞻[J],行政法学研究,2017(2):77-93.

[3]郭艳.公开与保密:政府信息制度战略平衡研究[J].情报杂志,2018(5):141-145.

[4]祝小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J].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13(1):172-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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