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妇女非农就业教育思考

2018-01-16 22:11李雪芹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8年3期
关键词:社会组织

李雪芹

[提要] 农村留守妇女非农就业关系到农村家庭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大多学者和媒体关注的是留守妇女的生存现象和心理状态,却很少涉及留守妇女非农就业问题。在整个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社会背景下,受自身素质和社会环境限制,农村留守妇女非农就业也成为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要缓解农村留守妇女非农就业压力,对农村留守妇女非农就业教育亟待解决。社会组织对农村留守妇女非农就业教育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社会组织;留守妇女;非农就业

基金项目: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互联网+背景下湖南农村精准扶贫模式创新研究”(编号:16YBA343)

中图分类号:F2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11月7日

一、引言

根据2011年4月2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报告,全国农民工总量达25,278万人,外出农民工15,863万人。随着农村大量的男性劳动力外出务工,妇女成为农村建设的主要劳动力,这些被迫与丈夫分离却不得不留在农村的妇女就是留守妇女。目前,留守妇女现象在中國农村十分普遍,人数高达4,700万人。因而,解决好4,700万农村留守妇女的就业教育问题,有助于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家庭和谐乃至整个社会的进步。

从社会层面来说,中国是农业大国,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的就业教育,从而实现充分就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从家庭层面来说,传统的家庭角色让母亲承担着培养后代的主要责任,母亲自身的文化素质对后代品质起着至关紧要的作用。提升她们的综合素质,有助于促进孩子在学习上和心理上的成长,从而推动家庭教育的发展和国家民族的兴旺。从个人层面来说,提高留守妇女的自身文化水平和个人修养,一方面可以弥补缺失的受教育机会,使她们能公平地拥有受教育的权利,提高参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其充分意识到自身价值,实现人格独立,提升女性在家庭及社会上的地位。从以上来说,对农村留守妇女进行就业教育不仅能促进男女平等、社会公平,而且顺应新农村建设要求,符合社会发展潮流。

二、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妇女非农就业教育现状分析

从主体上看,农村留守妇女非农就业教育的供给行为主体可分为政府行为、学校行为、民间行为三类。政府行为包括政府对农村留守妇女提供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与农技推广、政府组织的农业科技知识宣传与普及;学校行为包括高等农业院校的科技下乡、科技推广及职业教育和中等、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农民夜校、农民中专等;民间行为可分为民间师徒培训、企业的岗前培训以及各个社会民间组织提供的形式各异的短期技能培训等。政府是管理社会事务的主体,在参与农村留守妇女非农就业教育中有着不可代替的作用。在社会公信力和召唤力上政府有着绝对的优势,在保障农村留守妇女受就业教育权利的同时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和就业岗位。然而,随着社会不同的利益群体和社会需求的不断增加,政府在农村留守妇女非农就业教育方面无力顾及,对农村留守妇女非农就业教育的重要性缺乏全面深刻的认识。高校有着教学、科研、提供社会服务的优势和特色,可以凭借自身资源和人才优势,实现文献资源和人才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知识服务,为其搭建一个良好的学习平台。但高校在对农村留守妇女进行就业教育时,缺乏实际经验和实地考察的经历,没有针对性进行培训。就政府和高校参与农村留守妇女非农就业教育的一些弊端而言,社会组织参与到农村留守妇女非农就业教育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社会组织其本身的灵活性和民间性可以弥补政府和高校在农村留守妇女非农就业教育某些方面的不足。社会组织深入了解民意有着广泛的民众基础,能满足特殊社会群体的个性需要和实际需求;其次,社会组织在实现高效率的同时兼顾公平。社会组织是政府和民众沟通的桥梁,农村留守妇女可以通过社会组织和政府进行协商对话,有利于利益诉求和情感宣泄,化解社会之中的矛盾,使社会张力得以缓解;最后,农村留守妇女对就业教育的实际需求十分强烈。

从接受就业教育的农村留守妇女来看,她们受教育水平极低,其中初中及以下文化占71.36%,高中文化占20.8%,大专及以上文化仅7.83%,还有为数不少的文盲或半文盲。第三期中国社会地位调查结果显示,18~64岁女性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8年,接受高中阶段以上的占33.7%,城乡分别为54.2%和18.20%;接受过大学专科以上高等教育的占14.3%,其中城镇为25.7%。从近年来政府开展的教育培训活动来看,大多是文娱类占多,像技能培训、法律讲座等就业教育反而比较少。有学者在多项调查中发现,农村留守妇女对就业教育表现出了很高的教育意愿和非常浓厚的兴趣,尤其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留守妇女对就业转移的需求也在不断的进行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妇女非农就业教育在近些年取得了良好的成果。2014年3月颁布《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教育培训工作促进农村留守妇女增收致富的意见》,文件发出之后,农村留守妇女非农就业教育培训活动在全国各地广泛实施,并得到了各地农村留守妇女的大力支持。妇联等组织也随即采取一系列关于留守妇女就业教育的措施,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增加留守妇女的知识储备量,加大对其就业教育培训。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共同促进了农村留守妇女非农就业教育工作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社会组织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会面临着资金、人才、管理上等一系列的困难,继而随之出现一些问题。

(一)社会组织发展不平衡,力量薄弱。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大多有着分散且力量薄弱的特点。相比较城市社会组织,农村社会组织更了解当地风土人情和实际情形,所以农村留守妇女非农就业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本土的社会组织去管理。而实际情况是由于地方对农村社会组织的作用认识不足,对培育社会组织的重要性不够重视,从而导致各地农村社会组织发展不平衡,这种现象多见于中西部地区。但整体来看,社会组织的发展速度跟农村留守妇女的就业教育需求差距还是很大。也就是说农村留守妇女对社会组织需求大于社会组织自身的发展速度。有调查显示,大部分农村留守妇女对就业技能、农业技术需求较大,其次才是子女教育和健康养生。中国留守妇女人数众多,但仍然还有大部分农村留守妇女表示没有参加过任何部门举办的就业技能培训。endprint

(二)社会组织资金筹措能力不强,缺乏资金保障。中国农村留守妇女的就业教育,需要大量的经济投入。目前,政府在资金投入上多见于城市经济建设和义务教育,对农村留守妇女非农就业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忽视了对农村留守妇女的就业教育资金投入。社会组织没有稳定持久的资源来源,主要依靠服务收费、政府资助或政府合同。由于缺少资金保障,社会团体及民间组织还尚未形成针对农村留守妇女非农就业教育的管理机制,就业教育还未完全在农村留守妇女中普及。大多数社会团体和个人大多都投资于经济效益好的行业,来获得更多的利润,而农村留守妇女非农就业教育与培训属于公益项目,收益微小,回收期长,固然投资者少,投资热情也不高。社会组织没有经费保障,没有条件和能力去策划举办活动,参与农村留守妇女就业培训更是举步维艰,从而农村留守妇女接受就业培训的机会减少。可见,政府和社会力量的资金扶持对于农村留守妇女能否接受就业教育与培训影响非常大。

(三)社会组织缺乏独立性,管理模式陈旧。就目前情况来看,很多社会组织是在中国政府长期推动下组成的,几乎都采取自上而下的发展模式,听从上级命令,对上级负责,缺乏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这些主要依靠政府拨款的社会组织,长期跟政府保持一种依附关系,还没有完全实现真正的独立,政府还掌控着社会组织在某些方面的权利。由于这种依附关系的存在,社会组织行政化色彩浓重,缺乏民间基础和群众沟通;另一方面,还有一些社会组织是自发形成的,自身内部结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这些都导致了社會组织发展水平低,管理模式僵硬。没有专门针对留守妇女就业教育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整个农村留守妇女的就业教育显得杂乱无章,毫无秩序。社会组织人员习惯于坐在办公室里头汇报工作,没有深入了解农村留守妇女非农就业教育情况,不了解当地特色,缺乏实践经验,忽视农村留守妇女的利益诉求。管理模式的僵硬造成了社会组织不正式和行动力不足的问题,并没有对农村留守妇女进行约束。例如社会组织举办的就业培训成员们往往表现出精神涣散,迟到缺勤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四)社会组织缺乏完善的教育管理系统和专业人才,培训质量低。由于社会组织的人才质量不佳、农村专业性人才缺陷等,导致了培训质量大打折扣。培训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着留守妇女就业教育成效的好坏。然而在实际的培训活动中,培训质量往往不高。培训方式上,采取封闭式上课的形式,以传授理论知识为主,缺乏实际锻炼,教育形式非常单一乏味,教育周期十分短暂。培训也往往是笼统的聚集人员,没有根据留守妇女的文化水平、爱好特长来加以区分。培训内容上,通常以家政、农业种植技能为主,很少涉及职业技能、创业技能的培训,忽视交际能力、办事能力的培养。留守妇女们不懂电脑操作、摸不清市场走向、没有经营管理能力成为被社会淘汰的人。内容上还忽视了对农村留守妇女思想道德、法律知识的培训,而提升留守妇女的思想高度恰恰能激发她们参加就业培训的主动性,更加快速地进入培训状态。培训师资上,以临时聘请教师为主,专业技术人员缺少,没有成立专门针对留守妇女就业教育的人力部门。培训教师通常在教学中只是对理论知识进行简单讲解,没有实地考察,没有手把手指导。其次,外地聘请的教师往往不了解留守妇女自身的特点和当地情况,无法做到因材施教、分类培训。这些都导致培训质量差强人意,农村留守妇女非农就业教育成效不显著。

三、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留守妇女非农就业教育的对策

(一)加强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壮大发展。从主观上来看,社会组织之所以出现发展缓慢,行动力不足的现象,还是跟社会组织自身能力有关。要想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能力,就得拓展社会组织工作的思路,壮大组织规模。首先,关键就要团结、动员、组织、教育、服务农村留守妇女,将党的群众路线更好地贯彻到农村妇女工作中;其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尤其女性组织在农村留守妇女就业中的帮扶作用,将集体利益与妇女的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充分了解基层妇女需求、为基层妇女服务、与她们一起成长、创造互帮互助的友好氛围;最后,提升农村留守妇女自身文化水平,使她们掌握实用技能、了解法制知识。加强就业主体意识,摒弃旧观念、旧思想,自觉适应农业现代化和新时代的转变,努力参与到社会组织举行的培训中去,塑造一个有文化、精技术、懂法律、高情趣的新型农村妇女形象。

(二)加强政府和社会对留守妇女问题的重视,加大资金投入。资金短缺是目前开展农村留守妇女非农就业教育工作中遇到的最大拦路虎。开展农村留守妇女非农就业教育工作,政府必须领导并重新组织农村留守妇女工作网络和骨干队伍。当地政府应当发挥其主导作用,充分利用社会各部门优势,借助于社会各界力量,比如社会集资、民间集资、个人投资等多种渠道筹集培训经费。开办贷款业务、出台优惠政策、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通过手工编织、绿色农业、畜牧业等具有当地特色的扶贫优势产业,吸引社会组织资金,引领示范更多的留守妇女灵活就业,发家致富。妇联组织也应该带领其他社会女性组织建立互助会,聚集各方面的人、财、物、信息等资源,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互相扶持等方式引导留守妇女积极就业创业、推动留守妇女们抱团取暖,加强自身素质。

(三)大力提升社会组织的独立性,改进内部管理模式。提升社会组织的独立性最重要的是法律的规制,明确规定社会组织的性质职能、权利和义务,来增加留守妇女对社会组织的认同度。给予社会组织一定的法律扶持,一方面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另一方面又需要政府放权,保持社会组织的自主性。要想社会组织实现独立性,首先就要实现组织独立,社会组织与政府组织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其次就是人员独立,政府机构人员不在社会组织中任职。杜绝一些主管部门以监督指导的名义对社会组织内部管理进行全面而直接的干预,削弱社会组织的自主性。社会组织应该坚守自身的公益性追求,加强民主建设,让农村留守妇女充分表达她们就业教育的诉求。社会媒体也应该加强宣传,及时对农村留守妇女进行文化教育和意识整合工作。积极引导农村留守妇女的社会心理,正确看待社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

(四)建立完善的教育管理体系,改善培训质量。培训方式上,应以开放式教学为主,以教室讲解和实地操作的方式,实现理论与实践结合。随着现代电子科技的发展,在农村留守妇女非农就业教育的教学方式上,可以借助广播、收音、电视、电脑等媒体宣传方式去开拓眼界,增长见识。培训内容上,取消以种植业、养殖业技术生产技能为主,增加计算机技术、经营管理、就业劳动保障、维权意识等方面的培训内容,根据不同地方的特色和留守妇女的实际需求开设培训班。培训师资上,要建立专门针对留守妇女就业教育的师资队伍,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优化他们的教学质量,鼓励他们下乡指导。做到人尽其才,事得其人,人事相宜。用现代化的科学方法,对人力进行合理的组织、培训和调配,使人力、物力达到一个最佳的比例,同时对专业人才在思想、心理上进行恰当的诱导。另外,要建立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制度,培养教师的高度责任感,加大对优秀教师的奖励,加强优秀教师的模范作用。

四、结语

舒尔茨说:“女性人力资本的提高对提升自身的素质与对下一代的教育投入、直接或间接教育与培养孩子所带来的效益,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与民族的工作能力与全社会素质的提高。”农村留守妇女作为一个不可忽视的女性群体,她们就业教育问题应该得到全社会的重视和关注。农村留守妇女非农就业教育是关系到国家稳定、社会和谐的一项复杂而又系统的工程,其实施需要社会各界的相互配合和努力。既需要资金帮扶,又需要法律保障;既需要政府领导,又需要妇联等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应该认识到农村留守妇女非农就业教育的重要性,认可她们的聪明才智,鼓励她们自觉主动接受就业教育。这样,农村留守妇女才能努力实现自身价值,国家和社会才会与时俱进。

主要参考文献:

[1]徐瑞.农村留守妇女教育现状分析[J].北京教育学院学报,2014.4.

[2]顾明远.梁忠义.妇女教育[M].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2000.

[3]杨玉容.图书馆为农村留守妇女文化生活服务刍论[J].北方经济,2012.6.

[4]王晓莹.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女性人力资本的提升:意义、现状、对策[J].前沿,2010.21.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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