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种业发展变化及问题浅析

2018-01-17 15:17宋玉黎
中国种业 2018年2期
关键词:种子法大连市种苗

宋玉黎

(辽宁省大连市种子管理站,大连 116011)

种业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的重要载体,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作物有效供给的基础所在,发展现代种业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战略举措。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新《种子法》)颁布实施2年来,大连市为贯彻落实好这部法律做了大量工作,指导、扶持种业发展创新,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维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种业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

1 大连种业发展现状

1.1 粮、果、菜等种子(苗)企业(基地)情况大连市目前共有184个粮、果、菜等种苗生产经营企业和繁育基地,其中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6个,蔬菜种子生产经营企业17个,果树苗木繁育基地156个,食用菌生产基地5个。截至2016年底,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和蔬菜种子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34亿元,年销售额2.32亿元,年利润5727万元。

1.2 新品种研发情况目前通过省级以上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42个,其中通过国家级审定的品种2个;蔬菜新品种通过省级备案近百个。新颁布实施的《种子法》,加大了新品种保护力度,新增了扶持措施,放宽了品种审定渠道,极大调动了企业研发的积极性。企业主动采取各种形式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加强合作,普遍增加了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2017年仅玉米就有10余个品种通过复试程序,有望通过省级以上品种审定。

1.3 种子管理体系情况目前大连市有种子管理机构8个,其中市级1个,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县区级7个,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市有种子质量检验机构2个,市、县级各1个。全市从事种子管理、质量检测的人员有40人。

2 近2年来发生的变化

2.1 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新《种子法》及配套规章颁布以来,市县两级高度重视新《种子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宣传工作。组织参加省级以上培训班8场次,培训骨干127人次;市级举办培训班9场次,培训骨干436人次;县区级举办培训班24场次,培训种子经营人员1874人次。同时,各级种子管理部门深入种子企业、门店现场讲解培训2000余场次,培训人数近万人次。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新《种子法》和相关知识。利用科普大集、科技下乡等活动,向广大农民宣传新《种子法》,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通过普法宣传,种子生产经营企业、销售商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种子使用者科学选种、用种能力进一步提高,种子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

2.2 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强化农技推广扶持政策。2015年市级出台了新的农技推广扶持政策,将新品种引进、研发创新等纳入扶持范围,对符合要求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是原扶持标准的4倍。2015年以来累计投入2000多万元,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80多项。二是支持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自2015年起对从国外引进的农业先进技术和品种给予30%的补贴。通过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引进国内外农业新品种、新技术,促进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提升产业档次和水平。如引进的矮化苹果栽培技术,开启了大连市苹果生产模式变革先河;引进的蓝莓已经形成优势特色产业。三是扶持种业企业和基地发展。2017年市级出台了《关于扶持蔬菜果树种苗业发展的通知》(大农发〔2017〕206号)文件,通过扶持企业提高育种创新能力和种苗生产基地规模化生产,加快提升种苗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供种保障能力,实现本市种苗产业新突破。2017年优先扶持了种苗企业8个、种苗繁育基地12个。四是加快农作物新品种更新换代步伐。市县两级种子管理机构及种子企业每年都在不同地域安排新品种试验示范展示田,展示100个以上新品种,并组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现场观摩,地头选种、看禾定种;通过举办培训班、科普大集、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推广新品种。经过多年政策扶持,大连市农业新品种普及率达99%以上,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2.3 执法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抓好种子执法检查。2016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900多人次,检查企业和经营销售网点1491家,查处各类案件31起,罚款23.75万元,极大地震慑了不法种子生产经营者。二是抓好种子生产、加工、销售全程质量监管。开展种子生产基地检查,检查种子生产是否符合规程;开展种子企业及种子市场销售品种质量抽检,2016年以来抽检356批次种子,进行种子质量检测;抽检132批次玉米等品种,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市场销售的种子质量显著提高。三是严格生产经营许可分级审批制度。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和“放、管、服”的要求,本市明确了市、县两级许可事项,制定了《大连市农委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大农发[2017]281号),以属地化管理为基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分层级许可审批制度。

2.4 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进一步完善针对大连市自然灾害频繁多发的不利气候条件,建立并完善了市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目的是为在发生局部较大农业灾害时及时恢复农业生产,提供种子供应保障。

2.5 优势特色种子企业及种苗生产基地发展迅猛大樱桃、苹果、桃子、草莓、食用菌等种苗企业和生产基地异军突起,发展规模、速度很快,效益客观,带动效应显著。

3 存在的问题

3.1 新《种子法》落实还不够到位新《种子法》颁布实施多年,从管理人员到生产销售主体仍存在认识不到位、依法管理和依法经营能力不足等问题,尤其是经营销售主体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不高、缺少必要的专业技术技能,达不到新《种子法》有关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3.2 种业创新发展后劲不足大连市农业科研机构较少,品种选育的科研人员不多,投入的科研经费不足,创新能力不强;种子经营主体普遍小而散,缺少达到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标准的企业。

3.3 政策扶持力度还需加强支持种业发展的政策还需进一步强化,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大连市虽然出台了种苗扶持办法,但扶持力度还不够大,还没有覆盖到整个种业。

3.4 企业适应市场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国家开通品种审定绿色通道后,品种审定虽然呈井喷趋势,但同质化严重,创新突破性大品种少;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和供求关系发生变化,销售渠道、方式多种多样,有的企业一时难以适应;国家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调整种植业结构、调减玉米种植面积,对大型单一玉米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影响较大,企业利润降低甚至亏损,企业多元化经营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具备;一些规模较小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企业开创精神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对企业带来的机遇,很多方面需要规范和提高。

新《种子法》的实施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既给种业发展带来了机遇,也给种业发展带来了挑战。种子管理部门既要强化管理,规范种子市场秩序,打造公平营商环境,为种业发展保架护航;又要注重服务,研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好相关种业政策,扶持企业做大做强。企业自身应适应市场变化,更新生产经营理念,做好企业转型升级,以“种子+”延伸产业链,实行多元化经营,多条腿走路,全方位服务,抓住新的发展机遇,发挥好种子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源头作用。

[1] 李正满,陈德荣,钱富华.基层种子市场现状与管理对策[J].种子科技,2007,25 (6) :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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