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陨石之争

2018-01-17 19:23沈寅飞
方圆 2017年24期
关键词:海拉阿勒泰市宝林

沈寅飞

当地流传着一个消息,曾有一块在新疆阜康市发现的陨石辗转出现在美国纽约市场进行销售与拍卖,每克售价高达300美元,价格比黄金还贵。朱曼顿时觉得陨石应该歸他们所有,而不应该上交当地政府,于是把当地政府告上了法庭

经过漫长的一审及二审,新疆阿勒泰市牧民朱曼诉当地政府争取陨石“安拉之泪”所有权之案被新疆高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裁定发回重审。

朱曼的代理律师孙毅打电话给阿勒泰市中级法院咨询案件的进度,对方回复,“按照法定程序延期了”。“这块陨石坠入了一个我国的‘立法漏洞。不管是政府还是发现者,两者都缺乏占有陨石的法律依据。”孙毅说,可想而知,擅长法律应用的法院似乎也遇到了一个巨大的难题。

朱曼只是“安拉之泪”陨石的“看管”者,而在此之前,发现该陨石的两位当地居民海拉提和加尔恒已经通过行政诉讼寻求了部分“奖励”,这让“看管”陨石27年的朱曼感觉到了陨石的巨大价值。尤其当地流传着一个消息,曾有一块由在新疆阜康市发现的陨石辗转出现在美国纽约市场进行销售与拍卖,每克售价高达300美元,价格比黄金还贵。朱曼顿时觉得陨石应该归他们所有,而不应该上交当地政府,于是把当地政府告上了法庭。时至今日,官司还在继续。

天上掉下来的石头属于谁?这个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又没有先例可循的问题,似乎成了一道没有标准答案的难题。

阿勒泰陨石传说

新疆北部阿尔泰山区的天气说变就变,刚刚还是晴空万里,一场突降的阵雨,在转眼的工夫就将山脚下原本干涸的河道变成了如山洪暴发般的泥河。2011年4月,以当地哈萨克族人海拉提、加尔恒二人为向导的一队陨石爱好者正在前往寻找一块大陨石的路上。队伍中有陨石专家张宝林。陨石收藏家雷克斯等多名陨友。据已有线索推断,这一带可能有一块重达80吨的陨石尚至今未被发现。

然而,多变的天气让张宝林一行人几次进山均无功而返。离开阿勒泰时,他们和海拉提、加尔恒两人作出“君子承诺”,希望他们继续寻找。

海拉提的老家在阿勒泰地区的清河县,这里曾发现过中国现存最大的铁陨石——“银骆驼”。关于“银骆驼”,海拉提小时候就听过不少相关传说。它最早在1898年被发现,重达30吨,在被确定是陨石保护起来之前,因为颜色如金属银色,当地乡民就认为它是银。当谁家生活困难的时候,就会从银骆驼上面割下一块去换钱,但同时必须在银骆驼的前面宰杀牛羊,供周围的人一起分享,以表示对上天的感谢。这个风俗一直保留至今,当地人谁要是捡到小块陨石,都会举行这样的答谢仪式。

成年以后,海拉提来到了阿勒泰居住并以跑运输为业。这些年在跑运输的过程中见到过形形色色的人,也听过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故事。陨石在新疆从来就是一个热门话题。这里是目前国内公认的最大陨石聚集区,不少陨友都把新疆作为陨石发掘的宝地。据不完全统计,在国内数百人的专业陨石收藏者中,新疆就有两百多位。从小就对陨石感兴趣的海拉提当听到谈论陨石的时候就会特别留意。听得多了,海拉提对阿勒泰地区的陨石情况也成了半个行家。

在道听途说中,有一个故事海拉提印象特别深刻。他在与以收购牛羊为业的加尔恒聊天中得知,在阿勒泰市红墩镇克兰大峡谷的夏牧场,有一块奇怪的大石头,大伙猜测可能是陨石,只不过连当地牧民也说不清那块大石头具体的位置。

凑巧的是,也正是在2011年前后,这个故事在相距千里之外的北京陨石专家张宝林那儿有了新的线索。此前不久,一位河北沧州的陨石爱好者老宋找到张宝林,他带来了多年收藏的石头请求鉴宝。其中一块手掌大小馒头形状的陨石切片吸引了张宝林的眼球。张宝林断定这种形状的陨石是从某一块陨铁上切下来的。老宋也透露,他所了解的这块切片的母体有一个厨房那么大,现在还在新疆阿勒泰地区某个牧场的乱石堆中。

张宝林向老宋借下了这块陨石标本,回京后,他要立刻做一个测试,用弱酸腐蚀标本的表面。经过这样处理后,陨石会显露出一种独特的有规律的图案,专业术语称之为“维斯台登构造”。不同的陨石所呈现出来的维斯台登构造是不一样的,张宝林要把老宋的这块陨石构造与“银骆驼”上取下的样本作比较,以证明他们是否是来自同一母体。

对比结果让张宝林喜出望外,两块陨石标本上显示的构造几乎一致。由此说明这两块体积相差较大的陨石极可能是同一块大陨石在空中解体后落下来的。同时,另外一个事实也印证了这一推测。新疆清河县东南方一个叫乌拉斯台的地方也找到过一块430公斤重的陨石,而且已经被证实与“银骆驼”的维斯台登构造一致。

经过研究,老宋的线索说明陨石在阿勒泰市,再将另外两块陨石的地点联系起来,他们恰巧在一条线上。这让张宝林等人热情高涨,按照陨石在地球降落的规律,它们在穿越大气层到达地面之前如果破裂成几块,一般是个头小重量轻的先落地,而个体最大的陨石往往落在最前方。因此,那块落在阿勒泰市至今没被发现的大陨石可能是最大的一块,重量可能在80吨左右,世界第一。

“假如真是这样,就能把我们目前所知的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陨石降落过程进行还原。如果寻找到它的踪迹,将会给我国的天文工作者带来大量新的有用信息。”著名的天体化学家与地球化学家欧阳自远在得到这个消息后如此评价。

终于发现陨石

2011年4月的一天,正好在家休息的海拉提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电话那头是一位新疆陨友,希望邀请他参加一支由陨石专家张宝林、陨石收藏家雷克斯等人组织的探险队伍,目的就是寻找他一直关注着的那块大陨石。同时被邀请的还有加尔恒,之所以找他们俩是因为他们既懂当地的语言,又对传说中的大陨石有一定的了解。

海拉提对那块陨石是非常感兴趣的,不过家中妻子已经怀胎七月需要人照顾,再说早就听说寻找陨石又危险又耽误工夫,结果还可能一无所获,他犹豫了。最终还是探险队答应按照向导的身份给予他一定的费用后才答应了下来。endprint

的确,这次寻找陨石困难重重,包括海拉提和加尔恒也不明确陨石的具体地点,只知道在距离阿勒泰市区100多公里,海拔2500米以上一处叫阿克布拉克的夏牧場附近。这是一处夏牧场,只在每年的7到9月有牧民放牧,其余时间几乎是无人区。

探险队一行人决定进山的这一时节,内地已入夏,但阿勒泰的高山却残雪未消,天气变化无常。第一次对大陨石的正式搜寻最终无功而返。陨友们自然非常不甘心,临走的时候他们对海拉提和加尔恒说,希望他们继续寻找陨石,以后也会定期给他们一定的报酬。

生活境况平平的海拉提和加尔恒答应了下来。除此之外,“这块陨石很大,找到了报告国家一定有重奖。”这句张宝林说的话,海拉提记得最为清楚。他坦承,当时他们已把找到陨石当成了一件可以改变命运的事。

探险队走后,海拉提和加尔恒丢下手头的工作,一心一意投入到寻找陨石的工作当中。每天,他们骑两个小时摩托车到阿克布拉克山口,再步行三个小时进山,随身只带四个馕作为一天的食物。山上,有时候暴雨突袭,泛滥成河;有时候烈日当头,头晕目眩;更有时候浓雾四起,让他们迷失方向。

“如果不能及时下山,晚上即使不被冻死也可能遭遇动物的袭击而有生命危险。”海拉提说,好几次他们遇到各种各样的危险都差点丢了性命。然而,那块陨石似乎在坠落时就打定了主意要藏起来。它的所在地是一片冰川漂砾区,花岗岩漫山遍野,找到陨石不啻于在一堆玻璃球中找出材料不一样的那一颗。

“它从南看不见,从北也看不见。”加尔恒回忆说,陨铁的上面压着一块巨大的花岗岩,直到太阳光探入,一道红亮的色泽映入他们的眼帘。2011年6月17日下午,海拉提和加尔恒终于找到了那块传说中的大陨石。此时,他们才发现,其实好几次都与它擦肩而过。

站在陨石前,海拉提和加尔恒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两个大男人竟然久久地拥抱在一起:“这是老天爷赐给我们的,以后我们的生活会不一样了!”一场山雨袭来,两人感觉在接受沐浴洗礼。

预想的巨额奖金落空

简短的庆祝之后,海拉提和加尔恒抓紧时间从陨石上切下一个样本,拍照留影、做好标记,然后匆匆往回走。下山后,他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打电话给那位最早找他们的新疆陨友,让他再联系北京的张宝林等人。接下去几天,海拉提和加尔恒便在家里高兴而急切地等待消息。

等待的时间似乎过得格外慢,而另一条消息传来却让他们感到焦躁不安。原来,那位新疆陨友用“第一发现者”的名义向中国科学院报告了发现陨石的情况。于是,海拉提辗转找到张宝林所在单位北京天文馆的联系方式。对方回复,“是你们发现的陨石,这个是事实,请你们放心。”两人这才稍微舒了一口气。

一个月以后,张宝林等几位陨石专家带着媒体记者专程从北京来到新疆,在当地政府人员的陪同下,海拉提和加尔恒带着他们来到了陨石跟前。被压在一块巨大的花岗岩石下面的陨石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金属般的光芒。现场的人都惊叹,“这块石头太漂亮了!”

见到陨石的第一眼,张宝林就禁不住发出感叹,“错不了,这肯定是一块陨石。”虽然并没有原先推测的80吨那么庞大,但是经过粗略估算,这块呈圆锥体的陨石重量应该在18吨左右,是中国迄今为止发现的第二大陨石。而且,通过维斯台登构造对比,它和“银骆驼”是一体的成对陨石。

海拉提和加尔恒自然也难以掩饰心中的喜悦,这几个月的艰辛和焦虑在专家的肯定后瞬间消失。下山后,海拉提更有一个意外的惊喜,他的妻子顺利地诞下了一名男婴,大家都说是双喜临门。初次当父亲的海拉提抱着孩子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他觉得这个孩子冥冥之中应该与陨石有缘,所以准备给孩子起一个与陨石相关的名字,同时也期待以后衣食无忧的幸福生活。

新疆再度发现大陨石并被确认,一时间,这块陨石成了热点新闻。根据陨石的形状,大家提议称之为“安拉之泪”。“安拉”是伊斯兰教经典《古兰经》中宇宙最高的独一实在、应受崇拜的主宰名称。

随后,为了表彰海拉提和加尔恒,北京天文馆还特意向他们颁发了《荣誉证书》:新疆阿勒泰克兰大峡谷陨铁由海拉提、加尔恒发现并向国家科研单位报告准确位置,由国家科研单位首次确定为陨石,使陨石得到有效保护。二人为陨石科学研究和科普做出了重要贡献。

荣誉有了,但是原先海拉提二人预想的奖金却迟迟没有到来,甚至没有人提起。发现陨石后,有朋友预测他们每人可以获得不下百万的奖金,海拉提和加尔恒虽然没有奢望那么高的奖金,但是心里面觉得几十万应该不成问题。

就在那次公开见证陨石之后,阿勒泰政府随即派专人驻守在陨石旁边,禁止任何人靠近。同时,快马加鞭地修建了一条进山的便道。到了当年的9月底,政府动用大型设备将陨石运到了市政府的大院内“保护”了起来。此时的海拉提和加尔恒再也坐不住了,他们主动找到市政府要求处理陨石的问题。然而对方回复,陨石确实是他们找到的,但是所有权应该归属政府。政府将会为它建一个博物馆,促进当地旅游。有介于此,决定对海拉提和加尔恒各奖励5000元人民币。

这个数额与两人的期望值相差太远了,海拉提和加尔恒没有接受这笔钱。他们觉得既然北京天文馆都承认了他们的巨大贡献,而阿勒泰政府就这么轻易把他们打发了,简直无法理解。政府还给出理由,让他们找给钱的依据,找到依据就给奖励。海拉提发现,现行的法律的确没有相关的奖励规定,但是政府将陨石收为国有,似乎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支撑。

陨石之争

从2011年10月开始,海拉提和加尔恒就开始了与阿勒泰政府持续而漫长的理论当中。随后,美联社的一则报道更是将事件白热化。据报道显示,新疆一位市民2000年在当地戈壁滩发现的一块罕见陨石,几经转手后于2012年被运往美国纽约市场进行销售与拍卖,每克售价高达300美元,是黄金价值的十倍。黑市上,每克“银骆驼”的价格也高达百元人民币。如果据此计算,“安拉之泪”的价值至少应该有数亿美元。endprint

于是,从2013年开始,海拉提和加尔恒不再单纯地要求奖金,而是提出,应该以“第一发现者”的身份确认对这块陨石具有所有权。因为在法理上,对于无主物可以以“第一发现者”先占取得所有权,尽管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这一制度。

为此,海拉提和加尔恒把阿勒泰政府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确认阿勒泰政府强行运走、扣留、保管陨石行政行为违法,并返还该陨石。

阿勒泰政府给出了反驳意见。有资料记载,早在2004年时,时任阿勒泰市委书记的孙建国就上山见过这块陨铁。只不过当时孙建国在当地牧民的陪同下,找到了这块“奇石”并没有做切片送检,后来也仅报告了地区文物部门。而且“安拉之泪”上面有很明显人刻的字迹,有哈萨克文字,也有俄文,这也说明早就有人发现了这块陨石。因此,海拉提和加尔恒绝不是第一发现者。

事实上,据阿勒泰旅游局的一位退休官员表示,当年发现“奇石”后消息就被四散传播,而且得到消息的不少陨石界的人都对这块石头有所企图,然而现实的情况是“奇石”所在地是一个夏牧场,到9月份就结束牧期,那时气候条件就会变恶劣而无法看管,到时候就很难防止意图不轨的人进山了。当时也确实出现了不少破坏“奇石”的行为,“拿炸药炸的传说都有”,石头上不少切割的痕迹就是各路人士来过的证明。不过,当时的政府因为没有多余的资金专门修一条运输石头下山的路而放弃了,于是只好委托当地牧民帮忙看护这块陨石。

这次,在确定为陨石之后,政府特意用了一个月时间,花费了30万元快速地修建了一条进山的道路,动用了大型机械吊装设备才将陨石运了出来。此后,陨石就一直在阿勒泰市园林管理处的空地上,白铁皮包裹着,严格地保护了起来。

此时,当初委托海拉提和加尔恒的陨石收藏家雷克斯也站出来发表意见,“最开始进山都是花我的钱,后来北京天文馆和我都付了他们钱。”他认为,海拉提和加尔恒是受人委托去找陨石,存在雇用关系,说他们是发现者并不合适,提出所有权就更不妥当。

海拉提和加爾恒则继续向政府交涉。他们提出质问:“说我们不是发现者,那为什么又要给我们钱?”得到的回答是:“因为你们做这个事情,我们很受感动。”

持续争论的同时,“安拉之泪”发现地牧场的承包人朱曼一家也向阿勒泰政府提出了对陨石所有权的主张。朱曼表示,他1986年7月在自家草场放牧时,就意外发现了一块巨大的“奇石”,及时上报后,村委会及镇政府决定让其继续看管此奇石。村委会还曾在2008年出具证明,肯定了这场奇遇。证明还提到,放牧的阿克布拉克草原早在1984年就分配给了朱曼及其长子肯杰别克。作为陨石的发现者和牧场的主人,理应享受对“安拉之泪”的一切权利。

对此,海拉提和加尔恒也不以为然,理由是北京天文馆的荣誉证书上面明确说明了他们报告了陨石的准确地点,并由国家科研单位首次确定为陨石。“他们发现得早有什么用?知道那是陨石吗?”

至此,围绕“安拉之泪”的所有权争议,在你争我夺的利益各方开展起来。所有的问题似乎都在等待着法院给出答案。

未尽的官司

2014年3月21日,阿勒泰地区中级法院正式受理海拉提、加尔恒起诉阿勒泰政府的行政诉讼。海拉提和加尔恒的代理律师张敏认为,纵观中国的法律,陨石不属于《文物保护法》所指的文物,也不属于《物权法》中的漂流物、埋藏物、隐藏物或者其他法律所列举的归属国家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和自然资源。反之,海拉提、加尔恒作为“第一发现者”则对陨石应该享有相关权利。因此,阿勒泰政府强行占有陨石属于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的行为,侵犯了海拉提、加尔恒二人的财产权。

阿勒泰市政府则始终认为,按照《物权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其中的“等”字意味着自然资源不仅限于以上七类,陨石也应当属于自然资源,其所有权应归国家。

这起诉讼在一年后最终由法院调解结案。海拉提与加尔恒究竟获得了多少利益双方并不愿意透露。不过,张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调解成功肯定是双方都得到了满意的结果,至于具体数额肯定比原先的5000元要高很多”。

同样的,对于朱曼一家的主张,其实在2011年阿勒泰政府运走陨石的时候,政府就支付过朱曼一家2万元看护费。不过朱曼并不满意:“这是看护陨石的钱,还没算破坏草场的钱。”后来,得知海拉提获得一定奖励,他也开始觉得,陨石应该归他们所有。2015年年底,朱曼一家聘请了上海律师将阿勒泰市政府告上法庭,希望要回石头,并要求政府补偿他们27年来看管陨石的费用。

然而,这次起诉最终被法院驳回,理由是“政府把石头挪走不属于民事行为,原告应该进行行政诉讼”。朱曼一家不服,随即上诉到阿勒泰地区中院,法院依然维持了原裁定。此时,已近2016年2月。朱曼再向高院申诉,事情终于起了变化,案子被发回重审。

2016年11月15日,新疆高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裁定,朱曼一家保护石头的工资与奖金的诉求,在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内,应该依法重审,一审、二审裁定不正确,并裁定由阿勒泰地区中院重审此案。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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