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挪用公款就为了高消费

2018-01-17 19:55常洪波齐志宏李俊东
方圆 2017年24期
关键词:商务局公款烟台市

常洪波 齐志宏 李俊东

咨询费、公车维护费、酒店住宿费……直到刘玲玲案发,其原单位领导在核对商务局在区会计结算中心的票据时才大吃一惊,没想到刘玲玲的胆子如此之大,冒充他签了那么多自己并不知情的发票

去年初夏的一天,山东省烟台市某区商务局原副局长刘玲玲被抓的消息不胫而走,很多人见面就问:“听说了吗?商务局出大事了,副局长刘玲玲被抓走啦!”、“她可是个女强人啊,事业干得那么好,咱们这里就没几个女副局长!”……刘玲玲的事情为何受到当地人的广泛关注,一则可能是因为被查处的女性领导干部毕竟不多,二是因为她的作案情节和动机都有些特别。

刘玲玲,20世纪60年代末出生于东北,大学毕业后到烟台市某县工作后,刘玲玲的工作也算是踏实勤奋,一步步走上了领导岗位,当上了烟台市某区商务局副局长。刘玲玲拥有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由于某区商务局位于一处海岛上,所以平时,刘玲玲多半是自己一个人在岛上生活、工作,家里家外就全靠丈夫一个人打理。职场顺利、家庭省心,独自在岛上生活的刘玲玲本应该珍惜自己的幸福生活,但她却没有调节好独自生活的状态,用有益的方法充实自己,反而渐渐迷失在高消费带来的快感中。

据了解,刘玲玲思想很超前,热衷于购买进口产品和各种奢侈品,经常是一堆一堆地买。而高消费过后的亏空却常常使刘玲玲入不敷出,在欠债的泥潭之中越陷越深,后来竟然靠四处借钱消费(有些借款还是高利贷),最后,她竟然打起了公款的主意,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她的犯罪历程,着实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仿冒单位“一把手”签名报销

2013年4月至8月,刘玲玲因为欠了一大笔外债,资金一时周转不开,便开始打起了单位公款的歪主意。此时的她不仅是区商务局副局长,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区商务局报账员。一名副局长为何还兼任着报账员呢?据办案人员透露,刘玲玲升任副局长之前,一直负责单位的财务工作,是单位的报账员(主要任务是拿着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完字的发票到区财政会计结算中心报账)。她升任副局长之后,由于局里工作人员人数少,其他人也没有会计资格,所以,报账员一职还是由身为副局长的刘玲玲兼任。副局长没有签字报账的权限,但报账员就不同了,单位所有发票都从她手里流转,还是有很多做手脚的机会。很快,她就辜负了领导对她的信任。

据了解,刘玲玲单位所在的区人口较少,财政经费也很有限,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实行集中管理,会计结算工作都转到区会计结算中心,每个单位的报账员拿着会计凭证到会计结算中心报账。商务局在会计结算中心有专门的财政账户,资金的收入支出都需要走这个账,商务局日常办公、运转费用产生后,发票、单据由局长审核签名后,交给报账员整理并填写报支整理单,到会计结算中心先审核然后再报账。区会计结算中心工作人员打印付款单后,报账员拿着付款单去结算中心出纳处领取转账支票或者现金支票,而后再把款项支付给一些公司。

由于单位正常的报销都由刘玲玲到该区会计结算中心办理。为了捞钱,刘玲玲经常找朋友收集一些加油单、海产品购买发票,以及招待费、咨询费之类的发票,然后在这些发票上伪造签名,写上区商务局局长的名字,将这些发票夹带在正常报销的单据中,一起送到区会计结算中心去报销。

区会计结算中心的工作人员一般会先看看原始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凭证时间、发生金额是否相符、是否有白条现象,以及是否有领导经办人签名等。审核凭证上的领导签名主要是看有没有单位负责人签名,至于核实签名真不真实,并不属于区会计结算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范围。

由于长期从事报账工作,刘玲玲对自己单位领导的签字非常熟悉。一有时间,刘玲玲就非常认真地练字,模仿其单位领导的签字。练了一段时间后,刘玲玲模仿得居然也非常像,用逼真来形容也不为过。签字虽是假的,但刘玲玲的副局长身份却是真的,她拿着这些假单据去报销,区会计结算中心的工作人员分辨不出真假,全部按照刘玲玲提供的单据进行了报账。当然,这些报销来的公款都被她据为己有。

咨询费、公车维护费、酒店住宿费……直到刘玲玲案发,其原单位领导在核对商务局在区会计结算中心的票据时才大吃一惊,实在没想到刘玲玲的胆子如此之大,冒充他签了那么多自己并不知情的发票。案发后,经刘玲玲辨认,在区商务局2013年4月至6月、2013年7月、2013年8月的三本会计凭证中,共有15张发票是刘玲玲仿冒其单位“一把手”签的名。

把退休职工医疗保险金“藏了起来”

从2004年开始,烟台市某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IC卡管理,这种卡只能在当地刷卡使用,所以在外地居住的城镇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就无法刷卡使用,而必须去医疗保险事业处去提取现金。每年的1月到3月,烟台市某区医疗保险事业处工作人员会将各单位人员名单和领取金额做成统一的表格,交领导审批后给财务科,然后由出纳会计把钱发放给各单位。

烟台市某区塑料厂以前是军转地方企业,后来划归刘玲玲所在的该区商务局管理。该厂以前的退休职工很多都在外地居住,所以每年都是由刘玲玲到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处帮他们统一提取现金,再分别发放。

2007年至2011年,刘玲玲一直帮这些退休职工领取了5个年度的醫疗保险金。按照要求,这些钱必须全部付给这些退休的职工们。但看着这些职工的养老钱,缺钱的刘玲玲又动心了。每次取回来钱之后,刘玲玲不仅不发给职工,还故意不发布现金已经到位的信息。也有一些熟悉情况的职工,会主动找上门来要自己的保险金,那么这时候刘玲玲才会承认他们钱已取回来,便按照规定把钱发给他们。而对于那些没有来领取保险金,或者忘记此事的职工,刘玲玲就把他们的钱偷偷地“藏”了起来。这5年取出来的又没有人来领的医疗保险金全被刘玲玲用来归还欠债和消费了,办案机关查证,这笔被“藏”起来的钱,共计2.7万元。

2010年,当地一家网具有限公司的5万元废旧设备款放在国有企业二轻公司。这家网具有限公司是二轻公司的下属企业,而二轻公司隶属于区商务局。2013年,二轻公司的财务人员林小玉马上就要退休了。退休前,根据工作安排,林小玉将二轻公司的账目和这笔5万元废旧设备款移交给刘玲玲。林小玉至今记得清清楚楚:当时自己交给刘玲玲的钱,是一万元一捆的,一共5捆。当时,林小玉除了交给刘玲玲5万元现金,还给了她这笔5万元废旧设备款的账页,其实就是简单的一张纸,记明了收废旧设备款多少钱,还有多少余额。刘玲玲收到账目和钱后,又是悄悄地把钱“藏”了起来。时间一长,领导们也把这笔钱忘了,而二轻公司也没有人过问此事,这笔钱也就没人管没人问了。于是,刘玲玲不动声色地把这5万元钱拿去消费和还债了。到案发时,这笔废旧设备款的账页,也早已不知去向。endprint

区商务局外资科还有一项工作内容,就是办理外资企业年检;按照历年的工作惯例,每个企业都要收取一定的办理费用。这项费用虽然是外资科对外收取,但是具体收钱的还是由商务局财务人员负责。刘玲玲依然以报账员的身份,负责收钱存钱。但在最后上交的时候,刘玲玲私自截留下一笔钱用于个人消费。她当时想:自己先用用,等有钱了再上交。但是,直到上交期限到了,囊中羞涩的刘玲玲也没能凑够钱上交。据查证,刘玲玲共私自截留外资企业年检费共9千元。

明目张胆挪用“公款”

2012年12月,区商务局为当地一家毛纺有限公司争取了一笔25万元的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因为之前这家毛纺有限公司欠了区商务局30多万元钱。在这筆钱拨付前,商务局主要领导就跟这家毛纺公司的总经理商议,将其中的15万元尽快还给商务局。

根据领导的安排,当时,刘玲玲跟这家毛纺公司的会计一起去的区财政局领款,财政局出具了25万元的转账支票交给了毛纺公司会计。回到毛纺公司后,会计便给刘玲玲开了一张15万元的现金支票。因为到年底了,刘玲玲手里的正规收据已经用完,就给毛纺公司会计打了一个简单的收条,把15万元的现金支票拿走了。刘玲玲本该拿着现金支票去银行,把现金取出来然后交给区会计结算中心,存入区商务局的账户上。可是,刘玲玲当时手头十分缺钱,就到银行把现金支票换成了一捆捆的现金,之后,就把这15万元现金用于还债和消费了。直到2013年5月21日,刘玲玲才四处筹款,终于借齐了15万元交给区会计结算中心,存到区商务局的账户上了。

2013年9月的一天,烟台市某区商务局主要领导根据工作安排,让刘玲玲去一家公司取50万元,并说是分两次支取,一次20万,一次30万。一听到收钱,刘玲玲很是积极。按照领导的安排,她很快到了那家公司,该公司总经理立即安排出纳会计到银行取20万元现金交给刘玲玲。随后,刘玲玲便和会计一起去了银行,由会计将取出来的20万元现金交给刘玲玲。一万元一捆,一共是20捆,刘玲玲在车上当着那个会计的面把钱点了一下,确认数量无误后就把钱装起来了。回单位后,刘玲玲向领导报告后,将钱上交单位。

2013年11月的一天,商务局主要领导又找到了刘玲玲,让她去那家公司将剩下的30万元取回来。刘玲玲还和上次一样,到了那家公司的总经理办公室后,总经理立即安排出纳会计到银行取30万元现金交给刘玲玲。不过,与上次不同的是,这次拿到钱的刘玲玲并没有把钱上交。此时的刘玲玲因为高消费,在外面又欠了不少债务。看着手里的30万元现金,有些急红了眼的刘玲玲便打起了歪主意:自己先拿来周转一下,局里领导问起来,先找个理由推脱。等手头方便了再想办法还回去。就这样,胆量异常的刘玲玲将30万元公款全部挪走拿去还债了。

过了两三天,局领导见刘玲玲还没有把钱交回单位,有些沉不住气,便问刘玲玲怎么回事。面对领导的催促,刘玲玲也没有找别的理由,坦白了自己已将这30万元挪用,等过一段时间再把钱上交。局领导一听这话,非常生气,说:“你的胆子太大了!居然把钱拿去用也不说一声。这是公家的钱,你说用就用啊?!”

最后,局领导告诫刘玲玲:“做人要诚实,你从那家公司把钱拿走的时候,公司老总就已经给我打电话了。而你,至今都没说取钱回来的事。你作为副局长,怎么能做这样骗人的事?!”

面对领导的一再批评指责,刘玲玲只好低下头,静静地听着,任由领导训斥。最后,自己是如何从领导的办公室出来的,她已经记不清了。

30万元不是一笔小数字。刘玲玲本想用几天就把钱归还回去,但是平时已经习惯了大手大脚花钱的她,早已被多项债务压得喘不过气,根本无力偿还这么一笔巨款。后来,局领导多次找刘玲玲催要这30万元钱,可是,债台高筑的刘玲玲只能口头答应,一拖再拖,一直没有还上。后来,这位局主要领导调走了,刘玲玲就没再和他联系,新来的领导也不了解情况,刘玲玲就一瞒再瞒,一拖再拖。直到案发,刘玲玲也没有将这笔钱交上去。

一念之差 悔恨不已

刘玲玲从普通工作人员走上局领导位置非常不容易,对于本该珍惜的岗位,却由于她的放松无底线而失去了。烟台市某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办理其他案件过程中,敏锐地发现了刘玲玲可能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线索。2016年5月31日,刘玲玲被正式立案侦查。

在检察官的讯问过程中,刘玲玲主动交代了办案人员尚未掌握的一些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2016年6月14日,刘玲玲因涉嫌贪污罪被烟台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她从一名领导干部变为一名阶下囚,着实让人叹息。对于自己犯下的错误,刘玲玲悔恨不已。

法院查证,刘玲玲共贪污公款38万多元,挪用公款17万多元,其中有15万元挪用后归还,据刘玲玲交代,她贪污挪用的41万多元的公款,大部分都已经用于消费和还债了。

前不久,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刘玲玲无视国法,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其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4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伸手必被捉,等待刘玲玲的将是法律的惩罚和铁窗里的漫长岁月。(文中人物姓名皆使用化名)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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