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社旗: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划“避魔圈”

2018-01-17 21:02宋德明李应敏
方圆 2017年24期
关键词:妇女儿童作案监护

宋德明 李应敏

随着农村外出务工群体的不断扩大,衍生而来的留守妇女儿童这一弱势群体缺乏社会关注和必要的自我保护,不少人成为犯罪侵害对象,遭受性侵害的现象尤为突出。河南省社旗县检察院结合案件办理,对多起性侵留守妇女儿童的案件进行调研分析,提出对策和建议,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划出了“避魔圈”。

2014年以来,社旗县检察院共审查逮捕性侵犯罪案件46件48人,其中发生在农村的性侵案就达39件39人,而且被害人均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占全部性侵案件的85%。此类案件的发生,不仅严重影响了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家庭和谐,更危及到社会的稳定。对此,该院从关注民生,维护民生权益入手,组织干警对39起案件进行调研分析,厘清了犯罪主体呈现文化程度低、中老年人占比高、再犯罪率高“一高兩低”;熟人作案现象突出;犯罪对象大多为未成年女孩、精神障碍的妇女;作案手段呈现哄骗、威胁、利诱等非暴力性;案件证据较为单薄,案件事实不易认定等作案特点及其农村思想、文化相对封闭落后;犯罪主体文化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家庭监护缺位或不到位;被害人自我保护意识差;农村地理环境和生活环境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证据收集困难导致打击不力等原因。

民生利益大于天。该院立即启动检察建议程序,向县委、政府提出了一系列建议。狠抓农村社会文化事业建设,努力提高农村思想道德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农村法制教育;强化监护职责,落实家庭监护责任;拓展学校教育职责,注重性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严厉打击性侵犯罪,形成保护留守妇女儿童的社会合力;强化履职意识,创建良好法治环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提升保障能力等多项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很快被县委政府采纳。该县制定农村文化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长远规划,列入考核指标;积极探索法治建设考评模式,把法治宣传的效果予以量化考核。检察机关借助派驻基层检察室,联合乡镇司法所、村委会组织,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以事说法、以案说法、以案析理活动,向留守妇女宣传法律基础知识。通过送法进校园,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司法机关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侵害留守妇女儿童权益的各类犯罪等。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氛围,在全社会形成一个“避魔圈”。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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