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财政与现代化经济体系
——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解读

2018-01-18 05:38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博士生导师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
财政监督 2018年2期
关键词:建设费小康社会财政

●叶 青/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博士生导师、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

一、减税减费,深得人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五大事业都取得了极不平凡的成绩。财政通过深化改革、保障经费、收支调整、减税降费等措施,推动了五大事业的同步发展,功不可没。

五年来,我国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赤字由1.2万亿元增加到2.38万亿元,但赤字率一直控制在3%以内。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营改增累计减税近2万亿元。取消、免征、停征和减征1368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减收金额3690亿元。2017年,全年为企业减负将超过1万亿元。

财政增加支出易,减少收入难,但是,“经济决定财政,财政反作用于经济”,古今同理。财政增加补贴与财政减少税费,在某种意义上起到同样的作用。因此,这些年来,积极地减税是有其合理性的。2018年仍然会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减税,是放水养鱼,是藏富于民,是涵养税源、普惠民生的重要举措。从6万元到50万元,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不断扩大;从50%到75%,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逐步提高;从4档到3档,增值税税率优化简并……一组组数字的变化,见证了我国减税降负的显著成效。

近年来,税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要求,打出了一系列减税“组合拳”,以税收“减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对税务部门落实税收政策提出了更高要求。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巩固前期减税成果,持续深入落实减税政策,不断助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二、三大战役决胜小康社会

“小康社会”是由邓小平同志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规划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蓝图时提出的战略构想。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与“建成”一字之差,但意义深远。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们既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

习近平同志说,从现在到二〇二〇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要按照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要求,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因此,2018年的重要财政工作是“三大战役、八项工作”,紧扣党的十九大报告的精神,充分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微观调节作用。

此次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提出,作为财政部门来说,三大攻坚战的重点各不相同,其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点是,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

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重点是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发力,瞄准特殊贫困人口精准帮扶,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管理。

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支持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打好“蓝天保卫战”,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

毫无疑问,这是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战场,财政的一收一支都有积极的功效。

三、八项工作紧扣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核心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指出这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这透露了重要的经济要求:一是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信号;二是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成为主攻方向信号;三是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信号;四是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信号;五是乡村振兴战略造就“三农”新面貌;六是区域协调发展呈现新局面;七是改革要啃硬骨头,开放形成新格局。

根据这些要求,2018年财政工作在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同时,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其中,以下几点尤为突出:

一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制造业优化升级,促进新动能持续快速成长,继续推进“三去一降一补”。财政政策的合理性,关系到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成败。财税部门首先要在“降成本”上有更大的作为,减税减费仍然有空间。财税部门要静下心来思考:为什么有的学者、有的企业家认为“中国的税费高于国外”?哪些观点是合理的?哪些观点略有偏颇?其次,财政要通过收支的调整,在“补短板”上发挥新的作用。积极财政政策包括投资与减税两个方面,对于经济之短板,就是要加大投资力度。

二是加快财税制度改革,健全财政体制,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深化税制改革,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2018年将稳步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抓紧制定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总体方案。推进预算公开,推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标准化等。要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科学界定各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形成中央与地方合理的财力格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是一个长期以来没有解决好的问题。

三是强化财政管理监督。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财政工作效率、财政政策效能和财政资金效益。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继续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古往今来,财政官员掌握着大笔的资金和减免大权,被称为“财神爷”,因此,财政的内部监督极为重要。这些年来审计部门发现了不少资金分配问题,全国人大会上预算报告多次 “反对票第一”,都说明了加强财政内部监督的重要性。要改变这种状况,一方面要提高财政管理工作水平,另一方面要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强联系,特别是要多听听提过财政工作建议的代表与委员的意见。

四、要继续降低各种负担

笔者当过十年的全国人大代表,知道在党的十八大以前,减税减费有多难。现在,减税减费成为一种常态。但是,仍然有进一步减少的空间。民航发展基金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机场建设费首次征收始于1992年3月,1995年才获国务院批准,收费标准统一为国内航班每人50元,国际航班每人90元(含旅游发展基金20元)。2004年9月由机场收取改为航空公司在机票中加收。2011年起免征支线飞机执飞国内支线航班机场管理建设费。其间,征收截止期则从2005年一再延长到2006年、2010年、2015年。

2012年,机场建设费终于取消,但却换成民航发展基金的“马甲”。当年3月,财政部印发《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自2012年4月1日起,将原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合并为民航发展基金。对旅客的征收标准维持不变,执行期仍至2015年12月31日。

自机场建设费开始征收后,引发了各界的极大争议。人大代表、律师以及普通民众都纷纷要求取消这项收费。

2012年全国两会上,笔者曾提交建议“取消机场建设费”。笔者认为,机场建设费是当初在经济水平有限的条件下“老百姓出钱搞建设”,“如今,中国政府收入大幅增长,临时性、克服困难式的政府性基金也该取消了。”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茂名市工商联主席陈华伟也表示:“这么多年来,机场建设费累计收了逾千亿元,但从来没有公开过具体数据。这是一项收费时间最长、收费范围最广、最没有法律依据、最不公开透明、引起最多反对声音的不合理收费,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相悖。”

停征此类基金,老百姓将会受益。希望财政部能在这个问题上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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