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区创新性开展流动人口药具管理工作现状

2018-01-22 08:26于妍
中国实用乡村医生杂志 2018年11期
关键词:婚育育龄妇女流动人口

于妍

作者单位:110005 沈阳,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

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外来人口的涌入在为沈阳市于洪区经济繁荣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的同时,也给药具管理和服务工作创新性带来了新的挑战。流动人口流动性强、就业范围广、居住分散、成分复杂,且生育高峰期人群所占比例较大,这些特点为于洪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带来较大冲击。如何结合流动人口现状,创新性做好流动人口药具管理与服务工作,已成为当前药具管理与服务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1 对象和方法

1.1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沈阳市于洪区地处沈阳市西北部,属城乡结合部,全区环绕半个沈阳市区,行政区域总面积547 km2。辖区内共有12个街道办事处、96个行政村、82个社区。户籍人口32.4万人,流动人口53 725人,其中流出人口635人,已婚育龄妇女368人;流入人口53 090人,已婚育龄妇女21 066人。

1.2 调查方法 2017年12月,笔者联合沈阳市药具管理站工作人员,深入于洪区10个街道办事处、23个社区实地走访,开展座谈会15次,参加人员包括分管药具工作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领导,基层药具工作人员,流动人口中的药具服务对象三大类共计200余人。查阅了包括制度建立、流动人口工作台账等流动人口药具管理服务工作资料。

2 发现的工作创新点

2.1 创新工作机制 于洪区委、区政府始终将流动人口作为卫生和计生工作的重点内容,将流动人口药具管理服务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下简称综治)及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实现了户籍人口与流动人口统筹兼顾,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2.1.1 坚持加强顶层设计 于洪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制定并下发了《于洪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的通知》《流动人口已婚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暂行办法》及《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经费管理办法》等指导性和政策性文件,成立了以主管区长为组长,综治办、公安、工商、卫生、民政、劳动、计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实现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和统一服务。2.1.2 坚持目标管理责任制 于洪区各职能部门与乡镇街道办事处,乡镇街道办事处与相关科室,乡镇街道办事处与驻地企业、市场(工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与村(社区),村(社区)与出租房主,企业与职工等层层签订了流动人口药具管理服务目标管理责任状,形成了属地负责、部门协作、层层落实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体制。

2.1.3 坚持联席会议制度 2017年,于洪区流动人口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综治、公安、工商、民政、劳动等部门召开两次联席办公会议,进一步落实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及企业用工责任制,解决了联合查验《婚育证明》、加强出租房主管理及流动人口免费技术服务等问题,推动了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落实。

2.2 创新流入地为主、流出地配合的双向目标管理机制 按照流动人口以流入地管理为主、流出地配合的双向目标管理工作要求,将《婚育证明》查验、节育措施落实、避孕节育报告单反馈、信息交流等综合纳入目标管理责任状,建立现住地与户籍地登记清、情况明的信息互动机制。为便于沟通和加强管理,各乡镇(街道)分别建立了流动人口管理网络图,按流入人口、流出人口现住地、户籍地的实际情况,与户籍地或现住地的卫生计生部门建立信息互动平台,在《婚育证明》的查验、免费技术服务、生育节育状况等方面实现信息共享,促进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和“一盘棋”格局的形成。

2.3 创新五位一体的队伍保障机制 为推动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任务的落实,于洪区委、区政府不断加大对流动人口药具管理与服务机构及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力度。于2018年重新调整了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的设置,将其由原来的增设在基层指导科,调整为单独设立并隶属于区计生局的事业单位,同时配备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建立流动人口工作站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全部成立了六有标准的流动人口工作站,同时采取乡镇(街道)聘用、区备案考核并拨付经费的办法,为每个乡镇(街道)配备专职流动人口工作人员1名,每人每月工作补助为800元。定期对专职工作人员、协管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了整体工作成效。于洪区逐步形成了以流动人口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为龙头,以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为依托,以乡镇(街道)流动人口工作站、村(社区)及市场(工地)分站为基础,以流动人口协会为纽带的五位一体流动人口药具管理与服务机构及队伍保障网络体系。

2.4 创新分级负责的经费保障体系 根据流动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的工作要求,于洪区政府逐年加大了对流动人口药具管理服务经费投入力度,在2016年和2017年分别投入经费20万元的基础上,2018年增加经费投入20万元,总体投入达到40余万元,有力保障了流动人口免费技术服务及日常药具管理与服务经费的需要。在区级投入基础上,各乡镇(街道)也进一步加大了对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经费的投入力度,2018年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总计投入53万元,保障了六有标准流动人口工作站的建设及宣传、服务等经费支出的需要,使流动人口充分享有依法生育权、生殖保健权和免费技术服务权[1]。在经费管理方面,区计生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于洪区流动人口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对经费实行统一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能。

2.5 坚持五项制度,实现管理与服务的规范化

2.5.1 坚持查办验《婚育证明》工作制度 按照管理与服务规范的有关要求,区、乡、村严格坚持查办验《婚育证明》工作制度,对流出者免费办理《婚育证明》并与其现住地建立双向管理网络;对流入者开展定期查验和联合查验《婚育证明》,即村(社区)定期对属地内的流动人口进行查验,综治、公安、工商、劳动等部门在进行综合管理、办验工商执照、用工人员登记等过程中,开展联合查验工作,对未持有《婚育证明》者督促其补办并通报户籍所在地,对发现的重点人实行重点监管,把住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及办证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率达95%以上,为流动人口免费办理《婚育证明》率达91.6%,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节育措施落实率达98%以上。

2.5.2 坚持信息共享工作制度 建立和完善了流出地和流入地互通共享的流动人口管理档案,严把流出关和流入关。对无婚育证、身份证、暂住证的“三无”人员实行重点管理,流出地和流入地相互反馈信息。加强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应用、检查和指导,并将其纳入目标管理责任状,提高了信息交换平台的使用率、信息交换质量和反馈率,使信息交换平台在双向管理服务中发挥出应有的积极作用。2017年1—12月全区累计提交流入育龄妇女信息个案833条,信息提交量居全市前列,流出地信息应反馈192条,实际反馈192条,反馈率100%,“查无此人”比例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2.5.3 坚持电子档案、文书档案双重管理工作制度 区、乡、村三级不断加强流动人口登记、建档工作,文书档案日趋完善和规范。从2010年开始,流动人口实行文书与电子档案双重管理,流动已婚育龄妇女人员信息全部录入到工作站及工作分站计算机,使信息查找更加便捷。利用军地双管双助工作的契机,对于洪区辖属范围内的所有部队营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全部建立了文书及电子档案,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建档率达96.5%,同时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开展了生殖健康检查活动,建立生殖健康档案,建档率达70%以上。

2.5.4 坚持督察通报工作制度 于洪区委、区政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列为重点督察内容,定期组织综治等部门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察。同时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听取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推进管理与服务职责的落实。

2.5.5 坚持协会自治工作制度 根据流动人口务工和经商的不同特点,在市场、工地及流动人口密集区组建流动人口协会。如在家具园区、五金园区、鞋业园区分别组建了相应的家具、五金、鞋业行业协会5个;在流动人口密集区,如南阳湖、城东湖、北陵等地区按流入人口户籍地组建了安徽人员协会、江苏人员协会等4个协会;从各个行业或户籍地集中的人员中推选有威望的流入人担任会长或协会理事,实行流动人口自我宣传、自我服务与自我管理。

3 值得推广的创新性工作方法

3.1 推行四项服务,实现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经常化

3.1.1 推行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 依据《于洪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群众免费技术服务暂行办法》,全面开展了流动人口已婚育龄群众免费技术服务工作,免费技术服务落实率达100%,做到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的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2017年,全区流动人口参加生殖健康检查14 958人次,参检及建档率均在70%以上,施行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手术246人,随访率达100%。在提供免费技术服务工作中,实行统一组织和陪同服务,即由街道办事处统一出车,工作人员陪同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到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进行手术,同时还对术后育龄妇女进行跟踪随访,并通报户籍所在地,解决流动人口的一切后顾之忧。

3.1.2 推行“三上门”及“三帮助”服务 即送政策法规上门、送婚育知识上门、送避孕药具上门[2]。于洪区将流动人口融入户籍人口,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关怀关爱服务平台,在职业技能培训、子女入学、就医、就业及农民工权益保障等方面,为流动人口提供三个帮助服务。2017年,联合劳动部门,组织开展下岗失业流动人口再就业培训4次共计126人,其中95人谋求到了新的就业门路;协调教育部门,免费帮助57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解决了就学问题。

3.1.3 推行一站式服务 依托流动人口工作站等管理服务网络,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在工作站,流动人口既有温馨如家的休息环境,又可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避孕节育报告单,并得到图文并茂的宣传,使流动人口对药具服务的满意度得到普遍提高[3]。

3.1.4 推行便民维权服务 为全面普及流动人口药具服务政策法规及免费生殖健康技术服务知识,于洪区卫计局及乡镇(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站或分站陆续开通了便民维权热线电话及电子信箱,并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同时,通过宣传阵地,经常利用区有线电视台、宣传服务月等进行集中宣传。2017年,于洪区卫计局投入5万余元,统一印制了宣传册和宣传画,向群众普及药具服务政策知识,各乡镇(街道)流动人口工作站分别制作了流动人口办事程序及相关政策法规公示板,并采取向群众发放服务卡、宣传单等方式,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和服务电话,使流动人口更加了解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得到明显提高。

4 小结

沈阳市于洪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机构热心接待群众的咨询,同时,针对流动人口的实际情况,主动与户籍所在地沟通协调,解决了流动人口诉求的某些实际困难;无侵权行为或恶性案件发生,流动人口的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得到了全面落实。通过建立与完善各项管理与服务机制,全区流动人口整体药具管理服务水平比往年得到明显提高,“网格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公平化维权”的流动人口工作新格局进一步形成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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