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司法鉴定中的人文关怀

2018-01-22 11:21韩兴祥李蓝江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10期
关键词:鉴定人司法鉴定关怀

韩兴祥 吴 坚 李蓝江*

(650500 1.云南现代司法鉴定所 2.昆明医科大学法医学院 云南 昆明)

一、司法鉴定与人文关怀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决定》定义: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1]。

2007年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这两个首次提出的新名词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从领导层面对于人的重视和关怀,开始从意识形态上关心人们内心的向往和感受,首次明确提出了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的观点,这是伟大的革命和进步。从此以后,人文关怀像春风一样开始引导人们的观念,让人们正视各种境遇,友善对待他人和自己,严肃的思想政治工作从形式上开始更加的贴近民生。

人文关怀就是对人的生存状况的关怀、对人的尊严与符合人性的生活条件的肯定,对人类的解放与自由的追求,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人类自觉意识提高的反映[2]。

人文关怀是关注人的生存与发展,是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人文关怀包括层层递进又密切相关的几层涵义:①承认人不仅作为一种物质生命的存在,更是一种精神、文化的存在。②承认人无论是在推动社会发展还是实现自身发展方面都居于核心地位或支配地位。③承认人的价值,追求人的社会价值和个体价值的统一。④尊重人的主体性。人不仅是物质生活的主体,也是政治生活、精神生活乃至整个社会生活的主体,因而也是改善人的生活、提高人的生活品质的主体。⑤关心人的多方面、多层次的需要。不仅关心人物质层面的需要,更关心人精神文化层面的需要;不仅创造条件满足人的生存需要、享受需要,更着力于人的自我发展、自我完善需要的满足。⑥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应当是自由、积极、主动的发展,而不是由外力强制的发展;是各方面素质都得到较好的发展或达到一定水平的发展;是在承认人的差异性、特殊性基础上的全面发展,是与个性发展相辅相成的全面发展[3]。

当今社会,由于通讯技术和人们自我意识的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自己内心的感受,呈现出多元化多层次发展的特点,满足了最为基础的物质需求之外,人们开始向外积极探寻文化需求,马斯洛的自我发展满足金字塔已经直观的说明了人需求的阶段,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需要社会能够充分的关注到每一个人的成长和发展,人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开始关注内在的成就感、满足感以及理想信念[4]。怎么样才能让每个人都能够结合自己的特长和谐自然的融入到社会集体中去,这是一个宏大但又具体的命题。我们要鼓励个人将自己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兴旺结合起来,将民族复兴的重任分担到每一个公民的肩上,引导人们把自我价值的实现与他人价值和社会价值有机统一起来,最终实现人们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让每一个人都感受到自己被关爱、被尊重,真正体现我党一直以来贯彻的以人为本的思想。

二、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的现状与完善

国内关于人文关怀教育模式对医生、护理人文关怀意识培养的论文比较多见,但在司法鉴定领域,相关的论文非常罕见。在司法鉴定中,鉴定人与被鉴定人也许不像医院里医生、护士对于患者的关系,但是由于鉴定案件一般都涉及刑事或民事案件及赔偿,利益冲突较为明显,当事人双方都对鉴定结果高度关注,使得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紧张焦虑担心等各种情绪影响越发容易发生矛盾,并且容易将简单事件复杂化[5]。

作为鉴定人,我们需要用一种开放、宽容的思想来面对形形色色的被鉴定人,我们除了看到案件的案情、伤者和死者的遭遇,也要看到他们背后的各色价值观念。我们如果能够包容他们的情绪和内心活动,产生了共情,其实能非常和谐的解决相当多数量的鉴定矛盾,无论是诉讼的哪一方,如果在鉴定过程中得到尊重和理解,其实非常容易进入下一步的诉讼环节。我们要耐心细致的用专业知识服务人群,也要在发生矛盾的时候引导被鉴定人甚至当事人双方冷静理性、合法有序地表达诉求。我们应该看到作为被鉴定人,面对重重复杂的法律程序及等待时限,除了身体遭受创伤,心灵也在经受煎熬,他们的焦虑状态是可以理解的。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既要铁面无私、公正不阿、准确的从事鉴定工作,也可以在不涉及案情的具体言谈中给予他们理解和宽慰。

许多从事司法鉴定的法医前辈都感慨:现在鉴定案件的疑难程度越来越高,投诉案件也越来越多。其实这和我们国家法制的逐渐健全也是分不开的,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法制意识的加强和依法治国策略的广泛接受,当前的社会矛盾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性的特点,人们必然会从各种角度来看待司法鉴定,而司法鉴定的结果直接影响当事人双方的利益,所以出现这样的走向也是情理之中的。司法鉴定人作为一个公正独立的第三方,除了应该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鉴定技术,还应当具有多样化多视角的人文关怀理念,多问自己和被鉴定人几个为什么,多一些发自内心的柔情,既坚持原则又不失关怀,人性对待当事人,将当事人看作有情感血肉的人,才能更好为人而服务,也才能减少因不理解鉴定条款又加之工作态度导致的情绪性投诉。

三、案例

笔者在从事司法鉴定的工作中曾经遇到一些特殊又难忘的案件。

例1:一位被拐卖30余年的妇女,终于在丈夫、儿子的支持下,独自一人千里迢迢从广东回到云南家乡。她的妈妈已经70多岁,走路颤颤巍巍,但仍然激动得陪着女儿搭乘班车,行程700多公里,赶到鉴定中心为女儿落户。没有钱、不识字的母女二人,带着好心人给写的字条,辗转找到鉴定中心。听完这个故事,大家都唏嘘不已,按常规做骨龄鉴定的被鉴定人已满20岁也必须提供X线片,留存作为报告依据。我们申请绿色通道特别为她免除了做X线片的程序,也抓紧时间做出报告,让他们得以当天坐上返乡的班车。临走,母女二人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我们自己也为能够帮助到她们而感到欣慰。

例2:某天临近中午休息时间,一群男女老少6人来到中心,气势汹汹开口找负责人投诉。我们在了解情况中得知这是一个二次鉴定案件,因我们鉴定人在检查中无意说了不太得当的话语,当事人担心鉴定人和保险公司有勾结,会违反原则故意将结论更改,因为不懂法加上道听途说的添油加醋,所以全家从老家专程再次赶来投诉,就为得到一个公道的结论。因为案件涉及到赔偿,且鉴定报告并没有发出,他们就根据一句话激动得要来讨说法,而当时鉴定人及负责人都不在,他们情绪更加激动。虽然并不是本人的案件,但体谅到农村农民文化水平有限,因当事人不懂法担心得不到公道的赔偿,所以耐心的向他们解释了司法鉴定的时限,司法鉴定人应该秉持的原则,申诉的渠道,仅仅是半个多小时的时间提供了倾听和几句微不足道的安慰,就安抚了他们因担心怀疑而激动的心情,他们诚恳的向我表示歉意及谢意,并且表示他们会理智的和负责人沟通,会耐心地等候鉴定结论。可见有时候同理心及耐心在司法鉴定中有着多么强大的作用,这也是职业道德的一种体现,不多的时间和良言就能减少人们的痛苦,提高人们的幸福感。

成为优秀的司法鉴定人并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塑造的,他们是在长期的鉴定工作中仍然能够保持一颗新鲜好奇并且愿意柔软的心,除了加强业务锻炼,他们也愿意持续的学习各种相关学科,愿意付出时间和精力去尊重作为被鉴定人的个体。司法鉴定人必须培养宽厚的包容精神、合作精神,尊重当事人的自主选择权,只有把司法鉴定过程变成一种人文关怀、威严中透出更多的慈祥,才能让司法鉴定社会服务放射出人性的光辉,使法治服务的阳光温暖社会的每个角落。我们希望在司法鉴定中,鉴定人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中立立场的前提下,能够站在被鉴定人的立场,从案件的整体性出发,给予被鉴定人更多的理解和关怀。积极启动司法鉴定救助机制,切实解决涉诉特困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生产、生活困难,真正体现了司法为民理念,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应该在司法鉴定过程中,不断创新为被鉴定人服务的新举措,在加强司法鉴定管理的基础上,在真抓鉴定队伍建设和司法鉴定质量建设的同时将司法鉴定中的人文关怀做起来,也许仅仅只是一个简单的聆听,就能够给予鉴定人温暖,这样才能够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在服务科学发展、促进公正司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推动司法鉴定事业健康顺利发展。

[1]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

[2]周三多.管理学[C].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

[3]李刚.人文关怀研究的新探索[J].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11(02):54-59.

[4]汪建成.司法鉴定基础理论研究[J].法学家,2009(04):1-27+157.

[5]黄小云,罗小涧.中国传统人文精神论略[J].教育现代化,2016(30):341-342.

作者简介:

韩兴祥(1980~ ),男,云南开远人,本科。研究方向:法医临床学。

通讯作者:

李蓝江(1980~ ),女,云南元谋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法医人类学、人类遗传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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