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建立支票保付制度的思考

2018-01-22 11:21戚安琪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10期
关键词:支票交易银行

戚安琪

(710063 西北政法大学 陕西 西安)

保付制度是在付款人和收款人的共同许可下通过在支票上签署“保付”等相同含义的字样,同时与汇票承兑人共同承担保付责任以实现交易的制度。支票上建立的保付制度是对持票人权利的保障,也是对交易秩序与交易安全的保障。但是,我国并未建立这一制度。那么,建立这一制度是否适合我国的国情和社会习惯;如果建立这一制度,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本文即对这两个问题进行浅显的研究与论证。

一、我国现行结算制度下,是否需要建立保付制度

在经济发展的初期,支票作为一种便利的支付手段,逐渐成为日常交易不可或缺的结算方式,而随着虚拟货币、电子化交易、互联网+的不断发展,日常生活的交易中已经很难看到支票的身影,但在公司与公司间进行结算时,支票与承兑汇票依然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尽管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空头支票规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甚至会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但这种处罚仅仅是事后的一种救济途径,并不能有效地预防或遏制空头支票的发生。因此,在我国建立支票保付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二、我国推行支票保付制度的难点

(一)缺乏法律法规的有效保障

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左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联合发布《同城保付支票结算试行办法》,首次对保付支票的使用方法以及使用流程做出了比较详细的介绍。1988又有新的《银行结算办法》出台,新法指出了将从1989年4月1日起大范围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和支票,保付支票也就是自那时起不再被使用,保付制度也就此废除。

(二)商业银行、支票出票人和受票人参与动力不足

大约在2006年左右,只有少部分城市的少部分银行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对支票实现保付,大部分银行对支票保付持中立或者怀疑态度,发生这样现状的原因有很多,首先是一些大银行已经预见了将来会流行的支付方式应该是网银和银行卡这样的支付方式,这些大银行想先取得市场的份额预先占有市场,而那些小型银行考虑的是发展更多业务以追求业务量进而提高银行经济效益,这是大银行和小银行之间的格局不同所导致的差别;同时大型银行其企业本身就具有说服力具有公信力,这样的银行签发的支票不需要保付即可使用,而对于小型银行其运营规模小资金并不充足难以承担保付支票带来的风险,支票保付在面临这样的两难境地下也就很难实现发展。保付支票的适用条件有两点,即出票人提供保付服务和受票人愿意选择保付支票。但是这两点都难以在现实中得到实现,这是因为出票人往往认为保付服务流程过于烦琐并且自身也不太熟悉其服务流程希望选择更为简便的服务来代替交易,对于受票人来说,大多数受票人对保付支票并不了解他们对保付支票的效益持怀疑态度也倾向于保付支票的交易形式。

(三)保付支票制度设计难以科学易行

我国的保付支票制度还不够均衡、完善,制度对申请人及各方面的权责划分不够明确,其它相关问题都还没有得到好的解决。我国的保付支票制度应该将各方面的权责进行均衡分配,保证满足各方面的需求,以促进业务的进一步发展。但根据当下保付支票业务的发展情况,制度因素严重影响到该业务的深入发展,目前还存在很多未处理的问题,像保付支票的风险问题和保付支票使用范围及可使用金额等都没有给出明显的界定和处理。

三、如何建立支票保付制度

支票保付制度作为社会交易的一项重要保障制度,有其建立的必要性。但是在建立及推行过程中,必然会存在各种问题,在实践中还需要不断地完善和解决。那么,如何建立支票保付制度:

(一)加快立法步伐,确立保付支票法律地位

我国在保付支票这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或者说是缺失的,这是非常不利于保付支票业务的开展,因此,国内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该参考国外已有经验,结合国内国情,对已有票据法或相关律法进行修订、完善,以确立保付支票业务在法律上的定位。

(二)加强业务宣传,建立保付支票品牌

保付支票业务在国内普及度较低,并且名称很多,人们对保付支票业务的了解很少,宣传工作做得不到位,这使得选择保付支票业务的用户很少,业务的发展空间被压缩。因此必须扩大保付支票业务的发展空间,加大宣传力度,为用户提供详细、全面的业务信息,使更多的用户接受并选择使用。

(三)选择合适城市进行重点推广

任何一种项目想要能获得好的发展前景,必须要有能够提供发展空间的地方,保付支票业务也是如此,不能盲目选择经济发展快速、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而更应该对地区进行筛选,选择出支票需求度高、空头支票泛滥的地区进行保付支票业务的开展。我国经济发展快速的长三角和珠三角中,不仅有巨头企业,也有很多正在发展中的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比较困难,这就需要提高企业的支票信用度。因此,保付支票业务在这样的地区就可以获得更多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机遇,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保付支票业务会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四)科学谋划,建立完善支票保付制度

经济与科技的快速发展,使得消费者可使用的支付手段也越来越多样化。但不同于小额支付,支票保付制度不仅需要依照市场原则,按照市场导向,还必须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综合分析,并修改制订适合当地经济发展的支票保付制度,以达到降低潜在风险,均衡参与各方利益和促进业务发展的目的。

四、结语

支票保付制度在国外不仅有立法例,而且还存在大量的业务实践,但是我国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并没有引入该制度。在完善我国票据法律法规的进程中,仍需要重视对支票保付制度的研究并积累相应的实践经验,最终促成该制度的建立及完善。

[1]黄芳.关于建立保付支票结算法律制度的探讨[J].今日科技,2013,09:21.

[2]曹时军,谢伟忠.我国个人支票现状的分析[J].企业技术开发,2016,16:57-60.

作者简介:

戚安琪(1991~ ),女,汉族,山东烟台人,现为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民商法专业2016级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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