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

2018-01-22 17:09闫冠宇
法制博览 2018年14期
关键词:私法财产权物权法

闫冠宇

吉林财经大学,吉林 长春 130117

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体现了我国的法治精神。我国在依法治国中就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原则是一项非常基本的原则。所以在对公民财产权进行保护时也应该受到平等原则的保护。而且这项原则在世界物权法中都有明确的体现,所以在我国现代市场经济快的发展当中,这项原则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物权法平等保护原则

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就是物权主体的相关物权在受到侵害时,其相关的权利都会受到物权法的保护。物权法主要就是保护公民的物权。物权的内容包括国家、集体和个人物权等,这些物权在法律面前地位都是平等的。物权中的平等保护原则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也是相关执法人员在开展物权保护工作时主要依据的指导思想。而且这项原则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物权法制定平等保护原则的原因

(一)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

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我国存在各类经济主体,为了保证他们可以在同一个市场上得到正常的发展,每个市场主体都可以很好的履行自己的义务,我国必须制定出一个统一的原则,从而保证我国经济市场正常的运行。物权法主要就是对财产归属和相关利用进行规定的法律,其主要的作用就是保证市场各个主体之间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保他们的合法权利都可以得到很好的保护,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的发展。所以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是非常必要的,其保证了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也只有这项原则得到了很好的确定,才能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到很好的法律保护。

在现在的市场经济发展中,因为市场的自由度更高,平等保护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来说可以说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平等保护原则在市场上无法得到很好的贯彻,那么市场秩序势必会出现严重的混乱,最终整个市场秩序都可能完全瘫痪。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经济主体虽然处在一个平等的法律地位,但是他们的起步不同、经济实力不同、追求的利益不同,他们为了自身最大的利益,如果没有一定制度原则的限制,他们势必会采用各种手段,这就非常容易造成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这个时候,就需要法律规范来对市场进行规定和调节。而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正是体现了市场交易和竞争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基本原则,只有这项原则得到了很好的实施,各市场主体才能拥有平等的机会,也才有发展的机会。

(二)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增长的重要保障

现在社会的发展中,财富是人们辛勤劳动的主要动力。但是如果这些财富无法得到很好的保护,那么人们也根本没有辛勤工作的动力。所以说,鼓励人们愿意持续不断的创造新的财富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其财富受到了国家法律的保护。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就是对各种合法财产进行保护。这其中就有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人们的私有财产权得到了很好的保护,这样他们的财富就可以不断的积累,而在他们不断创造财富的过程中,也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动力。而且当人们拥有一定的财富之后,他们还可能其投资或者进行创业,这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动力。但是如果没有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对公民的私有财产权不够重视,比如出现“去富济贫”或者“损私肥公”等现象,这些都会严重的损害公民创造财富的积极性,使得他们不敢把自己的产业做大,或者造成大量财富浪费的现象,最终会严重阻碍的社会的发展。所以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也是保证社会不断发展、繁荣的重要动力。有了这方面的法律保证,才保证了人们更加安心的致力于自己的产业,从而促进社会财富不断增长。

(三)是依法治国的要求

在我国现代的社会发展中,一直在强调法治。通过法治国家的建设,把个人权利关在制度的笼子里,促进社会的和谐和长治久安。而在依法治国中,就要求每个公民的合法财产都可以得到很好的保护。对于公民之间、公民和企业之间或者公民和政府之间存在的财产问题都可以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而且在公民的财产权在受到侵害时,通过法律途径便可以对其做到有效的救济。这些问题,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便可以起到很好地保护作用,对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利做到有效的保护。而且我国《民法通则》中也有明确的规定“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的地位平等。”这就是说民事关系面前,当事人的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物权法正是民法的一个专门的法律,主要是保护物权。所以自然要和民法的基本原则相符合。所以确定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也很好的保证了我国依法治国。

三、对物权法平等保护原则存在的错误理解

(一)公有财产保护论存错误认识

公有财产保护论认为,共有财产是特殊的,而且我国的《宪法》中也明确的规定了“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所以他们认为公有财产是应该被特殊保护的,而物权法中的平等保护原则没有提出对公有财产进行特殊的保护,将其放在了和私有财产保护的同等地位,所以一些学者认为这样的原则是违宪的。这种观点显然是对《宪法》的相关规定和对物权法这项原则都出现了错误的认识。虽然我国在对公有财产保护方面提出了是神圣不可侵犯,但是对私有财产保护,我国的《宪法》中也明确的提出了保护。只是这其中存在的差别就是“神圣”两个字。这其实是国家意识形态不同所造成的。比如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在对私有财产进行规定的就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体现了国家对私有财产保护的重视。但是我国在对私有财产和公有财产进行保护时,相关的保护力度是一样的,两者财产权都必须得到有效的保护,才能保证我国经济快速的发展,如果出现不平等的保护状况,那么势必会造成严重的经济发展不平衡状态,最终会影响到我国正常的发展。

(二)私有财产保护论的错误认识

私有财产保护论认为物权法本身属于私法,其主要保护的财产权应该是私有财产。所以这些学者认为物权法中的所有原则都应该根据保护私有财产来进行制定的,如果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也对公有财产进行保护,就很难体现出其私有性。而且我国向德国、日本这两个国家学习法律中,物权法也都是私法性质。

所以认为我国物权法的这项原则主要针对的是私有财产,并不是各种财产都适用这项原则。在我国经济制度管制高度集中的环境下,如果国家权利严重的侵犯到了公民的权利,那么这种观点还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这也不能说明,物权法就只是保护私有财产。虽然物权法属于私法,但是私法的理解主要是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其体现的是私法自治的原则。另一方面,说明,其主要是对民事权利进行保护。这说明私法主要是对公民的民事权利进行保护,但是不代表私法对其他合法权利就不进行保护。所以说,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不仅仅对私有财产进行保护,同时也对公有财产进行保护,而且在保护力度方面是一样,它们在法律面前都是处在平等的地位。

四、总结

总体而言,《物权法》的出现,完善了我国物权保护,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加健康、稳定的发展。保证了在经济建设过程中,各种经济活动都可以做到有法可依,对公民的合法权利做到有效的保护。另外,通过对法律的宣传和讲解,让公民对法律制度和内容做到更加清晰的认识,从而保证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可以真正的得到有效的贯彻,促进我国法治国家更好的建立。

[ 参 考 文 献 ]

[1]陈宸.物权法平等保护原则之探析[J].法制博览,2017(07):201.

[2]李宏.浅析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J].法制与社会,2017(02):19-20.

[3]李艳超.浅论我国物权法平等保护原则[J].法制博览,2016(1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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