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女大学生裸贷现象、特点及对策研究*

2018-01-23 09:30顾正鑫
法制博览 2018年15期
关键词:网贷借贷大学生

顾正鑫 于 威 胡 浪

江苏警官学院,江苏 南京 210031

一年前,一个近10G的女大学生裸贷压缩包在网上广泛流传,大量女大学生的照片,视频以及详细联系方式被外泄。经调查,泄露信息的源头就是借贷机构,这一事件使校园网贷平台处在了全社会的风口浪尖。

一、裸贷现象

所谓裸贷,即是指女大学生裸持身份证拍照,以此为抵押向借款方贷款,倘若无法按期还款,那么借款方就把裸照发送给借款人的同学、父母,以此来要挟借款人还款。借贷机构方面声明称,借贷机构是合法合规的网络直接借贷平台,平台上从未产生、储存过任何“裸条”照片。此类不雅照系少数用户与第三方不正规借贷公司或放贷人私下交易而产生。部分用户因急于借钱,绕过平台规则的限制和监督,通过QQ、微信等渠道,以押“裸条”为条件进行借贷,相关不雅照片皆通过QQ、微信、短信等渠道流传。

二、裸贷特点

如果只是个案,那么还能说得过去,但如今167位女大学生信息泄露,网贷平台也就难咎其责了。借贷机构实际上是此次事件的根源,它让女大学生与一些非法中介与放贷人直接联系起来,使得贷款过程绕开了监管程序。还有一些非法的借贷平台,更是形成了借款、打裸条、催款、肉偿、包养等一条龙式的黑色产业链。笔者通过研究,发现这些网贷平台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诱惑宣传

每年开学的时候,大学校园里到处都是校园贷的宣传广告:注册返红包、送饮料、推荐同学贷款有奖励等等,这些手段使得一些爱贪小便宜的大学生第一次接触到了校园贷,之后校园贷会推出首贷低息甚至免息的营销策略和虚假宣传来掩盖之后高利息、高服务成本、高违约金的分期成本。在那些女大学生想和父母商量能否贷款时,平台客服总是说这是你自己的事情,为什么要和父母商量呢?然而,当女大学生债台高筑时,借款方完全就是另一副嘴脸,逼迫学生向父母、同学借钱还贷甚至肉偿。

(二)高额罚息

女大学生王某向借贷宝贷款6000,月利息27%,在第一个月还款失败后陷入利滚利的窘境,如今累计欠款竟高达40多万。虽然借贷机构声称平台最高利息为年化24%,但在平台上与借贷方联系时,仍然可以看到30%以上的年利率。更恐怖的是如果第一周没还上贷款,第15天就平台就要收取20%的逾期管理费,而且还会以每天1%的利率不断增长。借贷平台在条例执行上存在了问题,对于国家贷款规定没有落在实处,只是浮于表面。

(三)暴力讨债

如今,中国的催款方式尚不成熟,大部分仍然以辱骂、威胁、甚至暴力的方式进行,网贷平台也是如此。此前,网络曾曝光了校园贷的催收十步曲:给所有贷款学生群发QQ通知逾期,单独发短信,单独打电话,联系贷款学生室友,联系学生父母,再次联系警告学生本人,发送律师函,去学校找学生,在学校公共场合贴学生欠款的大字报,群发短信给学生所有亲朋好友。甚至曾经有某催款人对裸贷女大学生父母叫嚣:再不还钱,就把你女儿的裸照贴在你家周围所有的门上。

三、裸贷成因

我们正在步入一个叫做“互联网+”的时代,尤其是生在这个时代浪潮里大学生们,他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这些90后的大学生们注定与互联网密不可分,他们的社交环境也不再限于能亲自接触到的,还有宽广的网络朋友圈。而贫富差距正在通过这个社交媒介带给底层的普通大学生无法喘息的心理压迫,逼着他们走上不择手段获取金钱的不归路。除此之外,明知是高利贷,明知会有泄露隐私的风险,为何仍有不计其数的女大学生趋之若鹜呢?从根本上来讲,裸贷现象还是大学生不良的价值倾向和消费观念诱发的。对物质的极度渴望,驱使他们不计后果、不顾风险的以裸照做抵押,用身体换金钱。

(一)大学生经济基础的薄弱

经数据统计分析,从裸贷受害者所属地角度考虑,绝大多数借款人都来自三四线城市,而且居住地在农村的居多,籍贯地为北上广等一线城市的寥寥无几,不超过总数的5%。这一统计结果反映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即社会底层家庭出身的部分女学生,由于经济基础薄弱,在抵抗浮华虚荣的自制力上相对较弱,更容易收到当前功利化社会风气的影响。再加之,大学生这个社会团体收入少,也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自己的经济能力跟不上自己的物质追求,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裸贷这个陷阱趁虚而入,女大学生们耐不住诱惑,纷纷入坑。

(二)贫富悬殊的心理压迫

这些三四线城市的女生们,居然愿意以“裸条”换取金钱,他们如此汹涌的物质欲望究竟从何而来?她们还在读书,社会生活生活很大程度上还未展开,难道她们的消费观念不应该与她们所处的生活环境相吻合吗?由此,折射出“互联网+”时代下的一个隐患,即在移动互联网条件下,大学生的社交环境范围正在被成倍地放大,社会贫富差距已经借由“网络媒介杠杆”的作用,给底层的年轻大学生们造成了异常巨大的心理压迫,并由此产生了普遍性的价值错乱,使得她们再也无法凭借其他价值话语去建构起有效的自我认同。

(三)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教育的缺位

教育主管部门的教育缺失或是缺位,无形中提高了“裸”贷女们走向罪恶深渊的几率。良好的中高等教育原本应该培养出拥有正确“三观”(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人才。另一方面,高校金融教育的缺位,也是致使裸贷产生的因素之一。如今,消费方式随着消费观念的改变变得越来越多样化,然而金融知识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普及。二者的发展是极不对称的,金融知识的推广呈现明显的滞后性,因而针对他们的金融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四)网络借贷无准入门槛

网络借贷没有准入门槛、网络借贷平台对于裸贷的默许和纵容都是裸条借贷现象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裸贷现象普遍存在、隐蔽性强、深入校园各个角落。而且面临重部门管理却又无人管理的尴尬局面,造成裸贷屡禁不止。网络借贷进校园尚处于无门槛的状态,平台对于借款人的资质审查也多是流于表面,这些因素都在助长裸贷的蔓延。

四、对策

上述问题说明许多女大学生起初并没有想去裸贷甚至不知道网贷的存在,但是受到了非法网贷平台的宣传影响,一步步坠入深渊,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此外,平台在自身的管理上也存在诸多漏洞。这些平台才是裸贷门的始作俑者,为了彻底铲除裸贷的歪风邪气,笔者提出如下的建议与思考:

(一)加大对网贷平台的监管

在2013年,网贷平台进入野蛮生长,无人管理的状态。没有监管,政府部门对平台的信任就变成了放任,造成了严重后果。2016年8月,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一个月后教育部办公厅又发布了《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之后,银监会联合十五部委发布的《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将对校园网贷违规行为进行分类处置,对涉嫌暴力催收、发放高利贷等违法违规机构采取暂停校园网贷业务、整改存量业务、加强对借款人的资格审核。

同时,借款人应当具备与借款金额相匹配的还款能力,并将网贷机构进行虚假片面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行为列入禁止行为清单。这一系列重拳严厉的打击了非法网贷平台。

此外,金融监管部门要尽快对裸贷从法律性质上进行定位,一经查实违法,必须依法予以取缔;信息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涉及裸贷的网络平台进行有效监管,对发现有诈骗或涉及恶意催债的平台,要及时查处关停,并依法追究网络平台运营者和提供者的法律责任;公安机关要通过部门联动方式加强对裸贷行为的打击力度,让违法分子无生存空间。

(二)平台自身强化管理

之前泄露的裸贷信息,从根本上来说就是网贷平台监管不力,使得借款女大学生与借贷方绕开了平台,直接进行私下交易。由此产生了裸条甚至肉偿。

为此,平台要加大对交易双方的省查力度,与社会和银行的征信系统相关联,从而真正了解双方的信用信息。

(三)高校做好金融贷款教育和引导作用

学校应着力提高学生的金融贷款风险意识,这也是解决“裸贷”问题的关键所在。首先,作为应该组织总结一下当前全国各地发生的典型裸贷事件,呈现事件推进过程中给贷款大学生带来的巨大影响和心理创伤。还要向学生们,尤其是女大学生们总结陈述这些恶性“裸贷”事件的原委和利害关系,理解金融贷款的隐藏陷阱。其次,在传授大学生科学知识的同时,应该适当地将健康的消费观、理财观的教育、信贷风险和信用评级等知识纳入其中。最后,加强对大学生勤工俭学的引导工作,开展积极向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兼职工作,提高学生的自主管理意识,引导学生通过合法劳动获得财富。

(四)利用法律法规,严惩不法行为

从国家立法层面来讲,遏制裸贷刻不容缓,因为它频频越过法律底线。《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裸贷事件中,借贷方因借款方没有还款,而将裸照等资料故意上传到网络空间,明显侵犯了借款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我国《刑法》也有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裸贷借款方在掌握女大学生们裸照以及不雅视频后,惯例做法是在网上打包出售。这显然触犯了刑法规定,涉嫌有关淫秽物品的一系列犯罪行为,对放贷人理应给予相应的刑事责任。因为如果法律放任这种现象发生,那么只会表现这个社会的冷漠,是在纵容恶势力增长,从而恶性循环,导致社会正义的缺失。

五、总结

无疑,裸贷的产生绝不会是偶然的,它既可以被看做是我们这个扭曲时代的一个典型表现;又可以被视为“互联网+”环境下负面价值观和反文化的一次集中爆发。近年来,随这“互联网+”时代的不断发展,我们享受它带来的便捷与先进;但与此同时,它所潜藏的危机却在很大程度上被我们忽略了。时至今日,裸贷这类恶性事件的发生,表明“互联网+”时代的弊端也在渐次凸显,应该说,我们是时候对这个新兴时代进行一番冷静审思了。

大学生作为新时代下独特的消费群体,往往处在接收新兴事物的最前端,但这也恰恰致使他们更容易收到新骗局、新陷阱的伤害。大学作为人从学校走向社会的缓冲带已然不是完美的象牙塔,渐渐抵抗不了新时代的冲击,出现了罅隙,一些学生就受了影响,浮躁而从众。殊不知,不断通过开拓视野提升自我境界,而非通过外在的名牌,才是实现个人价值的正确途径。

[ 参 考 文 献 ]

[1]王建刚.校园女生“裸贷”乱象背后的法律问题探究[J].法制与社会,2017(3).

[2]王建刚.校园网络借贷的风险与规制①[J].中国商论,2017(3):34-37.

[3]叶嘉.“裸贷”肆虐,让法治蒙羞[N].检察日报,2016-12-14.

[4]冯文中.试论“校园贷”法律风险防范[J].法制与社会,2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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