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忘的声音:关于听觉民俗、听觉遗产研究的构想

2018-01-23 19:24李牧
文化遗产 2018年1期
关键词:声景叫卖声声响

李牧

一、民俗学研究中被遗忘的听觉维度

王安石有《元日》诗云:“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诗中描述的是北宋时期世人庆祝农历新年的场景,其中主要涉及三项年俗:燃爆竹、饮屠苏酒以及贴年符。这三种民俗事项分别对应了感官中的听觉、味觉以及视觉。在过往的民俗学研究中,学者们多关注可视的文本、器物和具有动感的仪式,以及可尝的食品和药物。除个别案例外①2006年,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曾发起“声音文化记录行动”。此行动除收集和保护民间史诗、传统戏曲以及号子等声响外,还呼吁对其它的民俗声响,如叫卖声等,进行记录和保护。,对于听觉维度的思考仅停留于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视域下的民歌及民族民间舞蹈中的乐声,或民族志诗学(ethnopoetics)观照下具有乐感的史诗及其他叙事作品。如爆竹声一类的声响往往被看作是中心事件的背景或者微不足道的细节,其学术价值和文化独立性尚未引起民俗学者的注意。

然而,在人们的日常实践与节庆生活中,声响有其特殊的文化功能以及独立的存在意义。以爆竹声为例,从功能上说,在除夕夜燃放爆竹最初或是因为古时人们相信竹节或者鞭炮燃烧时发出的声响具有驱除邪魔的效力。后来,因其迸发出的奇妙声响,燃放爆竹被广泛运用到华夏民族的各类重要仪式活动中。在此,日常生活实践中声音存在的重要功能性价值可谓清晰可见。随着时代的变迁,自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在一些学者及其他社会人士的推动下,中央及各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许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除为了消除安全隐患和防治空气污染外,更为重要的目的是减少城市的噪音污染,尤其是在夜间时分的噪音。在支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声音中,某些人士虽然认识到燃放鞭炮与年俗传统的重要关系,但仍认为人们对于新年的理解和认识应当有所转变,以适应新的文化语境和社会空间,因此,在他们看来,代表传统信仰的爆竹声应从现代生活环境中去除。不过,与政府及其政策支持者意见相左的是,出于抒发新年来临的喜悦及对幸福生活和生意兴旺的向往等各种愿望,许多民众仍然甘冒可能受到处罚的危险,在新年期间、婚丧嫁娶或者店铺开业等不同场合燃放烟花爆竹。可见,反对禁燃之声强调爆竹这种极具爆发力的传统声响是礼俗中不可或缺的元素。在一些禁燃规定执行较为严格的地区,依托现代科技,数字化的爆竹声逐渐流行,以代替硝烟弥漫的真实爆破声响。在这里,可以看到的不仅是在如何对待传统文化的某些方面上,官方、部分社会精英与民众之间的分歧,对于本文而言,更为重要的是彰显了作为非“乐音”形式存在的声音现象,或者说声响,在民俗文化中的重要位置及其社会价值和功能在当代社会生活中的传承与转变。民俗学者田兆元指出:“年俗历来分视觉和听觉。视觉中的年俗有春联,有披红挂绿的色彩等等。听觉中的年俗,是指过年的声音,鞭炮是其中标志性的声响。假如我们把这种声音去掉的话,过年的气氛就会大打折扣。”*来自澎湃新闻2015年3月5日的报道。文章题目为《放鞭炮该不该禁?民俗学家旗帜鲜明,儒家分鞭炮党和反鞭炮党》。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308027这一认识再次指明了传统声响在民俗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和价值。但是,就目前研究现状而言,学界多集中讨论民俗文化中的视觉部分,而缺乏对于诸如鞭炮声等一般性声响的关注,这便是本文呼吁开展听觉民俗/听觉遗产研究的重要动因。

二、声音生态、声音景观以及听觉文化的形成

在田兆元教授关于年俗分类的基础上,推而广之,笔者认为所有民俗事项均可依其被感知的官能进行分类,故可将民俗事项分为视觉民俗(如民间艺术)、听觉民俗(如民歌及一般性的功能性声响)、味觉民俗(如饮食文化)等不同类型。当然,在很多情况下,人们对于民俗事项的认识是通过多感官联动形式进行的整体性把握,因此,依感官划分的各个民俗事项类别必然存在不同程度的交叉甚至重叠,相互之间的边界有时可能模糊不清。然而,多感官联动状态下的民俗体验必定存在主导性的官能经验。例如,民间艺术中的剪纸和年画等,其主要依托的官能是视觉;民间饮食所依托的官能无疑主要是嗅觉和味觉;而民俗中的民歌以及其它声音现象被感知的主要途径自然是通过听觉。由于视觉所能达到的广阔和深远程度及其强烈的直观特性,使得这一官能成为世人最为依赖的认知方式。然而,视觉之外的听觉同样建构着人们对于日常生活和周遭环境的认同和想象。

依托加拿大声音生态学(acoustic ecology)学者雷蒙德·默里·谢弗尔(Raymond Murray Schafer)所提出的“声景”概念(soundscape)*Schafer, Raymond Murray. 1977. The Soundscape: Our Sonic Environment and the Turning of the World. Rochester, VT: Destiny Books.可知,一个既依附于民俗事项和民俗生活整体,但又与这一整体中其它部分保持独立的民俗声响系统,即民俗声景(folkloristic soundscape)*本文将在后续文字中讨论这一问题。,无疑是切实存在的。在谢弗尔看来,与可视的世界同时存在并相互联系的是一个自足的声音世界;在这个声音世界中,如同生物界所赖以生存和维系的生态系统,各种声音之间关系的理想状态是达到相互之间的和谐统一,并能满足人和自然的发展需要。因此,与城市规划以及乡村重建等以重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为目的的实践活动类似,各种声音现象也应根据科学原则进行合理地调节和整合,以达到预期的积极状态。当这个声音世界中的声响达到某种平衡时,处于这个声响系统影响之下的个体便会产生对于这一和谐音响状态的认同,并在之后的感官实践中努力维系这种平衡。在这个意义上,出于对和谐声景的认同,谢弗尔认为,与通常经由政治、地理、宗教或者社会现实来定义社区的方式相类,声音同样可以划定不同社区和民众群体之间互相区隔的边界;这些基于声音所定义的社区或者民众群体可被称为“听觉社区”(acoustic community)*Schafer, Raymond Murray. 1977. The Soundscape: Our Sonic Environment and the Turning of the World. Rochester, VT: Destiny Books, p. 215.。谢弗尔的“听觉社区”由于强调声音现象的外在性和客观存在性,具有较为强烈的科学主义色彩。

在谢弗尔“声景”及“听觉社区”等概念的基础上,巴里·查尔克斯(Barry Truax)将听觉性的交流方式(acoustic communication)视为人类社会的基本交往方式之一,并认为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听觉性交流以及听觉信息的传递是建构听觉社区的基础*Truax, Barry. 1984. Acoustic Communication. Norwood, New Jersey: Ablex Publishing Corporation. 本书于2001年再版。。换句话说,谢弗尔所谓客观、稳定且持续的声景存在当然是维系特定听觉社区内部认同的关键因素,然而,个体与个体之间通过交换声音信息而产生的经验互动和情感认同,才是彰显听觉社区存在价值的决定性基础。因此,声景和听觉社区都不是本体论意义上客观存在的物理现象,而是主观建构性的知识生产过程。查尔克斯给出了有关“听觉社区”的经典定义:“所谓听觉社区是指这样的一种声景环境,处于其中的所有个体(无论这些个体之间的同一性和相似性是如何被理解的)都将听觉信息看作是他们生活中极为重要的资源。……简单说来,听觉社区就是一个听觉信息交换的系统。”*Truax, Barry. 1984. Acoustic Communication. Norwood, New Jersey: Ablex Publishing Corporation, p. 58. 此段文字为本文作者所译。这一定义与民俗学中阿兰·邓迪斯对于“民”(folk)的定义*Dundes, Alan. 1965. “What is Folklore?”. In The Study of Folklore, edited by Alan Dundes, 1-3. Englewood Cliffs, NJ: Prentice-Hall.以及多萝西·诺伊斯关于“社群”(group)*Noyes, Dorothy. 2003. “Group.” In Eight Words for the Study of Expressive Culture, edited by Burt Feintuch, 7-41. Urbana and Chicago: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的定义异曲同工,均强调了社区或者说民众群体的建构特性以及个体在日常实践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在“想象”社区归属感和集体性身份认同时的重要作用。这一概念相似性可作为跨学科研究实践的理论基础。

在听觉社区中,人们识别和交换声音信息是通过所谓的“声音记号”(soundmarks)和“声音信号”(sound signals)。当人们在日益频繁和长期的信息交换中达成共识后,原本个人性的声音记号和声音信号就成为了约定俗成的社区内公共资源,促成了社区内声音信息交流范式的形成,由此便创造了属于某一特定社区的声音象征系统(sound symbolism)。在查尔克斯看来,这些声音象征系统中的声音符号或者声音意象(sound symbols),实际上类似于分析心理学者荣格(Carl Gustav Jung)所谓以神话为基础的“原型”(archetypes),是一个社区维系自我价值及进行文化传承的重要基石;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荣格的原型指向的是视觉感受,而声音符号或者声音意象则指向听觉经验*Truax, Barry. 1984. Acoustic Communication. Norwood, New Jersey: Ablex Publishing Corporation, p. 72.。由于共享性声音符号或意象系统的存在,声响使社区中的各个个体成为了互相联系与依存的共生性和共享性存在,并通过声音在时间维度的绵延和空间维度的跨越,重新定义了社会性和文化意义上的崭新时空。在这一全新的时空幻境中,听觉社区中的成员逐渐形成和发展了专属这一社群的日常实践活动、仪式以及特有的价值倾向。对于一个初入此社区的局外人而言,其中的各类声响或许只是杂乱无章的或没有任何特别含义的物理声音或噪音,而对于社区成员而言,这些声响中富含着深刻的传统内蕴和有用的文化信息。在此意义上,听觉现象成为了与特定社会文化语境和民众群体紧密相连的地方性知识(或者说民间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某一地区声景和与此声景相联系的听觉社区进行民族志的经验描述和呈现,无疑是了解该地区在特定时空中形成的地方性知识系统和文化象征体系的重要且有效途径。

基于声景、听觉社区的建构特性以及社区内部个体的能动性,许多研究者试图探讨声景以及听觉社区的建构过程及其在建构之后的运作机制和由此产生的社区成员的行为逻辑。同时,社区成员如何与其周遭的声景进行互动,以及如何在互动中继承和改变原有的声景环境和听觉社区的样态,亦成为学界日益关注的重要课题。阿兰·科尔班(Alain Corbin)通过描述和解读19世纪法国乡村中钟声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及其在不同历史时期所不断被凝聚、叠加甚至消解的政治与文化含义,表明地方音响系统如何深刻地嵌入和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和情感表达*[法]阿兰·科尔班:《大地的钟声:19世纪法国乡村的音响状况和感官文化》,王斌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在此之外,科尔班同时告诉读者,每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在特定的文明发生地,定会存在与这一时空和社会文化语境相对应的声景系统。因此,虽然声音由于其绵延特性一直被看作是时间的表征,但是声景系统的发现表明音响与空间的密切关系。戴维·盖里奥克(David Garrioch)认为音响不仅是时间的标记*如钟声等在很多时候是用于标记时间的。,更重塑了个体对于地方性的认识和感受;乡愁或者对于一地的归属感也多来自于听觉感受,故有所谓“乡音”*Garrioch, David. 2003. “Sounds of the City: the Soundscape of Early Modern European Towns.” Urban History 30, no. 1: 5-25.。在当今社会,由于乡村治理和城市建设等各方面原因,人们日常生活中曾经占据主导地位的视觉标记通常很快会被新的地标或象征物所取代。即是说,在如今的社会文化语境中,除了少量的文化遗产或者其它类型的历史遗迹和遗物,视觉经验很难如其在之前的历史时期中一样,担当长期稳定地构建人们关于历史、地方、社区以及自我的文化记忆的责任。而相较于可能转瞬即逝的视觉经验,听觉性的声景系统或许能更为持久地保持相对的稳定,更有助于个体文化记忆的形成和传承*参见Feld, Steven. 1996. Waterfalls of Song: An Acoustemology of Place in Resounding in Bosavi, Papua New Guinea. In Senses of Place, edited by Steven Feld and Keith.H. Basso, 95-135. Santa Fe, CA: School of American Research Press; Schine, Jennifer and Greg Crompton,. 2012. Listening to a Sense of Place. San Francisco, CA: Ethnographic Terminalia; Truax, Barry. 2012. Sound, Listening and Place: The Aesthetic Dilemma. Organised Sound 17, no. 3: 1-9.。因此,当外来者,特别是规模较小的移民群体,进入一个新社区或者一个新地区,他们需要首先了解并逐步适应当地的音响系统和听觉文化,并寻求在不同的听觉文化中(原先的听觉文化和移居地的听觉文化)行走和进行调和的可能*Iscen, Ozgun Eylul. 2014. “In-Between Soundscapes of Vancouver: The Newcomer’s Acoustic Experience of a City with a Sensory Repertoire of Another Place.” Organised Sound 19, no. 2: 125-135.。当然,由于听觉主体具有自主性与独立性,所以人们在其身处的听觉环境中,不仅倾听、解释、回应和反思其所感知到的声响,他们还通过自身的日常生活实践不断创造性地构建新的、富有内涵、符合其社会文化需求的声景环境*Uimonen, Keikki.2011. “Everyday Sounds Revealed: Acoustic Communication and Environmental Recordings.” Organised Sound 16, no. 3: 256-263。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声景的构建和认知并不仅仅由个人或群体在现实的声音世界中完成,而且也通过其它各种方式(如面对面交流和采用多媒体技术等等)在任意时空境遇中得以实现*Uimonen, Heikki. 2017. “Acoustic Communities Represented: Sound Preferences in the Scotish Village of Dollar.” In Toward an Anthropology of Ambient Sound, edited by Christine Guillebaud, 117-133. New York: Routledge.。更重要的是,声景的建构是一个建构特定象征系统的文化创造过程;反之,某一文化系统也可以通过对其声景系统的切入和分析而得到较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这些研究均为以地方性知识和民众群体为研究中心的民俗学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认识论与方法论资源。

目前,通过研究声音和倾听过程来理解地方性知识和文化象征系统的建构过程和表现方式,已经成为人类学学科的新内容和新方向。人类学家们关注声景环境中集体性或个人性的听觉经验和感受,并透过这些感官体验探究群体性的行为模式和心理机制*Feld, Steven. and Donald Brenneis. 2004. “Doing Anthropology in Sound.” American Ethnologist 31, no. 4: 461-474.。如前所述,与其它许多文化现象类似,声音或者声音景观是主观建构的产物,而听觉主体对于周遭声响的感知和理解也是地方性知识系统所先期预设和定义的。即是说,个体总是受教于一定的声景系统,并会首先运用这一熟悉的象征体系理解和把握陌生的外部世界,并依托传统的知识结构对“他者”进行回应。如此,人类学家们希望能够描述和思考听觉主体与地方性知识系统之间的互动过程,了解前者如何以各种方式被后者所影响和干涉,以及前者如何能动地继承和改变后者的结构和功能*Augoyard, Jean Francois and Henry Torgue, eds. 2008. Sonic Experience: A Guide to Everyday Sounds. Translated by Andra McCartney and David Paquette. Ithaca, NY: McGill-Queen’s University Press; Gershon, Walter. 2013. “Resounding Science: A Sonic Ethnography of an Urban Fifth Grade Classroom.” Journal of Sonic Studies 4, no. 1. http://journal.sonicstudies.org/vol04/nr01/a08.。因此,人类学界近年来明确提出要进行所谓“声音人类学”(sounded anthropology)的研究*Samuels, David W., Louise Meintjes, Ana Maria Ochoa and Thomas Porcello. 2010. “Soundscape: Toward a Sounded Anthropology.” Annual Review of Anthropology 39: 329-345.,并发展了与之相对应的研究方法,即“声音民族志”(sonic ethnography)*Gershon, Walter. 2013. “Resounding Science: A Sonic Ethnography of an Urban Fifth Grade Classroom.” Journal of Sonic Studies 4, no. 1. http://journal.sonicstudies.org/vol04/nr01/a08. 另参见Drever, John Lewack. 2002. “Soundscape Composition: The Convergence of Ethnography and Acousmatic Music.” Organised Sound 7, no. 1: 21-27; Pink, Sarah. 2009. Doing Sensory Ethnography. London: Sage.。所谓声音民族志,是将声音作为认识和了解人类活动和社区文化系统的重要媒介,通过对这一象征媒介的准确记录(sound walk)、深刻描述(sound diary)和过程性阐释,得到关于特定群体意义生成系统的相关知识的文化研究方法。在笔者看来,民俗学界也应意识到听觉世界对于理解民间文化和传统知识的重要意义,发展以听觉经验和声响系统为主要关注对象的听觉民俗/听觉遗产研究。

三、关于听觉民俗/听觉遗产研究的几点构想

所谓听觉民俗/听觉遗产研究,是指在民俗学的理论和方法论框架内,将某一类或者多种声响作为主要的研究线索和考察对象,探讨声音在建构民众群体自我意识和身份认同时所起的重要作用,并探究声音如何深刻影响着民众日常生活中的各类实践活动和情感表达,以及声景系统如何在不同的社会文化语境中被不断传承和改变的反思性过程。作为民俗学学科体系中的一部分,关于听觉民俗/听觉遗产的研究,并非旨在将听觉活动从整体性的民俗体验中剥离,也不是希求仅从听觉角度理解有机统一的民俗经验,而是希望从一直未被仔细审视和考量的听觉感受入手,理解地方性知识生产过程中的另一维度,拓展研究新视域并探究由此生发的民俗学新的可能性。

在民俗学研究中,有八个重要的关键性概念,即群体(group)、艺术(art)、文本(text)、体裁(genre)、表演(performance)、语境(context)、传统(tradition)和身份(identity)*Feintuch, Burt. 2003. Eight Words for the Study of Expressive Culture. Urbana and Chicago: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听觉民俗/听觉遗产研究也将以这八个关键词为基础,构建自身的学术研究范式和概念体系:

(一)听觉民俗社区(acoustic folkloristic community)

听觉民俗社区概念来自于前述“听觉社区”及民俗学关键词之一的“群体”。在听觉民俗/听觉遗产研究中,听觉民俗社区是指一个由特定民俗声响而联系起来的,并对特定声响的意义持相似解释并怀有相同情感或情绪反应的民众群体。同时,听觉民俗社区的成员也会依据其身处的社会文化语境进行民俗声响的创造实践。其中,所谓民俗声响(folkloristic sound),是指在民俗活动中具有功能性和文化内涵的声音,是具有主观建构意味的物理性存在。一种声音是否能被称为民俗声响,是由发出或倾听到这种声音,并对此声音做出情感和文化回应的民众群体所决定的。

(二)民俗声艺(folkloristic sonic art)

在一个听觉民俗社区中,某些成员的个人性听觉民俗实践或情感表达因为某些原因有可能被其他成员所仿效,成为集体性和标志性的积极行动范式。这些逐渐约定俗成的听觉性积极行动范式便是所谓的民俗声艺。民俗声艺概念旨在表明听觉民俗的知识生产过程与传统民俗的创造过程一样,都是经由某些积极的传统传承人(active tradition bearers)所进行的创造性活动,是一个由特殊性向普遍性,个人性向集体性转变的文化过程。

(三)听觉民俗文本(folkloristic sonic text)

固定下来或以某种物理性方式呈现出来的民俗声艺便是听觉民俗文本。在大多数情况下,听觉民俗文本的存在形式是音频文件,而诸如民歌或者市井的吆喝声则有可能存在辅助性的阅读文本或者其它可视化的文本形式。

(四)听觉民俗体裁(folkloristic sonic genre)

听觉民俗体裁是针对可能纷繁复杂的听觉民俗文本所建立的分类系统。在笔者看来,听觉民俗文本首先可以依据发音体的不同而分为自然之声(无生命的,如风声、雨声等与农业民俗或者巫术有关的声响)、人声(如哭声——哭嫁、笑声——听笑话、叫声或吃东西的声音等由人体的主要发声器官发出的声响)、人造物之声(如钟声、捣衣声和打更声等需要自然力或人力作用而发出的声响)、动物之声(如鸡鸣犬吠等,也与人的时间意识有关)。另外,如果依照声响的性质,民俗声还可以分为音乐(如具有韵律感的民歌或无歌词的民间音乐)、具有节奏的声音(如打制金银器或铁器发出的声音)、无节奏之声(如鞭炮声等)以及噪音*关于噪音的定义具有极大的主观性,过去可能认为是标志工业繁荣或生活幸福的声响,如机器的轰鸣,广场的喇叭声等等,如今都可能已被认为是影响人居环境的噪音。等不同类别。

(五)听觉民俗表演(folkloristic acoustic performance)

所谓听觉民俗表演,是指听觉民俗文本的活态形式,即其发生的现场状况和过程。虽然听觉民俗文本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出一种模式化倾向,但是由于发声体(sound)、听觉主体(listener)、地理环境因素(environment)或者其它原因的存在*查尔克斯认为所谓听觉性交流即是处理这三者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由这种互动所构建的意义传输系统的运作过程。参见Truax, Barry. 1984. Acoustic Communication. Norwood, New Jersey: Ablex Publishing Corporation, p. xii.,听觉民俗文本的每一次“重复”都是一次新的解读和演绎,其所产生的意义及文化价值可能全然不同。

(六)民俗声境(folkloristic acoustic context)

民俗声境即是上述造成听觉民俗文本在不同场合具备不同文化含义和社会价值的所有主客观因素的总和。在现当代的文化语境和社会空间中,民俗声境不仅在听觉民俗知识生产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声境本身也因由不同听觉主体的实践活动和情感表达方式而被不断重塑和改变。当然,听觉主体本身也因为民俗声境的改变而不断重新认识和理解自我的文化身份和主体意识。

(七)听觉民俗传统(folkloristic sonic tradition)

当一定的听觉民俗文本在一定程度上能与民俗声境产生对应关系,即是说,一定的听觉民俗文本在一定的民俗声境中能够生产类似的知识和情感认同,那么便意味着某种听觉民俗传统的形成。听觉民俗传统在听觉社区中的成功传承,意味着在不同民俗声境中发生何种听觉事件,或者说出现何种听觉文本是可以预测的。当然,在某些声境之下,听觉民俗传统的预知能力也会因外部世界或者听觉主体的变化而失效,这可能会带来听觉民俗传统的改变。

(八)听觉主体身份(acoustic identity)

在一定的听觉民俗传统中,听觉民俗社区的成员会有意或无意地维系这一共享性的听觉民俗知识。由于共享性听觉民俗知识的存在,社区成员便会因此而产生与此群体或群体内的其他个体之间的情感联系和一定意义上的自觉亲密关系,从而经验到一种超越物质性的精神感受和情感体验,形成社区内部的听觉主体身份。

关于听觉民俗/听觉遗产的研究便是围绕以上八个关键词及其他相关概念(如民俗声响等)展开。在研究方法上,听觉民俗/听觉遗产研究将采用前述“声音民族志”方法,从各个方面对研究对象进行综合考察,探究听觉民俗社区和听觉民俗文本在不同的民俗声境中进行知识生产和情感互动的方式和过程,以形成或重塑社区内的听觉民俗传统,构建具有社会文化功能和价值的反思性听觉主体身份。如阿兰·邓迪斯所言,民俗学的研究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基础性的数据收集和整理以及对民俗事项进行鉴别和辨认(identification),二是运用民俗学或其他学科现有的理论和分析框架对经验材料进行理解和阐释(interpretation),并在此过程中完成或实现民俗学的有效知识生产*参见Dundes, Alan. 1980. Interpreting Folklore. Bloomington: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听觉民俗/听觉遗产研究也大致遵循以上两个步骤。在本文中,笔者将以叫卖声为例,进一步阐述听觉民俗学研究的可能路径和原则。

与传统曲艺或者史诗等文学性的独立声音体裁不同,作为传统市井声中重要类别的叫卖声*根据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的调查,叫卖声已成为号子、口技之后“城市最濒危的声音”。早在2004年,北京“京城叫卖大王”臧鸿便开始录制《老北京吆喝》。随后,在2005年,南京市的重要媒体之一《金陵晚报》联手南京市档案局、南京市民俗博物馆和市群艺馆举办了首届“金陵吆喝大赛”。如今,老北京叫卖已经列入第二批北京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中国商业文化的一部分。从功能性而言,发出叫卖声的目的是为了招徕顾客,形成发声者与潜在客户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最终实现商业目的,同时满足顾客对产品或服务的使用需求。然而,在一定的地理范围内,或者在同一听觉社区中,由不同发声体所产生的类同的叫卖声,则可能出于经营同类商品或提供相似服务的商业参与者之间的竞争关系,因此,由此产生的听觉性冲突可能会造成非良性的社会关系。可以说,叫卖声与其他声响一样,并非脱离社会、政治和文化的客观存在,而是凝聚了不同的意识形态,与各种复杂社会关系相联系的主观性构成。另外,不同类型的叫卖声背后都有其代表的不同民生行业、生活方式、生存状态和情感。在这个意义上,听觉民俗/听觉遗产研究者们必须意识到,田野作业中需要记录和采集的不应仅仅是声音现象本身,还应包括与听觉民俗文本紧密相连的听觉民俗表演过程以及民俗声境。无疑,听觉民俗学研究是整体性的听觉文化行动。

当研究者进入田野后,通常会面临如何界定听觉社区的边界问题。查尔克斯曾说:“听觉社区的边界是任意的,它可以小到一个房间里的人,一个家庭或者一个建筑物,而又可以大到一个城市街区,一个广播频率可以覆盖的地区或者任何一个基于电子听觉交流系统所定义的范围。”*Truax, Barry. 1984. Acoustic Communication. Norwood, New Jersey: Ablex Publishing Corporation, p. 58.由于民俗学是关于民众群体(或社区)的研究,因此,在对于叫卖声的研究中,研究者或可首先对听觉民俗社区的范围或结构作基本判断。基于笔者日常生活经验及田野实践,以叫卖声为中心事项的听觉民俗社区大体可分为发散式的听觉民俗社区和网络状听觉民俗社区两类。在大街或者居民区走街串巷招徕生意的移动声响,如“磨剪子咧戗菜刀”等,将沿途原本尚未因听觉活动而相互联系的个体,由于相同的文化体验而临时性地(很大程度上也是被动的)组合成一个听觉社区。此类由一元移动声响建构的社区,便是发散式的听觉民俗社区。在发散式的听觉民俗社区中,存在着主导性的声景。如果在成行的街市或者如菜场一类的传统市集中,叫卖声的发生源是多元的,不同的声响相互交织,而作为听觉主体本身是主动地进入这一声景系统,并与之互动。这一类众声喧哗的听觉主体的间性存在,便是网络状的听觉民俗社区。在网络状的听觉民俗社区内,主导性的声景通常并不存在,各种声响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叠加、交融与竞争的。在进入田野时,研究者应首先把握在地听觉民俗社区的结构。

在不同结构的听觉民俗社区中,听觉民俗文本也因此而各不相同。在发散式听觉民俗社区中,由于存在主导性的声景,听觉民俗文本便是单一的。而在网络状的听觉民俗社区中,听觉民俗文本则可被视为是“交互式”文本(reciprocal text)。无论是单一的或者交互性的文本,其媒体形式都是音频,是直观的声响呈现,可称为“直接性听觉文本”。然而,如前所述,听觉民俗/听觉遗产研究是整体性的听觉文化活动,所以研究者仅进行诸如此类直接性听觉文本研究是不够的。由于叫卖声是一种世代传承的文化积聚和历史记忆,不论是声响的传播主体或者听觉主体,都对这一传统知识持有自己的认识和理解,并会因此形成自我的听觉主体身份。他们的认识和理解有时是伴随着叫卖声的传递和绵延而即时出现的回应,有时,他们的记忆和态度需要在后期的日常实践或特定的场合才有所阐发。这些传播主体或者听觉主体关于叫卖声的认识和理解,构成了以声响为基础的听觉民俗文本的衍生文本。在进行听觉民俗表演的过程中(即叫卖的过程中),这些衍生文本与民俗声境一同,也是听觉民俗研究者需要去记录、搜集和进行分析阐释的重要内容。

2017年10月30日,笔者在贵州省贵阳市的田野调查中经历如下事件:在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道,在汽车行驶、店铺揽客以及行人所发出的各式声响之外,笔者突然听到了一阵悠长但极具节奏性的快板声。这一声响是由前方一位左手提篮,身着迷彩服、70岁上下的老大爷发出的。他似乎在售卖商品,但除了击打右手的快板,并无吆喝之声。笔者出于好奇一直跟随,直到一位与这位老者年龄相仿的老大娘喊出的一句话,才知晓篮中的商品为何物。老大娘所喊出的原话是:“卖老鼠药的,等一下!”(为属西南官话的贵州方言,以下对话均使用此方言)笔者顺势问道:“您是怎么知道他卖的是老鼠药?”老大娘笑道:“我们从小就知道这是卖老鼠药的声音。你们年轻人都不晓得了。”老大爷补充道:“我们卖老鼠药的怎么可能大声喊叫,不好听嘛!”在本例中,卖鼠药的老大爷与买鼠药的老大娘因为均能对快板的声响进行解码而同属特定的听觉民俗社区,共享着其他个体感到陌生或对于他人而言意义模糊的地方性知识*关于此一现象还可参见约瑟夫·阿狄生在《伦敦的叫卖声》中的叙述:“市民判断他们卖的什么货色,并不是依据他们叫喊的词儿,而是听他们叫喊的调调儿。有时候,我看见一个从乡下来的孩子跑出来,向风箱修理匠买苹果,向磨剪刀师傅买姜面包,这就可见一斑。有些高级花腔叫卖家对于这门艺术钻研到了如此入迷的地步,结果,除了他们自己的熟人,谁也猜不出他们干的到底是哪一行。譬如说,谁能想到,修脚工喊的词儿竟是:‘给活儿就干哪!’”(【英】约瑟夫·阿狄生著,刘炳善译,《伦敦的叫卖声》,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第28-29页。)。而这些地方性知识及因此而维系的社区生活,正是听觉民俗/听觉遗产研究所要探究的。因此,听觉民俗/听觉遗产研究所关注的是叫卖声的声响呈现(音高、音长、频率等),这一听觉文本所关联的声境和听觉社区,以及背后的民间传统和文化内蕴。

然而,听觉民俗学者更应注意到,在当代社会,诸如沿街贩卖鼠药的叫卖声,由于胡同文化的变迁以及中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极为少见。同时,城市作为一个越来越开放的空间,由于不断吸收着外来移民和不同地区、民族的文化,因此其自身的文化想象和文化实践,也可能经历着不断地变化。因此,在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角度追寻传统叫卖声的同时,研究者们的主要关注点应该是记录和阐释,在叫卖声渐行渐远之时,曾经因为这些声响而联结在一起的不同民众群体对于过往知识的记忆。同时,研究者们还应该进一步思考,在如今的社会政治与文化语境之下,是否有新的民俗声响或者说民俗声艺逐渐取代旧时印象,出现了新的听觉民俗文本并形成了新的听觉民俗社区与听觉民俗传统,以及生活于当下的个体如何认知和理解自我身旁的听觉民俗事项。另外,对于公共民俗学的实践者而言,如何在目前的城市规划以及乡村建设活动中,通过保护和传承听觉民俗传统,如如何保护具有地方特色的集市,以保存城市、社区或者个人的文化认同和历史记忆,也应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一些城市规划学者已经开始在探讨如何在城建与乡建中加入听觉民俗传统的相关元素。参见李娲《传统民俗声在当代城市声景观设计中的运用》,《园林与环境艺术》2009年第9期;李娲《初探城市声景设计中民俗声的运用》,南京林业大学硕士论文2010年。。

五、结语

在民间社会,听觉民俗社区无处不在。许多听觉民俗社区的成员已经在其日常生活中感受到了听觉民俗传统在当代社会的变迁。人们开始注意到,曾经在耳边听到的许多声响,如传统的叫卖声,已经逐渐远离了自己生活的社区和日常生活,其原本身处的民俗声景系统正在急速消失,取而代之的则是一个陌生的、缺乏地方性的新的听觉环境。如今房地产开发商或手机卖场的叫卖,采用的已不再是传统的听觉性交流方式。一些听觉民俗文本或者听觉民俗传统,由于其在当代社会的急速消失,已经引起了听觉民俗社区内外的极大关注。但就目前而言,所有关于听觉民俗的工作仍局限于初步的收集与整理,尚未能进入分析与阐释听觉民俗文本,以认知和理解特定听觉民俗社区的认识论阶段。另外,面对新的听觉民俗文本和民俗声境的形成,民俗学界也尚未能作出学理性的反应。这些都需要民俗学者在听觉民俗/听觉遗产研究这一领域中进行新的探索和创造性的知识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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