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政府处理涉藏事件的经验与教训

2018-01-23 19:40罗绍明郎维伟
西藏研究 2018年1期
关键词:西藏地方班禅中央政府

罗绍明 郎维伟

(1.贵州大学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2.西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研究院,四川 成都 610041)

民国时期发生的重大涉藏事件,包括两次驱汉事件、西姆拉会议、康藏纠纷、藏尼纠纷、黄慕松赴藏致祭十三世达赖、班禅返藏事件、吴忠信入藏主持十四世达赖转世、“西藏革命党”事件、热振事件等。在民国政府处理涉藏事件的过程中,中央政府实施的对藏政策和措施,对于双方维系基本正常的关系产生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政策上的处置不当也给双方关系造成了负面影响。

关于民国政府处理涉藏事务的研究*相关代表性研究成果有:郎维伟:《国民政府在第三次康藏纠纷中的治藏之策》,载《民族研究》2005年第4期;徐百永:《国民政府治藏政策及其实施(1927—1949)》,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论文,2007;王川:《近代康藏史上的“大白事件”及其解决》,载《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孙宏年:《从平等到失衡:达赖、班禅关系与国民政府治藏政策研究(1927—1933)》,载《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尚缺乏对整个民国时期作一宏观概括论述的研讨,且以往研究侧重从中央政府的角度进行探讨。本文尝试对此项问题作一概述,并综合分析国际环境、中央政府、特别是西藏地方政府三方面因素的影响,将有助于更为全面了解民国政府处理涉藏事件的政策与措施,总结和吸取历史经验与教训。

一、民国政府处理涉藏事件的政策与措施

(一)民国初建时期

辛亥革命爆发后,西藏发生动乱,英人趁机在西藏搞“独立”活动,西藏地方政府组织军队发动“驱汉”行动,对抗中央政府。在这次事件中,九世班禅及以三大寺为代表的僧侣阶层主张维系西藏与中央的传统关系。此时正值民国中央政府成立之初,北洋政府没有足够实力经营西藏。但袁世凯决定对西藏采取军事行动,英国政府立即表示抗议,随之进行干涉和威胁,北洋政府被迫下令停战。此后,迫于英国压力,北洋政府对西藏采取怀柔政策。

(二)十三世达赖返藏执政时期

十三世达赖返藏后,采取了一系列的政治军事行动,体现出西藏地方政府采取亲英政策的倾向。1913年10月6日,中英藏三方代表在印度西姆拉召开会议,商议西藏地位问题,历时8个多月,最终中方代表拒绝在所谓的“西姆拉条约”上签字,该条约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英国图谋“西藏独立”的计划未能得逞。

1917年9月在康区爆发了边藏战争,历时1年停战,川边失地甚多,此后西藏政府继续加强康区防务。1930年春,康区又发生一次康藏战争,历时近2年休战,此役川军得到康区藏族协助,最终获胜。同年发生藏尼纠纷,中央派行政院参议谢国樑赴藏调解。中央政府在协调这两次纠纷的过程中,坚持以主权独立为原则,实行和平调解纠纷的政策。

(三)热振摄政时期

热振摄政期间,西藏与中央关系得以改善,中央政府为乘机解决西藏问题采取了两次重大行动:一是1934年中央特派黄慕松专使赴拉萨致祭十三世达赖,专使入藏转变了少数藏族人媚英心理,加强了藏族人的向心力,增进了西藏与中央的联系;二是1939年底中央派吴忠信进藏主持十四世达赖转世事宜,确立在政治上“扶持热振,使亲汉派渐握实权”的政策,收到良好效果,西藏与中央的关系朝向正面进展。但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的治藏政策受到很大的冲击,如九世班禅返藏受阻事件即颇为显著,中央计划通过护送班禅回藏,彻底解决西藏问题,但因英国的干涉等限制因素而最终失败。

(四)达扎摄政时期

达扎继任摄政时期,西藏地方政府与中央的关系转而趋向疏离。战后,国民政府制定全力支持热振复位的政策。此外,国民党积极在旅印藏族侨胞中发展“西藏革命党”。但随之发生的两次重大事件使得中央的计划未能实现,先是“西藏革命党”事件暴露出来的西藏革命党与国民党以及热振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西藏地方当局将此事与热振势力联系起来,随后发生了“热振事件”,国民政府在处理这次事件中,没能采取有效的对策,因而失去解决西藏问题的有利时机。最后,在国民政府深陷内战之际,西藏再度发生驱汉事件,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遭到驱逐,国民政府完全失去对西藏的控制权。

二、民国政府处理涉藏事件政策演变的原因分析

(一)国际环境因素

清末,英俄等殖民势力入侵西藏。其中英国是觊觎西藏最主要的国家,英国政府干预西藏事务的主要原因在于,希望西藏成为一个缓冲区,借此维护其在印度的利益,英国侵略西藏地区采取了军事征服和条约束缚的策略。民国时期,英国为了维持甚至扩大其在藏所得利益,多次挑起事端,并对涉藏事件横加干涉。这对中央处理涉藏事件造成了不少障碍,最突出的事例出现在民国初创之际,英国利用中华民国初建,国内政局未稳的机会,在西藏煽动狭隘的地方民族主义,协助一批西藏贵族官员发起“驱汉”行动,驱逐前清官员及驻军,并成功阻扰川滇军队西征。紧接着又在西姆拉会议上主导“西藏独立”,未能得逞。此后,由于英国国力逐渐衰弱,对西藏的干预力度随之减弱,但仍造成不少麻烦,如帮助扩充藏军侵犯川康,干涉班禅返藏,介入“西藏革命党事件”,等等。

当然,包括英国在内的外国势力对西藏事务的干预,始终未能使西藏独立的阴谋得逞。外国势力的影响力受到局限的主要原因是,在民国时期的西藏政坛,倾向独立的政治主张不仅没有占据主导地位,而且始终遭到“内向”派及僧侣阶层的强烈反对和抵制,在西藏社会中也没有广泛的民众基础。一方面,由于“西藏与内地之间长期积淀下来的内在的、深刻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联系已经达到了无法割舍的地步”,另一方面,英国对西藏的支持和帮助却始终同时包含着其自身对西藏利益的渗透和侵略成分[1]465、454,这就意味着,为满足英国的要求,须出卖西藏的利益,这当然是西藏人民坚决反对的。此外,西藏人民尽力维护藏传佛教,对于外国人包括英国人都敬而远之,惟恐西方文化的传入对西藏的宗教和社会产生破坏作用。所以,绝大多数藏族人士站在反对外国势力干预西藏事务的立场。

(二)中央政府因素

经过元明清三代中央政府对西藏的治理,西藏与中原地区早已发展成密不可分的相互依赖关系。

民国时期,中央政府以“五族共和”为宗旨,坚持民族平等、和平统一的原则,在不同阶段制定治藏方略。概而言之,十三世达赖返藏执政时期,中央政府实行政治上团结达赖的政策,并重视处理达赖与班禅的关系和地位,中央与西藏关系渐以改善;热振摄政期间,中央政府确立在政治上“扶持热振,使亲汉派渐握实权”的政策,双方关系朝正面发展;扎摄政期间,双方关系一度恶化,中央政府采取先“树立中央在藏威信”,以恢复中央在藏主权的策略。

民国政府在处理历次重大涉藏事件中,采取因应策略与措施,使中央与西藏维系了基本正常的关系。民国初建之际,藏地发动驱汉行动,1912年川滇军西征对西藏用兵,尽管因受到英国干涉而停战,但这次加固西部边防的行动宣示了国家领土主权。1913年西姆拉会议前后,民国政府与英国进行了长期交涉,英国图谋“西藏独立”的计划未能实现。国民政府在调解康藏纠纷和藏尼的过程中,实行和平调解纠纷、和平统一西藏的政策。十三世达赖圆寂后,中央政府特派黄专使赴拉萨致祭十三世达赖,并恢复在拉萨驻藏办事处。之后又派吴忠信进藏主持十四世达赖转世事宜,西藏与中央的关系朝向正面进展。在当时内忧外患的环境下,中央政府采取的政策和措施,彰显了中央对藏行使主权,这是中央延续与西藏保持政治统属关系的根本原因。

(三)西藏自身因素

西藏地方政府前后三任执政者对于中央的态度可以简单概括为:十三世达赖游离于中英之间,热振摄政倾心“内向”,达扎摄政则与之相反。不过,他们基本上都不想与中央完全中断联系。整个民国时期,西藏与中央维系了基本正常的关系。中华民国所举行的一系列国事会议,西藏地方政府均派有代表参加,西藏地方代表积极参与国家政治,充分体现了西藏地方政府对中国主权的承认。

值得注意的是,颇具改革意识的十三世达赖和以固守传统著称的达扎,在执政期间都采取过亲英政策,这是否表明其决策的指导原则是谋求“西藏独立”呢?在此,我们有必要对其背后真实动机作深入的考察和分析。由于晚清政府在处理藏区民族宗教问题时采取了不少错误的政策和举措,为民国时期汉藏关系埋下了隐患。十三世达赖返藏后所采取的行动更多是一种对汉族人政权报复性的回应,其采取亲英政策的主要原因,是想在科技上、军事上学习英国,力图使西藏富强,以进一步巩固其统治地位及西藏的政教合一体制。至于达扎摄政,在政治上采取固守传统的政策,对于现代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现代文化都十分敌视,因此对国民政府深怀疑惧,担心西藏现行体制和传统社会秩序遭到破坏。例如西藏革命党事件发生后,达扎在西藏立即对其党羽进行清洗。此前热振摄政期间,藏方拒不接受中央武力护送班禅返藏,也不接受班禅回藏后恢复其旧有职权,就是担心国民政府借班禅之力,对西藏进行政治改革。1934年以龙夏为首的“求幸福者同盟”发动政治改革运动,遭到以赤门噶伦为首的噶厦的残酷镇压。

可见,保守势力在西藏政坛明显占据上风。虽然前后几位执政者在出身背景、切身经历、个性特征、政治素养等方面大为不同,但相同的是,他们的政治决策都是以维护西藏宗教和政教合一体制为指导原则。至于采取亲英或亲汉的政策,则是他们在不同时期出于对西藏的宗教发展或自身统治利益现实的考虑。

严格说来,民国以来西藏地方所谓“亲英反汉”派并非真正的独立派,他们所主导的分裂活动只是发生在国家政局未稳之际,其政治主张则始终遭到西藏内部反对力量的强烈抵制。由于“西藏与内地之间长期积淀下来的内在的、深刻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联系已经达到了无法割舍的地步”[1]465,这种政治主张在西藏社会中也没有广泛的民众基础。1930年刘曼卿入藏考察时深刻地认识到,“藏人无论在经济上、文化上、佛教上、物资上均乐与汉人交往,所谓独立自主的想法,仅仅是少数极端分子的狂妄思想而已”[2]144。

所以说,西藏地方执政者的政治决策并不是以“独立”为依据,而是体现出以维护宗教利益和政教合一体制为指导原则[3]。西藏与中央关系出现疏离、困难的根本原因在于西藏地方政府对中华民国的共和体制不太理解,对民国中央政府的民族宗教政策还怀有戒心,惟恐对西藏推行政治改革。

九世班禅、三大寺为首的僧侣集团、热振摄政、康区的藏族精英等藏区的“内向”势力,在重大涉藏事件中,积极拥护和宣传中央政策,一定程度上维护了西藏与中央的传统关系。

在1912年驱汉事件中,九世班禅及以三大寺为代表的西藏僧众都反对拉萨政府的亲英政策,主张与中央保持联系。

1915—1923年期间,英国帮助扩充藏军侵犯川边,遭到以三大寺为首的寺院集团势力的强烈反对与抵制,最终导致大规模反英浪潮。

1930年康藏战争中,川康军得到康区藏族协助,是其获胜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方面,刘文辉重用康区土官,吸纳当地藏族士兵[4]。另一方面,格桑泽仁在巴安建立西康省民军以抵御藏军[5]。这表明了康区藏族是反对西藏东扩的。

抗日战争期间,无论是在西藏地区还是西康、青海、甘肃等藏区,藏族僧俗积极宣传、支援抗战,有力地推动了各民族团结抗战,维护了祖国的统一。“九·一八”事变后,南京的康藏人士即发起成立了“康藏旅京同乡抗日救国会”,通电全国各族同胞团结抗日,这是藏族同胞参与抗日救亡运动的先声。此后,藏族爱国人士在内地及藏区积极宣传和支持抗战,并组织民众抗日。1932年,西藏地方代表参加了国民政府召开的“国难会议”,与会的藏族代表为支持抗战、解决蒙藏危机建言献策[6]。“七·七”事变发生后,西藏三大寺多次致函中央政府,表达“五族同心”、支持抗战以共同抵御日寇入侵的决心,并请国民政府保护和开发西藏[7]。1938年刘曼卿组织成立了“康藏民众抗敌赴难宣传团”入藏宣传抗日。同年,时任蒙藏委员会委员、参谋本部专门委员的藏族人士格桑泽仁组织“西康民众慰劳前线将士代表团”赴前线支持抗日[8]。

三、民国政府处理涉藏事件的经验与教训

在历次涉藏事件中,民国政府采取了各种因应策略和措施,从民国政府努力维护国家统一与领土完整等积极因素来看,这是双方维系基本正常关系的根本原因。但从民国政府对藏工作本身诸多消极被动的因素来看,其造成了双方关系的负面影响,对此有必要进行讨论。

(一)民国政府处理涉藏事件的经验

1.中华民国继承了清朝对西藏政教领袖的合理的优遇政策,同时吸取晚清政府在处理西藏、藏区问题特别是宗教问题上采取的错误政策和举措的教训,以“五族共和”为宗旨,在承认中央政权统治的前提下,对西藏上层和藏族人士实行团结、礼遇的政策,对藏传佛教实行扶持、尊重的政策。中央多次对西藏政教领袖进行察验和册封,这是中央对藏行使主权之具体体现*1912年北洋政府恢复十三世达赖“诚顺赞化西天大善自在佛”名号;1913年加封九世班禅“致忠阐化班禅额尔德尼”称号。1933年国民政府追赠十三世达赖“护国宏化普慈圆觉大师”封号;1935年册封热振“辅国普化禅师”名号;1939年派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入藏主持十三世达赖转世灵童坐床事宜;1940年册封拉木登珠为十四世达赖;1949年派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关吉玉、青海省政府主席马步芳的代表马继融赴青海塔尔寺主持十世班禅坐床典礼,册封管保慈丹为十世班禅。。

2.中央多次派遣使者入藏联络感情、处理藏务*1919年,甘肃督军张广建派军署咨议李仲莲等人赴藏联络,1929年中央先后派西藏驻京堪布贡觉仲尼和文官处官员刘曼卿赴藏宣慰,1930年派行政院参议谢国樑赴藏调解藏尼纠纷,1933年派黄慕松专使赴藏致祭十三世达赖,1938年派考试院院长戴传贤赴甘孜致祭九世班禅,等等。,同时任命驻藏官员开展对藏工作,且于1940年在拉萨正式设立驻藏办事处。另一方面,设立西藏驻内地办事机关,达赖和班禅均在南京设有办事处,与中央政府建立直接联系。因此,西藏与中央的互动往来从未隔断。

3.民国政府在协调西藏与邻国或毗邻省份之间的纠纷时,以及应对外国干涉西藏事务时,坚持以主权独立为原则,主张民族统一、领土统一,实行和平调解纠纷、和平统一西藏的政策。这些体现在1913年西姆拉会议、1929年藏尼纠纷和1930年康藏纠纷。

除上述之外,历届民国政府都以国家立法形式明确对西藏的主权,并赋予西藏地方代表参政议政的民主权利*南京临时政府1912年公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北洋政府1912年公布的《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参议院议员选举法》《众议院议员选举法》,1914年公布的《中华民国约法》,1923年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南京国民政府1931年公布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1936年公布的《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法》,1947年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这些国家法对西藏的政治地位和西藏地方代表选举办法及名额都有详细的明文规定。。中华民国所举行的一系列国事会议,西藏地方均派代表参加。西藏地方代表积极参与国家政治,充分体现了西藏地方政府对中国主权的承认。

4.中央政府在各地建立蒙藏学校、蒙藏班等,培养和吸收了一批藏族人才进入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地方行政*中央政府选拔贡觉仲尼、罗桑坚赞、诺那呼图克图、安钦活佛、格桑泽仁等藏族人士先后出任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委任九世班禅、诺那呼图克图、格桑泽仁、罗桑囊嘉、阿旺坚赞等藏族人士为蒙藏委员会委员。,这些藏族人才积极为解决西藏问题建言献策、身体力行。

民国政府在北京、南京、康定等地建立各级蒙藏学校、蒙藏班,培养了一批藏族人才。据1946年统计,民国政府在各地设立的国立边疆学校总计有61所[9]。1913年,蒙藏事务局在北京设国立蒙藏专门学校,招收各地的蒙族和藏族学生,1914年设预备班,招收蒙、藏学生50名,1918年后,增设法律预科班,并开办专门预科班及政治经济专科班等[10]。

5.设立专门机构处理藏务,将蒙藏地区的政治、宗教事务纳入中央的行政机构管辖中,实行制度化管理。

1912年4月21日,袁世凯以大总统令废除前清理藩院,决定蒙藏回疆事务由内务部管辖,次日,在内务部设立蒙藏事务处,管理蒙藏事务[11]。7月24日,袁世凯政府将蒙藏处升格为蒙藏事务局,直接隶属于国务总理。1914年5月4日,蒙藏事务局升格为蒙藏院,直接隶属于大总统。1928年7月11日,国民政府在南京设立蒙藏委员会,任命罗桑囊嘉、格桑泽仁、九世班禅、诺那呼图克图等人为蒙藏委员会委员,次年2月17日公布《蒙藏委员会组织法》,规定蒙藏委员会直接隶属于国民政府行政院,置总务、蒙事、藏事三处,秘书、参事、编译、调查各室。

在中国内地和藏区政局动荡之际,西藏问题尤为严峻。作为中央处理蒙藏事务的专责机构,蒙藏委员会及其前身蒙藏院等,在处理历次涉藏事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民国政府处理涉藏事件的教训

1.民国政府对于西藏事务的研究十分薄弱,缺乏熟悉藏事、通晓藏情的人才。

首先,与英国相比,民国政府对于西藏事务的研究显得十分薄弱,当时的学者秦墨硒曾将中、英两国所出版的各种关于西藏事务的书籍进行统计,发现英国所出版的关于西藏的书籍、小册子共计有二百多种,里面记载藏地情形格外详细。反观中国所出版的仅有四十多种,且多是游记风景词章一类的作品,其中关于政治外交的记载,仅有十分之一二[12]。

其次,缺乏熟悉藏事、通晓藏情的人才。中央所派的西藏官员多不通藏语,不了解西藏社会文化背景和民情,不懂得如何团结西藏上层社会和三大寺的僧侣[2]363、如何与藏族人士友好相处和发展关系,并非自愿入藏,不愿长期呆在西藏工作,因此始终无法展开工作,开拓出局面来。中央所派驻藏官员陆兴祺,及入藏特使朱绣、黄慕松、吴忠信等人都对西藏和藏族人持有一定的偏见,表现出大汉族主义思想。派驻拉萨的四位高级官员蒋致余、孔庆宗、沈宗濂和陈锡璋都不愿意在拉萨久留,蒋致余甚至擅自离任经印度回内地,以致中央与西藏关系几乎中断[13]281、290。

2.对于西藏内部反对势力和藏族“内向”势力未能善加利用。

自民国建立以来,西藏内部即存在两大政治力量,离心与向心的力量,这两种势力互相消长,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西藏与中央关系的演变。

(1)离心势力,包括亲英派和保守派,亲英派贵族官员许多曾在英国印度旅居留学,接受过西方思想教育,在英人的利用下,采取亲英政策,成为推动地方狭隘民族主义运动的工具。以达扎摄政为主的保守派,担心中央政府在西藏推行政治改革,想通过对英国的政治依靠来削弱中央政府在西藏的势力。

(2)“内向”势力,以九世班禅、热振摄政和西藏三大寺为首的寺院集团势力为代表,他们为了维持西藏的宗教,反对英人的干预,站在拥护中华民国立场,主张维系西藏地方政府与中央的传统关系。虽然这一派没有政治大权,但他们的意见有很大的影响。西藏内部的反对力量拥有广泛的民众基础,多数藏族人站在反对英国干预西藏事务的立场,他们都希望维护其传统文化,而不愿看到英人破坏西藏的宗教及其社会秩序。

在几次重大的涉藏事件中,如果中央善于利用九世班禅、热振等倾诚“内向”的藏族政教领袖,或可为破解西藏问题带来转机。但是,在班禅返藏事件和“热振事件”处理过程中,中央政府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也没有把握住有利的时机、处处被动示弱,助长了西藏当局轻视中央的情绪。

3.对于西康省区的力量未能善加利用。“治藏必先安康”,康藏的历史关系及西康所处的地位,与西藏有着密切的关系,影响也最大。从某种意义上讲,要有效解决西藏问题,加强对西康的统治尤为关键。然而中央对川康地区军阀势力无力控制,中央政府与西藏、川康地方政府之间矛盾重重,造成了中央与西藏关系的负面影响。

4.中央政府及其所派驻藏官员和特使在处理涉藏问题的过程中,因缺乏明确的方针和连贯有序的政策、怀有大汉族主义思想、政策上的处置不当等原因,也为我们留下了后患与教训。

1937年只身赴拉萨学经、在西藏生活长达八年的内地汉僧邢肃芝(藏名洛桑珍珠)在其口述史著作《雪域求法记:一个汉人喇嘛的口述史》中描述道:

在西藏的八年里,我曾亲身体会到西藏的大部分人民对汉人和中央政府还是很有感情的,但多少年来国民党政府对于西藏的工作没有明确的方针,更谈不上一套连贯而有步骤的政策。[2]363

在班禅返藏事件和“热振事件”中,由于国民政府内部意见分歧且缺乏团结,缺少充分的准备、决策上犹豫不决等原因,从而一再失去利用西藏“内向”力量解决西藏问题的有利时机,反让藏方反抗中央的意图得逞,中央在藏声威也因此逐渐降低。

四、结语

纵观古今,自元以来,西藏与中央政府之间一直保持传统的政治隶属关系,中华民国是这根历史之链上承启的一环。就自元朝至现今这一“长时段”的历史事实而言,历代中央政府对西藏采取了各具特色的民族宗教政策和行政体制。从中国传统文化来看,维护国家统一是中国历代中央政府施政的基本前提,他们都必须以国家统一原则为其制定和实施治理西藏地区政策以及处理涉藏事件的基本准绳。中华民国的建立标志着中国从传统王朝向现代民族国家过渡,民国时期的西藏与中国内地一样遭遇到西方的强烈冲击,经历了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努力挣扎,而且西藏的现代化进程更加艰难。此一时期中央政府的治藏政策及对涉藏事件的处理,既体现中国传统文化特点也表现出现代转型特征。

从上述民国涉藏事件和中央政府治藏政策的分析和研究,我们可以看出,在历次涉藏事件中,民国中央政府采取了各种因应策略和措施,藏族精英在其中也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就西藏而言,虽然民国中央政府并没有在行政上直接管辖西藏地方,但独立的政治主张在民国时期的西藏政坛不仅没有占据主导地位,而且始终遭到“内向”派及僧侣阶层的强烈反对和抵制,在西藏社会中也没有广泛的民众基础。这也是外国势力对西藏干涉的影响力受到局限的主要原因。应该肯定,绝大部分藏族精英在这一时期进行的各方面的政治活动,在不同程度上使西藏能够延续自元以来与中央政府之间所保持的传统的政治隶属关系。对民国中央政府而言,一方面,中央政府以“五族共和”为宗旨,倡导民族平等,坚持领土主权原则,和平调解藏事纠纷、设立专门机构处理藏务、积极培养藏族精英人才、选拔任用藏族干部等合理政策的实施,对于妥善处理涉藏事务和双方关系的维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另一方面,中央政府没有足够的实力加以完全贯彻其政策主张,既缺乏熟悉藏事、通晓藏情的人才,对于藏族“内向”势力和西康省区的力量又不能善加利用,从而多次贻误解决藏事的有利时机,在涉藏事件中政策上的处置不当也为我们留下了值得反思的教训。以史为鉴,分析和研究民国政府处理涉藏事件的政策与举措,总结和吸取民国政府处理涉藏事件的经验与教训,对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的认识,以及对涉藏问题的处理都大有裨益。

[]

[1]石硕.西藏文明东向发展史[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

[2]邢肃芝(洛桑珍珠)口述,张健飞、杨念群笔述.雪域求法记:一个汉人喇嘛的口述史[M].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

[3]杨嘉铭.民国时期中央在西藏统治势力消长原因之研究[D].台北:中国文化大学政治学研究所博士论文,2005.

[4]黄慕松奉使入藏册封并致祭达赖大师报告书[R].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3.

[5]格桑泽仁.康藏概况报告[R].1932年,铅印本.

[6]黄奋生.蒙藏新志[M].上海:中华书局,1938:42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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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朱慈恩.蒙藏委员会与民国时期的边疆教育[N].中国民族报,2010-06-18.

[10]喜饶尼玛,苏发祥主编.蒙藏委员会档案中的西藏事务[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417.

[11]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命令(1912年4月22日)[J].东方杂志,1911(8).

[12]秦墨硒.西藏问题[M].南京:南京印刷公司,1931:1.

[13]朱丽双.在真实与想象之间:民国政府的西藏特使们(1912—1949)[D].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博士研究生论文,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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