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经济与法律的历史与现状研究蓝本
——评《实践与理论:中国社会、经济与法律的历史与现实研究》

2018-01-24 05:45姚澍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统计与决策 2018年5期
关键词:悖论现实法律

姚澍/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面对众多的现代社会科学和历史学理论,中国历史实际意味着什么,以及西方现代的一些主要理论对研究中国历史与现状具有怎样的影响,需要我们不断地去探知和摸索。《实践与理论:中国社会、经济与法律的历史与现实研究》一书是黄宗智先生学术研究的经典著作。该书首先通过翔实的经验证据来论证小农经济背景下中国农民在人多地少的现实下所面临的困境,即“没有发展的增长”以及“过密化商品化”等历史状况;其次,作者通过对中、西方研究作了整体的反思,创造性地提出了中国经验的悖论性理论,由此引发了学术界广泛关注;再次,作者将研究又转向中国法律史,通过在发掘“诉讼案件档案的基础之上”,提出新颖的分析概念,以区别出清代法律的官方“表达”与其司法“实践”的特点,同时,在对清代诉讼案件的调查基础之上,作者创造性地发现“第三领域”在清代法律体系的特殊作用,之后又进一步重点介绍该领域在清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半正式”治理方法,即“集权的简约治理”的模式;最后,作者进一步指出,中国从传统延续至今的“实用道德主义”思维方式,与现代西方的形式主义思维方式具有鲜明的对比。在今天,中国固然需要吸收西方的形式逻辑来建立理论,但是应当立足于中国特殊国情的背景之下,面对中国当前所面临的“三农”问题,作者指出中国农业尽管面临着过密化的历史延续,但同时也面临着“去过密化”的历史性契机。

《实践与理论:中国社会、经济与法律的历史与现实研究》一书汇集了黄宗智教授学术研究的精华,是黄宗智教授谈论“方法论”的子集,整本书采用农村经济史研究方法、法律史研究方法、关注现实社会的研究方法等,为我们了解现代西方理论在中国实际运行状态提供了新的研究思路。同时,作者为中国面临的农村问题、制度和改革问题提供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体现了一位学者不仅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情操,同时还具有关注中国现实社会温情的一面,整本书逻辑结构严谨、内容丰富,还有大量真实的数据作为参考,具有极高的理论价值和现实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研究方法比较独特

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是黄教授学术生涯一贯的研究方法。在近代社会以前,中国文明对自身的认识自成体系,藐视其他文明,但是在鸦片战争之后,这一认识逐渐瓦解,西方文明日益受到国内重视,且地位逐渐上升。面对西方文明的态度,作者认为中国研究领域一直被两种对立观点所主宰,一是西方化和本土化的对立,即面对西方文明是生搬硬套还是本土移植的二元对立;二是与此相关的理论和经验的对立,即将理论和实践截然分开。在这样的学术倾向下,容易使人产生常识性的根本认识,即认知不可能单凭理论或实践任何单一方面,而必须两者兼顾,相互连接,从经验中得出概念和理论,在理论中看到经验和实践。正如在本书的专题一、二“法律实践史”研究中,作者通过美国法律史、清代法律史以及当代中国男女继承法律的实例来阐释相对“理论”、“表达”、“制度”而言的实践含义,进而借助韦伯“形式主义理性”法律理想类型的对比,来说明中国法律思想“实用道德主义”特征,由此强调中西法律两者不可避免的并存和互动。在专题三“实践经济史”研究中,作者在系统的梳理主要西方国家相关理论之下认为,在西方形式主义经济理论下,一般从理论前提出发,而后收集相关证据,再返回到理论前提,但是,要了解中国实际,则必须反其道而行之,必须从实践出发,而后进行概括最后返回实践进行检验,如此才能掌握实际并由此建立相应的概括和理论。最后,在面对中国国家体制及其改革上,作者认为,要从中国实际出发,排除现有理论框架和单一学科的的束缚而创建符合中国实际的概括,然后在实践中进行检验,逐渐摸索出长远发展道路。

二、突出中国经验的悖论性研究观点比较新颖

中国经验的悖论性是本书的一大亮点,作者认为,西方主流的形式主义理论大多把现代早期的以来的西方设想为单向整合于资本主义逻辑的社会,但是,自明清以来中国社会实际并不如此,尤其是进入近代社会以来,中国将西方国家的主要理论强塞自己,造成中国实际与西方理念并不相符。针对中国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作者尝试提出“没有发展的增长”、“内卷型商品化”、“没有乡村发展的城市发展”等概念与此进行对应,即“悖论现象”。尽管形式主义理论不承认悖论现象的存在,它坚持认为理性经济人在自由贸易的环境之下,必定会推动广泛的、城乡互动的经济发展,造成西方式的整合。但是,基于西方理论逻辑在中国实际发展不相适应的客观事实,唯有从实际出发,提出中国经验的悖论性这一命题,才有可能建立不同的新理论体系,这样既能与西方理论对话而又能独立于它的理论体系。此外,基于此,作者认为,正是悖论社会的现实与现代传统中的实践和理念传统,才能为建立一个符合中国实际的学术理论的发展道路提供一个新的方向。而在这个过程中,作者体会到,第一步必然是对西方理论的掌握,而且不仅是对其理论建构本身的掌握,更是对其历史背景和思维方式的掌握,借此来更好地鉴别其洞见和更有根据地拒绝其误区和盲点。这是因为,中国和中国研究自身的社会科学理论还没有太多的积累,需要借助西方的理论资源为自己打基础。只有从中国的经验实践出发,而不是从舶来的理论出发,才可能看到中国的悖论性。除此之外,作者明确反对把中国的历史和现实盲目地塞进西方的理论框架,这也正是作者一贯提倡从经验和实践研究出发的根本原因。

三、全书紧扣中国现实问题研究主题比较鲜明

黄宗智教授多年来致力于中国近现代社会经济史的研究,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他对中国的近现代史研究范式进行了长期深入的思考和研究。一方面,黄教授希望探寻建立中国以及中国研究自身的社会科学方法的理论道路,另一方面,又在为解决中国现实问题的可能路径表达自己的看法。例如,在本书的专题四“非正规经济研究”一章中,面对近年来中国农民的大规模进城打工以及他们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黄教授看到了中国社会潜伏的危机,并自然而然地对中国农民产生不平之感。由此作者提出,在中国的现实条件下,解决中国的农民问题不仅需要农业方面的决策,还需要对经济整体的重新认识和思考,为此在法律层面上,国家应该为农民和农民工提供劳动法律保护以及社会福利。而在专题二“中国法律史研究”中,面对当今中国法学界关于西化主义和本土主义之间的分歧,作者强调要从实践层面来看待中国法律的运作,他指出,中国当今的法律体系是一个以古代法律、革命法律以及从西方引进的法律三大传统的混合并存体,由于中、西方法律思维的不同,中国法律思维不仅具有道德主义倾向,还具有实用主义倾向的一面,使其与西方现代的形式理性强烈趋向把抽象推向脱离实际的理想化普适法则或理论不同,中国法律更简洁、清晰、易懂,更贴近中国实际。基于此,黄教授认为中国的立法思路应该从法律实践出发,要从中寻找出连接社会实际和法律规范的实例,同时适当调和法则与实际或者综合中西方法则的方法,来制定符合中国实际的法律规范。

总而言之,《实践与理论:中国社会、经济与法律的历史与现实研究》紧紧围绕中国社会、经济、法律等现实问题,通过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来找出现代西方理论在移植到中国本土上所产生的悖论问题,再从中国历史传统文化中寻找产生这种想象的根本原因,具有较强的说理性和现实主义关怀。《实践与理论:中国社会、经济与法律的历史与现实研究》一书是黄宗智教授通过深入实际的微观研究,采用实证的方法,对理论进行反思、质疑和借鉴,最后构建起来的理论。这种将经验研究与理论概括紧密结合的方法,为后来的研究者提供了可供参考的蓝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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