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艺的叙事本质探析*

2018-01-24 08:37熊文泉
未来传播 2018年5期
关键词:本质文艺媒介

熊文泉 张 晶

据统计,截至2017年6月,我国互联网站506万个,网民规模达到7.51亿,其中网络文学用户达到3.31亿,网络作家中签约作家突破250万,人均日更新量逾1.5万字,单论体量,近10年的网络文学比前60年印刷文学的总和还要多得多。可见,短短20来年,网络文艺已渐趋成熟,打破了精英对于话语权的垄断,“重新回归民间”,尤其是网络文学,表现手段和表现方式均发生了“一种革命性的变革”,“获得了崭新的生命”,进入了“主流文化的天空”[1]。

网络文艺是指包括网络小说、网络影视、网络音乐、网络综艺、网络动漫、网络游戏等在内的新兴文艺类型,拥有海量读者或观众,其影响力远超传统叙事文艺。目前,网络文艺的理论研究方兴未艾,涌现出欧阳友权、黄鸣奋、邵燕君等知名学者,他们的辛勤研究均取得丰硕成果,呈现出不同理论视域、研究方法和价值取向多元共存、对话的态势。却也存有诸多薄弱环节,尤其关于“网络性”“虚拟性”“超文本”“草根气质”“写作自由度”等方面的认识,还有不少值得争鸣的地方。本文力求从叙事学维度对“网络性”“虚拟性”等网络媒介的特性进行本体辨析,考察网络文艺的叙事本质。

一、网络性:叙事之“水”流经的“水管”

网络文艺是从网络媒介里“野蛮生长”出来的,网络媒介的独特性就是网络文艺叙事形态生成的关键,“网络性”自然成为理论热讨的焦点问题之一。有论者总结性地指出,“网络性”是网络媒介的特质,主要体现为“超文本”“部落化”“ACG(即动画、漫画、游戏)文化共通性”等三个方面。[2]这也是目前最具代表性的学理性认识。所谓“超文本”,不同于传统文学的封闭、线性、独立结构,而网络媒介,创作者与接受者可以即时互动,从而在网络上形成“多路径选择”“非线性阅读”“无限定延伸”的“迷宫式”文本,“只能存活于计算机网络,一旦下载或出版,就失去了原有的风貌”[3],就值得商榷了。任何文本在传播中都存在失去原貌的可能性,其原因跟“下载”没有必然联系,相反,反复“下载”才会让文本的原有风貌活起来。这种现象在书写文学中同样普遍存在,叙事史已经见证了,许多经典文本就是大量“前文本”历经向死而生之后的“超级文本”。比如,神魔小说的开山之作《西游记》就符合“超级文本”的典型要求,“前文本”品类繁多,卷帙浩繁,“除了话本、杂剧以及传说中的神奇故事之外,还面临着大量有关取经一事的正式文献”[4],引起反响后成为明后期通俗小说的“生产之镜”,《三宝太监西洋记演义》《北游记》《南游记》《东游记》等神魔小说在万历后期迅速崛起。网络时代的《西游记》更是释放出前所未有的活力,网络游戏、网络小说、影视剧等各类文本层出不穷,仅网络游戏就有“新西游记”“造梦西游记”“暗黑西游记”“西游释厄传”“西游记世界(日本版)”等等品种。

叙事绵延几千年,并没有随着某种传播媒介或某类表达工具的消亡而消亡,消亡的只有具体的传播模式、缺乏传播价值的文本或相关文化表征而已。如果以媒介革命视野来观照,今天的“纸质文学”终将实现“网络移民”,要么成为“博物馆收藏”的“故纸堆”,要么成为“一种极高雅的小众艺术”[2](207),这就值得商榷了。就某种叙事活动模式或者叙事载体而言,也许是这样的,但叙事文本内部所流淌的叙事实质,则不仅不会消失,还会随着媒介的发展而得到复活与彰显。例如我国古代说书艺术已经“微斯人”,驿站也“尘归尘土归土”,不久的未来,报纸、广播、电视,也都将因为“网络”而“面目全非”甚至消失……但《诗经》《荷马史诗》《史记》……无数叙事瑰宝从未远去,《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无数经典名著一再被改编翻拍成动漫版、电影版、电视剧版还常看常新!

可见,叙事艺术不仅没有沦为旧媒介的陪葬,反而积极融入新媒介并焕发新生。说书艺术虽然不再活跃于瓦舍勾栏与茶楼酒肆,但广播、电视里的说书类节目一直保持着稳定的受众群体,在网络媒介中,更是井喷式涌现。

这足以说明,叙事可以跨媒介存在,跨时空传承。换言之,就叙事本质而言,并不取决于媒介。口语时代,叙事本质藏于《荷马史诗》的一次次讲述中;书写时代,由文字构成的小说、诗词曲赋才是叙事本质的“容器”;影像时代,影视剧又成了叙事的“名利场”;进入网络时代,叙事化作海量文艺作品的“超文本”。媒介变化可以引起叙事形态与传播文化状态的改变,但不可能改变人类叙事的精神实质与审美本性。

说到底,叙事离不开媒介,但叙事本质只取决于叙事本身。有研究者打了个生动形象的比喻——“媒介是水管,故事是流动其中的水”[5],十分生动地道出了网络性与网络文艺叙事本质两者的关系。水管的材质、形状、温度可以影响到水流的体态、速度,但绝不能改变水的本质属性。

我们常说:“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或曰:“一媒介有一媒介之艺术”,都是基于文艺社会学视角对文艺叙事形态的考察。在信息传播领域,“媒介决定论”(伊尼斯)、“媒介即讯息”(麦克卢汉)、“媒介即认识”(波兹曼)等说法或许无可厚非,但要将之应用于网络文艺叙事本质,继而得出“媒介即艺术”或者“网络性即网络文艺的本质特征”的结论,其荒谬性是显而易见的。有研究者就提出互联网已然成为“世界—作家—作品—读者”四要素之外的“第五要素”[6],此“加塞”行为显然割裂了媒介与世界的联系,有将媒介孤立为世界之外的“抽象存在”之嫌。

根植于“粉丝经济”的“重新部落化”、以“超文本”结构为母体的“自由写作”以及“跨媒介”融合所引发的革命必将“打破精英/大众文学之间的等级秩序”,从而“瓦解雅俗二元对立结构”,实现“对经典性的重新定义”[2](130)。这恰恰说明,网络文艺还处于“婴儿期”,“草根写作”“自由写作”“超文本”等等命题都需要经过时间和实践的检验,在一切尘埃落定之前,网络文艺宛如神奇魔方,既光芒万丈又光怪陆离。待到网络性释放出它全部潜力后,网络文艺叙事必然形成相对稳定的机制与生产方式,随着“粉丝们”的审美进化,“粉丝经济”必然洗净铅华。曾经拥有海量参与者的“超文本”能否结晶出几部伟大作品?网络文艺生产是否会重蹈“主流/大众/精英”模式?另一个经典化时期是否会来?值得我们做出更深入的学理化研究。

无论网络文艺看起来如何精彩纷呈、光怪陆离,但其内在实质和发展规律仍符合人类叙事艺术活动的本性,“既存在于讲述者与故事的关系中,也存在于讲述者与读者的关系中”[7]。网络文艺中“讲述者—故事—接受者”的即时性、互动性、在线性特征,是传统的口传媒介、书面媒介无法比拟的。尤其对于戏剧戏曲、音乐舞蹈等即时性表演艺术而言,保存“原来的风貌”不再受困于“语言的牢笼”。尽管杜甫诗中的“公孙大娘”跃然纸上,魅力无穷,但终究只能存于文学语言领域,依靠讲述者与读者的想象力去共同呈现,如果有网络性媒介,公孙大娘美妙绝伦的剑术就能得到即时的、在线的直观呈现,再经由海量的“点击”与“网络文艺化”之后形成一个“超文本”。

二、虚拟性:从“虚假叙事”到“模仿游戏”

伴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到来,文学艺术中的“讲述者—故事—接受者”关系正在经受前所未有的考验。“数字化生存”正在一步步蚕食人类的全部生活,“虚拟性”渐渐引起学界的一片惊呼!“包括网络文艺活动在内的所有在网络虚拟世界中展开的活动,其本质都是数字符码的虚拟运行活动,……进而使得网络文艺能够与传统文艺区分开来”。网络文学从一般性再现、虚构走向了“虚拟”,文学从此“不再需要以客观真实世界为参照”,不再是客观自然世界的“模仿”和“副本”,为受众提供“虚拟现实的感知环境”变成了“具有存在性地位的‘可能世界’”[8]。

难道根植于人类叙述天性的文学艺术正在发生“基因突变”?就网络游戏、真人秀综艺节目而言,虚构叙事本质的确已经变得模糊不清。从网络游戏节目的议程设置来看,其复杂的“角色”谱系及其活动空间都是由数字技术“虚拟”出来假定世界,貌似文学虚构的“可能世界”。大量原创网络游戏的人物谱系设计、情节发展甚至比小说更曲折、更复杂,乃至被轻松改编成网络电影、网络剧,并取得巨大的社会反响。无疑,从叙事传统来审视,此类模拟的对象不是现实生活,或者说没有模拟对象,而是由计算机编程类专业人员设定的具有一系列游戏规则的假定世界,如果也算叙事的话,属于不折不扣的“虚假叙事”,与自古以来的叙事传统有着本质的不同。

更多的网络小说、网络电影、网络剧可分为两大板块,一是改编于小说、戏剧、电影、电视剧的经典佳作,二是海量的在线原创。在经典改编的虚构世界里,传统文学叙事所遵循的“生活真实”“历史真实”得到传承。对于网络原创类叙事作品,则需要更为审慎的考察。

数字化生存的普及,使得网络媒介可以轻而易举地记录我们的全部信息,完美地复制出一个与现实世界平行的“虚拟世界”,人们在这个虚拟世界里的“在线生存”,可以突破自由与民主的矛盾,做现实生活中想做而不可能做之事——随时可生,根据自身的需要重复地创造出多个在线存在;随时可死,通过离线或废弃在线身份得以实现。这种“复生复死”[9]的虚拟生活是新鲜的,“输入”并“刷新”我们的现实生活,进一步加深了“数字化生存”的危机,这或许是各种“穿越”“奇幻”“仙侠”叙事甚嚣尘上的深层原因吧。

从现实生活到虚拟世界的穿行,“语言和言说成为生活的原件”,而我们的日常生活“倒成了它们的复制品”[10],叙事传统必然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危机,于“众声喧哗”中颠覆解构传统,渐渐形成了全新的网络文学生产机制、创作方式与文本形态。

就模仿本质而言,以虚拟世界为摹本创作出来的网络文艺,颇似假面舞会上的“模仿游戏”,真人真事,又如梦似幻。首先,故事的讲述者与接受者在虚拟世界里“接触”,无需担心世俗伦理道德的审判,心灵是敞开的,互动是平等的。其次,故事的叙述者与接受者之间又是不可见的,无论是故事的讲述,还是故事的接受,都是“人机对话”的“叙述旅行”。叙述本身成了人们面对的终极对手。从一种叙述到另一种叙述产生的“影响焦虑”,在消费主义的推波助澜下,叙事、审美、价值观念等方面均“被影响形塑”[11]。

无论是“虚假叙事”,还是“模仿游戏”,都是对社会生活这个最大的超文本的“书写”。所谓“即时写作”“在线写作”“自有互动”,“摆脱了物资和资金的困扰,更重要的是,绕过了意识形态和审查制度的干涉”,因而是“真正自由的写作”云云,都是“染乎世情”。与口传时代、印刷时代的叙事相比,网络文艺的载体不同于龟壳、兽皮等原始质料,也不是传统的纸质印刷,而是电子数据,因此,“可视、可感、可触摸的真实性被虚拟世界遮蔽”[12]。这种观点有其合理性,但仍需要加以甄别。对于叙事本身而言,如果不能顺利实现从编码到解码的过程,无论是龟壳、兽皮,还是纸质印刷,“可视、可感、可触摸”到的只是龟壳、兽皮、纸张而已。所以,叙事的本质是超越兽皮的,只能存在于叙事文本本身。同理,网络文艺的叙事本质也超越“比特”,只存在于由“言语”讲述的故事中,存在于构成叙述文本的符号体系中。

“写作自由度”当然受制于叙事工具或传播载体,更取决于人们穿越现实生活与虚拟世界所构筑的“在线观念”和“叙事观念”。随着大数据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与应用,社会和公众对网络文艺的认识的提升,从“虚假叙事”到“模仿游戏”给网络文艺带来的形形色色的“新品性”“新风格”“新自由”“新混乱”“新希望”,造成对“虚构叙事”本体的诸多“扩容”与“解构”,倒逼人们对虚构叙事的可能性及其限度进行更深层的思考。

三、叙事性:流淌在叙事传统中的本质

在虚拟世界与现实生活的交织中,在虚假叙述与模仿游戏的喧哗里,网络文艺叙事有何基因突变?网络文艺叙事的本质该作何种理解?为求答案,我们不得不回到叙事/叙述本身,从历时性和共时性两个维度重新考察,发现网络文艺叙事的叙事传统。叙事的进化极其复杂,“是生物过程和辩证过程的混合体”,“英雄体诗歌叙事形式的背后存在形形色色叙事形式,如宗教神话、准历史传奇和虚构性民间传说,它们已经融合成一种叙事传统”,书面叙事源自口头传统,叙事本质即“叙事形式在历史发展中的模式,连续性的线索脉络”[7](9)。

传统的意义在于源自过去却不断作用于将来,西方的叙事传统一般追溯到荷马史诗,中国的叙事种子生长于先秦时期,比如《氓》的“怨而不怒”以及“开端与结局复合”的结构为后世的“蟠蛇章法”[13]。

网络媒介的国际性,以及大数据时代的高度发达的文献检索能力,使得网络文艺从诞生之初便超越了时空局限,呈现出“全球化”“全史化”“信息化”的特点。一方面,网络文艺叙事的传统,遍布于全球的神话、传说、寓言、民间故事、小说、史诗、历史、戏剧、绘画、电影……网络文艺的叙事极其丰富驳杂,杂然而前陈者,是世界各地的语言风格、故事素材、原型结构。《盗墓笔记》中既有丰富的中国古代风水文化知识,又杂糅了西方神怪传说如《指环王》的叙事结构。另一方面,叙事又是组织个人生存经验和社会文化经验的普遍方式,“在精研细节中寻找秩序、意义、目的,把他们编成情节,构筑成一个具有内在意义的整体”[14]。因此,网络文艺中富含个性化原创精神的写作同样丰富多彩。

信息获取、文献检索的便捷性,大大减少了用来进行素材积累、知识储备的时间。在传统的书面叙事时代,历史长篇小说的创作没有数十载的积淀是不敢问津的。而今天,鸿篇巨制的历史小说家越来越低龄化,如《明朝那些事》《甄嬛传》《步步惊心》《琅琊榜》等网络小说都是由70后、80后甚至90后年轻人创作出来的,它们随意“穿越”历史,各类社会新闻信手拈来。因此,其叙事不可避免地打上了“拼贴”“蹈袭”“复制”“荒诞”等后现代文化症候。

从传统媒介向网络媒介的这些变化,导致叙事本身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有人说,艾布拉姆斯的“作家—作品—读者—世界”的著名模式发生了“全新的变化”,一是作家对作品的主导权日渐瓦解,存于艺术作品“手稿”中的“灵韵”在“数字化作品”中消失,于是乎,“主体”变成“可质疑的对象”[15]。如果放置于更久远的叙事历史来看,这种认识其实似是而非。首先,从叙事活动与叙事文本的构成来看,作家主导权问题、作品手稿、文本载体等等都是叙事流程中的具体环节,属于外部研究范畴,说到底,跟叙事本质无关。口传叙事时代的神话、传说是谁最先讲述的已经不得而知,《西游记》《金瓶梅》等的作者是谁也难以确定,但这并不妨害我们对其叙事艺术的认识与传承。其次,从叙事发生学与传播学的角度来看,叙事的繁荣与凋零更多地取决于“世情”,叙事的传承也与时代环境息息相关。

如果不抱偏见,从叙事的手段与风格来看,网络文艺叙事对古典叙事传统、民间神话叙事传统的“复活”也是显而易见的。大多数的网络小说,依然遵循着几千年的叙事传统,其核心是“讲故事”。网络电影、网络剧、动漫剧等艺术品类亦不过在具体的“符号化”“产品化”过程中,发生了生产机制、传播与接受机制等方面的“网络化”变迁而已,但就叙事的主客体关系、叙事原则、叙事技巧等来说,并无本质变化。其实,从叙事本质层面来说,媒介革命主要作用于文艺形态、生产方式、传播机制等,属于叙事文艺的外部、局部范畴,而媒介变迁对于叙事本质内部的影响则是缓慢的、间接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提供了新的表意工具与符号系统,二是革新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说到底,叙事“是作者通过讲故事的方式把人生经验的本质意义传示给他人”[16],叙事艺术遵循“模仿律”的诗学传统源于口传文学。媒介对叙事本质的影响,必须先作用于人类的社会生活和认知方式,文学艺术遭遇媒介变革,一是引起由符号呈现系统构成的文本形态的变化,二是引起由文化传播形态的变化。例如,纸张和印刷术的发明,使得书写文学取代口传文学,长篇小说成为主流叙事艺术的霸主,不同的创作、出版与传播机制产生精英文化与通俗文化的分野。但就叙事本质而言,口传文学与书写文学的叙事本质是一脉相承的,口传文学一直顽强地活跃于茶余饭后,例如说书艺术虽然接受了书写文学的改造,长期作为底层大众休闲时光的主要精神审美活动,“八卦”“段子”文学更是从未离开过,在微信流行的今天,更是重新焕发出新的生机。例如作者署名为“炊饼哥哥”的《绝色商娇》《最强兵王》等网络小说,极力模仿《金瓶梅》中的人物关系设置及表层叙事结构,又加入了现代商战、奇幻、荒诞的叙事元素,于“欲望化写作”中加入了一定的“官场现形记”式的反讽,网络上流行的段子、八卦、话语比比皆是。在线阅读时,各种形式的博文、帖子、留言、实时互动、实时评论等,给网络文学带来了开放、自由的语言与文风。

总之,网络性、超文本性以及从“虚假叙事”到“模仿游戏”对“虚构叙事”本体的“扩容”与“解构”,并没有颠覆网络文艺的叙事本质与网络媒介之间既依存又独立的辩证关系。然而,在从现实生活到虚拟世界的穿越中,作为本质的叙事传统,尽管添加了一些新品质,但更多的是对古典叙事的复活和对民间叙事的传承。对于叙事传统来说,网络文艺并非我们一眼看过去所见到的“众声喧哗”中的“杂草丛生”,而是如同伊格尔顿《文学原理》中的“杂草”一样,要接受根植于历史环境中的“信念结构”的考验与“伟大传统”的“建构”。[17]叙事本质,就流淌在这些伟大的考验与建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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