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山西省教育厅获悉,为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山西省将进一步规范管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此类活动结果一律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山西省教育厅要求,批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的各类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应有法律法规或省部级以上文件为依据,坚持从严控制、严格审批,原则上不得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活动。未经批准,此类活动不得冠以“全省”“山西省”字样。
经批准组织实施的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必须坚持公益、自愿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条件强行要求学校或学生参加,不得收取活动费、报名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不得组织培训,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相关资料、书籍或商品;必须按照审核备案的内容开展活动,不得擅自变更组织内容、范围、方式等。
面向基础教育领域开展的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的获奖结果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严禁组织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挂钩的“奥数”、等级评定、选拔性考试及学科类竞赛活动。
山西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区域内面向基础教育领域违规举办的各类竞赛活动的监督,对辖区内未经批准、违规举办的此类活动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一些“山寨社团”“离岸社团”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所谓“国际”“全球”“大中华”等赛事,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予以查处。对借机敛财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