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廉政文化建设中的敬畏意识*

2018-01-25 23:57李长林
山西青年 2018年21期
关键词:敬畏廉政信仰

李长林

(中原工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7)

2010年以来习近平同志多次提到“敬畏”二字,尤其在纪念建党95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提出三个“敬畏”,即“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保持高尚精神追求,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1]这三个“敬畏”是敬畏意识在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内容,对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提供了新的视域和新的思路。

一、中国传统文化中“敬畏”的内涵

“敬畏”一词由来己久,《说文解字》对“敬畏”是分别解释的,“敬,肃”,严肃认真之意,段玉裁解释为“恭也,慎也。”《釋名》认为“敬,警也。恒自肃警也。”[2]“畏”,《说文解字》解释是“恶也,鬼头而虎爪,可畏也”[3]。《增韵》的解释是“忌也。又心服也。怯也。”[2],《中华大字典》对“敬畏”的解释是:“敬也,服也。”[4]可见,“敬畏”的意思是“敬重而又信服”、“又敬重又畏惧”,“既谨慎又真诚”心理态度,“是出于信仰神圣而发自内心的自觉的禁忌意识,是人在法律之外的自我立法”[5],总之,“敬畏”就是人们对某一神圣事物基于信仰而尊重并惧怕的一种心理态度或情感体验。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敬畏的对象比较丰富。孔子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6]《韩非子·解老》记载,“人有祸则心畏恐,心畏恐则行端直。”[7]明代吕坤曾说“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8]。据《宋史·贾易传》记载,为官当有“五畏”,即“一曰上下相蒙,而毁誉不得其真;二曰政事苟且,而官人不任其责;三曰经费不足,而生财不得其道;四曰人才废缺,而教善不得其方;五曰刑赏失中,而心不知所向”[9]。

明朝清官张居正曾告诫“惧则思,思则通微;惧则慎,慎则不败。”[10]《菜根谭》说:“自天子以至于庶人,未有无所畏惧而不亡者也。上畏天,下畏民,畏言官于一时,畏史官于后世。”[11]曾国藩说自己平生有“三畏”,畏天、畏人言、畏君父,“居心不循天理,则畏天怒,做事不顺人情,则畏人言”。[12]

从文献记载可以看出,中国传统文化敬畏包括以下内涵。

(一)畏天

中国没有类似西方“上帝主宰人类”的宗教,但是中国有民间信仰,认为人类之外存在着“天”,“天”是有意志的,天无所不知、赏善罚恶,人如果做了好事,天就会奖励善人;而如果做了坏事,天就会惩罚做恶之人,“人在做,天在看”、“头上三尺有神灵”就是民间对“天”信仰、对天的“敬畏”。

(二)畏天命

“天命”的“命”只是“天”的外在表现、客观形态和自然规律。[13]荀子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14]又说:“天不为人之恶寒而辍冬,地不为人之恶辽远而辍广。”[14],子曰:“获罪于天,无所祷也。”[6](《论语·八脩》这里的“天”就是指天地万物本身及其规律,违自然规律,祈祷也是枉然。“畏天命”就是遵从自然规律。

(三)畏秩序

即“畏圣人”、“畏大人”、“畏君”、“畏父”等,就是社会的伦理秩序,也就是纲常礼教,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包括“人道”、“师道”、“孝道”等。

(四)畏德、畏言、畏史

明代吕坤所说的“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宋代“五畏”中的“上下相蒙,而毁誉不得其真”,以及曾国藩所言的“畏人言”都是从道德方面论述的。

(五)畏刑、畏责

“畏责”就是敬畏责任,“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畏刑”就是敬畏法律,子产曰:“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15]法律必须严酷,像火一样让民众“望而畏之”,商鞅认为“禁奸止过莫若重刑”是因为“刑重而必得,故民不敢试,故国无刑民”。

(六)畏民

古代畏民意识主要体现在民本思想中,从《尚书》的“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孟子的“民重君轻”,到李世民的“水可载舟,亦可覆舟”都是对畏民意识的解读。

二、当代敬畏意识的内涵

中央领导在多个场合提到“敬畏”一词,2008年9月,李源潮在井冈山干部学院开学典礼讲话中说:“当干部要有敬畏之心,一要敬畏历史;二要敬畏百姓;三要敬畏人生”,2010年9月1日,习近平同志在出席中央党校秋季学期开学典礼讲话中指出:“领导干部工作上要大胆,用权上则要谨慎,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自觉接受纪律和和法律的约束”。这些讲话进一步丰富了“敬畏意识”的内涵。

(一)敬畏人民

共产党人历来重视人民,毛泽东曾说:“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习近平进一步阐述了人民主体立场,他说:“在人民面前,我们永远是小学生,必须自觉拜人民为师,向能者求教,向智者问策;必须充分尊重人民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1]“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敬畏人民、信仰人民是一种感情,更是一种责任,也是对党的执政方位和党员领导干部角色使命的自我认知。

(二)敬畏权力

习近平指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指明了权力的根本来源和根本性质。英国历史学家、政治思想家阿克顿有一句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意思是指就是掌权者如果忘记了权力的本质属性,对权力没有任何敬畏之心,权力失去了监督制约,权力就变成绝对权力,就会导致腐败。因此,必须对权力具有敬畏之心,必须将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

(三)敬畏法律

中国长期的人治传统,使中国没有形成起信仰法律的文化,遇事找熟人,法律可通融,一些人对法律缺乏应有的敬畏意识,以身试法、以权干法的事情屡屡发生,因此,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敬畏法律是应有之意。

(四)敬畏组织

共产党是一个由工人阶级先进分子组成的、为了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目标建立起来的组织,共产党之所以有力量靠的就是严密的组织系统、严格的组织原则和铁一般的组织纪律。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要带领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的各级干部必须敬畏组织,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服从组织领导、遵守组织纪律,也就是敬畏组织。

三、开展敬畏教育,促廉政文化建设

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是指高校通过传授廉政知识、建立廉政制度,引导师生培育廉政信仰、弘扬廉政精神、形成廉政校风的文化建设过程。高校廉政文化体系有四个方面的内容即物质廉政文化、制度廉政文化、行为廉政文化和精神廉政文化。高校廉政文化的主体是领导干部、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加强敬畏意识教育能够促进高校廉政文化建设。

(一)培养法律信仰,促进廉政精神文化

法律信仰是指人们通过对法律现象的感受和理性认识而形成的内心对法律价值极其认同,对现有法律极其相信和尊敬的主观态度。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说过:“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要建设法治国家,必须培养师生的法律信仰,使高校校风、干部作风、教师教风、学生学风融入崇敬公平正义、信守法律法规的内容,从而促进廉政精神文化。

(二)教育敬畏规则,促进廉政制度文化

规章制度是规则在一个单位的具体体现,是一个单位有效运行的行为规范。邓小平曾经指出:“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对师生进行敬畏规则教育,对党员干部可以减少犯错误的机会,对学生加强敬畏规则教育则能够培养其规则情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提高学生对社会和对自我的判断、认知能力,培养其成为有所守、有所畏的合格公民,进一步促进高校廉政制度文化。

(三)引导敬畏言行,促进廉政行为文化

建设高校廉政行为文化,领导干部、教职员工、学生干部具有行为示范作用,应当引导他们敬畏自己的言行。高校领导干部,由于岗位的特殊性,多少都有一些权力,能否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心存敬畏、手握戒尺,都会起着上行下效的作用。教师担负着教书育人的责任,教师的一言一行是否合乎规则、合乎法律,对学生成长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所以教职员工在高校期间必须时刻谨其言慎其行。各级学生干部与学生朝夕相处,其言行是否遵纪守法更能引起学生关注,因此引导上述群体敬畏自己的言行,能够有力促进高校廉政行为文化建设。

(四)增加敬畏内容,促进廉政物质文化

高校校园内的文化场所、设施、物品、教材等都可以成为廉政文化的传播阵地,例如,图书馆购置廉政报刊书籍,学校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设置廉政文化栏目,校园宣传栏开辟廉政专栏,设置廉政文化景观包括廉政人物塑像、警示语,印制廉政宣传手册等等,还可以开展以廉政文化为主题的各种活动,例如征文、演讲、辩论、文艺演出、书画展览等等,这些设施和活动,对培育师生敬畏意识起着“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作用。

猜你喜欢
敬畏廉政信仰
党的廉政思想“听得懂”
与信仰同行
信仰之光
传统家训里的廉政观
敬畏自然 敬畏设计
一些敬畏
敬畏一粒米
论信仰
铁的信仰
为新任村干部廉政课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