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同意分别位于鄂尔多斯盆地东缘和沁水盆地的3个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总体开发方案。加上2017年国家能源局批复同意的准噶尔盆地南缘项目,意味着“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到2020年建成2~3个煤层气产业基地已经开始启动。
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的柳林区块,沁水盆地的成庄区块、马必区块南区,3个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建设规模共计14.8×108m3/a,总投资约77.9亿元人民币,建设期为4年。建成后能有效增加我国清洁能源供应量,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
煤层气俗称“瓦斯”,是煤的伴生矿产资源,属非常规天然气,是洁净、优质的能源和化工原料。《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要推动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五大国家综合能源基地为重点优化存量,把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作为能源转型发展的首要任务。国家能源局曾下发《煤层气产业政策》,希望改变煤层气沉寂的发展态势,清理煤层气产业制度障碍,将煤层气产业发展成为重要的新兴能源产业。
2017年,国家能源局制定《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十三五”期间,新增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4 200×108m3,建成2~3个煤层气产业化基地。2020年,煤层气(煤矿瓦斯)年抽采量达到240×108m3。建成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实现产量快速增长。到2020年,两大产业化基地煤层气(地面开采)年产量将达到83×108m3。此次获批的3个项目均位于上述两大产业化基地区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