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思维推动金融消费者保护探讨

2018-01-27 12:14张树习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
消费导刊 2018年11期
关键词:法律条文金融市场权益

张树习 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

一、我国现阶段金融消费者保护中出现的问题

在现阶段中,金融行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金融市场中成为一名金融消费者,进而通过金融市场获得相应的利润,同时也推动了我国金融市场 的稳定与发展。然而,现阶段中金融市场却出现了许多的的问题。应对这些问题以及改正这些问题的最好方式就是将法治思维合理有效的应用在金融消费者的保护方面,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推动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与进步。本文通过对现状的分析与研究,具体的从四个方面对现阶段的金融消费者保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阐述。

(一)没有明确法律与金融消费者保护中的关系

由于金融行业是一个存在风险的行业,因此金融投资者与金融消费者咋消费与交易的过程中会产生个人权益的纠纷问题,而法律条例就是对这类问题进行解决的最有效方法。然而,现阶段中却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法律与金融消费者保护关系不明确的现象。在金融市场中,金融消费者属于市场的弱势群体,因此,在维护权利的过程中很容易受到商场主体或者市场掌控方的操控。自从美国出现次贷危机之后,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引以为鉴,纷纷的将金融市场的重视点放在了金融消费者的保护问题上,在2010年,美国颁布了一项名为《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该法案的重点就放在了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上,但是由于各个国家体制与各个国家的社会背景的差距其法律与制度的差距也就更明显一些。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的将相关法律引入到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当中,对于消费者的保护法律只停留在一些散布的、单一的法律条文,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与统一的标准,因此,法律条文与其金融消费者的保护没有形成明确界定的现象是一个严重的制约因素之一[1]。

(二)缺少相关的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条文

我国除了没有将法律条文明确引入到消费者的保护过程中之外,对于消费者的保护法律不够完善,并且明确条例缺乏的现象也一直存在。现阶段我国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较为缺少,目前我国最为权威的也是最为完整的一套法律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是这套法律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方面并没有进行完整的调理设计,自身对金融机构与消费者义务的一些简单说明。因此,在实际的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过程中该法律无法起到明显的解决纠纷的作用。直到2015年的1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金融下佛诶这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一文,该条例首次向金融消费者的的权益保护问题提到了工作部署的层面之中,但是在应用过程中发现,虽然该条例具备其指导性作用,但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缺乏可操作性,这也使得当前我国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仍然缺少可操作性强的相关法律条文[2]。

(三)缺乏完整的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机制

为应对我国存在的相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问题,我国开展设立了许多的保护性机构,但是这些保护性机构并没有在实际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过程中起到明显的作用和效果。在近几年中,我国的“一行三会”的建立为我国的金融消费者提供了一个提供保护的平台,对此,许多银行也成立了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但是在实际的保护过程中,各单位没有形成完整的保护机制,保护内容通常是一些对金融监管或者金融市场秩序维稳的一些措施,没有明确提到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解决措施,这也使得消费者权益保护仍然处于一个空谈的状态,而无法达到真正受保护的目标。

(四)金融消费纠纷问题难以解决

最后,由于金融行业是一个与消费者之间存在经济往来的行业,因此,在金融行业中就存在了许多的消费者纠纷问题。这些纠纷主要来自于消费者权益无法解决或者消费者感觉自身权益受到损伤的情况下出现的。然而,在实际的金融纠纷产生后,解决纠纷的方式主要是通过沟通、协商等较为单一的纠纷解决方法。而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这种解决方法不足以应对现阶段中存在的大量的纠纷问题,这也就导致了金融纠纷事件的不断增多与金融纠纷事件越来越难以解决[3]。

二、法治思维推动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具体方向

针对本文对现阶段中出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探讨与研究得出,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来自于法治思维没有很好地应用在金融消费者的保护过程中,这也就导致了金融消费者在维权的过程中无法合理的应用法律的武器,在维护权利的过程中就始终处于弱势。而对于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并非一个方面就可以解决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真正肃清金融市场的环境,才能为金融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法律保护。本文从六个方面简要的提出了有效的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措施与发展方向。

(一)立法倾向,加强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相关法律支持

首先,由于在金融市场中金融消费者属于金融市场中的弱势群体,因此在对相关金融消费者权益进行立法的过程中,立法人员应当注意到对金融消费者有一个法律上的倾向性,看似这种倾向性是不公平的,但是实际上进行倾向立法有助于我国的金融市场稳定与消费者权益的维护[4]。

(二)完善现有法规,严格执行法律规定

第二点,完善相关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将消费者的权益放在我国金融市场维稳过程中的重点发展项目之一。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应该针对金融消费者权益进行明确的立法与严格的规定,并且管理机构与问题处理结构应对这方面的问题进行严格执行,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三)强化金融机构的义务与责任

大部分金融机构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着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无论是金融管理机构还是金融交易机构都应明确其机构的义务与责任,坚持将维护消费者权益放在重要位置,这样才能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有效的维权平台。

(四)促成行业内自律,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

除了政府与相关部门的管理与立法之外,法治思维还应应用在金融行业内部,在行业内部建立一个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进而有效的促成行业内的自律,这样才能更好的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一个权力保护作用。

(五)建立并完善金融纠纷制度

另外,处理金融纠纷也是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重要内容,现阶段中出现了多种金融纠纷现象,根据这种现象,相关部门应该完善其投诉、仲裁以及审判机制,这样才能更好更快的解决消费者的纠纷问题。

(六)重视对金融消费者的普法教育,为消费者提供法律的保护

最后,金融教育工作与普法教育工作也是应该重点去做的,相关机构应对消费者开展更多的金融普法教育讲座,进而让更多的消费者避免出现纠纷问题,教会消费者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更好的维权,这也是顺应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之一[5]。

三、结论

总而言之,现阶段我国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仍然处于任重道远的阶段,因此,在进一步对金融消费者进行权益保护的过程中应尽量完善我国相关的法律机制,进而更好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外,机构还应当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金融消费教育方式,在内容和形式上更加灵活多样,充分利用现代传媒和网络手段,使金融消费教育更加贴近大众生活,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猜你喜欢
法律条文金融市场权益
金融市场:寒意蔓延【精读】
意外伤害与权益保护
假如金融市场崩溃,会发生什么? 精读
漫话权益
实质判断如何结合法律条文——“德发案”再审判决中的利益衡量评析
西夏武器装备法律条文与唐宋法律条文比较研究
Copula模型选择及在金融市场的应用
广场舞“健身权益”与“休息权益”保障研究
你的权益被什么保证?
让金融市场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