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博弈论的基础设施PPP模式风险分担研究

2018-01-27 11:11张旭冬西南大学
消费导刊 2018年7期
关键词:参与方投资方项目风险

张旭冬 西南大学

PPP模式发展于英国,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将该模式引入到国内,并将其应用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中。在2003年以前,我国的PPP模式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经过政府部门的不断探索,PPP模式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大,操作体系也越来越完善。经过长时间的建设与发展,截止到2016年年末,全国PPP总项目达到了11265个,总投资超过了13.5万亿元,这也为该项目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一、PPP项目的主要风险分析

(一)项目审批中的延误风险。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延误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是PPP项目在运行过程中需要通过多种审批程序,这样一来,很多风险因素无法得到有效规避。例如,在城市基础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地区政府会要求相关单位具备发改委的立项手续,之后再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批,从而对环境评估报告等进行获取,这些环节均需要得到层层审批通过之后方能实施,如果花费的时间过长,很容易对整体工期造成延误,最终引起更多风险的发生。例如,在海口市一农业公园PPP项目建设过程中,该项目在2015年8月份正式启动,提前制定好了合作框架协议,计划在2016年开始工程建设,但由于发改委在立项审批过程中的手续过于繁杂,最终导致工程不能按时开工。

(二)政府信用风险。如果政府以PPP项目参与方的身份加入到工程建设过程中,但并没有按照PPP项目中的合同约定对相关义务进行履行,便会直接导致资本方的利益受到损害,不仅会导致PPP项目的建设效率低下,严重时还会造成整个项目的失败。例如,在杭州湾跨海大桥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2010年整体的车流量将会达到1687万,但实际车流量仅有1112万辆,比预期数额低了40%多;另外,在投资数额上,也由预计的64亿元增加到136亿元,由于资金数额增加幅度较大,无论是投资方自有资金,还是项目获取资金,都会直接进入到该项目建设过程中,造成了资金的严重浪费,增加了工程的建设风险。又如,在嘉绍大桥通行之后,社会投资者们纷纷退出股东行列,此时政府只能将项目中的80%的股份进行回收,但由于政府的财政资源有限,导致整体项目出现了巨大的资金缺口,这样一来,政府便出现了违约现象,形成信用风险[1]。

二、博弈论下的PPP项目风险分担模型的构建

(一)PPP项目风险分担博弈模型的基本假设。首先,博弈论下的风险分担模型构建主要以两人博弈的形式开展起来,用Ni进行表示,即政府方(N1)和社会投资者(N2),双方在合作之初均保持着很高的理性,希望最终能够合作成功,共同盈利。其次,假设各个参与方对统一风险偏好具有较大的等同性,换句话说,各个参与方均可以通过个人选择来判断承担或不承担相应风险,该指标由v进行表示,其中v1代表愿意承担此项风险,而v2则代表不愿意承担风险。再次,假设PPP项目中存在的风险数量为m个,且这些风险在发生过程中相互独立,其中,hj表示第j种风险,RN表示参与方由于承担风险应该获得的收益,CN表示投入的成本,则净收益公式可以进行如下表示最后,在PPP模式风险分担过程中,收益和成本存在正比例关系,如果各个项目参与方想要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就需要承担更高的风险。

(二)PPP项目风险博弈模型的构建与分析。人们之所以对PPP项目风险博弈模型进行构建,主要是向通过该模型的有效应用,最终找到一个风险平衡点,促使参与双方保持一个最优的承担风险态度,为相关项目建设提供基础条件,但如果将风险全部分配给一方,另一方的经济效益也不会得到增加,这种情况也被人们称之为纳什均衡。在具体的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各种风险之间具有充分的独立性特点,且参与方N的风险也是有选择的,此时纳什均衡的最终结果与风险偏好系数有直接关系,只有该系数为正数时,才能表示项目参与方愿意承担相关风险。但由于一些因素的影响,参与方对风险承担的选择也有一定的限制。因此,人们将需要参与双方应该同时承担的风险称之为不可抗风险。而对于其他风险类型,则可以根据PPP模型中的比例进行确定。

(三)完全信息环境下PPP项目风险博弈模型。首先是模型的基本假设,为了方便研究,工作人员可以假定参与双方均是在完全信息环境下开展博弈环节,而且双方的反应、决策等信息全部能够得到预测。在实际工作中,PPP项目一般是由政府发起的,而在商务谈判过程中,政府部门具有明显的社会优势,应该由政府方先出价。其次是模型构建环节,在此过程中,主要涉及到三轮博弈,在第一轮中,政府可以首先将共同承担风险的理论提出,但如果社会投资方不满意政府的报价,则会进入到第二轮博弈,此时,政府方将会提出新的意见,如果社会投资方接受,那么谈判工作宣布结束,但如果政府方对投资方的建议提出拒绝,还会进入到第三轮博弈环节。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该模型属于一个无线循环模型[2]。

三、总结

综上所述,由于博弈论下PPP模式风险分担模型的建立,当政府方与社会投资方对称性较差时,共同承担风险的比例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另外,在整体PPP项目运作过程中,政府可以对谈判过程中的风险转移比例进行认定,而社会投资方也可以实施风险转移理论,但如果谈判的耗损系数过大,很可能对整个项目建设带来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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