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議题,发表意见;
2. 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
3. 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4. 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
5. 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
6. 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来源:《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endprint
上海人大月刊2018年1期
1《工程建设与设计》2024年6期
2《安徽建筑》2024年1期
3《人生与伴侣·共同关注》2024年2期
4《天津教育》2024年3期
5《现代经济信息》2024年5期
6《世界热带农业信息》2024年3期
7《家庭医学》2024年2期
8《学周刊》2024年10期
9《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2024年8期
10《国际护理学杂志》2024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