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新规保障工人权益,职业等级认定和疗休养权益写入集体合同

2018-01-27 13:04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8年1期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职业等级认定和疗休养权益写入集体合同,工人权益将更有保障。

《意见》规定,对晋升技师、高级技师以及参加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职工,分别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3000元、2000元、1500元的培训补贴,所需资金在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鼓励支持企业在高级技师之上评定特级技师,给予薪酬补贴。打破技能人才评价受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等条件限制,对在企业生产一线掌握高超技能、业绩突出的职工,可破格或越级参加职业资格等级考评。

对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受经济下行及产业转型升级影响,技术工人薪酬降低50%时,可按规定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按不超过该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企业关键岗位的技师、高级技师和企办技工院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師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按每人每月薪酬降低幅度的50%执行。对企业在聘的高级技师,在用工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延迟退休。

(消息来源:《生活报》;如欲了解详情,请进入本刊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栏输入关键词“工人权益”即可)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