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干部与学生的相互期望与心理契约的调控

2018-01-28 19:47胡忠光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年10期
关键词:共性契约校园文化

胡忠光

(井冈山大学教育学院,江西 吉安 343009)

近几年来,心理契约在高校中的应用日渐得到重视。高校与企业的区别在于高校中的师生之间、学生干部与其他学生之间不存在企业中的雇佣关系和契约关系,因此不能完全依靠制度来约束学生的行为。于是一些学者就开始从心理契约方面探讨高校教师、学生干部与其他学生之间的管理体系。

当前心理契约研究集中在两方面:一是相互期望与心理契约这两个概念的界限比较模糊,有些研究者将心理契约定义为双方未曾言明的相互期望;二是一直以来对心理契约的研究都没有将重点放在它的形成过程上,而是将研究的重心放在影响其形成的因素和形成后产生的问题上。此外,还有研究者无法对心理契约究竟是单向还是双向形成统一意见。在这些问题的共同作用下,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心理契约理论在高校的应用。

一、相互期望与心理契约的界定

目前,被广泛接受的心理契约概念是:一系列存在于组织与成员之间的期望,且这种期望是内隐的、不能被表述出来的广泛存在的心理期望。此定义里,心理契约被简单理解成“相互期望”,可以看出相互期望与心理契约之间的界限非常模糊。但是通过对心理契约理论进行反复研究,我们认为,心理契约与相互期望有着明显的差异,这两个概念不能被混淆。心理契约应被更准确定义为:心理契约是当事人未通过某种显然的形式直接而明确地表达,但却通过各种心理暗示的方式,双方相互感知、认可各自的某些期望并形成的一套隐性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这个新定义,发现缔结一个双向心理契约的关键点有:(1)“当事人”必须是双方,可以是群体或者组织或者个体,只有一方无法缔结心理契约;(2)心理契约必须是互相认可的,不能仅仅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期望;(3)双方必须同意自己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也明白自己拥有一定的权利;(4)虽然没有口头或者书面等任何形式表达出来,但是在特定的文化背景下,双方能够通过特定的情景了解到对方的期望,从而达成稳定的协定;(5)心理契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时根据当前所获得的信息形成的期望时时改变的动态的过程。此外,不同于一些研究者直接把心理契约看作双方未曾言明的相互期望。我们认为相互期望是作为心理契约的基石存在的,双方只有先产生心理契约,才有了缔结心理契约的前提。期望,无论是个体的期望还是双向的期望,都是人们基于外界信息对自己或者他人行为结果的预测性认知。心理契约则更进一步,强调的是双方对对方行为与思想上的默契认同。简单而言,期望不要求双方对自己的义务和权利做出承诺,也不需要双方达成统一意见。如果其中一方认为对方的期望过高,无法表示认同,那么双方就无法达成心理契约。故心理契约虽然来源于相互期望,但相互期望仅仅是心理契约形成的一个必要条件,并非与心理契约完全等同。

二、学生干部与其他学生相互期望与心理契约的形成

目前,有关学生干部与其他学生的相互期望还尚未有研究,但我们可以推测普通同学对学生干部是存在期望的,这种期望也会对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带来影响。社会心理学中,研究者们通常将期望分为两种:一种是共性期望,一种是个性期望。其中,共性期望属于社会或者某个群体对一个特定的角色形成的普遍期望。按共性期望所表现出来的行为具有特定的模式。而个性化期望属于个体的观念,因此不具有普遍性。对于学生干部与普通同学之间,主要的相互期望的来源有三:(1)从社会角色的角度来形成;(2)从学校校园文化中的要求中形成;(3)从对对方的个性心理特征的认识中形成。显然上述来源中的前两点属于共性期望,而最后一点属于个性化期望。

共性期望中,学生干部与学生之间对对方的社会角色的认知表现为社会对角色的普遍认识与要求;校园文化中对角色的要求和校园文化所宣扬的理念则催生了高校对于学生干部和其他学生的期望。通常来说,在同一所高校当中,所有的学生干部与其他学生之间的这两种期望并不具有显著差异。由于这两种期望都与环境有较大的关联,因此不需要进行特意的沟通,这两种期望也会成为双方之间的默契,相互认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普适性的心理契约。

然而,个性化心理契约的形成则要比共性心理契约的形成更繁复。学生干部与其他同学双方在进行学生工作时,通过沟通与交流形成对对方个性特征的印象,进而产生对对方的期望。双方产生相互期望之后,通过暗示等各种手段使对方接收到自己的期望。对方通过言行等各种方式进行暗示性的回应之后,双方各自调整期望,在期望值调整到双方合意时,一个心理契约缔结的动态周期就达成了。如果双方并不是采用暗示的方式来使对方了解自己的期望,而是直接、明确地向对方表达了自己的期望,那么就不能达成心理契约。

三、学生干部与其他学生心理契约的调控

根据以上我们对学生干部与其他学生之间心理契约的讨论,可以发现心理契约的形成过程大体有产生认知、形成期望、沟通暗示、调整期望、达成心理契约这几个步骤。那么,根据这几个形成步骤,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种调控方式:

(一)需要加强双方的有效沟通

心理契约与书面契约不同的地方在于,心理契约不会直接地表达出来,如采用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具有内隐性。这就要求无论是在心理契约缔结的过程中,还是心理契约达成之后的后续履行过程中,高校学生干部和其他受到管理的学生之间都需要有效的沟通。辅导员或者班主任也需要在其中发挥作用,对待学生干部时,辅导员或班主任应该做好选拔与培养工作,增强他们的责任心,引导他们的观念进行转变,不能对学困生持有偏见或者歧视的眼光;对待普通同学,辅导员或班主任应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促使其在班级建设活动中活跃起来,并对他们采取及时的激励;同时,辅导员或班主任应该在必要的时候做好学生干部和普通同学之间的传声筒,调节双方的矛盾,准确地传达双方的相互期望。在这样双管齐下的作用下,才能够加强学生干部与其他同学的有效沟通。

(二)发挥心理暗示的沟通效能

心理契约缔结的过程中不能直接说明,也不能签订书面契约。因此一种沟通方式——暗示,就显得尤为重要,它在整个心理契约达成的过程中都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从相互期望的表达,到心理契约的要约,到承诺的传达,乃至心理契约履行过程中的信息传递,都需要用到暗示这种交流方式。暗示是指在无对抗态度条件下,用含蓄、间接的方法对人的心理和行为产生影响,使人无意识地接受一定的意见和信念,或按一定的方式行动。学生干部与其他学生双方在沟通时都会无意识地用不同程度的心理暗示来影响对方的想法,但由于暗示的隐蔽性、受客观环境影响较大等特点,以及每个学生干部的威信、暗示技巧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学生对暗示含义的领悟能力也存在个体差异,因此学生干部应该在心理契约缔结和履行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学生干部应当在沟通过程中逐渐掌握每个同学的个性,根据每个同学的不同特点调整暗示的方式,使学生对暗示的理解更正确,并对暗示做出回应。辅导员或班主任也应该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一定的作用,如培养学生干部的沟通技巧,及时调整同学们对于学生干部的抵触情绪,传达双方所暗示的相互期望等。

(三)保持期望相容的动态平衡

心理契约要发挥激励和约束的功能,需要在整个缔结心理契约的过程中进行合理的期望管理。前苏联发展心理学家维果茨基提出过“最近发展区”理论,这个理论提出个体的心理发展水平可以分为现有发展水平和潜在发展水平。现有发展水平指个体在没有他人帮助的情况下,自己单独解决问题所能达到的水平;潜在发展水平则表现为个体在他人的帮助下,通过自己的努力所能达到的水平,这两种水平之间的区域即被称作“最近发展区”。将这个理论应用于心理契约的缔结,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若对对方的期望值高出对方目前能够达到的水平——潜在发展水平,那么对方将会对心理契约的缔结心存抗拒。即使对方为达成心理契约将自我期望提高到对方所期望的水平,在之后的履约过程中也会因为达到自我期望的困难程度而放弃该心理契约。反之,期望值若设置得太低,在对方的现有发展水平之下,那么心理契约就会失去激励的作用。因此,设置一个合理的期望值,即处于对方“最近发展区”内的期望值,才能确保心理契约的顺利达成与履行,并最大程度地发挥心理契约的激励效果。在对方的现有发展水平提高时,“最近发展区”也会随之变化,同样,双方的相互期望也应该发生合理的变化以适应对方的现有水平,保持期望的动态平衡。干部与同学双方应根据对对方的个性心理特征的了解,将期望设定在合理的区间内。而辅导员或班主任也应该重视学生干部与同学之间相互期望的设定,并进行必要的干预,保证双方能设定合理的相互期望。

(四)培养优秀的校园文化

期望分为共性期望和个性化期望。上述三点对心理契约的调控都着重从个性化期望入手,但共性期望在心理契约中的作用也不容忽视。与共性期望有关的期望来源有两个:一是对对方社会角色的认知;二是对校园文化特征的认知。对对方社会角色的认知由于刻板印象较难发生改变,相比之下校园文化比较容易改变。因此,从共性期望入手,调控学生干部与同学们心理契约,应该着重改变校园文化。高校方面应该引导学生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的积极向上、健康活跃的校园文化。

建设好校园文化有以下几方面需要重视:(1)建设良好的校风。校风的外在表现形式主要体现在校训、校歌、校徽和校旗上。好的校风对学生具有潜移默化的感染力,对学校成员能够产生催人奋进的作用,对学校成员的心理发展可以起到保护作用,使成员能够自觉抵抗不良心理和不良行为的侵扰。(2)建设良好的学风。学风是指整个学生集体在学习时表现出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态度。学校形成良好的学风同良好的校风一样,可以对学生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对学生道德品质的完善和正确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都具有重要意义。(3)建设良好的制度文化。学校的规章制度可以与心理契约作为相互补充,心理契约作为隐形的契约,对学生的约束相对较弱,需要学校的硬性规章制度作为补充。学校管理者应该在建设完整的制度体系的基础上,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四、小结

从相互期望到心理契约的演化过程,也可以看成是学生干部与学生的沟通过程。在此过程中,双方通过交流或者暗示来认知对方的个性,调整自己的期望,最终相互期望与自我期望实现一致,成功缔结心理契约。可以发现,设置一个合适的期望是心理契约达成的重中之重,也是心理契约发挥激励与约束效果的坚固基石。高校教师作为学生的管理者,应该肩负起增进双方沟通交流、传递学生间暗示和期望、调整其不合理的期望的责任。本文在高校学生干部与学生的相互期望和心理契约的调控方面做了初步探索,期待今后能够看到这方面更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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