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理念下城市流动摊贩治理模式探究

2018-02-02 15:39蔡莎琪
祖国 2018年1期
关键词:治理模式

蔡莎琪

摘要:本文以共享理念为指导,对城市流动摊贩的存在原因和治理目标进行了描述,并提出了立法规制、行业自治、公众参与和市场治理等多元治理模式,希望能够引导社会大众积极参与城市流动摊贩治理工作。

关键词:共享理念 城市流动摊贩 治理模式

贩夫走卒,引车卖浆,古已有之。摊贩经济作为一种非正规经济,它为弱势群体提供的就业机会与生活来源,为城市居民提供的诸多便利,为地域文化提供的传承空間,使其无可争议地拥有现实的生存土壤。但摊贩现象带来的交通安全、环境卫生、扰民失序等问题又成为城市管理中屡治不愈的疾患。自城管成立之日起,双方上演猫鼠游戏、围追堵截、暴力冲突等更是屡见报端,一度将摊贩治理这一议题推向市政管理的风口浪尖。在城市发展建设的过程中,城市流动摊贩的治理涉及多方利益,需要公众的积极参与,以达到共享城市治理成果的目标。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共享理念下城市流动摊贩治理模式的探索。

一、共享理念下城市流动摊贩治理目标

在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城市流动人口数量急剧增加,城市流动摊贩数量也随之增加,给城市治理带来了较大难题。但值得注意的是,城市为市民公共生产和生活的空间,需要为市民共享。在城市流动摊贩治理上应以共享理念为指导,明确摊治理目标。

在十八大会议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作为五大发展理念被提出。而在十九大报告中,也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为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还要坚定不移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以便使社会主要矛盾得到有效转化。在五大发展理念中,共享理念的推行旨在促进公平正义,可以为“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解答提供思想指导。作为关系到每个人利益的社会发展理念,共享理念强调实现共同分享。以该理念为指导,可以明确“为谁发展”、“靠谁发展”和“发展成果分配”的问题,达到全民共享改革成果的目标。在共享理念下看待城市流动摊贩治理问题,则要以为市民治理、靠市民治理和使市民共享治理成果为目标,以便更好的解决城市流动摊贩治理难题。

二、共享理念下城市流动摊贩治理模式的探索

针对城市流动摊贩治理问题,要以共享理念为指导,完成多种流动摊贩治理模式的构建,以便在多主体协同参与下实现城市流动摊贩的共同治理,达到共享治理成果的目标。

(一)立法规制模式

对于政府部门来讲,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然需要以政府为主导引导各方协同进行城市流动摊贩的治理。而想要体现共享理念,政府还要完善立法,以便利用法律对城市流动摊贩治理工作进行规制,从而有效化解政府部门与城市流动摊贩的矛盾冲突。

首先,政府部门应加快有关城市公共管理内容的法律法规建设,以便以立法为指导对城管部门的行为进行规范,通过加强城市管理部门的监督确保相关工作得以规范开展。就目前来看,正是由于缺少立法监督,才使得城管部门在摊贩治理中频频发生暴力执法事件,以至于激化了政府与流动摊贩间的矛盾冲突,不利于摊贩治理工作的开展。此外,由于缺少立法监督,城管部门在城市公共管理方面存在“一家独大”的问题,最终导致部门管理效率低下,无法开展科学的流动摊贩治理工作。为解决这些问题,政府还要出台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城管部门的执法范围和部门权限,并通过法律监督加强部门管理,以确保城管部门能够实现按规执法和科学执法。

其次,在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在国家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各地政府还应认识到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性,在关注经济发展的同时,着重体现民生问题,加强城市公共空间的规划管理和利用,有效化解城市公共空间日渐紧张带来的市民生活矛盾。为此,国家还要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各地政府的城市规划管理行为进行规范,确保市民的公共权益能够得到更好的体现。结合这一目标,在城市流动摊贩治理方面,地方政府还应完成专门用于容纳流动摊贩的城市公共空间划拨,结合居民和摊贩的实际需求完成特色摊营区域的打造。而通过合理规划,则能使该区域形成特色文化,在方便居民生活的同时,体现城市特色文化,为推动城市旅游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最后,在政府部门执法方面,还应通过立法提升城管部门人员素质水平推动执法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发展,以推动城管执法模式的创新,在降低城管部门运营成本的同时,有效进行城市流动摊贩治理。为此,国家还应出台相关法律文件对城管执法职权范围进行明确,并给予地方政府适当权力结合当地实际需求进行权限的合理调整。在执法过程中,则统一要求城管人员树立公益维权理念,不断加强城管业务的学习和探索,以便利用科学的手段开展执法工作,减少以罚代管的情况。

通过将政府主导管理模式转化为立法规制模式,则能利用法律法规对城市流动摊贩的治理工作进行规范,通过加强对各地政府的管制和约束,考虑摊贩治理中各方利益诉求,从而使城市流动摊贩治理工作得以高效开展。

(二)自治管理模式

使城市流动摊贩在摊贩治理过程中更好的表达利益诉求,还要采取自治管理模式开展治理工作,使摊贩参与到自我管理工作中,以确保治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同时满足摊贩基本生存、发展需求。

首先,为实现流动摊贩自治管理,政府应指导城市流动摊贩集团成立行业协会,以便在行业协会管理下进行合法经营。为达成这一目标,政府还应为挂靠摊营协会的流动摊贩办理社会保险,以便吸引更多的摊贩为获得社会保障接收行业统一管制。在实际进行保险项目制定时,为体现对流动摊贩这一弱势群体的关怀,还应结合摊贩实际需求进行项目设定。比如针对在城市安家的摊贩,可提供养老保险缴纳服务,为摊贩在城市的发展提供保障。针对租房的摊贩,可以提供大病医疗保险等服务,并给予适当住房公积金补贴,以帮助摊贩早日解决住房和医疗等问题。针对农村进城务工摊贩,还应提供生活补贴,指导摊贩参加农村社会保险,为摊贩提供异地报销等服务,进而使摊贩能够自觉挂靠行业协会。endprint

其次,在摊营行业行为得以成立的基础上,政府需要求协会进行行业标准的出台,具体需出台职业培训标准、卫生标准和服务标准等标准,以确保流动摊贩能够得到有效管制。为推动行业文化建设,协会应承担行业人员职业培训的责任,加强对城市流动摊贩的统一培训和考核,确保摊贩能够实现合法经营。而通过提高流动摊贩人群素质能力,则能推动城市摊贩文化的建设,并完成摊贩品牌的打造,进而有效推动摊营行业的发展,为城市流动摊贩带来更多利润。因此采取该种措施,不仅能够有效解决城市流动摊贩治理问题,也能增加城市摊贩的收入,达到共享治理成果的目标。

最后,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与摊营行业协会的合作,对摊贩群体规模进行有效管控。为达成这一目标,相关部门需要联合协会为流动摊贩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等服务,以便使流动摊贩能够选择其他职业谋生,向正规就业方向流动。此外,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行业协会的监督,确保协会能够完成流动摊贩数量的适当调整,对不合格的流动摊进行取缔,以确保摊营经济能够健康发展。而通过加强城市流动摊贩数量和质量的有效控制,则能有效进行城市摊营文化的塑造,从而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通过推动摊营经济发展为摊贩带来更多的利润。

采取摊贩自治管理模式,无疑能够为城市流动摊贩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全新的途径,不仅能够使更多摊贩主动配合工作,也能使政府花费在摊贩治理上的财政支出得到有效减少,同时有效推动摊贩的合法化经营发展。而在流动摊贩得以合法发展的过程中,也能为推动城市的建设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公众参与模式

在城市共建共享发展的过程中,还应确保全民的参与,以便取得更好的城市建设成果。而城市流动摊贩治理也属于城市治理建设的重要组成内容,需要采取公众参与模式提高治理效果,达到共享治理成果的目的。

首先,在当前城管部门的治理工作中,还要争取获得更多公众的支持,以便引导公众参与到治理工作中。为达成这一目标,政府执法部门还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市民正确认识城市公共管理问题。为此,城市执法部门还应广泛开展宣讲教育工作,以便使市民认识到城市公共空间共建共享的必要性,使市民参与城市治理的责任意识得到增强,继而使市民自觉参与流动摊贩治理工作。此外,执法部门应该提供更多的市民参与途径,如设置意见箱、开通微信公众号等,引导公众加强对流动摊贩问题的反馈。而在这些渠道中,执法部门还应引导公众客观看待流动摊贩治理问题,避免出现舆论“一面倒”的情况,即要引导公众认识到流动摊贩存在的必然性,也要加强公众对摊贩治理工作必要性的认识。通过这些渠道,执法部门也可以获得更多的反馈意见,针对自身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以便使部门执法得到逐步规范。而借助公众的力量,则能对城市流动摊贩进行有效监督管理,促使摊贩进行合法经营。

其次,城市流动摊贩通常以社区为单位开展经营活动,即围绕城市社区进行经营范围的确定。对于社区居民来讲,大多对流动摊贩比较熟悉,在摊贩治理上拥有更大的优势。考虑到这一特点,还应引导基层社区民众参与到城市流动摊贩治理活动中,从而使执法部门的视野盲区得到消除,使部门的执法能力得到提高。为达成这一目标,执法部门可以联合社区进行自治管理,即以社区为核心开展流动摊贩治理工作,使各社区结合居民需求完成摊贩占街标准的制定,如规定流动摊贩经营时间、卫生标准等。如果流动摊贩违反规定,则向执法部门报告,对摊贩进行适当处罚。对于社区居民来讲,采取该种治理方法,可以结合自身需求与流动摊贩共同分享城市公共空间,在确保摊贩能够实现合法经营的同时,保持社区卫生环境和道路畅通,并得到相应的生活服务。对于摊贩来讲,也能从中获得长期利润,并且能够与其它摊贩保持公平竞争,因此能够使各方利益得到较好的协调。

最后,在公众参与模式下,为确保城市流动摊贩得到规范治理,还要充分发挥居委会等组织机构的作用。比如针对流动摊贩的不法行为,在民众举报后,还要依靠居委会进行监督和管理,并负责上报执法部门,以确保流动摊贩的行为能够得到规制。除此之外,居委会也能凭借自身威信力,组织社区退休和热心人士组建社区环境维护志愿服务,负责进行流动摊贩的日常监督与管理,以确保社区流动摊贩的治理效果。除了依靠居委会负责进行社区流动摊贩监督管理,还要发动社会组织机构参与城市流动摊贩治理工作,如引导公众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并由委员会在各社区配置城管联络员,负责进行社区、居委会和城管部门的联系,以便使城市流动摊贩得到有效治理。而设置这样的组织机构,可以对社区外的流动摊贩进行管制,确保执法部门的执法盲区得到彻底扫清,因此能够使城市流动摊贩治理效果得到进一步提升。

在城市流动摊贩治理的过程中,涉及的利益主体较多,容易出现偏失问题,造成部分人的利益受到损害。而使公众参与到摊贩治理工作中,则能使各方利益得到平衡,使多数人的意愿得到较好的反映,因此能够通过共同治理更好的推动城市的建设发展。

(四)市场治理模式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想要化解城市流动摊贩与合法商铺或固定摊主间的冲突与矛盾,还要采取市场治理模式为摊贩与商家提供公平市场竞争环境,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利益。

首先,政府可以引导社会盈利机构成立摊贩公司,负责进行摊贩的管理。为达成这一目标,政府可以实现公共物品供给的民营化发展,将物资生产交由摊贩公司完成。而在摊贩公司管理下,城市流动摊贩则能得到聚集,并按照公司规定要求进行生产经营,从而在获得利润的同时,得到公司的保护。在该方面,台湾的台中市就采取该种模式,在面临较高流动摊贩治理成本的情况下,市政府委托私人公司进行摊贩集市的管理。采取该种管理模式,也能使摊贩公司按照市场规则与同类公司进行公平竞争,以确保摊贩生产商品的质量得到不断提升,继而有效推动摊营经济发展。

其次,在市场成立大量流动摊贩管理公司的基础上,政府需要加强引导和监管,加强公司生产公共物品的资格管理,确保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政府要求进行城市流动摊贩的统一管理。为此,政府还应出台有关规定,要求公司加强流动摊贩日常管理,比如要求流动摊贩身着带有公司标识的制服,使用公司统一定制的餐车等等,并在公司规定的时間内进行商品的生产和销售。与此同时,公司还应加强服务,为城市流动摊贩提供厕所、活水供给点等公共设施,为摊贩提供职业培训服务,负责进行城市流动摊贩形象的整体包装和宣传。为减少流动摊贩与城管部门的冲突和矛盾,公司还应设置负责人,在摊贩违反城管部门规定时出面协调,在为摊贩提供权益保护的同时,承担管理不力的责任,按照市场规则接受惩罚。而采取该种管理模式,可以在保护城市流动摊贩合法权益的同时,加强对流动摊贩的管理,能够更好的为流动摊贩所接受。

最后,采取市场治理模式进行城市流动摊贩治理,并不意味政府将进行摊贩治理责任的让渡。在引导摊贩公司成立的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摊贩公司及城市流动摊贩的监督管理,以便为广大社会群众提供利益保护。

采取市场治理模式,可以在城市流动摊贩治理工作中引入市场力量,从而使过去政府与摊贩集团对立的局面得到打破,实现对摊贩治理的多中心控制管理。采取该模式,不仅能够确保城市流动摊贩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也能减少暴力冲突的产生,并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确保摊营经济理性发展。

三、结语

通过研究发现,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流动摊贩的形成是符合现阶段社会大环境的,但是为推动城市的建设发展,还要加强流动摊贩治理,以便使各方利益得到协调,充分体现城市建设发展的共享理念。因此,采取立法规制模式、行业自治模式、公众参与模式和市场治理模式等多种模式实现城市流动摊贩治理,可以使各利益主体参与治理工作,共享治理成果。

参考文献:

[1]王晓燕.比较视域下的流动摊贩治理研究[J].理论与改革,2016,(01).

[2]王霞,吕跃.善治视角下广州摊贩治理现状及对策研究[J].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04).

[3]范克欣.城镇化进程中流动摊贩的法治化治理路径[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03).

[4]黄耿志,薛德升.非正规经济的正规化:广州城市摊贩空间治理模式与效应[J].城市发展研究,2015,(03).

[5]罗筠.机会空间、资源策动与城市流动摊贩的管理困境:政治过程的解释框架[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13,(04).

(作者单位:汕头大学法学院)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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