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的新动向及解决途径

2018-02-03 21:40郝小平
农家科技 2017年11期
关键词:市场机制

郝小平

摘 要:农村土地确权是推进土地流转的重要保障。基于此,本文分析了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的新动向,如农户擅建房屋、宅基地私自买卖等现象,以及对其中现象进行探究,如政府职能越位及缺位、土地征迁执法不规范等因素,并提出了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问题的解决途径,如明确土地确权时间界点,完善土地政策法规、依法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加强农村用地监管,贯彻土地流转市场机制等措施。

关键词:农村土地确权;土地流转机制;市场机制

农村土地确权关系农村土地产权,是我国农村经济建设的重点工作,是农村改革的重要管理项目。然而,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持续推进,仍有一些问题存在于实践之中,对农村的经济发展产生了制约作用。因此,笔者对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的新动向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考察寻找到符合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现状的解决途径。

一、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的新动向

关于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的新动向,可着手于确权管理、擅建房屋等,具体可参考以下几个方面:

1.流转问题导致确权管理困难。在取消农业税后,国家的惠农政策增加了土地收益,部分农户在看到土地收益后会选择单方面解除流转协议,由于承包经营权证书并没有更名登记,从而导致在土地确权工作中出现了难以确定归属权的问题。

2.出现农户擅建房屋现象。为改善居住环境,部分农户在承包土地上擅建房屋,私自改变了土地的用途,若不能有效遏制此趋势,我国的耕地资源会被极大破坏。

3.出现宅基地私自买卖现象。依据《土地管理法》,一户农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部分农户为占用更多宅基地,偏向于购买搬入城镇的农户房屋,对于私自买卖的宅基地,土地确权工作开展困难。

二、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问题的分析

关于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问题的分析,可着手于集体所有权、政府职能等,具体可参考以下几个方面:

1.集体所有权界定模糊。《土地管理法》规定,为公共利益需求,国家可依法征收土地,并予相应补偿。但是,关于公共利益的界定不明,导致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权能不清,而国家在集体所有权问题上处于强势地位,造成土地征收屡屡出现行为失范现象。

2.政府职能越位及缺位。在土地流转工作中,政府的职能主要为引导和监管,但是面对土地的经济利益和政绩诱惑,政府极易介入其中,导致行政行为的偏失、失当等现象。此外,在土地流转中,政府对自身的角色定位产生了偏差,由此产生职能上的缺位现象。

3.土地征迁执法不规范。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土地征迁行为愈加频繁,然而,为追求利益最大化,部分地区没能严格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对执法效果产生不良影响。

三、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问题的解决途径

1.明确土地确权时间界点,完善土地政策法规。明确土地确权时间界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要结合农村地区的现实情况,在界定土地权属状态时,一般以土地二轮承包期为明确的时间界点。在该时期后,针对改变的土地承包关系,其准则为承包合同和乡镇政府的备案,对于农户私下流转的土地,依法不予承认。

完善土地政策法规。明确的法律法规可为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工作提供保障,各地政府应针对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工作中存在的实际情况进行管理和分析,及时上报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上级部门应对特殊问题进行研究,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此外,结合国土资源部门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及发证工作,有效解决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的问题。

2.依法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依法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在农村土地流转中,大多纠纷是由不规范的流转行为导致的。以口头上的流转协议为例,农户大多欠缺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意识,导致不能对参与土地流转的各方形成有效的约束力。因此,为促进土地流转关系的稳定,要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签订书面形式的土地流转合同。此外,相关部门经过考察可对流转中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以颁布证书形式落实土地流转经营许可,有效减少农村土地流转中的纠纷问题。

健全土地流转机制。相关部门应实现对土地流转双方的全面管理。其一,引導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在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时,工作人员应使双方明确该协议的规定,并遵循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的合法性、规范性。其二,建立土地流转监控体系。监控体系主要针对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即土地流转行为是否真实反映农户的意愿,确保土地流转行为规范,土地价格公平合理。其三,健全土地流转管理制度。具体着手于流转信息发布、档案管理、备案审查、调解仲裁、风险预警等制度。

3.加强农村用地监管,贯彻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加强农村用地监管。除颁发证书外,相关部门要明确自身职责,注重落实土地确权工作,保证土地的权利主体能够切实享有土地权利。因此,针对擅自占用未利用地、公共用地的行为,相关部门可通过责令改正、限期恢复等方式进行严厉打击。

贯彻土地流转市场机制。政府应正确引导,增强服务作用,具体从引导建立公正、公开的市场秩序,减少行政手段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干预,纠正“缺位”及“越位”的行政行为,坚持把农民利益放在首位,以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贯彻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培育土地流转市场,并规范土地流转市场操作。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农村土地关系的工作中,政府要关注新动态,结合土地管理措施。本文具体分析了农户占用、私自买卖等现象,以及政府介入土地利益结构、行政执法程序不严等问题。并结合土地权属状态的界定、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等状况,提出了健全土地流转管理制度、规范行政干预等具体举措。因此,在农村土地确权与管理工作中,处理农村土地关系,应从政府职能、政策法规、流转机制、监管体系等方面探究解决途径。

参考文献:

[1]孙德才.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乡村科技,2017,(05):13-14.

[2]赵兴芹.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4,(14):290.endprint

猜你喜欢
市场机制
逆向供应链信息共享平台作用下 城市垃圾治理系统仿真
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主体多元化理论探析
京津冀科技资源共享的障碍及对策
京津冀科技资源共享的障碍及对策
美国雾霾治理经验及其启示
生态文明建设与财政政策选择
耕地修复的挑战与市场化路径选择
论公共财政与市场机制关系问题研究
非常规天然气管理与发展之路
现代陶艺教学特点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