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洁:新时代赋予社保新作为

2018-02-06 05:57刘洪清
中国社会保障 2018年4期
关键词:孙洁尘肺病失业

文·图/本刊记者 刘洪清

孙洁:我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同时也是一名研究社会保障的学者,对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民生保障内容非常关注。我的感受是民生保障内容一年比一年更细化,涉及失业、养老、医疗、大病保险,救助、扶贫等方面也都非常全面。

我觉得今年最新的、最大的亮点就是首次采用调查失业率。提出了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内的工作目标。我的理解是将像农民工等流动就业群体、以及规模经济以下企业职工的就业状况都纳入其中,这样可以全面真实地反映整个就业状况,以此来确定失业保险的参保覆盖范围和受益范围,对于实现充分就业也是很好的促进。

在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面,提出了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这项制度实际上是为全国统筹奠定了基础,应该说建立起中央调剂制度之后,那我们的全国统筹就指日可待了。

在医疗改革方面进一步推动“三医联动”,推动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取消了长期实行的药品加成政策,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同时,大病保险补贴的力度也加大了,覆盖范围也扩大了。

还有一个亮点,就是扶贫攻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打好攻坚战,加大精准脱贫力度。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我觉得目标非常明确,决心非常大,排出了时间表、路线图、优先序,精准扶贫的力度也是越来越大。

政府工作报告对于养老、医疗等民生保障事业,花了很大的篇幅和笔墨,我觉得民生保障问题讲得非常实、非常透。在民生保障体系的整体框架搭建起来以后,作为社会保障系统来说,主要任务是补短板,进一步提升保障功能和保障水平。

新阶层的新挑战

记者:您一直关注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问题,在如何探索推进网络就业、创业等新型业态群体参保的问题上,您有哪些建议?

孙洁:中国进入新时代,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涌现出互联网经济、社群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他们灵活性大,流动性强,对原来以国有企业和固定形态企业为参保单位的传统社保制度设计提出了新的挑战。

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社保制度设计,已经实现了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全覆盖。新业态的从业者在外出打工时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者的身份进行看病就医和报销,涉及医疗费用异地结算的问题需要特殊考虑。

现行的“五险一金”制度针对不同的行业要采取一定的灵活性,适当调整过去捆绑式参保的惯性思维,在灵活就业人员最需要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险种方面,可以适当降低门槛、放宽参保条件。

在现有的失业保险制度设计中,参保人员失业后,只要满足“累计缴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和“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三个条件的,根据其缴费年限可以领取6—24个月不等的失业保险金。我在调研中发现,“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一项的限制,使得失业保险受益面呈收窄趋势。为此,我在提案中建议,以《社会保险法》修正案的形式提请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上位法的调整和修改,为各地的实际操作提供法律依据,从立法层面解决此问题;建议有关部门修订《失业保险条例》,取消此条款;建议由人社部在出台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等规章中,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类型进行扩大解释,解决此类问题。

力解农民工尘肺之痛

记者:据了解,您也非常关注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您认为在农民工社保问题上还有哪些方面亟待完善?

孙洁:两会前夕,我参加了一个推动解决尘肺病农民工问题的研讨会。更加深刻地了解到尘肺病农民工的现状,尘肺病是最痛苦的职业病之一,该病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当下尘肺病已经成为我国职业病中占比大、数量多、危害严重的病种。

尘肺病患者中农民工有90%,占到了绝大多数,他们因病返贫、因病致贫、贫病交加。由于尘肺病患者往往是家庭的支柱,其患病程度不仅影响到了诸多家庭的生计和福祉,还可能影响到劳动力的有效供给,影响到脱贫的进度,可以说尘肺病是当前新时代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一个突出体现。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从目前的情况看救助政策较难落实。

因此,我提出建议:对于获得职业性尘肺病诊断证明,且前期没有缴纳过工伤保险的尘肺病农民工群体,企业主体依然存续的,政府应责成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对于无法取得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由政府、社会组织,或工伤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地区,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通过建立尘肺病救助基金,解决患尘肺病农民工的医疗救助等问题。

同时,我还结合精准扶贫政策,提出了助推尘肺病困难家庭的政策建议:一是结合《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对尘肺病农民工进行专项建档立卡,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落实帮扶措施,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二是结合精准扶贫“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建立帮扶尘肺病农民工家庭驻村工作组,每个尘肺病农民工家庭都有帮扶责任人。三是结合精准扶贫“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各级政府应增加财政在尘肺病农民工专项扶贫资金方面的投入,利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手段,解决尘肺病农民工家庭创业问题。四是结合精准扶贫“完善金融服务机制”,由经验丰富的社会组织给予尘肺病农民家庭妇女以创业指导,并在尘肺病农民家庭中推广小额信用贷款,助力尘肺病农民家庭创业成功,以逐步保障尘肺病农民家庭拥有较好的生活来源。五是对于家庭困难的尘肺病患者的子女上学问题,可结合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以及减免其学费的方式加以解决,亦可同时鼓励尘肺病家庭的子女,在当前的农村定向招生中多选择医学,积极投身基层职业病防治、公共卫生建设。

医疗救助是精准扶贫的基石

记者: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兜底贫困百姓健康的民生安全网,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您对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有哪些具体建议?

孙洁:目前,医疗救助制度面临医疗救助基金支付范围受基本医疗合规费用限制,医疗救助信息化程度不高,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渠道不畅通等问题。

完善构建灵活且精准的医疗救助制度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石。为此我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建议:

一是突破合规医疗费用限制,切实减轻就医负担。按照经济发展情况,建立与医疗费用增长联动的医疗救助基金,适当突破合规医疗费用的限制,给予不同贫困患病个体不同方案的医疗救助,将更有助于困难群众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减少因病返贫、致贫的几率。

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降低就医成本。我国各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匀的情况,尤其是西部地区生活区域广阔,贫困人口居住地分散,为提高他们看病就医的可及性、便利性、准确性,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贫困患病人群信息全方位、多层次快速流动无疑是很好的选择。要抓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院费用结算四方系统进行对接,以医疗机构费用结算系统为服务核心,在困难群众看病就医后在医疗机构结算窗口真正实现“一站式”救助。

三是加强信息核对调查,链接社会精准帮扶。在开展医疗救助费用补偿业务时对申请人家庭经济信息进行准确核对,严格救助对象认定,确保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精准,发挥其兜底作用。

链接

全国政协委员孙洁部分民生保障提案:《关于从立法上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制度保障范围的提案》《关于加强患尘肺病农民工医疗救治和工伤保险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大病保险制度的提案》《关于扩大失业保险制度受益面的提案》《关于构建灵活且精准的医疗救助制度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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