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的思考

2018-02-06 16:06李红燕徐培军
中国工运 2018年6期
关键词:工会干部法律援助维权

文/ 李红燕 徐培军

加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是工会组织的一项基本职责。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工会只有从维护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出发,丰富维权工作新内容,拓展维权工作新方式,建立维权工作新机制,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工会加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必要性

据陕西省有关部门的统计分析,从2013年至2017年,陕西劳动争议出现了增加和群体化的倾向。不仅劳动仲裁受理的案件增加了两倍,同期一审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也增加了一倍。而且劳动争议发生的企业也涵盖了国企、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劳动争议案件的多发,一方面使一部分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另一方面又极易酿成群体性突发事件,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工会应当抓紧建立健全对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的机制,代表职工参与劳动关系的协调,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队伍、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工会加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应关注的重点领域

工会加强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要坚持把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作为重要内容,在开展职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做好如下工作∶

提高工会干部依法维权的能力,增强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工会在进行法律援助时,要始终把加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工会要提升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效能,强化对职工法律维权意识的宣传是基础性工作。职工维权部门要会同工会权益保障部等部门通过举行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接受职工的咨询,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来提高工会干部法律援助的能力,增强职工的依法维权意识。

拓展渠道,提高法律援助成效。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要全过程参与劳动争议的处理,通过受理职工投诉,调解劳动争议,参与劳动仲裁诉讼拓展工会法律援助的渠道。各级工会要设立专门的职工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延长接待时间,实行“5+2”“白加黑”的工作制,受理职工投诉,处理职工的来信来访。从接访层面,不仅要强化职工的来信来函处理,而且要加大职工的网上投诉处理;在处理层面,一方面通过工会介入劳动仲裁前的协调和非诉讼调解,同时强化会同有关单位共同调解的力度和宽度,及时进行矛盾化解,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除此之外,还应积极参与劳动仲裁案件的办理,通过参与劳动仲裁,发挥工会的维权作用。

与有关部门纵向联系,与法律服务机构横向合作。保持与国家信访、劳动仲裁、司法等机关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联系,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律师志愿者的密切合作。对于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等重大信访事项,工会在认真听取职工的诉求和甄别案情的基础上,分别予以疏导和移送;对于一般的信访事项则分门别类,通过工会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直接协调处置,或通过向关联工会组织以及劳动、司法等机关以转办、交办等方式移送处理,提高结案率。

工会在帮助职工维权的同时,与各新闻媒体联系,使政府、工会、媒体、企业、劳动者等各劳动关系衔接互动,协同解决共性的、群体性的劳资矛盾。创新工作模式,以工会相关部门领导参与指导,职工维权部门负责人常务负责,由公职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具体组织日常活动,借助社会律师构成的劳动维权志愿者团队,开展从信访接待到法律关系梳理,再到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交涉,直至导入法律程序进行诉讼的“一条龙”,保持了既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又具有工会特色的职工维权工作模式。

推动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新的实践与探索

为了深入推进工会的法律援助工作,扩大工会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提高职工法律援助的质量,更好地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工会主要应在以下两方面做出新的推进:

向省际延伸,扩大工会法律援助的覆盖面。省际是近几年来工会工作的新领域,由于大量的农民工前往外省务工,这些企业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企业在用工和规章制度方面也各不相同,往往也成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多发地带。随着非公企业工会组建步伐的加快,迫切需要工会的法律援助工作向外省延伸。省际的工会法律服务部接受省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充分利用“省际法律联动”的工作平台,在省际法律服务窗口建立定期接待制度,由省际工会工作者和工会志愿者接受职工咨询和投诉,并对一些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认真处理。

联手高校,培训干部,提高工会法律援助的水平。加强工会的法律援助工作,急需提高工会干部队伍整体的法律素质,培养一批精通《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善于调解劳动争议,能够参与和独立承办劳动仲裁案件的工会法律工作者。职工法律援助部门应与相关政法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发挥高校的科研优势、人才优势,运用高校的师资力量来培训工会干部,同时也为高校学生提供实习和科研的基地。通过进一步加大与高校合作的力度,不断提高工会干部依法维权的能力和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的水平。

依托社区,拓展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域。将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延伸到社区,既适应了职工的要求,又有利于社区的稳定。当前,加强社区工会法律服务站的建设,要注意将它融入“法律进社区”的工作平台,主动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争取司法行政部门的支持,充分运用行政的、社区的各种法律资源,更好地为新建企业的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服务。

建立劳动争议案件通报分析制度,研究预防劳动争议的措施。探索建立人民法院的相关庭室、劳动局、司法局等有关科室与工会法律部门定期的联席会议制度,相互通报近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诉讼案件的有关情况,分析劳动争议案件的共性特点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研究源头预防的措施。这样,有利于积极地预防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有利于企业和社会的稳定,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完善劳动关系的三方协调机制,强化对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 要明确各级(省、市、区)三方协调机构的职责,上一级协调机构要加强对下一级的指导,下级协调机构要根据上级协调会议的有关精神,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时还要研究,行业协调与区域协调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更好地从源头上、机制上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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