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践行为民爱民理念争优彰显民生民政情怀

2018-02-06 23:10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朱学庆
中国民政 2018年17期
关键词:民政工作民政广西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朱学庆

新时代赋予了民政工作新使命、新任务、新目标,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推进民政事业创新争优的重要意义,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推进民政工作创新争优,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推动广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把“创新·争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推进民政事业创新争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重要论述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治国理政》一书中,对民生民政工作作了许多重要论述,对新时代民政工作和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具有根本性指引作用。习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指引了民政工作的宗旨理念;强调社会政策要托底,指引了民政工作的政策原则;先后对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作用、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引了民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强调要辩证看待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关系,指引了民政工作的思想方法。全区各级民政部门必须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切实把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具体要求转换为推动广西民政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大力推动民政事业创新争优,不断开创广西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推进民政事业创新争优是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民政工作重要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中央和自治区先后印发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特别是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今年3月份到广西履新以来,对民政工作十分重视,尤其是在民政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上作出了具体指示。他强调对于无法通过产业扶贫或易地搬迁等方式脱贫的贫困对象,民政部门要坚决予以兜底保障。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陈武对民政工作也高度重视,对广西民政工作尤其是殡葬改革作了具体指示,要求加强殡葬设施建设的规划,尽快填补现有的56个殡葬设施“空白”县,力争“十三五”后三年在殡葬改革上实现突破,尽早跟上全国发展的步伐。与过去传统民政业务相比,这些决策部署和指示进一步拓宽了民政工作的范围,赋予了民政工作新内涵,也是今后广西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突破点,必须进一步树立新理念、开拓新思路、探索新举措,形成推动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增强广西民政工作的创新力和竞争力,推动广西民政实现从跟跑到并跑甚至领跑的高质量发展。

推进民政事业创新争优是破解广西民政工作发展瓶颈问题的迫切需要。目前广西民政事业发展还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这些一直都是困扰广西民政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必须要大力解放思想,勇于自我革命,用新观念研究新问题,用新思路破解新难题,抓难点、补短板,不断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奋力开启广西民政事业追赶超越发展的新里程。

开拓新思路、打造新亮点,引领新时代广西民政事业新发展

新形势下如何推进民政事业创新争优,综合起来,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第一,要聚焦新定位。进入新时代,民政工作要尽快适应角色转变,强化责任担当,围绕守住底线、提升民生的总目标、总要求,聚焦惠民承诺、聚合资源力量,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市场参与的现代民政运行机制,推动民政事业跨越发展。第二,要聚焦新作用。民政发展要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更好地发挥民政工作在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的短板,推动形成更加公平的社会制度;更好地发挥民政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巩固基层政权;更好地发挥民政工作对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支撑作用,将养老、区划地名、婚姻殡葬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提供好,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第三,要聚焦新矛盾。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广西民政事业发展城乡不平衡、区域不平衡、业务不平衡,民政事业发展的“质”和“量”不充分等突出矛盾,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切实加以研究解决。第四,要聚焦新实践。创新来源于实践,实践是创新之本。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结合本地实际消化并加以应用。

持续推进民政事业创新争优,必须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脱贫攻坚工作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的首要政治任务和最大民生工程,是民政部门重大的政治任务、重大的工作挑战,也是民政部门参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机遇。必须要立足全局,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切实发挥好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必须尽快开展调研,深入思考,研究提出可行的具体措施。

深化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近年来广西率先在全国创建省级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统筹推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快速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要统筹协调,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着重解决养老模式、养老机构档次、养老资金来源等问题,要进一步落实土地、税收、运营等方面优惠政策,把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统一起来,多层次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社会养老体系,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

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厘清乡镇(街道)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严格落实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持续提升城乡社区服务能力,结合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加快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

加快补齐殡葬改革短板。坚持推进殡葬改革与完善殡葬服务供给相结合,优化殡葬资源配置,完善殡葬服务网络,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坚持规划先行,将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乡村振兴规划等统筹考虑,鼓励各地探索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殡葬改革路径。发挥行业协会自律和行业监管作用,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推动殡葬服务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多元化。

持续深化民政“放管服”改革。民政部门涉及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社会事务等业务,要有针对性地梳理可以改进、可以优化、可以创新的事项,研究制定相应措施,进一步推动民政服务便民利民。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民政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推进民政事业创新争优,关键是要靠各级民政干部。要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努力打造一支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履职尽职、作风优良的民政干部队伍,凝聚推动民政事业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

一要强化担当意识。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坚持有为才有位,突出实践实干实效,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于在创新争优中业绩突出的干部要予以褒奖和鼓励,在提拔使用、评先奖优中优先考虑。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的要求,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推进发展中的失误错误。

二要提升履职能力。按照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求,强化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广大民政干部专业思维和专业素养。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全面提高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民政干部队伍开拓创新能力。

三要优化工作作风。坚持把“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转化为服务群众的良好作风。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方式,找准落实上级部署与切合当地实际、顺应群众愿望的最佳结合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增强抓落实的可操作性。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努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坚决守住底线,在严格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的同时,大胆放手工作,做到既干得成事又不会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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