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及其风险防范

2018-02-06 07:03刘军
中国总会计师 2017年11期

刘军

摘要: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出现的时间很短,但因其民主性、平等性等优势适应了我国金融发展的需要,同时这也是金融领域发展的必然趋势。虽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非常喜人,但互联网金融本质上还是属于金融,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一样存在风险。本文通过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探究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成因,进而针对其风险防范提出建议,以期对其持续健康发展有所助益。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发展趋势 风险防范

一、互联网金融概述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谢平在2012年第一次提出互联网金融这一词汇,把互联网金融呈现在人们眼前。2013年这一年的时间里,互联网金融迅速走进各个领域之中,以余额宝为典型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层出不穷,故而把2013年被称之为互联网金融元年。2014年互联网金融成为政府关注的焦点,在报告中多次提及“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直到2015年,连续两年把互联网金融作为政府工作的重点,终于在《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正式规定了互联网金融的边界:互联网金融(The Internet Finance)是一种新的金融模式,利用互联网技术和通信技术使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完成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业务服务。互联网金融主要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七个业态。由《意见》可以看出,互联网与金融的组合为金融业打开了另一片广阔的天地,但它并不是简单的相加,而是让互联网渗透到传统金融的各个层面,以实现扩大传统金融的覆盖面、增加产品的种类、提高工作效率、拓宽服务渠道等的目的。

(二)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利弊并存。其优点:一是成本低;二是效率高;三是覆盖面广;四是发展快。其缺点:一是风险大;二是管理弱。

(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及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发展的这几年里,形成了多种多样的发展模式,其中有众筹、P2P网贷、第三方支付、数字货币、大数据金融、信息化金融机构、金融门户等七种模式。下面主要介绍众筹、P2P网贷、第三方支付这三种模式的发展现状。

1. 众筹

众筹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指通过互联网方式发布筹款项目或创意,并募集资金。众筹具有门槛低、多样性等特点,无论你的性别、职业、年龄,只要你的创意能够引起投资者的注意,就能获得资金。

2011年,众筹由国外传入我国,但当时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关注,随着P2P、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和发展,众筹才在2013年真正进入大家的视线。目前,我国还处于众筹发展的初期阶段,各方面刚刚起步。近几年发展规模如图1所示。

从图1中可以看出,众筹平台总体发展趋势向好,一直到2015年,数量规模一直是增加的。虽然2016年总数量不及2015年,但正常经营数所占比例有所增加。众筹平台的下线或转型,是由多重原因造成的。一方面,行业巨头的加入使行业的竞争力加深;另一方面,有些平台自身专业度不够,逐渐消失在竞争的旋涡中。相信,众筹在今后几年会努力加强自身竞争优势,在互联网金融的大旋涡中立住脚跟。

2. P2P网贷

P2P网贷即网络借贷,在这个平台个体与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直接进行借贷。由于我国传统银行对小微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在贷款方面的各种风险审核比较严格和繁琐,P2P的出现成为这些企业的救命稻草。从2007年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正式经营开始,平台的规模迅速扩大,如图2所示。

P2P网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但相对于国外来说,我国的P2P网贷还处于初级阶段,尤其是在监管和信用方面,从而暴露出各种风险问题。我国应该尽快制定规范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加强监管,降低风险,让它规范发展。

3.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主要是指具备一定信誉保障和实力的非银行机构,借助计算机、通信和信息安全技术,与各大银行签约,在客户与银行之间建立连接的电子支付系统。相对于其他几种模式,第三方支付在我国发展比较成熟,拥有比较健全的监管政策、完善的行业法规。尤其是支付宝这一典型的支付平台,使第三方支付家喻户晓。

由图3、图4的数据可以看出,传统的互联网交易虽然规模还在增加,但增加的速度已经下降,由于移动用户数量的急剧增加,第三方移动支付逐渐发展起来。多元化的支付方式开启了第三方支付的新局面。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

(一)行业将继续深度洗牌

从2013互联网金融元年以来,互联网金融就像进入了黄金时代,疯狂发展,同时各种风险的问题随之而生。2016年,我国政府和市场共同加强了对互联网金融的规范化管理,以此来达到降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目标,也正因为如此,2016年被称为规范元年。在金融行业门槛高、经营成本增加以及市场竞争压力大的情况下,许多互联网金融平台选择妥帖而体面地主动退出。

2017年,博鳌亚洲论坛在海南召开,在此期间发布了《互联网金融报告2017》,报告表示,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规范管理还将继续进行,并预计在这一年里,加大监管政策的实施。而且随着互联网金融市场的逐渐成熟,市场竞争加剧,一些规模不大,没有竞争力的中小型平台将会退出这个行业,最终向大型合规平台集聚,使金融行业最终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养老金融或将成为“新点”

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随着人口老龄化的现象越来越重,国家對于老龄化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养老的问题急需解决,这必定会形成一个新的市场。目前看来,我国养老金融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人们普遍接受以缴纳养老保险来使自己以后的生活保持基本的稳定,还没有哪个平台考虑到把养老金融加入到互联网金融之中,甚至连专门为退休人员提供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都没有。因此,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考虑开发这个空白领域,不仅可以开拓自己的业务范围,同时可以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一份力量。endprint

(三)金融科技迎来爆发期

近几年,科技的发展完全可以用飞速一词来形容,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新兴科技层出不穷,大大提升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据麦肯锡统计,2015年全球投入在金融科技的资金达191亿美元,是2010年的近8倍。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金融与科技正在深度融合,随着金融科技的进一步发展,将拓宽企业信息获取渠道,缩短获取信息的时间。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金融科技将成为互联网金融企业最核心的竞争力。

三、我国互联网金融现存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现存问题

1.金融法律法规问题

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形成的时间较短,虽然发展规模已经很大,但有关的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完善,没有形成统一的监管体系,从而使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监管漏洞非法经营,“非法集资”、“卷款潜逃”事件时有发生。

2.互联网信息的公开与隐私保护问题

在互联网平台,信息的共享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会带来不可估量的危害。在这个平台上,人们几乎成为了一个透明人,隐私问题成为一个极大的问题,我国对互联网电子数据的保护还存在很大漏洞。

3.消费者风险意识淡薄问题

消费者在观察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时候,被高收益冲昏了理智的头脑,忘记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相应的互联网平台也没有对风险进行有效披露,甚至会存在欺诈行为,使投资者盲目投资。针对这些情况,有必要对消费者进行风险教育,提高其风险防范意识。

4.金融监管问题

互联网金融具有的双重性使得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更加复杂,金融监管的技术和政策不完善,给监管带来了巨大挑战。加强监管技术在监管过程中的应用,提高整体监管制度的技术水平和监管效率。在信息技术部门的帮助下,财务监督的信息力量和知识水平将得到提高,现行互联网金融监管技术标准将得到提升。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原因分析

1.互联网金融本身具有风险性

将互联网技术融入到金融业,确实给金融业带来了积极影响,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这一过程中,还会伴随着各种风险的发生,互联网金融从本质上还是金融,并不能消除金融本身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而且技术的加入使互联网金融面临更多、更复杂的风险类型。

2.互联网金融立法的滞后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兴的领域,几年之内,P2P、众筹、移动支付等多种互联网金融模式取得了巨大成就,成为我国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专门针对互联网金融、规范其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却没有跟上这个速度,目前用传统金融的法律来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管辖,这就造成互联网金融的很多边角处于法律空白之中。特别是对互联网金融的准入门槛、互联网支付的资金安全以及用户信息和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相关法律严重缺失,使得不法分子进行“非法集资”网络诈骗,对投资者的利益埋下很大的安全隐患。

3.监管体系的不健全

现阶段,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进入了高速增长的时期,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已经渗透到金融体系的方方面面,智能化、跨界化的特征越来越明显,这给现有的政府监管带来更大的挑战。《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确定了“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监管原则和相应的监管主体。显然,现有的监管技术还是没有达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高度。所以现在这个阶段需要建立一个能够促进互联网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范

(一)健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法律法规

制定法律法规时,应该充分考虑我国实际经济情况,在分析其他发达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互联网金融法制体系。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首先要界定互联网金融在法律上的定义,明确性质、特点、风险、经营规模等相关指标;其次要设置市场准入门槛,制定行业法规,防止其他行业潜在者;最后应规定经济交易时交易双方所应遵守的法律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企业平台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资金安全。由于互联网金融自身的特殊性、复杂性,因此对它的监管也要多样化,从而确保互联网金融有序发展。

(二)构建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互联网金融具有互联网和金融的双重特点,而且经常跨界经营,若是对互联网金融采取单一主体监管,不符合互联网金融的实际发展情况,可以采取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的方式。互联网的金融本质提高了新兴的技术应用经济运营的效率,降低了经济运营成本,产生更有效的实体经济的服务,这也应成为监管机构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基本准则。在机制和概念方面,监管不仅要适用于互联网金融创新,也要规范发展,实现金融创新和监管之间的有效平衡。加强市场与监管者之间的信息交互和共享,必须建立网络财务的检测和预警机制,主动识别财务风险,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三)加强行业组织建设

针对法律的制定和修订的速度无法适应互联网金融创新速度快的情况,通过建立专门的行业协会来规范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这部分的空白。我国在2015年成立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China Internet Finance Association),协会宗旨是通过自律管理和会员服务,规范从业机构市场行为,保护行业合法权益,引导行业规范健康运行。

(四)建立互联网征信体制

要想讓行业协会完全发挥出作用,必须建立完整的信用体系。在这个方面,美英两国做得非常好,已经建立了非常成熟的社会信用体系。我国在互联网征信体制的建立上还有所欠缺,应该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步伐,为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监管部门的监管提供信用保障。目前为止,我国除了在金融领域稍微涉及信用体系,其他领域还是空白,加快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创造一个统一的社会信用数据库尤为紧急。endprint

(五)采取适当的鼓励政策

互联网金融现在就像青少年,拥有无穷大的发展潜力,要用宽容的态度给予它足够大的发展空间,积极地扶持。美国和英国这两个国家的互联网金融产业之所以如此发达,与其采取扶持政策有密不可分的關系。我国政府应该通过减税、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帮助小微企业平台等的发展,与传统金融行业互补,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金融体系。

五、结语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出现给我国社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机遇。但是,我们要以理性的态度来看待它,正视互联网金融所存在的风险,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经济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找到一条适合互联网金融改革发展的道路,将风险降到最低。

互联网金融改革发展是长期方向的,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发展与规范并举的政策下,加强对其风险的防范监管是重中之重。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应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多样化监管、征信系统建设、行业组织建设,最终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黄婷.关于当前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若干思考[J].山西农经,2016,(3):23.

[2]孙燕平,胡蝶,庞珂.众筹在中国的发展前景分析[J].企业导报,2015,(19):72.

[3]何亮.第三方移动支付平台设计与原型系统实现[D].北京邮电大学,2009.

[4]李伟.我国上市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研究[J].江西社会科学,2009,(3):216-219.

[5]姜奇平.2017年中国互联网:在创新与监管之间保持平衡[J].中国信息化,2017,(2):11-13.

[6]张晓朴.系统性金融风险研究:演进、成因与监管[J].国际金融研究,2010,(7):58-67.

[7]郭飞.外汇风险对冲和公司价值:基于中国跨国公司的实证研究[J].经济研究,2012,(9):18-31.

[8]丁纯,许一览,杨小海.互联网金融发展成因分析——聚焦欧洲、美国和中国[J].上海金融,2016(4).

[9]刘绘.我国P2P网络借贷的风险与监管研究[D].天津财经大学,2015.

[10]葛婷婷.中国互联网金融的规范与发展[D].吉林大学,2016.

[11]沈静凝.互联网金融监管国际比较与启示[J].特区经济,2014,(12):103-104.

[12]付俊平.第三方支付对网上银行业务发展的影响探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2,(10):116-118.

[13]Wang Q.SWOT Analysis of the Chinese Internet Finance[J].Economic Research Guide,2015,(1):207-209.

(作者单位:烟台银行牟平支行)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