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生产者:记者社会角色的另一种想象*

2018-02-12 02:57龙小农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2018年8期
关键词:思维

■ 龙小农

记者是一种依托媒体机构,通过采访探寻真相、报道事实的职业。由于其特殊属性和职责,记者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更应是一种志业——一种听从内心召唤而漠视外在干预与功利诱惑的理想状态。基于对这一理想的共同期待和认知,记者被公众视为守护社会良心底线的崇高职业。然而,2013年以来,随着新闻传媒领域整顿和反腐工作的展开,管理部门公布和新闻媒体披露的记者违法违纪、失职失德的相关行为明显增加,记者的社会角色定位日渐错位甚至异位,“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①(简称“四个力”)不断被侵蚀。主要表现在:一是记者将新闻报道权视为一种交易;二是记者放弃采访职责、诉诸道德和价值判断,盲目跟风或蓄意捏造,造成新闻失实、舆论误导;三是记者职业理想、新闻理想幻灭,另谋职业。

记者角色的错位,借用法国社会学者朱利安·班达的说法,未尝不可称之为“记者的背叛”②:背叛记者的宗旨、背叛新闻理想。记者为什么背叛或为什么出现角色错位?从当下来看,原因主要有:商业化(新闻编辑部的盈利压力)、娱乐化(受众的接受需求调整)、威权的压迫(新闻规制的强化)、理想幻灭和信念丧失、新闻理想与信仰教育的缺失。皮埃尔·布尔迪厄提出的“新闻场”论,或许有助于进一步说明记者为何容易角色错位。“新闻界是一个场,但却是一个被经济场通过收视率加以控制的场。这一自身难以自主的、牢牢受制于商业化的场,同时又以其结构,对所有其他场施加控制力。”③这个“场域”就像一堵无形之墙,记者看不到但却可以切身体会到它的压力和威严。记者进入新闻业,即进入这个“场域”,就必然会受到构成新闻场的各种要素制约,在保持与放弃应有社会角色之间挣扎。

面对新闻业界失序、记者角色错位,管理部门、业界和学界乃至整个社会,都需要重新思考记者角色定位的问题。屡屡发生的记者沉沦或离职事件,则更突显从记者这个传播主体入手提升新闻舆论“四个力”的必要性。当然,记者职业角色错位和消解的趋势,不是单一归因能解释的,它既与后现代主义思潮对主体性原则的解构有关,更与后现代社会的消费主义倾向、泛娱乐主义、社会碎片化、个人媒介化、新威权主义和新媒介技术的兴起相联。本文仅从知识社会学的视角着眼,从记者这一传播主体出发,将其视为知识生产者,从知识(信息)的产生、获取、验证、组织和传播的角度,知识传播与社会发展之间关系的角度,知识人的使命与责任的角度,分析建构记者作为知识生产者角色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为提升新闻舆论“四个力”提供一种新思维和路径。

一、记者作为知识生产者的价值与依据

(一)记者作为知识生产者的价值

记者作为传播主体,从源头上重构其角色定位,旨在强化记者对价值和意义的追求、对新闻理想和信念的坚守,消减商业化、娱乐化、庸俗化、世俗化、机制化、功利化对新闻实践的影响,重建记者和社会对“记者”这一志业的敬仰和敬畏。马克思·韦伯在《以政治为业》一文中指出,兼具“信念伦理”和“责任伦理”,才能造就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能够“接受召唤去从事政治”的人。④作为记者,既要以“信念伦理”作为职业理想指南,同时又要以“责任伦理”作为职业实践向导。套用韦伯的话,兼具“信念伦理”和“责任伦理”,才能造就一个真正的记者,一个能够“接受召唤去从事新闻”的记者。

1.知识生产者的角色定位是记者合法性存在的基础

当今社会已由大众社会向公民社会、由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过渡。面对公民获取信源多元化、碎片化,需求个人化、个体媒介化,记者要确立存在的合法性,其角色应由事实的报道者向事实的阐释者、评论者、公共领域对话的建构者转型;记者应把新闻业当作一项知识性事业,当作某种超越眼前的需要和任务,因为新闻采写和传播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性知识的建构。记者若出现角色错位,即无法实现这种角色转型,遑论担当以上社会角色。昔日之受众已转型为今日之用户,主体性日渐增强,记者只有重构角色定位,才能强化记者与用户之间的“主体间性”,重建记者与用户的互动关系。如果专业记者与公民记者并无二致,其职业存在的合法性就将被解构。罗伯特·麦克切斯尼认为,媒体与传播的紧要关头来临有三个标志:新的传播技术摧毁了现在的制度;媒体尤其是新闻业传播的内容,其可信度逐渐下降或者被视为非法;国家或社会出现了主要的政治危机——严重的社会失衡。一旦上述条件成熟,既存的社会秩序将不再有效,必然导致传播革命的发生。⑤当今新旧媒体的融合发展,新兴媒体对传统媒体的冲击、传播治理机制的重构,无疑正是这样一场传播革命。记者要引领这场革命并确保自身存在的合法性,就必须作为知识生产者而存在。

2.知识生产者的角色定位是记者独立思考、判断和实践的前提

在新兴媒体环境下,社交媒体全天候发布突发性消息的优势、新旧媒体用户竞争的白炽化,已迫使新闻媒体报道更多的传言和更少的可靠消息,严重侵害新闻媒体及记者的“四个力”。记者今天的主要职责已经不只是采集新闻,还要对浩如烟海的新闻和信息进行筛选和重新组合,使这些杂乱的信息呈现出相互关系和深刻意义,使其转化为社会性知识。在某种意义上,记者的工作已成为知识生产与管理的工作。这就要求专业记者作为内容建设的主体,重塑知识生产者形象以重建专业媒体的权威。⑥换而言之,在信息海量涌现、信息碎片化和新闻数据化时代,记者面对海量新闻素材、剧烈竞争压力,迅速做出新闻价值和报道价值的抽象和判断,应成为记者的核心能力之一,且这种抽象和判断应独立自主做出,不受外界干扰。

3.知识生产者的定位是记者保有自由、独立、责任精神属性和职责使命的关键

记者维护提升“四个力”的最后武器,是不偏不倚的真实报道。但在市场化和产业化的双重竞争压力下,部分记者沦丧为“生意人”,部分新闻媒体由“社会公器”沉沦为“盈利私器”,角色完全错位甚至异位。记者如果连自身角色职责也拿来进行交易,那么新闻媒体的“四个力”就令人怀疑。诚然,利益是记者生存发展的重要基础,但将新闻伦理和理想拿来交易,无疑是舍本逐末。如果公众对新闻失去信任,新闻不再以客观事实为准绳,成为拿钱办事、不给钱就威胁的“黑道”,那新闻媒体就难有存在之价值,记者几无存在之必要。习近平2016年2月19日在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新闻媒体应思考“依靠谁、为了谁、我是谁”的问题,其本质就是让媒体和记者找准角色定位。无论新兴媒体如何创新、传统媒体如何没落,记者回归其本位,首先应是“理念人”“知识人”“责任人”。这与习近平希望记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确新闻志向和坚持正确工作方向”具有内在相通之处。

事实上,西方社会科学在马克思·韦伯和塔尔科特·帕森斯等人的影响之下,在理论上所作的最大创见之一就是承认主观的意义和价值是对人的行为有决定性的因素。由于“主观意义”的投射,人有价值、有目的,从而追求价值和目的。因而人不仅是“理性的动物”,更是具有价值感和追求目标的动物。知识人作为“理念人”强调生命的价值与意义,认为一个有意义的生命是需要许多价值和理想来支撑的。这正是不少知识人“板凳能坐十年冷”、潜心探寻知识和真理的强大动力。作为知识人的记者,要想保持真诚、操守,坚守自己的社会角色,保有“隔离的智慧”和“超越的心灵”,才能在新闻实践中正确处理好材料与事实、角度与事实、立场与事实、记者与采访对象之间的关系。

(二)记者作为知识生产者的依据

作为知识生产和传播的重要载体,新闻媒体既是社会变迁的产物又是社会变迁的工具;记者既有知识生产的职业与道德规范,也具有知识精英的传统与现实实践;而知识社会学重点关注知识与社会之关系。这就为从知识社会学角度入手重建记者的角色定位提供了依据。

1.记者与知识人具有内在可通约性

中外有关知识人的理论论述认为,知识人具有知识性、独立性、批判性、代表性、参与性、前瞻性;中外有关记者职责与属性的描述,则认为记者具有信息性、独立性、批判性、代表性、参与性、预测性。⑦显然,记者和知识人之间具有天然的可通约性。尽管对记者是否可以纳入知识人的范畴尚存争议,但已有越来越多的关于知识人的内涵与外延的界定,把记者纳入知识人的范畴。从道德和伦理的精神属性角度看,记者和知识人无疑面临共同的冲突和纠结,即他们应以出世之精神去完成入世之事业。这就使记者和知识人共同面临着精神出世和使命入世的冲突、精神出世和肉体在世的冲突。

许纪霖在对现代中国知识人与公共空间问题的探讨中,提出“知识人社会”的概念,并指出知识人和现代传媒在建构公共空间的可通约性。“‘知识人社会’居于国家(上层的国家权力)与社会(下层的市民社会)之间,其中的角色不再是传统士绅,而是现代知识分子,其职业和身份是多元的:教师、编辑、记者、出版人、自由撰稿人等等。他们不再像士绅阶层那样有统一的意识形态,也不再有国家科举制度所认同的正式身份。但正是这些职业与身份多元的现代知识分子,共同形成了一个知识生产、流通的文化交往网络。”“在整个知识的生产和流通过程之中,学校和传媒是两个最重要的核心环节。”他认为,现代传媒是“知识人社会”的最大的公共网络,“不仅控制了知识的传播与消费,而且生产与再生产现代社会的公共舆论,而后者正是公共权力的合法性来源”⑧。

2.新闻事业是知识性产业、新闻报道是社会性知识已渐成共识

记者所栖身的传媒业不再只提供信息服务,其本身已经成为知识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传播学集大成者威尔伯·施拉姆早就认为:“采用机械的媒介,尤其是电子媒介所成就的一件事,就是在世界上参与建立了史无前例的宏大的知识产业。”⑨未来新闻业的发展要求记者是知识的生产者和传播者,新闻媒体应是知识生产者和传播者的新闻组织,决定新闻业存亡的不是采编技巧,而是新闻媒体和记者所提供知识生产的社会效果。盖伊·塔奇曼说:“新闻讲的是社会生活的故事,所以它是一种社会资源。新闻既是一种知识资源,又是一种权力资源,所以说,新闻是观察世界的一个窗口。”⑩迈克尔·舒德森指出:“新闻是文化的一种形式,我在此称之为‘公共知识’。”因此,新闻报道就社会而言,无论是从知识发生学还是信息传播学角度看,都可归入社会知识的范畴,其生产提供者自然可归入知识人的行列,其传播的首要目的在于作用于今天的社会,而不是为明天记录历史。

把新闻与知识社会学联系在一起,在国外早有传统。社会学家罗伯特·帕克1940年撰写的《作为一种知识形式的新闻:知识社会学的一章》论文,对我们认知新闻是知识的一种形态很有意义。他借用美国哲学家和心理学家威廉·詹姆士在《心理学原理》中对知识的分类,将其分为关于某事的知识和对某事的了解两类。前者是正式的、理性的、系统的知识,后者是通过个人对周围世界的直接接触而获得的知识。它是非正式的,通过无意识获得,难以言传,可能是个人的,也可能是群体适应环境积累下来的。他认为,在以这两种知识为两极构成的知识光谱中,新闻居于两者之间,它为社群提供日常所需要的信息,建构着公众对现实的想象。这种知识会引起传播与讨论,形成公众意见,有时还会诱发行动。从这个角度来看,新闻媒体应该把自己定位为积累和综合有关社群知识的地方,并且还要采用各种方法使这种知识具有可用性和互动性。

3.记者的自我期许和公众的社会期待,让记者自觉不自觉扮演着知识人的角色

社会角色是自我期许和社会期待的结合。众多优秀记者自觉把新闻事业视为知识人的事业或把记者视为知识人。现代新闻事业先驱约瑟夫·普利策曾说:“我的想法是将新闻作为一种崇高的知识分子的职业,用实践的方法鼓励、教育现在、未来的从业人员。”他之所以属意创办哥伦比亚新闻学院,是因为希望“教育报纸的作者和编辑以报业的理念”“将新闻业从一个行业转变为一个为公共利益而奋不顾身的专业”。央视记者白岩松谈到新闻从业者时,给自己两个定位——知识分子、啄木鸟。他说:“一位优秀的电视新闻节目主持人,我觉得他必须是一个知识分子”“好的记者都是啄木鸟,而不是喜鹊,不是天天让人开心”。

从新闻业界和学界关于记者的类型学划分来看,诸多分类方法都将部分记者归入知识人的范畴。业界按照层级分,从上到下把记者构成结构描述为金字塔式结构。塔尖是精英阶层,是知识人记者,为数不多但却可以照亮新闻界;塔底是一般从业者或新闻劳工,从事新闻工作更多是“为稻粱谋”;中间是广阔的中间地带,相对混杂。杨润时从风格上把记者分为新闻型记者、文学型记者和学者型记者三类,学者型记者要求对自己所报道的行业有专门的研究,进而要求自己在若干领域有专门研究,他应该是一个知识广博、具有独到见解的人。吴飞根据价值取向,把新闻从业者分为四类,即传统知识精英型、士商结合型、政治宣传家型和专业主义型。

从社会期待来看,公众一般视记者为社会的良心、社会公平正义的守卫者,期待新闻媒体和记者是社会公器,服务于公众利益,而不仅限于服务政治或经济利益集团;做事实的报道者、社会的观察者,而不是特殊利益集团的宣传员;做信息流通的“把关人”,采纳信息的依据是主流社会的价值观念,而不是政治、经济利益冲突的参与者或鼓动者;以实证科学的理性标准评判事实的真伪,服从于事实这一最高准侧,而不臣服于任何政治权力或经济势力;受制于建立在上述原则之上的专业规范,接受行业自律,而不接受除此之外的任何权力或权威的控制。这正是公众对那些坚守社会良心、捍卫社会正义的记者尊崇有加的社会心理基础。

4.中外新闻史上知识人记者的典型示范提供了历史依据

回顾中外新闻发展史,可以看到在复杂的新闻场,记者有知识生产者的专业认可标准,也有坚守知识精英立场的历史与实践例证。知识人记者的典范,国外有如美国著名记者和社会改革家、黑幕揭发运动的中坚人物林肯·斯蒂芬斯,专栏记者兼评论家沃尔特·李普曼;国内有如著名记者兼学者储安平、王芸生等。沃尔特·李普曼为《今日与明日》专栏撰写专栏评论36年。他不仅是一位新闻学者、政治学者,还是国际关系大师。这种知识人与记者的结合,使他独树一帜,使他的言论具有无与伦比的权威性。王芸生作为一位“彻头彻尾的新闻人”,在“九一八事变”后,秉持“明耻教战”的宗旨,在《大公报》开设专栏“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持续两半年,后汇编成《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共7册出版,成为研究中日关系史的专家;他在主持《大公报》期间,坚持“独立的观点和立场,为人民立言,以文章报国”的新闻思想,使《大公报》成为当时的舆论堡垒。中外新闻传播史上,总有记者以知识人自居,以知识人的标准提供经得起时间检验的新闻报道,坚守知识人立场和理念的传统,薪火相传、不绝如缕。

二、知识社会学对知识人和记者的角色定位

知识社会学有悠久的历史,但作为一门成型的学科却只有短暂的过去。用美国已故著名社会学家刘易斯·科塞的话来说:“这一社会学分支大致可以定义为研究思想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知识社会学的任务就在于确定思想立场与结构历史位置的经验相关性”。具体来说,知识社会学是研究知识或思想产生、发展与社会文化之间联系的一门社会学分支学科,主要关注知识或思想存在的基础、知识或思想存在的形态和存在的关系。知识社会知识的大规模生产和传播,推动知识社会学越来越走向经验研究,主要研究知识的生产、储存、传播和应用;越来越重视知识在社会发展、变迁中的地位和作用,涉及知识或思想在社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的作用等问题。

知识社会学家弗洛里安·兹纳涅茨基对知识人的社会角色,曾做过系统细致的类型学划分,对我们理解知识人的角色定位很有裨益。根据知识作用社会的不同,他将知识人的角色概括为四大类:技术顾问、圣哲(为他所属的团体、教派和阶层提供知识上的证明)、学者(即中世纪繁琐派学者)和知识创造者(探索者)。每一类下面又细分为若干子类,某些子类下面还再分若干小类。他把学者分为神学学者和世俗学者,世俗学者又细分为真理的发现者、组织者、贡献者、真理的战士、知识散播者(包括普及推广者和教育者)。知识创造者(探索者)分为事实发现者(事实寻找者)和问题发现者(归纳理论家),前者发现至今未知或未曾预料的经验材料,主要作为现存知识体系之修正的基础;后者发现新的未曾预见的理论问题,需要进行新的理论建构才能加以解决。

根据知识社会学,知识人并非职业,而是指坚持自己理想与信念,创造知识、作用社会的一个具有同质精神属性的群体,他们以符号为思维工具,始于理念终于理念。德国哲学家费希特认为,构成学者(知识人)的本质或生命的是神圣的理念,只有那些通过时代的学养,认识到理念的人才能被称为学者。当今信息社会信息作为核心生产要素,与知识社会知识作为核心生产要素,具有不谋而合的功效。知识人作为知识的寻求者、创造者、传承者、传播者,与记者作为新闻信息的采集者、求证者、组织者、传播者,承担几乎一致的社会职责。记者以信息和知识(具体表现为新闻报道)作用于社会,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来说,他承担并履行了知识人的社会角色,这应是对记者社会角色和身份认同更为本质的界定。据此,我们可以参照知识社会学对记者的角色进行重新定位,即问题发现者、事实寻找者、事实发现者和真理发现者。这四重角色定位,依次递进,由浅入深。那些经得起时间考验的记者,除自觉践行新闻专业主义和新闻职业伦理外,无不有意无意践行了知识社会学对知识人的角色定位。

(一)记者作为知识人要想保证自主性场域的存在,应拒绝金钱、权力等外在目标和价值在自主性场域的支配地位

如何做到这一点,记者应强化或重建自己的公共性和专业性,犹如知识人必须建构并夯实自己的学统与道统,方能保有自身的社会角色一样。新闻传媒业转型已要求记者成为学者型、专家型、全媒型的记者。记者向知识人转型,就要像知识人一样进行捍卫自身角色的努力。一方面,记者尤其要通过努力确立自己既定的社会角色,保证记者至少拥有一个保持自主性(首先体现在新闻采访成果的发表和评价形式中)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强化在新闻采访领域最自主的生产者的位置;另一方面,社会要创造适宜的制度,让最自主的记者不受象牙塔的诱惑,以使他们能够使用特定权威集体干预社会,为保障他们自己控制新闻采写方式和发表的最低目标而奋斗。

(二)记者作为知识人在探寻、建构知识过程中,应秉持知识人的逻辑实证思维方式,对信息进行证伪并供采信它的人验证

未来专家型、学者型、全媒型记者,应培养他们自觉以知识人的职责和使命来采集和编排新闻信息的意识与能力。如果记者不能做到这一点,那就很容易犯这样的错误:“对通过媒体传达给公众的信息进行个人化的特别过滤,这种实践能够便利地汇总成对现实的完全扭曲。那些对信息进行过滤的新闻记者和编辑共享着同一个‘普遍构想’,即关于报道对象是什么和应该是什么的普遍构想,就好像他们被一个严厉的审查制度或者宣传机构安排而进行有意的协作。对那些共享这一构想的记者来说,看上去真实合理,就能够成为可信度与新闻价值的衡量标准。”然而,看似真实合理,这对所有衡量标准来说都是极不牢靠的,因为在一个具体案例中,什么将看似真实合理,取决于某人一般来说已经相信了什么。

在实践中,记者经过筛选带有倾向性的报道,不仅能够创造虚构的事实,而且能够创造虚构的人物。但这种被虚构的个体和被虚构的国家所具有的品质,不仅不同于那些有血有肉的人或那些据实被报道的国家,而是正好相反。在记者为公众人物和外国创造出来的各种虚构品质之间,唯一的一致性就是这一“普遍构想”,驱使他们去推崇或者贬斥那些与他们想法一致或者不同的人,在他们所涉及的问题上,褒扬或贬抑经常取代了事实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面对庸俗化,许多问题被误解,不是因为它们对大多数人的理解能力来说太复杂,而是因为一个世俗的解释太难于让人获得情绪上的满足。相反,一个让人仇恨的恶鬼或者让人崇拜的英雄的描绘,则非常容易让人获得情绪上的满足。美则无以复加,丑则万劫不复。这正是记者新闻报道容易走向极端、误导舆论的重要原因。

(三)记者作为知识人应将独立、自由、责任,熔铸为自己的精神内核和价值追求

在一个责任意识淡化的时代,责任(政治的责任、道德的责任和自由的责任)是评价新闻媒体“四个力”的核心,是评价知识人是否发挥其社会职责的核心。拥有这种精神内核的知识人记者,能够在投入新闻场后,将个人权益置于公共责任之下,以独立的良知发言、以一致的言行影响现实社会,“澄清谬误、明辨是非”,并不惜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故此,记者肩负的是“责任的重负”,记者是一个需要有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利益的志业,而不仅仅是职业。约瑟夫·普利策1904年在《北美评论》发表文章即明确呼呼:“只有最高的理想、最兢兢业业的工作愿望、对所遇问题最准确的知识和最真诚的道德责任感,才能使新闻事业不屈从于商业利益,不为自己谋取私利,不与公众利益为敌。”

记者要做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社会这艘大船航行危险的瞭望者,就应该坚持新闻的真实性,不断去反映、去传达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诉求,只服从事实,而不应当虚构现实。知识人要担当起人类的大脑和全社会的良心的职责,就应当始终对人类的命运投以终极性的关注,密切注视自己所处的时代,不断去发现、研究新的情况和新的事物,只服从真理,而不应愚弄人类。新闻传媒是一个行业,有专业的从业者,并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新闻专业主义,而知识人并不是一个行业、职业,而是一种身份,更准确地说是一种精神符号、精神属性,分散在社会的各行各业,但知识人却有一种天然的身份认同和集体意识,形成一个精神共同体。新闻专业主义对记者的要求,与社会公众对知识人普遍的行为期待和价值评价不谋而合。因此,拥有良知和志趣的记者,都会自觉地把自己视为知识人,践行知识人的角色和使命。

三、记者如何立足知识社会学构建知识生产者角色

从知识社会学的视角,将记者视作知识生产者,关键是让记者树立知识人的信念与责任、坚守知识人生产传播知识的思维方式。具体来说,记者可尝试通过以下五种路径建构自己的知识生产者角色。

(一)在角色认同与定位上,将自己视为知识生产者和公共领域的对话建构者

在新闻消费“游牧时代”,用户以自我需求为中心,在多个平台(屏幕)之间切换,以找到需要的新闻。用户接触媒体不再消极等待记者告知发生了什么新闻,而是主动积极查询信息,甚至参与新闻生产。这要求记者逐渐树立“新闻是知识和对话”的理念,即记者是知识生产者、新闻媒体是知识生产的组织者。未来的新闻业绝不是新闻工作者的独白,而是传授双方的对话。比尔·科瓦奇和汤姆·罗森斯蒂尔建议记者超越传统的把关人的隐喻:“在20世纪,新闻是由新闻工作者们决定的。今天在决定何为新闻的过程中,公众扮演着更重要的角色。下一代新闻业必须欢迎并且为更具参与性的公民服务。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新闻不再是讲授,它更多的是一种内容更加丰富的对话。”这正是记者在构建知识生产者角色的同时,还需重构与用户“主体间性”的原因。

置身知识社会、媒介化社会,记者要想承担好公共领域对话建构者的角色,应成为学者型的记者,独立、客观肩负学者(知识人)的使命和职责。费希特在《论学者的使命》一文中认为,学者阶层的真正使命是:“高度注视人类一般的实际发展进程,并经常促进这种发展进程。”学者的使命主要是为社会服务,因为他是学者,所以他比任何一个阶层都更能真正通过社会而存在,为社会而存在。因此,学者特别担负着这样一个职责:优先地、充分地发展他本身的社会才能,即接受能力和传授技能。为此,费希特要求学者:“你们都是最优秀的分子;如果最优秀的分子丧失了自己的力量,那又用什么去感召呢?如果出类拔萃的人都腐化了,那还到哪里去找道德善良呢。所以,学者从这方面看,应当成为他的时代道德最好的人,他应当代表他的时代可能达到的道德发展的最高水平。”

记者作为知识生产者,不仅体现在新闻产生方式的变化,更取决于整个新闻理念和新闻业经营模式的变化,甚至是新闻定义的根本变革。随着受众向用户转型,未来新闻生产的目标不只是单纯提供产品,而且要进行内容(知识)管理,内容管理本身就是一种知识。“宏观地看,未来新闻实践必须从原先提供一个产品——一家媒体组织的新闻或报道议程——转向以解释受众问题并向他们提供各种资源和工具为主的服务。就此而言,新闻工作必须从告诉公众应该了解什么的单一的传道授业转变成为公共对话,由新闻从业人员提供信息,并且帮助和促进公众讨论。”知识理论体系的创造,就其创造主体知识人来说,是小范围内相对封闭的圈子,但知识理论体系的内容更新是开放的,因此人类科学理论知识才能不断出现范式革新、新知识新理论层出不穷。在新闻报道这种社会性知识生产制作过程,记者应借鉴科学知识理论开放动态的生产模式。

知识人与现代传媒是建构社会公共领域并在其中活动的两个核心主体。记者作为知识人以新闻报道参与作用公共领域。随着平权社会的到来,记者在制作新闻报道过程中应秉持开放态度,与公共领域的其他话语主体互动、对话,促成新闻报道追求真善美、挞伐假恶丑。而且在不确定性、易变性增加的风险社会,新闻媒体必须承认存在着知识的不确定性,承认包括记者在内的任何个人认知的局限性——任何真相只是暂时的;同时,开放新闻生产过程,增加新闻媒体的透明性,既提高公众对新闻的理解力,也可以进一步促进新闻媒体像麦当劳一样“开放厨房”,吸引“集体智慧”核查新闻的选题是否有意义,证据、推理是否严格,并且提供新的证据和专业的分析。只有如此,新闻业才能够在大众媒体衰落后仍然有继续存在下去的理由。因此,将自己视为知识生产者和公共领域的对话建构者,或许是数字时代记者重建公信力和影响力的重要途径。

(二)在思维方式上,借鉴知识人尤其是自然科学知识人的思维方式重构自己的思维方式

知识人之所以不同于其他社会角色,首要在他们遵循的思维方式不同。知识人作为知识的探寻者、发现者,一般遵循归纳思维、探索思维和逻辑实证等思维方式,并在探寻发现知识的过程中运用各种思维方式交叉验证。以归纳与证伪思维为例,知识人不只是观察并从观察中做推断,相反,他们从问题开始,构建允许他们演绎推论出可检验假设的可行的理论构造。这些假设通过观察得到检验,如果假设经受不住检验,那么它们就被放弃。新闻报道是社会性知识,记者作为社会性知识的生产者和传播者,将知识人生产、创造知识的思维方法引入新闻采写,将有助于增加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和权威性。不同社会角色的知识人都需要归纳思维,并在准备获得职业角色的过程中希望能按一定方法形成这种科学思维。探索新知识没有原则可循但有思维方式可遵。从事深度报道和调查性报道的记者尤其需要借鉴掌握知识人经常使用的归纳证伪思维和探索思维。

在知识爆炸的时代,记者需要对新闻素材做新闻价值和报道价值的抽象和判断,而准确的判断能力形成的前提是逻辑思维能力。记者的思维方式通常具有以下特点:它是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的结合,且以逻辑思维为指导,以形象思维为体现;它是系统思维和重点思维的结合,系统思维是它的基础,重点思维是它的结果和体现;它是顺向思维和逆向思维的结合,是证实思维和证伪思维的结合;它是发散思维和聚拢思维的结合,又以聚拢思维为主;它是循序思维和跳跃思维的结合,以跳跃思维为主。因此,记者在追寻事实、采写新闻时的思维方式,与知识人的思维方式本质上有异曲同工之处。实际上,就追寻事实、探求真知的目的来说,记者和知识人的思维方式是相同的,只是在如何表现事实、传播真相上采取的思维方式有较大差异。知识人尤其是自然科学知识人注重逻辑思维和证伪思维,而记者更倾向于形象思维和证实思维。如何在创新记者特有的思维方式基础上,借鉴吸收知识人的思维方式,是记者重建社会角色和主体意识需要跨越的一道重要门槛。

(三)在采访方法上,新闻采访在知识社会学意义上来说,即是带着疑问探求事实、构造有关采访对象与领域的知识体系

记者的职责是探寻并报道事实。如果记者观察恰当,事实将永远是事实。新发现者可用其他事实,甚至更精确更详尽的观察结果去补充它,但他们无法否证它,因为事实就是在任何知识领域都确定不变的东西。比尔·科瓦奇和汤姆·罗森斯蒂尔认为,有一些职业专门和经验的事实打交道,如新闻、法律、情报、科学和医学。在长期实践中,这些行业形成了一整套公认的概念和技能,以及一种可识别的思维准则。这些技能和准则共同构成了被称之为积极的怀疑主义的行业技能。怀疑性认知技巧,并不是采取事实虚无主义,而是先假定所获得的信息具有虚假性,要采用它必须证明它是真实可靠的,即胡适倡导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在媒介化社会,记者获取信息容易但核实信息不易,必须将自己核实新闻的过程更加透明化,这样公众才能清楚他们为什么应该相信媒体,并且形成自己的核实过程。既然媒体已不再是新闻的唯一来源,它的“四个力”必须取决于它如何收集和证明事实。记者必须谨记,永远不要欺骗你的受众,告诉受众你所知道的和你所不知道的。

实证逻辑论是知识人探寻、建构知识的一种重要方法论,也应是记者采访核实核对信息的重要方法。它强调知识的确立、理论的建构,必须严格经过事实证伪和逻辑证伪,以“想问题、究理论、重证明”为特征。媒介化社会,记者不能被自媒体牵着鼻子走,否则记者便与“公民记者”无异,丧失自己作为专业记者的合法性。面对海量呈现的网络信息,记者在新闻采访中应采用逻辑论证与实践验证辩证统一的采访方式。逻辑论证即理论论证和推理,验证网络信息的可信性和合理性;实践验证即通过实地访谈调研、案例解剖,验证网络信息的可信性和合理性。记者只有首先获得经过验证的、客观的、真实的信息和知识,然后才能为社会立诤言、建善策、导舆论。无论记者在新闻采访时的主旨是“抓问题、摆事实、提对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还是“想问题、究理论、重证明”,澄清时事、引导舆论,都应遵循知识(信息)获取的实证路径,才能保持记者知识生产者的角色。

(四)在新闻传达上,新闻写作即是将已逻辑证伪、事实证伪发现的事实,遵循新闻传播的规律将之秩序化、文字化和图片化。用当下流行的话语来说,就是“故事化”,但故事化有虚构嫌疑,西方的“storyteller”重在强调如何叙述

随着采访的深入和到位,记者所获得的事实会与日俱增,这些事实在得到证伪核实后,需要以某种方式加以秩序化,否则人们会在浩瀚多样的事实面前不知所措。记者在采访结束之后动笔之前,确定报道主题和重点所在,有助于确定如何选取事实和导语。但叙述从思维清晰到写作清晰,两者相互依赖,缺一不可。遵循知识社会学对知识生产流程的要求,记者在对信息秩序化过程中,不能根据自己的“特定构想”去选择信息,因为记者的知识是以新闻报道呈现出来并作用社会的。“不管一个特定构想可能会有多么激动人心或引人入胜,最终每个人都必须生活在现实世界之中。在真实性已经被筛选掉以符合某种构想之意义时,这些已被过滤的信息便会错误地引导人们制定不可饶恕的错误决策。”在新闻传达过程中,记者必须谨记做事实的探寻者、事实的呈现者和真理的捍卫者,而不是伪事实的虚构者。

(五)在伦理操守上,记者应持有与知识人相同的伦理操守意识

新闻采写编是一种权利,在具体行使这种权利时,它往往表现为记者有支配和控制信息传播的权力。在新闻媒体资源稀缺、垄断并拥有舆论监督权的条件下,这种把关权可以用来报道事实,追寻真相,也可以用来权力寻租、获取私利。记者是个高风险的职业,没有献身精神是很难做下去的。新闻传播法学者魏永征说:“记者要担当起公众期盼的监督职责,首先要自己干净”“记者自己不干净,怎么去监督别人、监督权力?”因此,伦理操守是新闻媒体最重要的资产,并主要是通过记者的新闻报道获得或失去;信誉是记者最重要的资本,而准确性则是保护这一资本的最重要手段。这种操守换来的尊重,得之困难,失之容易。作为知识人的记者不是宣传家或闲话人,他必须对现有信息进行甄别过滤,在确定信息价值和可信性后才能向公众发布。记者不能仅充当自己观点或他人提供的信息的传声筒,他应遵循事实和逻辑关系组织自己的报道,决不把事实与意见或谣传相混淆,决不把采访报道权作为一种可交易的商品。

当然,从治理的角度看,我们也须意识到记者是人,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人所具有的我无所不有”。对记者行使采访报道权、编辑出版权,承担守护社会道德良知底线的职责和角色,我们既要抱有理想主义,也要保持必要的“审慎和戒惧”,依法予以规范。当下记者社会角色日渐错位被解构,体制不能成为背黑锅的代名词。在呼唤有效治理、顺应媒体融合之时,记者更应通过知识生产者角色定位的构建进行自我救赎。对于记者来说,应当思考自己的理想信念、伦理操守,是否始终如一、不忘初心;是否过于蝇狗,忘了“依靠谁、为了谁、我是谁”?

四、结束语

记者提升“四个力”,最直面的矛盾无疑是昔日之公众今日之用户主体性越来越强,而记者作为行业和职业的角色定位却日渐错位与被消解之间的矛盾。记者必须重新定位行业和职业的社会角色,才能与新闻用户重建“主体间性”,实现自身“四个力”的提升,从而承担起新闻舆论工作“高举旗帜、引领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人民、鼓舞士气,成风化人、凝心聚力,澄清谬误、明辨是非,联结中外,沟通世界”的使命和责任。以知识社会学的视角,借鉴知识人坚守理想与信仰,去创造、传承、使用知识,保持“隔离的智慧”和“超越的心灵”,应是记者作为知识生产者的可信尝试。

在社会转型和媒体转型的重叠期、在这个传播革命的紧要关头,我们呼吁记者建构作为知识生产者的角色定位以提升新闻媒体的“四个力”,与其他知识人一道,重回时代引领者的关键位置,这既是记者的安身之所,也是记者的责任所在、尊严所依。从知识社会学关于知识人的界定来看,建构记者作为知识生产者的角色定位,要在重建记者的职志与信念,重构记者对作为知识人的角色定位与认同。未来,新闻媒体及其记者“四个力”的提升、新闻业的变革与突破,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新闻媒体及其记者如何扮演知识生产者的角色;依赖于记者强化逻辑实证思维、获取新闻事实的意愿与能力;端赖于记者是否有志于做学者型、专家型和全媒型记者。

注释:

① 2016年2月19日,习近平在北京主持召开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并发表讲话,强调要尊重新闻传播规律、创新方法手段,切实提高党的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② 朱利安·班达,法国著名社会学家、思想家,他1927年曾出版《知识分子的背叛》一书,对知识分子背叛真理、理性,予以分析批评。

③ [法]皮埃尔·布尔迪厄:《关于电视》,许均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62页。

④ [德]马克斯·韦伯:《以政治为业》,王容芬、陈维纲译,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47页。

⑤ [美]罗伯特·麦克切斯尼:《传播革命》,高金萍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年版,第36页。

⑥ 张泉泉:《重塑知识生产者形象——公民新闻时代专业记者的在定位》,《江淮学刊》,2014年第1期。

⑦ 龙小农:《知识分子与现代传媒的相似性与差异性》,《现代传播》,2010年第12期。

⑧ 许纪霖:《公共空间中的知识分子》,凤凰出版传媒集团2007年版,第7-8页。

⑨ [美]威尔伯·施拉姆:《传播学概论》,何道宽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55页。

⑩ [美]盖伊·塔奇曼:《做新闻》,麻争旗等译,华夏出版社2008年版,第2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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