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建材》杂志理事会章程

2018-02-14 10:01
江西建材 2018年6期
关键词:建材建筑材料理事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江西建材》杂志是由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主管、江西省建筑材料工业科学研究院主办的科技期刊。系RCCSE中文核心学术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中国期刊网全文收录期刊、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入网期刊。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国内刊号:CN36-1104/TU,国际刊号:ISSN1006-2890。

第二条 理事会是由《江西建材》杂志主办单位:江西省建筑材料工业科学研究院牵头,由建筑材料及相关行业的大专院校、研究、设计、生产、工程单位自愿参加的组织。

第三条 通过理事会层面运作,使理事会成员单位与《江西建材》在市场化运作过程中,积极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相关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专家学者能够有机互动,促进各理事会成员单位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第二章 理事会组织机构

第四条 理事会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理事长单位主持。

第五条 理事会会员每届任期三年,滚动发展(自正式办理入会手续之日起至满36个月为一届)。

第六条 理事会设名誉理事长1名(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理事长1名(江西省建筑材料工业科学研究院)、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和会员单位若干名。

第七条 理事会秘书处属理事会常设机构,设在《江西建材》编辑部,负责理事会日常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主持理事会日常工作。

第三章 会员单位权利

第八条 理事会向成员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向理事单位负责人颁发聘书。

第九条 参加理事会会议,对理事会的决策提出意见与建议,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条 对《江西建材》杂志办刊质量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一条 免费刊登理事会成员单位及负责人姓名、职务等有关信息。

第十二条 每年免费为副理事长单位提供2个彩版;为常务理事单位提供1个彩色插页用于企业宣传;

第十三条 理事会成员单位可推荐优秀稿件3-5篇,优先刊登。

第十四条 理事会成员单位每期获赠《江西建材》杂志5-10份。

第四章 会员单位义务

第十五条 自觉遵守理事会章程,维护理事会和《江西建材》形象。

第十六条 积极参加理事会的各项活动。

第十七条 按时缴纳会费:副理事长单位每年1.2万元;常务理事单位每年1万元;理事单位每年8千元。

第十八条 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理事会有关事宜的联络。

第五章 附则

本章程解释权属《江西建材》理事会秘书处。未尽事宜,由理事会成员大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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