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研究分析

2018-02-14 13:12李正勇
大经贸 2018年11期
关键词:证券化研究分析

李正勇

【摘 要】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特殊性就在于虽欠缺流动性但是却可以在未来产生利息,具体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自持的特定资产真实出售给特设信托机构。发起人通过对这类资产或资产组合进行重新的结构设计和安排,在增强其信用的同时,也分别对其收益与风险进行重组和分离,将该类资产或资产组合转化为自由流通和交易的证券产品,达到让金融市场上的投资者既可以对其进行购买投资,又能帮助发起人实现了融资的目的。基于此,本文通过以中国商业银行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为出发点,分析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是如何发挥其优势,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研究商业银行如何利用好信贷资产证券化这一业务,促进金融行业的发展,进而带动我国经济金融市场的有利发展,对于深入探讨其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关键词】 证券化 信贷资产 研究分析

一、引言

资产证券化(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是世界金融业界的一匹黑马,是发展最快的一种金融创新技术。其最初是起源于美国1968年的房地产抵押担保证券,主要是指将一些特殊的资产进行可交易化。这类资产的特殊性在于其自身拥有的两个特点:第一,流动性较差;第二,在未来,有可预估的稳定的现金流产生。因而,利用精巧的技术设计,将该类资产的风险和收益进行重新的安排,使其在发行人、创始人、中介以及投资者之间有效的实施分离和重组计划,该类资产的未来可预见现金流亦即成为了其可证券化的基本保障。所以,资产证券化从本质上来看,就是融资者可以将基础资产的预期稳定现金流,作为按期支付给投资人利息依据,以此达到融资目的,并转移资产流动性的一种新型融资模式。

二、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化运行机制

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是能够改变商业银行传统经营模式的一种创新型业务。短期来看,利用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融资可以提高其资本充足率水平;长期来说,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能够让商业银行实现将非流动资产向流动资产的转变,盘活了商业银行的留存资产。

1.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流程

信贷资产证券化主要是指将一些缺乏流动性的信贷资产的预期未来利息打包并转化为证券出售,将产生的利息收入按时可以支付给投资者。在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的第二条中,给出了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定义:“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所以本文正是在此定义的基础上结合商业银行的经营三性要求,给出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定义:银行通过利用一些专业的技术设计与安排,将自有的一些流动性较差的信贷资产重新构造成独特的资产池,再将其真实出售给SPV,SPV再将其转化为可在资本市场上流通转让并进行交易的有价证券。

2.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交易结构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主要是先由商业银行将信贷资产转移给SPV,再由SPV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SPV的类型主要有三种,即特殊目的公司、特殊目的信托以及基金或理财计划等。信托模式是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当前唯一的具有可行性的模式。对于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实施来说,必须要实现三个目标:

(1)法律目标。首先要实现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投资者仅对于证券化的资产及资产相关权益具有追索权利,对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不具有追索权的要求;其次需要实现将商业银行及信托公司其他资产的风险与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的风险相分离。(2)会计目标。即要实现表外证券化。满足商业银行实质转移风险、收益以及控制权的要求,从而将原始资产从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剔出。(3)市场目标。信托公司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并让其在二级市场流通和交易的过程,必须要符合证监会的相关监管要求,不可与市场需求相违背且不可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三、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经历了12年的发展。虽然管理层一直在大力推动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使其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就我国当前的资产证券化市场来说,依然不能与国外发达市场相提并论,依然存在诸多的现实障碍:

(1)缺乏健全到位的法律框架。我国当前还不存在特定独立的支持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实施的法律法规,而成功的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的关键之处就在于会计、税收、法律等问题是否能够被妥善的解决,这直接影响了参与各方的利益问题以及资产的盈利性、流动性以及合法性。(2)中介服务机构无法提供有效的服务体系。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实施有对多方中介机构参与的需求,中介机构主要包括资产评估机构以及信用评估机构等。但依照我国证券评级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来看,其缺乏规范的运作机制,难以形成统一的评估标准,没有足够公信力让投资者对其评级结构产生信任和认同。(3)资本市场的不发达。我国当前的房地产抵押贷款市场、银行应收账款市场以及信用卡应收账款市场等的发展并不发达,对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设计产生了相应的影响,使得证券化产品在投资者面前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另一方面,资本市场的发展不佳也对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产生了约束力,阻碍其进一步发展。

四、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当前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市场规模相对还比较小,但是我国金融市塌正在迅速发展,商业银行也在不断地寻找经营转变的方式,所以这为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了更充分的发展空间。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1.转移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控制货币供给和信贷规模

货币当局应该将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逐渐从货币供给量向利率价格变量方向转移。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会减弱央行对货币供给的控制能力。作為一种金融工具,随着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逐渐发展,经济实体持有的金融资产不断增多,央行逐渐利用市场利率对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调控会更具有可行性。要控制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对货币供给量产生的影响。货币供给量是一项会对市场利率等经济变量产生影响的重要变量。央行应该对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比例,产品的投资者以及银行获得资金的流向渠道等实施有效的监管与控制,利用窗口指导等一系列手段进行适当调节,从而控制货币供给量和信贷规模。

2.规范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规模

为了提高信贷资产证券化效应的最大化发挥,商业银行最大化自身利益,有效利用信贷资产证券化分散其风险,提高其经营绩效。首先,需要积极控制适度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规模,使其规模符合市场化原则。当前,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规模正在逐渐扩大,作为发起机构,开展此业务的商业银行范围也在逐渐扩大,金融市场愈来愈活跃,但针对这种情况,监管机构应该根据审慎性的原则,积极做好监督工作,禁止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而对已取得发起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更有必要进行现场检查,控制好规模并做好备份档案。而商业银行自身也需要根据资产负债表确定其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规模,避免将一些不适合做原始资产的资产证券化,反而适得其反,最后得不偿失。其次,需要为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有效实施提供保障,即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对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有效的监控,为业务实施提供有效方向性指导。

3.建立统一法律框架,完善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

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整体角度来说,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对推进我国金融市场改革的作用不可小觑。有一些非金融机构,其资本的实力也不容小觑。为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除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之外,还应当逐渐推进非金融机构进入流通市场,让投资主体多样化,投资主体范围逐渐扩大。随着市场建设逐渐完善和趋向规范,鼓励并引入更多对固定收益类证券有强烈需求的机构投资者进入市场,而无需对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投资者范围进行约束,这是优化市场结构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分散信贷风险的有效途径。另一方面,需要不断进行证券交易工具的创新,逐渐改进并完善基础资产的信息披露,促使信贷资产证券化这样的融资模式能被更多的投资者接受并采用,以此提高证券市场的流动性,丰富金融创新理念,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超英.资产证券化的本质和效应〔D].复旦大学,2004.

[2] 姜建清,李勇.关于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N].金融时报,2004-11-09.

猜你喜欢
证券化研究分析
对不良资产证券化实务的思考
公积金贷款证券化风险管理
交通运输行业的证券化融资之道
新时期我国商业银行转型发展研究
浅谈广电光纤通信接入技术
关于变压器高压试验技术的研究分析
信贷质量、证券化与公开市场操作调整
基础设施项目资产证券化融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