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下的电视节目的微传播和关系重构

2018-02-25 14:27元昊
电子技术与软件工程 2018年12期
关键词:微传播电视节目互联网

元昊

摘要 互联网+的概念是在2015年提出的一个新的概念,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它对人们的生产生活影响越来越大,互联网+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发展的形态,主要是扩大互联网在生产发展和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把互联网的优点融合到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去,利用互联网方便,快捷,更新换代时间短等特点提高国民经济的创新创造能力,创建出与互联网联系密切的新型的经济形态。在互联网+的影响下,电视节目的微传播和关系重构也有了很大的变革,互联网+下手机电脑等新型的传播形式对传统的电视节目传播的方式造成了冲击,关系重构方面,网络传播方便快捷,电视节目的数量不断增加,娱乐方式也变得多种多样。本文就互联网+的发展以及互联网+时代下电视节目的微传播与关系重构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互联网+ 电视节目 微传播 关系重购

互联网发展到今天不仅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生活观念,也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很大的影响作用。电视节目也应该抓住互联网的优点,不断的进行创新,提高电视节目的质量。

1 互联网+的不断发展

互联网+的提出是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一个象征,在各个领域都显现出了自己的存在的价值,对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变革.对人们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都有着很大的影响。国家提倡互联网+的深入应用。它能给予创业者更多的机会,能推动创业者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企业互联网+会有着很好的发展前景,能提高企业的自身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生产速度。在互联网+的时代下,不少传统企业会转型成为服务型企业,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也会产生一大批掌握互联网技术的专业人才。总之,互联网+是一个很好的时代机遇,国家也有政策支持,如果能好好的利用会有很好的发展趋势。

2 互联网+时代下的电视节目的微传播和关系重构的分析

2.1 微传播方面新型网络载体的发展

互联网对人们生活生产方式的影响一方面就体现在很多不同的网络平台的产生,传统的电视节目传播主要靠电视这个载体,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的产生,传统的电视节目传播的方式发生了变革,现代人们的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网络技术节省了在等待电视节目时花费的时间,并且其他网络平台能和电视载体同步进行电视节目的更新,网络技术扩大了电视节目传播的途径。电视载体观看节目有很多的限制,比如会看或者在搜索方面都有时间限制或者版权的限制,而网络平台在能随时随地的进行观看,没有时间限制,版权方面也比较丰富。其次微传播对社交网站的利用也很广泛,微博的使用人数很多,电视剧,综艺等话题度很容易升温。微博作为流量非常大的网络平台,对宣传电视节目非常有利,提高电视节目的关注度,才能推动它的传播。微博上的电视节目话题中人们可以对电视节目进行评价,交流电视节目的内容等。另外,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还可以将电视账户和网络平台同时登陆,网络平台可以根据用户的自身喜好进行推荐。

2.2 电视节目内容方面的变化

互联网使信息的传播非常快速,网络的上的海量信息有真有假,电视节目要关注着网络信息的更新,并且在互联网越来越普遍的情况下,社会问题的曝光也很容易,电視节目要真实的反映社会问题,对一些不真实的网络谣言要利用自己平台的权威性进行辟谣。对实时的网络热点也要进行关注,并且将这些热点推动在电视上的传播,当然可以抓住这些热点开发出新的电视节目内容和形式。利用好电视节目的舆论的导向作用,营造出好的电视节目环境和网络传播环境。电视节目和内容的创新能不断满足观众的需求。

3 关系重构变化

3.1 提高观众的参与度

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将人们之间的距离拉近,人们的娱乐需求也越来也多样化,电视节目也越来越受重视,电视作为电视节目的播放平台,观众是电视节目的受众.传统的电视节目制作不会有观众参与进去,而伴随互联网的普及,电视节目的关系重构变化,素人可以参与制作电视节目的过程,给电视节目制作提出自己的意见,电视节目根据这个受众的意见不断进行创新以满足观众的需求。另外一些电视节目还会邀请观众进行录制,电视节目的制作不断贴近群众。反映群众的需求。

3.2 电视节目的创造渠道不断创新

一般电视节目都是电视台自己进行录制播出,互联网+的时代下,很多普通人可以掌握网络技术,电视节目的受众可以自己进行制作然后提供给电视或者其他平台,电视或者其他的平台的专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审核,经过审核的节目可以在平台上进行传播,电视节目的制作以满足电视节目受众需求为目的,只有这样才会提高电视节目的传播度。互联网技术给不同的人们提供了制作的方法和平台,很多电视节目的创作不仅仅是在摄影棚或者演播厅,创作渠道不断扩大,电视节目的形式也不断的变化创新。为了适应互联网+时代,使电视节目的发展更加长远,对电视节目的关系重构就很重要,利用互联网+的优点对电视节目进行创新,开阔更大的电视节目的传播空间。

4 结束语

我国在互联网的产业,技术,以及互联网合作应用等方面有了大的突破,互联网+已经发展了有一段时间了,互联网理论不断落实到了实践。互联网对电视节目的变革和推动作用很大,互联网技术使电视节目的制作更加精良,质量得到提高,而在传播方式方面,给电视节目的传播提供了新型的传播方式和平台。在关系重构方面,电视节目在人们的娱乐生活中占据越来越大的地位,电视节目的多种多样丰富了人们的娱乐生活。希望电视节目能在吸取传统电视节目制作的经验上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发展,积极的进行探索,增加节目的趣味性和内涵,提高自身节目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宋歌,浅谈新媒体时代下电视节目“互联网+”新思路——以湖南卫视《我想和你唱》为例[J].西部广播电视,2016 (24):118+120.

[2]危光灯.树立用户思维,打造流量经济——“互联网+”时代的电视节目创新浅析[J].新闻研究导刊,2015,6 (16):101-102.

[3]陆霄.“互联网+”时代电视节目的微传播与关系重构[J].新媒体研究,2016,2 (15):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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