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电子商务领域民商法的创新研究

2018-02-26 18:01李艳斐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12期
关键词:民商法电子商务创新

李艳斐

摘 要:随着网络化、信息化的迅猛发展,传统的市场交易方式逐渐被电子商务所取代。电子商务的出现,给人们带来了诸多便利,更给商家带来了无限的商机,同时也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电子商务的发展对民商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是对民商法的新挑战。因此,探究电子商务时代民商法的创新问题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电子商务;民商法:创新

民商法是规范市场交易、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准则,随着市场交易方式的转型,民商法只有增添新鲜的血液,根据需要创新内容,增设条款,切实解决好新形势下电子商务的市场交易问题,确保在电子商务过程中人们享受更优质的服务,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因此,电子商务领域的民商法创新研究是值得探讨的问题。现将自己的一点初浅认识总结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合法行为的辨别

电子商务中改变了传统交易市场民商事主体,转型为网络平台的公司、快递公司、网络运营商、服务商等,原有的民商法条文无法判断和制约这些主体的合法性,比如他们从事交易活动是否合法的判定,以往是营业执照为标志的,只要有了工商局的认证和批准,就是符合要求的,具有经营权。交易电子商务时代,运用的是虚拟的网络平台,很难根据原有的法律法规判断其交易行为是否合法。

(二)面临的法律问题增多

电子商务采取的是电子支付、电子合同等交易方式,参与活动的除交易双方外,还包括提供电子商务服务的网络公司,法律关系较传统方式更为复杂,法律问题也随之增多。就拿合同来说,电子商务中,无法看到真实的纸质合同,如果还用原有的民商法去衡量交易行为的可行性与否,会出现很多无法解决的法律问题。

二、可行性措施

(一)完善民商法体系,充实相关法律内容

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网上交易逐渐在我国经济贸易中占主导地位,由此同时,各种纠纷也不断增多,完善民商法的法律体系、增加相关的内容已迫在眉睫。从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既要保留原有传统交易方式的相关内容,又要根据需要适当增添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内容。主要包括维护交易双方和电子商务公司的合法权益、细化交易流程的相关规定,可增加对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的相关制度,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避免消费者在网购时因看不到商品而上当受骗,制定网络商品先行理赔制度,网络经营商先向理赔机构交一定的会费加入成为理赔机构的会员,先行理赔机构把这笔钱作为理赔基金,一旦发生网上交易纠纷,理赔机构就可以用这笔资金先赔付给消费者,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明确民商事主体的合法行为和法律地位

电子商务经营范围广、形式多样,由于许多问题民商法上还没有进行规定,产生的很多纠纷难以运用传统民商法进行解决,因此增添民商法的内容,明确民商事主体的合法行为和法律地位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明确其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等,加强民商事主体的身份认证,在实际运行中,企业网站一般都有电子认证书,个人认证比较简单,一般网上支付都是实名认证。制定法律制度对电子商务主体进行身份验证更为有效,例如可以制定有关电子商务主体资格要求的条款,满足要求的视为合法行为,而電子商务平台的准入机制也应当从中发挥重要作用,严格审查经营主体的主体资格,不符合要求的无法登陆平台,严格限制非法经营和违规交易,保证交易安全,保护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明确交易凭据的合法性

在传统的交易过程中,双方利用手写、机打的凭据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同时是法院进行判决的主要物证,而在电子商务中,卖双方在交易过程所拥有的只有电子凭据,而电子凭据的真实性又没法考证。基于此,需要在民商法中增添对电子商务中的电子凭据的合法性认可的相关条款,明确电子凭证的法律效应。

(四)民商法的内容要和时代发展相适应

电子商务的推广和运用促进了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民商法的管理和约束把握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方向。因此,民商法的内容要和时代发展相适应是与时俱进的具体体现,民商法应创新内容、规范电子商务的交易行为,减少交易双方发生纠纷,当民商法一旦出现传统贸易与电子商务相矛盾的内容时,要审时度势,制定出和实际需要相符的创新化内容,使民商法更具有适用性,更符合时代发展的需求。另外,交易安全是电子商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民商法有关这部分内容的相关条款,应该明确规定如何保证电子交易的安全进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何使商家的贸易活动是合法的等等。在解决电子商务的各种纠纷时,要结合WTO的商务贸易规则,使我国的经济贸易逐渐和国际接轨,使民商法更好的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更具灵活性、创新性和实用性。

三、结束语

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行业更是突飞猛进。电子商务越来越普及,电子商务平台成为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往来的主要方式,民商法是规范经济活动、保护经营者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准则,但我国民商法在电子商务领域的作用还有一定的差距,立法机构、相关政府部门、法律工作者、经济学家应团结协作,提高民商法在电子商务领域的适用性,促进我国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本文通过完善民商法体系,充实相关法律内容、明确民商事主体的合法行为和法律地位、明确交易凭据的合法性、民商法的内容要和时代发展相适应等途径对民商法进行改革和创新,进而使民商法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推动我国的法制建设,让我们一起努力,为我国的经济腾飞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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