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及发展研究

2018-02-26 20:41许扬洋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12期
关键词:民商法经济发展变化

许扬洋

摘 要:我国的民商法主要是为了维护各类民商主体的合法权益,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信息化趋势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状态。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式逐渐发生变化,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具有时代化的特点。原有的民商法已经无法直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法律体系的制定和实施需要紧跟时代的发展,民商法也如此。本文中,笔者主要对民商法的变化及发展方面进行细致研究。

关键词:经济发展;民商法;变化;发展;研究

社会的发展是多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各行各业都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现代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改变了大众生活方式,法律的立法和实践也需要以社会发展情况作为基础。我国的民商法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需要不断更新和修正,才能与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同时又能做到维护人权。

一、民商法在基本原则上的变化和发展

(一)公平原则

公平性原则是所有法律的基本特点,公平不仅体现在立法公平上,还体现在法律实施的公平上。在社会发展的大潮中,参与经济活动的主体具有公平享受待遇的权利。包括物权、债权、竞争权等等。经济交易活动应该处在一个相对公平的环境当中,民商法要对经济活动环境进行保护。另外,公平原则还体现在经济主体所获得的技术、平台以及法律保护等方面。经济主体所获得的所有信息的公平性和对称性都应该由民商法来予以保障。保证经济发展所处的环境达到公平、安全。

(二)安全原则

经济发展主要靠信息技术来推动,在信息时代,经济安全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民商法的条款当中涉及到经济安全的内容较多,它将经济主体的安全性放在了法律实施的首位。随着社会上各种信息传递的快捷性不断提升,其安全性也就成为各大经济主体关注的重点。尤其是在电子商务所应用的网络虚拟性的特点下,民商法的相关内容要打破原有条款的束缚,不断变化和完善,确保社会经济能够在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中发展。

(三)效益原则

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不断追求着公平和效益原则,希望二者能够兼顾。但是,在多数的经济活动当中,公平和效益二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性。民商法的制定和实施主要是为了维护各个经济主体的权益得到保障。时代在发展,不同的时代背景对民商法也提出了不同的要求。法律是对现实的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民商法不仅要保证经济主体的公平竞争,还需要保障其经济效益的提升。

二、民商法的基本范畴和制度方面的变化和发展

(一)民商法的范畴在不断延伸

我们所熟知的传统民商法最主要的是包括法律的条款和事实。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民商法的范畴已经无法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存在很明显的滞后性。现如今,很多法律事实都无法用民商法来进行规定和调节,因此,经济主体的权益就会受到侵害。现如今,民商法的一些条款当中增加了互联网时代中经济活动的规范原则,其范畴的延伸顺应了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从根本上为公民的人权保障提供了可能。

(二)民商法的调整对象不断拓展

民商法在很多人的印象中都是针对经济发展过程中涉及到的经济主体以及交易的相关内容进行的调整和规定。从这一点上看,法律规定的内容较为狭窄,而且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客观性。众所周知,现如今社会发展进入到信息时代,经济活动离不开信息的参与。信息包含的范畴和内容相对较广,形式是十分灵活。另外,信息的传递具有快速性和开放性等特点。而且信息的传播具有多向性,对于经济发展很容易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满足社会信息化背景下经济主体的需求,民商法的调整对象也有所拓展。很多法律条款的制定都将信息融入到其中,民商法不断得到完善,经济主体的人权也得到了全面地保障。

(三)民商法的发展也趋向于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是新世纪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互联网成为经济活动之间相互联系的载体。民商法的形成就是以各种经济活动为前提,经济的发展会涉及到国内和国际两个方面。在不同的领域中,民商法的法律条款也会有所不同。国内的经济活动有法律法规,国外的经济活动也同样有规章制度。因此,从这一角度上看,我国的民商法也逐渐有着全球化的趋势,这是民商法进步的地方,也是法律保障达到科学水平的标志。

(四)民商法的理性主义不断显现

我国的民商法和其他法律形式相同,都是以理论性较强的语言为主。很多法律条款集合在一起具有较强的严谨性。很多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在制定之初需要以一些典型的案例为基础,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和调整。两种法律制定类型都有一定的优势可言。在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时期,我国的民商法应该将各国法律之间的优势相融合,取其之长,补已之短。让人们从民商法的法律条款中也能够读到一些理性主义的特点,让原本严谨的法律也开出人文主义之花。这样一来,法律体系会更加完善。

(五)民商法条款越来越细化

民商法是针对经济的发展制定的一种法律,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内容。经济活动本身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形式也呈现出多样性。民商法的相关条款是从大范围来对一些经济活动进行规范,并没有涉及到细小的部分。这就很容易存在法律的漏洞,给不法分子有机可乘。随着民商法的不断发展,条款内容越来越细化,在保障人们切身利益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现如今的民商法基本已经达到了完善的程度,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会受到保护,一些不良的经济现象也在逐渐减少。这是法律的发展也是社会的进步。

三、总结

总而言之,民商法的主要责任就是对经济活动中不符合标准的部分进行调节,其制定和实施都需要符合社會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还要满足经济主体的合理需求。虽然传统的民商法中有很多不足之处,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民商法立法者和实施者根据时代的变化和经济发展趋势等特点已经对其作出了调整和修正,相信我国的民商法会日趋完善,为我国的经济发展继续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张昕.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J].法制与社会.2016(17).

[2]冯玉豪.探究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J].商.2015(50).

[3]陆航.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研究[J].商业文化.2015(15).endprint

猜你喜欢
民商法经济发展变化
从9到3的变化
民商法课程体系:经验与改革方向
关于民商法的研究方法
鸟的变化系列
市场经济视域下民商法承载的伦理内涵
“让路”让出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