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规范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2018-02-27 00:03湖南省长沙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刘正华
新教育 2018年35期
关键词:旅行社研学旅行

□湖南省长沙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刘正华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衔接的创新形式,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综合实践活动育人的有效途径。[1]开展好研学旅行工作,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中小学研学旅行推进工作的初步成效

2016年11月30日教育部等11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2017年9月教育部发布《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根据《纲要》,包括研学旅行在内的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全面实施。在这些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北京、广东、江苏、湖南、陕西等省市也下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要把研学旅行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研学旅行健康快速发展,并明确了推进研学旅行的重要任务和组织保障。这为各地研学旅行工作的推进做了很好的顶层设计。近期,2018年6月教育部又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在这一系列政策推动下,各地开始有了一些探索行动。以湖南为例,长沙市教育局等11局办委联合下文,成立了以副市长为组长的市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与职责,还制定下发了研学旅行基地准入管理办法、承办企业准入管理办法、课程方案,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衡阳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规范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有关收费事项的通知》。长沙、湘潭等市州教育局联合市发改委、市旅游局进行研学旅行承办机构、研学旅行基地的遴选。

同时,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研学旅行工作推进。许多省市成立了研学旅行研究会或专业委员会,一些研学旅行专业性企业开始涌现,一批研学旅行教育实践基地正在打造。

二、中小学研学旅行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研学旅行的推进将是一个巨大的工程。各地在积极探索研学旅行的过程中,虽然认识在不断提高,但问题也很快暴露出来,诸如市场管理混乱、课程开发滞后、研学效果不理想、研学收费不合理、师生安全得不到保障、顶层设计尚不完善等,这极大地限制了研学旅行的健康发展。通过调研走访,我们认为存在几个突出问题:

1.统筹协调机制缺失,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湖南省研学旅行相关政策出自11部门,依据职责,审核和管理主要落在教育主管部门和旅发委,应该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研学基地评审、课程指导和学校研学指导等相关事宜,旅发委负责研学旅行承担机构的审查及旅行社的管理等。但是,目前管理职责并未理顺,造成管理主体不明、参照标准不一。同时,在研学旅行的日常监督和方向引导上,各部门出现互相推诿的状况,导致研学旅行基地的评选仅有“观赏性”,未形成促进研学旅行发展的动力和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力量。在明确责任归属中,主管单位未有专门的部门负责研学旅行的工作开展,如旅行社的管理归属于旅游局行业管理处,研学基(营)地评选开展归属于教育或旅游相关部门。

2.管理运行缺乏政策依据,学校责任边界不清,两大风险存在严重隐患。

由于研学旅行相关管理制度的缺失,基地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尚不健全,学生研学旅行中的安全保障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学生事故处理也没有相应的制度规范,学校的责任和权利不清楚,收费政策依据不明确,研学经费收取与使用难以监管,这导致研学旅行中存在极大风险。

一是安全风险。研学旅行组织环节多,过程复杂,需要把学生带到校外,无疑往返交通、景区设施设备、食宿以及传染病预防等带来了一系列安全问题。而安全问题一直是如今学校管理中的难题,学生在学校只要出了任何安全问题,学校承担无限责任。这也导致了学校与教育主管部门总是担心安全问题的发生。同时,在研学旅行组织过程中,学校对相关旅行社的资质及服务水平缺乏选择依据,这大大增加了学生外出的安全风险。

二是廉政风险。研学旅行中大都要向学生收费,但是目前各地发改委没有收费许可,旅行社缺乏行业规范,造成研学旅行市场管理混乱,收费标准不一。出现到同一个研学目的地,不同的学校或不同的旅行社提供的价格不一样,这容易引发学生家长的投诉,导致收费存在风险。并且参与老师没有补助来源,带队老师是否可以发放补助,各级纪委没有明确的界定,有的旅行社直接给老师和校长补助则大大增加了学校管理中的廉政风险。

3.研学旅行课程开发严重滞后,研学目标难以实现。

研学旅行是以研学课程作为核心,以研学教育作为目的,必须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和学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但调研中发现,各地因为研发力量不足,几乎没有专门的研学旅行课程开发人才,导致研学旅行课程严重缺乏。很多基地简单地以导游词或者游艺介绍来代替研学旅行课程,也有研学课程未能结合当地地域特色,将基地优势深度挖掘并紧密联系学校实际需求,导致研学旅行漫无目的,很多学校只是为了完成任务,学生只是换了个学习场所。所以有人戏称研学旅行只是“换了个地方玩手机”。[2]长此以往,将严重挫伤学生的参与度和满意度。事实上,基地研学课程的研发需要投入大量人力财力进行实地考察,并根据各学龄段学生成长的规律对主题、目标、项目和评价反馈等方面进行科学设计和把关。由于缺乏引导,旅行社不愿意花代价去研发课程,宁愿花代价去拉业务。这样一来造成市面上合格的研学课程严重缺乏,或者质量普遍低端,达不到通过研学旅行真正实现立德树人、培养人才的根本目的。

4.“研学导师”资格认定混乱,指导老师素质亟待提升。

现在社会上充斥其间的各种“研学导师”培训机构众多,发证方鱼龙混杂,但目前全国没有任何一家培训机构得到了相关11个部门中任何一个部门的认可。这对那些致力于研学旅行规范发展的企业来说,“花钱派出员工参加培训,回来后却不被认可”的事很受打击。由于研学指导教师的资格认定不具有统一性,导致基地、旅行社、学校学生三方利益受损,专业性和服务性降低,也很难带来研学旅行的高教育性、高成长性效果。此外,各地尚未形成对指导老师参与培训的奖励或补贴等激励措施,导致基地及试点学校积极性普遍偏低。

三、积极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规范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研学旅行作为一项重要国家政策,必须积极推进,做出地方特色。各级各类管理部门不能因畏难而不作为,更不能消极对待。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1.尽快发挥各省市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功能,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各省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建议由副省级领导担任组长,并对所有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一套规范管理、明晰责任、多元筹资、保障安全、统筹协调的研学旅行工作机制。各相关政府部门要根据职责要求着手规范研学旅行市场,引导研学旅行示范基地的建设。交通部门要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公路和水路出行严格执行儿童票价优惠政策,并在能力许可范围内积极安排好运力;文化、旅游等部门对参与研学旅行的场馆、景区、景点门票要加大减免力度;保险企业要开发有针对性的研学旅行保险产品,对投保费用实施优惠措施。要再次强调教育部门负责落实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明确审批机制和责任处室,负责审核学校研学旅行实施方案,负责审核开展研学旅行企业的准入条件和服务标准,结束由旅行社完全代替研学旅行企业、由导游完全代替研学指导教师的现象。要求各市、区县教育局和学校分别建立“研学旅行工作领导小组”,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由“选修课”变为“必修课”。

2.明确研学旅行收费的政策依据,建立经费收支监管制度。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可向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校外活动费。建议研学旅行费用照此执行,学校按次据实收取,不得按月或按期收取。在教育公用经费中,要为研学旅行工作经费“开口子”,带队教师和指导教师要有一定的经费补助。要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并逐步走向常态化。要有研学旅行专项财政补助,对特困人员的子女实施费用减免政策。要建立研学旅行活动收费动态管理机制,杜绝商业化操作,避免教育事业被侵蚀,给学生和家长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

3.建立研学旅行基地和旅行社准入制度,出台研学旅行实施标准。

亟需制定出台研学旅行实施标准。建议由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研学旅行基地标准、课程标准、指导老师标准、旅行社服务标准。基地课程必须具备革命传统教育、优秀传统文化、心理健康教育、自然生态、国情教育、国防科工等六大板块中的一项或者多项。所有基地和旅行社既要有准入机制,也要有退出机制,每年执行问责制度,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奖优罚劣。

4.建立研学实践指导教师培训制度,加快研学实践工作队伍建设。

各省市教育科研部门要牵头制定研学旅行指导教师从业标准,指导教师必须具备教育教学、旅行组织、安全应急等专业知识。按照不同学段学生的年龄特点、认知规律及育人需要,强化研学旅行工作人员培训,提升他们辅导学生学习体验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每年定期安排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打通业务进修和专业发展的渠道。同时设立培训奖补机制,如纳入国培计划,加快研学旅行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建设。

5.建立省级研学旅行信息公开平台,让学校根据实际选择研学基地和旅行社。

建立省级研学旅行信息网,使之成为一个面向公众的研学旅行评价评估平台。分学校需求、学生管理、课程资源、过程监控、价格公示、质量评估等类别,实行研学旅行全过程、全方位的信息化管理,学校可通过平台择优选择,基地和旅行社可通过平台实现动态管理。[3]同时建议委托教育科研机构或专业协会开展对我省研学旅行行业发展情况的基础调查,研究本行业面临的问题,并对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发布结果、提出建议、出版刊物,供企业和政府参考。

6.倡导社会公益组织积极参与研学旅行,鼓励公益基金资助深度贫困县研学旅行活动。

社会公益组织作为社会发展的第三方力量,在推动社会创新方面具有巨大的优势。而这种创新优势,如果运用到对研学旅行内容的开发上,对于规范研学旅行市场内容的规范会有很大的帮助。我国专注研学旅行内容开发的非盈利组织众多,政府要在这方面予以支持,鼓励社会公益组织进行研学内容的开发与设计,让研学旅行市场运行更加规范。面向深度贫困县的研学活动,政府应该出台政策,鼓励更多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并给予资金及政策支持,实现中小学生参与研学活动的公平性。[4]

7.建立研学实践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间的联系,完善开放、多元的实践育人体系。

教育主管部门要建立研学旅行评价体系以及评价结果的运用机制,将研学旅行实施情况纳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将学生参与研学实践活动的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并记一定的学分。打通中小学生十二年一贯的综合素质评价育人体系,实现一人一号,跟踪服务。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研学旅行纳入专项督导范围,重点对研学旅行经费保障、基地建设、优惠政策、部门职能、规范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督查,确保研学旅行收到实效。

总之,研学旅行的规范管理已到了发展的关键期,各省市应着手制定各级管理部门的时间推进表,制定各类管理部门的分工合作图,以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健康、持续发展,形成具有湖湘特色,涵盖传统文化、生态农业、现代产业,融合美丽乡村、智慧城市于一体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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