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就通!算算2019年少缴多少税?

2018-02-27 12:19董忱
齐鲁周刊 2018年52期
关键词:一金暂行办法独生子女

董忱

临近年底,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终于正式亮相,标志着我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迈出关键一步,释放出更加惠民的积极信号。

不过新个税法中,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关系亿万百姓的6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究竟怎么扣?扣多少?纳税人能减多少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究竟应该如何操作?此次个税改革中,纳税人还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带着这些疑问,跟着记者来听听权威专家的详细解读吧。

“月收入11000元,不缴税了”

“2019年起,我都不需要缴纳个税了。”在济南工作的已婚职工小李(独生子女)最近几天开始计算明年要缴的个税了。小李每月收入11000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2000元,未购买房屋,目前租房住,儿子刚上小学,同时父母年龄已经超过60岁。2019年有了专项附加扣除以后,小李至少可以享受住房租金1500元扣除、子女教育1000元扣除、赡养老人2000元扣除,个税计算公式为:11000-5000-2000-1500-1000-2000,根据新个税法条款规定,小李不需要缴个税,减税幅度为100%。

对于个税改革,工薪阶层受益最大。李相国是某国有大型企业的财务会计,近几日家中刚添了二孩。李相国算了这样一笔账:“我每个月的工资是8000多元,扣除每月的‘三险一金等费用,以前需要缴纳290元的个税。免征额提高至5000元后,个税变成了73.5元,每个月便能省下200多元。这二百块看似不多,但给小儿子买衣服、尿不湿也就够了。从2019年1月开始再加上专项扣除,我就缴不着税了,真是‘双喜临门。”

同样有两个孩子的陈昕也为自己算了一笔账:家里两个孩子,一个读小学,一个上幼儿园,每月可扣除2000元,自己父亲年满60岁,作为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家里的房贷利息每月扣除1000元,这已经可以享受5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加上5000元的起征点,意味着在已扣除“三险一金”的情况下,月收入万元基本不必缴纳个税了。

在外企工作的小趙看到《暂行办法》后也很高兴,“我每月收入近2万元,从2019年起可以少缴近千元税。”小赵是独生子女,有一个4岁的女儿,父母都年满60岁,租房居住,业余时间还在进修MBA。根据新规定,2万元的收入减“三险一金” 4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500元,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400元,如此计算,小赵每月应缴纳的税款降为600元,而2018年11月前他每月要缴1590元个税。

自己算算2019年还缴税吗?

“专项附加扣除方案一公布,大家的关注点一下都集中到六项扣除上了。”肖亮是济南某民营企业的人事经理,最近一段时间他就一直忙着回答同事们的各种个税咨询问题,“大家都是询问个税专项扣除的事,算来算去都减了不少税,还有好多同事2019年直接不用缴税了。”

在事业单位负责财务工作的李童最近也是超级忙,个税培训开始了,单位微信群里每天都有同事问起有关个税的不同问题,“主要涉及老人赡养额度如何界定,大病医疗扣除标准,年终奖是2018年领合适还是2019年领合适?”

子女教育是家庭的主要支出,《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

“从年满3岁到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再到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各个阶段和类型都覆盖到了。”从事高校教育工作的黄建英教授说,“这传递出,无论接受什么样的教育,国家都一视同仁来对待。”

给自己职业发展充充电,2019年起学知识的同时,也能减税了。

纳税人在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比如说,李军目前读在职研究生,他既可以选择自己每年扣除4800元,也可以选择让还未退休的父母按子女教育标准,每年扣除12000元,但不能同时扣。

不过,减税优惠并非“无限期”。办法规定,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专家认为,这既能满足大部分的继续教育需要,也能一定程度上避免被钻空子。

继续教育的概念比较宽泛,但个人兴趣爱好方面的培训暂不纳入扣除范围。

对非学历继续教育而言,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按3600元定额扣除。

家人患病,尤其是大病,总让人揪心又忧心,很多困难家庭都遭遇过一人患病拖垮整个家庭,甚至卖房救人。

《暂行办法》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限额为60000元。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

“这一点非常暖心,也非常有必要。”在某三甲医院医保办公室工作的刘怡告诉记者,如果纳税人得了大病,通常收入水平会下降,可能达不到扣税标准,享受不到相关扣除政策。允许配偶扣除,可以有效减轻纳税人所在家庭的负担。

房贷问题应该是大多数人最关注的问题,这次个税改革对房贷负担较重的年轻人有很大帮助。

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可达20年。

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经济收入不高,大多数人会选择先租房,积攒一定收入后再买房,对于这部分群体也可以每月定额分三档扣除800元到1500元不等。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对于已婚人士来说,租金最终可否扣除取决于自己“另一半”的情况。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孝敬老人是我们的传统美德。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这也是个税改革完善赡养老人政策的初衷。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独生子女可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可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需要注意的是,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相比单纯提高起征点,这次专项扣除改革充分照顾了不同纳税人实际负担状况,能够让减税红包精准落袋,让个税更加公平,并推动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养等民生目标。”济南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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