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范围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对童车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河南、广东等8个省、直辖市95家企业生产的95批次童车产品。包括儿童自行车、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及其它玩具车辆5个品种。
抽查依据
本次抽查依据GB1474 6-20 0 6《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GB14747-2006《儿童三轮车安全要求》、GB14748-2006《儿童推车安全要求》、GB14749-2006《婴儿学步车安全要求》、GB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6675.3-2014《玩具安全第3部分:易燃性能》、GB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GB/T5296.5-2006《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5部分:玩具》等标准的要求,对童车产品的机械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特定迁移元素、部分产品标识等四大类13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
抽查发现有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前后稳定性、危险夹缝、小零件、动态耐久性试验、适用年龄和体重、安全警示项目。
红榜 本次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企业名单
黑榜 本次抽查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