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法治对策

2018-03-05 04:46刘梅
法制博览 2018年11期
关键词:新常态

摘要:随着经济改革深入发展,各个群体或民众都想要通过可能的途径争取或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群众认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时间长、成本高,且多数抱有“信访不信法”的思想,给信访工作带来更大的挑战、更重的任务、更严峻的考验。更多的问题汇集到信访部门,形成了“信访是个框,什么都能装”,但又什么都不能直接化解的尴尬处境。因此,新常态下信访工作机遇和挑战并存,必须主动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以新的理念、新的方式高度重视各种风险,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维护一方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新常态;信访突出问题;法治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32-0122-02

作者简介:刘梅(1967-),女,汉族,安徽淮南人,硕士,中共淮南市委党校,副教授,研究方向:民商法。

党的十九大擘画了新时代发展的宏伟蓝图,规划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路线图,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是我们努力工作的方向。站在新起点如何积极适应新常态下信访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坚持突出信访群众,打造阳光信访;坚持突出领导包案,打造责任信访;坚持把信访工作全面融入社会治理,切实依法治国。

一、领导干部带头依法治国是信访工作成败的关键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强调要把改革和法治两种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把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纳入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轨道,使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凸显出权威地位。每一个单位、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地区,信访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在于领导是否依法办事、是否关注信访工作、是否支持信访工作。

(一)领导者应“以身作则”,实现职权范围内的无访、少访

党政各级各部门的党政领导是否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说话做事真的贯彻群众路线、真正的推行民主政治、真正的实施依法治国。领导能不能实现自己职权范围内的无访、少访、息访,是当地信访工作能不能做好的晴雨表。事实上很多部门、很多单位的领导,一边口头上说支持、关心关注信访工作,其实他自己在说话做事过程中不断地“拍脑袋、拍大腿、拍屁股”,随意做事、不作为、乱作为、胡作为,不断惹出上级部门的一系列信访工作量。如果各级的管理者、领导者都这样,依法治国等于空谈,信访当然就更别说了,所以自古治国先治吏,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首的党中央提出来要抓好领导干部中的关键少数,抓住对有决策权,有指挥权,有领导权,有奖惩权的领导,使其“警钟长鸣”。(二)队伍建设是根本、是保障

抓好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是根本,是保障,要用好信访纪检、公安等等部门必须要建设好信访、纪检、公安这些部门,要靠这些人去解决问题,处理事端,但是对这些人不关注、不关心,也不关爱,也不支持,那工作就没法做。所以领导者对这些部门是怎么重视的,让这些部门感受信访的重要性,让这些人在工作中体现出来。(三)“学会弹钢琴”,总揽全局

领导只有学会“弹钢琴”,总揽全局,驾驭复杂形势才能真正重视信访工作。很多地方的信访出于各部门“各自为战、好自为之”的不良局面。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过程中应按照毛泽东同志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精神去总揽全局:一是“大权独揽、小权分散”。党委党政领导要总揽全局,关键问题大事情不能糊涂,但是小权要分散,具体工作的管辖权、指挥权、组织权不能拿在手上,要让各部门,各個副职分头去做。分工好不好,责任制好不好是一把手水平高低的关键。二是“党委决议,各方去办”,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管是以党的领导还是政府的组织管理都是民主集中制的。从群众中收集意见,形成决议,形成决策,然后交给群众去做,因此“弹钢琴”,党委决议各方去办,党委能不能正确的决议而不是个人意见,而不是领导“长官工程”、“长官意志”。三是“办也有诀,不离原则”。让各方去办不是把这事做好就行了,用什么方针原则,用什么规则去做什么事那是明摆的,不能乱来,既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我们布置任何工作的时候,对于工作的纪律,工作的规则,工作的要求都要明确好。四是“工作检查、领导有责”。领导的任务,前面是指引方向,中间是提供保障,后面就是监督奖惩,领导一个人能力是有限的,精力也是有限的,想把全部的事情都做完那是肯定不行的,做好就更不可能了,要动员全部队伍,围绕着党委决策开展各项工作,有效的贯彻下去。坚持正确的工作方法就不至于形成群众的各种不满,甚至不断的上访、缠访,甚至群体性事件,甚至和政府对立。所以我们说领导者是否依法治国是信访工作成败的关键。

二、用活条例当好参谋助手,充分发挥信访作用(一)杜绝“不接”

信访部门必须要接,不管怎么样都要接,他是在闹访、越级访、缠访,那你也得接,因为你不接他就连唯一的正常途径也没有了,不能说所有报复社会的极端行为都是因为信访、纪检、行政复议没有作为造成的,但是确实有这些部门在中转环节上没有及时处理,让人家误解不处理而造成问题的。所以杜绝“不接”,不论怎么样必须接,因为接访本身是一个“宣泄孔”、“解压阀”,它是必要的。(二)巧妙“催办”

所谓巧妙催办,要把信访所涉及到的问题复杂程度,冲突的激烈程度,以及后果的严重性,给相关部门、单位、个人讲清楚,讲明白,不要简单的把信息转给他,某个人对你们的什么事情有意见,请你们处理一下,这样当然没用了。如果把严重后果告诉他,如果这一次没处理,他肯定还得上访,还得继续访,这一级不处理他肯定还得上访,那么最后要闹访,最后乃至群体事件,甚至说最后酿成爆炸、杀人的滔天大祸这样的事情,总是有人追究你的责任的,所以这个责任是逃脱不掉的,是躲不开的,推不托的,与其躲,与其推,还不如及时的迎面去解决它,免得给自己的政绩、自己的岗位造成麻烦。实际上如果把这些工作所造成的恶果对他本人的影响、对他单位政绩的影响、对他部门工作的影响都讲得充分明白,大多数人还是能理解的,自己悄悄把工作做好的。(三)依法“帮办”

所谓“帮办”是帮助群众来办好这个工作,什么意思呢?在《信访条例》里面说,如果涉及到法律需要诉讼的,公民应该去复议或诉讼等等。但是公众并不一定知道,并不一定懂得,也不熟悉办理程序。所以我们碰到第二次、第三次不断上访的老上访户,我们也只能告诉他,这个事情不是各部门用行政手段能解决的,是需要进入司法程序的,那就要进入司法程序,司法程序是怎么样进行的等等。这也是贯彻法制,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工作,不能说它不是信访工作。《信访条例》十四条规定,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但是这个有关法程序,有关规定、有关程序、有关机关、有关人是谁?信访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该全面了解法律规定,应该全面联系相关部门和个人,应该熟悉熟练应用这些程序,否则我们的工作就没法做,否则设法上访、非法上访会不断的产生。

三、把信访工作全面融入社会治理,切实依法治国

解决信访工作突出问题在于把信访工作全面融入社会治理,切实依法治国,在整体方略上可以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契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支持媒体,引导舆论,坚持依法信访

首先要支持媒体,引导舆论,坚持依法信访,不能一味的说这是工作秘密,这个涉及到有关相关部门,不便透露。要知道2005年以后,我们国家有公共信息管理的条例,公开是惯例,保密是特例。公开分两种,主动公开和被动公开,主动公开:所有的制度普遍性的都应该公开,被动公开:所有的涉及到公众权益事情的应该公开被动。保密是特例,如果你觉得非要保密,那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申请保密,如果得不到保护的就必须公开。引导媒体舆论,支持媒体,实际上很多事情就是因为他不怕,大家也不怕上级,以为上级不知道,其实监督如果仅仅靠上级监督下级,确实他不怕,因为上级一个,下级几十个、上百个,甚至几千个人,他怕谁?但是如果群众从下面来监督,社会从旁边来监督,那个不怕的人还是少数,吐沫都能淹死人。(二)公众守法,严惩闹访、缠访的事件

我们确实要在信访与司法整个社会治理管理中树立依法打击甚至严惩闹访、缠访的事件,不能说无理能够让取闹三分,有理就大闹一下,这不行。所以中国法制的新的四句话叫“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如果公众都不守法中国的法制永远都建立不起来,而公众守法不能光是自觉的,还得靠司法进行监督,所以对于确有证据表明,确确实实让公众能够判明是缠访、闹访的,毫无道理的,甚至是违法行为的必须要严厉处理。(三)以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

信访工作只有运用法治方式,才能充分发挥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反映社情民意、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职能作用。一是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制度。2014年3月9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題的意见》,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氛围。信访部门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主动推进,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解决。对必须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才能解决的信访问题,逐步推出信访系统,配合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对政法机关依法作出的结论给予尊重和支持,信访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社会矛盾的动态和民心所向,积极与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努力做好帮扶救助、教育疏导和矛盾化解等耐心细致的群众工作。对于继续到信访部门反映已做出处理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信访部门不予受理,但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耐心引导到相应的司法机关反映诉求,通过法律渠道维护合法权益。二是完善司法,畅通司法信访的法制渠道。现在涉及到依法诉讼的,复议诉讼的应该去复议诉讼,但是在司法领域内,司法部门动辄拿出这个规定、那个规定来,这个不明白,那个不明白,群众又诉不了,复议不了,诉讼不了,当然只有上访了。所以要减少上访,减少缠访,减少越级访、群体访,首先他不能上访就能够顺利的、自然的诉讼,所以把信访和司法连通无级辩诉,顺利的、自然渠道。

当前社会正处于促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阶段,发展与稳定是当前的主要矛盾。要正确理解当前信访工作的矛盾形势,提高对化解矛盾的认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宗旨,以敢于担当的工作态度,切实将化解社会矛盾转化为自身工作动力,主动面对矛盾,科学研判矛盾,正确化解矛盾,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信访环境。[参考文献]

[1]梁青城,赵晓兰.正确应对“非法上访”[J].中国石油企业,2016(04).

[2]徐汉明,邵登辉.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思想及其实践研究[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01).

[3]习近平.重温《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新华网,201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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