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宛城:不断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2018-03-09 19:29
方圆 2018年4期
关键词:分局检察院依法

“我局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制定了防止类似问题发生的措施。对涉案民警诫勉谈话,通报全局。”1月8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收到了该区新区公安分局的一份整改反馈意见书。

2017年10月,该院在审查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件中,发现新区分局办案人员没有积极调查取证,致使案件证据混乱,案件质量低下,且未能认真查找被害人,没有对两名被害人进行法医鉴定。遂对该分局下发《检察建议》,要求对办案人员不认真履职问题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处理。新区分局接到检察建议后,召开全局中层以上民警会议,查找在办理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出防止问题的对策,及时向检察院反馈。

2017年以来,宛城区检察院切实发挥检察建议在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法律监督作用,对发现的问题精准识别,对制发建议跟踪监督,对案发问题触类旁通,不断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2017年年初,该院出台了《宛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涉未犯罪检察建议工作的规定》,要求制发的检察建议要“瞄准靶心”,找准问题,有的放矢。明确了针对制发单位的范围:需要政府职能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及时解决或依法加强监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不依法履职,应当追责的;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存在不规范问题需要改进的等情形。

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建议的效果,该院通过跟踪监督制度,确保整改有回音。要求检察建议发出后,承办人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检察建议的采纳和落實情况。被建议单位应将整改落实情况在规定的时间采取书面形式及时送达。被建议单位拒不落实检察建议或者落实不及时的,检察机关应当将有关情况向被建议单位的主管机关通报情况,还可以向党委、人大报告,借助党委、人大机关的力量督促落实。对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院还牵头与区综治办、区法院、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发现社会管理中存在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漏洞,提出有针对性开展整治活动以及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的建议,建立健全长效整治机制。

2017年以来,该院共发出涉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建议12条,涉及整改部门20余个,采纳率100%,全部得到落实。

(文/赵雷新 王远)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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