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对推动中国贸易便利化发展进程的研究

2018-03-14 18:33朱妮娜
对外经贸 2017年12期
关键词:贸易便利化自贸区中国

朱妮娜

[摘要]对中国第一批自贸区成立至今各自开展的推动贸易便利化进程行动以及取得的成果进行梳理汇总,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中国贸易便利化发展障碍及与发达国家存在的差距,分析自贸区助推中国贸易便利化进程的路径及影响,提出进一步推进我国贸易便利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自贸区;贸易便利化;中国

[中图分类号]F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7)12-0004-05

自2013年9月26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正式挂牌成立,我国随后出台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4年国务院又相继批复成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东自贸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天津自贸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福建自贸区),并于2015年4月21日同步挂牌。由此可见,自贸区作为经济“新常态”下的重要举措之一,成为中国经济向更高阶段发展的试验田。伴随我国首批自贸区的稳步推进,国务院于2016年8月31日,再次批复并新增设7个自贸试验区,分别设立在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这代表着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入了试点探索新航程。

伴随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增强,世界各国都在积极简化以及加快协调贸易交易程序,进一步促进贸易自由化发展,这不仅能够推动一个国家的对外开放程度,同时也将带动全球贸易的快速发展,推进各国融入日益全球化的生产体系中。《贸易便利化协定》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来达成的首个多边贸易协定,已有77个国家签认并递交接受书,贸易便利化浪潮席卷全球。我国首批自贸区的建立已为贸易便利化进程的各类探索和实践活动提供历史机遇,也将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契机。

一、中国首批自贸区贸易便利化成果分析

首批自贸区成立以后,大力推進了我国贸易便利化发展进程,以成立最早、贸易便利化经验较为丰富的上海自贸区为例,其在贸易便利化规划中主要以航运枢纽功能、进出境监管制度创新、进出境监管服务便利化等方面进行贸易便利化进程的探索。

(一)上海自贸区贸易便利化成果

上海自贸区成立后,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质检总局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以促进试验区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发布《海关总署关于安全有效监管支持和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措施》和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服务模式改革方案》的通知以创新海关监管,推动贸易便利化进程。与此同时,其他相关部门也在积极探索各项贸易便利化进程的新尝试。

根据国务院在2015年1月30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上海自贸区在全国范围内可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中贸易便利化领域的内容主要包括:全球维修产业检验检疫监管、中转货物产地来源证管理、检验检疫通关无纸化、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出入境生物材料制品风险管理等。在全国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包括:(1)海关监管制度创新:期货保税交割海关监管制度、境内外维修海关监管制度、融资租赁海关监管制度等措施。(2)检验检疫制度创新:进口货物预检验、分线监督管理制度、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负面清单管理等措施。同时,为推动相关政策的有效执行,各职能负责部门对推广范围及时限等分工也制定了详细进度表,由此保障计划顺利实施。

据上海海关统计数据显示,上海自贸区挂牌仅一年时间,2014年自贸区进出口货值76238亿元人民币,增长83%,增速高于全国平均37个百分点;累计征税入库69595亿元,增长799%,实现贸易量、税收、监管质量、通关效率的同步增长。自贸区内海关注册企业已达125万家,2014年新注册企业6950家,同比增长49倍,贸易和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见图1)。

由图1可见,上海自贸区的建立以及区内贸易便利化的各项探索对于上海地区经济的发展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除此之外,上海自贸区对其它三个自贸区的发展也起到强有力的示范作用。

(二)广东自贸区贸易便利化成果

广东自贸区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和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立足自身的发展定位,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实践。自贸区成立之初就提出:探索“快速验放”机制、“互联网+易通关”模式、“三互”通关模式、“智检口岸”、“智慧海事”等新尝试,初步建立了以贸易便利化为导向的智能化大通关体系。

目前,在广东自贸区,企业报关报检已实现“零纸张、零距离、零障碍、零门槛、零费用、零时限”,海关平均通关效率提高50%以上,检验检疫查验率降低90%。广东自贸区官方网站还专门开设贸易便利化专栏,公开与贸易便利化相关的工作动态以及展示相关的政策法规、通知和公告等文件,方便企业更好地追踪贸易便利化进程的发展动态,同时也为后续的贸易便利化试点推广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在广东自贸区成立一周年之际,也发布了“2015—2016年中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指数”。包括:贸易便利化指数、投资便利化指数和跨境金融指数三个指数。具体内容见表1。

(三)天津自贸区贸易便利化成果

天津自贸区挂牌以后随即落实并实施了“一颗印章管审批”“一份清单管边界”等“十个一”的政府改革。三个片区全部建立了统一的行政审批机构,建立了综合受理单一窗口,企业设立实现“一照一码一章一票一备案”一天办结,审批效率大幅提高,形成具有天津自贸区特色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果。

据统计,天津海关出台三批29项通关便利化措施,天津检验检疫局出台三批40项检验检疫便利化措施推动贸易便利化的发展。天津自贸区把部分国际贸易规则,如单一窗口等,应用到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通关一体化方面。截至目前京冀地区设立了10个无水港,实施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整体通关物流成本减少近30%。实行京津冀跨区域检验检疫“通报、通检、通放”和“进口直通、出口直放”一体化模式,通关时间平均每批货物节省05天,每标准箱节约物流成本120元,通关效率大幅提升。

(四)福建自贸区贸易便利化成果

福建自贸区自挂牌成立贸易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主要表现是通关效率大幅提高,监管模式更加科学,企业负担有效减轻。

1在通关效率上。根据福建自贸区官方报告,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目前直接服务3700多家企业,日单证处理量超过35万票,通关效率各项指标的具体情况见表2。

2在监管方式上。主要有三大类:一是实施分类监管。指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货物实施“状态分类、分账管理、标识区分、实时核注、联网监管”的监管模式。二是密切关检合作。如关检“一站式”查验。三是优化流程。如对进口产品采取“统一申报、集中查验、分批核放”模式从而减少通关时间和各项费用。

3在企业负担方面。主要包括四大类:一是关检合作监管互认。单一窗口实施后,企业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互联网一次性录入货物进出口、船舶进出境所需數据,各监管部门审核结果反馈到平台即可生成通关所需证件,每个集装箱可减少费用600元。二是海关申报费用每票下调5元,对自主申报企业的数据传输费用全免。三是在“单一窗口”实现进出口的小微企业信保费用全免。四是实行无纸化分段担保后,保税展示交易出区税款担保由按月预缴改为按实际批次缴交,极大地减少了企业资金占用。

除此之外,福建自贸区立足自身发展定位,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积极推进对台贸易便利化,主要包括:简化原产地证管理、加快闽台监管互认、推动车船便捷通关、试点海运快件业务和推动台湾产品快速通关等,对台通关贸易便利化取得显著成效。

2015年11月31日国务院自由贸易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自贸区先进经验编撰成“最佳实践案例”并印发给各地,其中有关贸易便利化的实践案例有四个,包括:上海自贸区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福建自由贸易区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天津自贸区的京津冀区域检验检疫一体化新模式和广东自由贸易区的跨境电商监管新模式。由此可见,我国首批四大自贸区都在积极探索贸易便利化的制度创新和实践方面取得丰硕成果。

二、我国贸易便利化发展进程中的主要障碍及差距

(一)主要障碍

1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在推进贸易便利化方面经验不足。尽管我国已经开始采取负面清单的管理方式,但是如何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进一步放松贸易管制来发展对外贸易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贸易交易环节效率较低。海关及检验检疫部门在确保各项职能任务完成的同时,一方面要保证国家政策法规顺利执行,另一方面还要降低及化解进出口交易活动中的各种障碍,以及提升边境程序实施效率,这对于海关和检验检疫等部门提出很大挑战。

3自贸区内各管理部门的协调性较弱。自贸区内各部门根据分配的工作内容分别执法,导致各部门之间的统一协调性较差,使得工作内容有交集的部分易发生重复或者遗漏,造成资源浪费等问题。这些因素都阻碍了贸易便利化,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我国与其他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差距。

(二)我国与国际社会的差距

从贸易便利化的内涵出发,文中主要选用世界经济论坛2014年《全球贸易促进报告》中的四个细分指标与ETI排名靠前的国家(新加坡)贸易便利化发展指数进行对比分析,指出我国贸易便利化水平与国际社会的差距(具体见图2和图3。)

1市场准入方面的差距。我国在自贸区主要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尽管经历了从“正面清单”到“负面清单”的转变,但是目前我国的“负面清单”较长,需要进一步减少负面清单的数量。对比综合指数较高的国家,新加坡政府鼓励吸引跨国公司和外资,主要通过降低管理审批制度门槛、提供有利的产业政策等方面提供便利。例如,新加坡通过制定总部奖励计划鼓励跨国公司在新设立全球总部、地区总部等。

2边境管理方面的差距。首批自贸区成立以后,我国在边境管理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但是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和有效的执行措施,导致各项工作无法有效衔接。另外在边境管理过程中的透明度较低,容易出现各种腐败现象,也会影响到边境管理的效率和效能,从而无法顺利推动贸易便利化进程。新加坡作为国际贸易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其运作体系较为完善且其信息开放程度较高,腐败率低,在边境管理方面有着较高的水平。

3基础设施的差距。目前我国大多数港口码头和边境口岸的基础设施投入不足,信息通讯、检验检疫等基础设施方面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国际贸易的需要,严重影响了国际贸易的效率,使得贸易便利化方面遇到瓶颈,新加坡在这方面的水平远远超过我国。例如,新加坡作为全球海运要冲,大力发展海运和班轮航线从而形成发达的海空一体化运输体系,以及20世纪80年代新加坡开发的Trade Net系统,该系统是世界上第一个全国性的电子贸易通关系统,即世界第一个单一窗口系统。尽管我国自贸区已经开始努力创建“单一窗口”管理系统,但是与贸易便利化较发达的国家相比,差距还很明显。

4统计标准上的差距。目前,诸多国际组织都在系统地建立评估贸易便利化程度的标准和核算体系,如世界银行的DoB指数和LPI指数、亚太经合组织的KPI指数、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TFI指数等,这些指标都构成了贸易便利化进程的统计标准和评价体系。

核算标准对于衡量各国在贸易便利化进程方面的推动起到重要作用,同时根据评价结果,各相关部门可以更加有针对性地进行贸易便利化对策调整,这对于一国推动贸易便利化深入发展是不容忽视的。目前,我国并没有建立起统一的核算标准以及时、准确地评估我国贸易便利化发展程度,这就导致我国在推动贸易便利化过程中不能及时准确地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三、自贸区助推我国贸易便利化发展的路径及影响分析

(一)路径分析

我国首批自贸区建立的目的和着眼点主要是试验作用。通过上海和其他三个自贸区进行贸易便利化进程向高阶段发展的改革探索,总结出适用于全国各地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从而提高我国贸易便利化的整体水平。自贸区助推我国贸易便利化发展的路径主要通过以下几点实现:

1自贸区为进一步推动贸易便利化提供实验土壤

自贸区试点的建立为我国与国际社会贸易便利化接轨提供了开放的环境,相对于我国其他区域,自贸区内的政策、管理制度有着很大的优势和先进性,自贸区管理机构及其区内的企业可以凭借政策上的优势进行创新机制的研究和实践。总的来说,自贸区的建立为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到全国的经验提供了强有利的外部环境。

2自贸区对贸易便利化推进起到示范作用

目前四个自贸区根据其不同发展定位着重探索相关方面的包括投资体制改革、事中事后监管以及贸易便利化措施在内的各种实践。其中在贸易便利化方面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商务部在2015年年底印发了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最佳实践案例”文件,以下主要是各自贸区在贸易便利化方面的探索和实践:

(1)上海自贸区:建立了由上海市口岸办牵头,包括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发改、商务、交通、经信、金融、邮政、民航、外汇、税务、食药监、林业(濒管办)、机场、港务17个参与建设部门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2)福建自贸区:建立了由政府主导,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共同建设,30多个相关部门参与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3)天津自贸区:通过京津冀三地检验检疫局的协作建立的京津冀区域检验检疫一体化新模式。

(4)广东自贸区:由广东自贸区境内海关、检验检疫部门牵头,会同商务、发展改革等部门,积极构建事前备案、事中采信、事后追溯的跨境电商监管新模式。

这些探索和实践对于全国各地的贸易便利化探索有着很好的示范作用,使得各地区的贸易便利化探索和决策有着更强的针对性。

3自贸区为推动贸易便利化提供与国际社会对接的经贸规则

以海关管理制度中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例,我国四个自贸区都在积极探索相关的实践,努力实现与国际社会管理制度的对接,不断推动“单一窗口”20版、30版建设方案,进一步改善“单一窗口”功能和范围,使其功能更加完善,服务更加高效,实现在国际贸易中的便利化和一体化。总之,自贸区的创新、探索和实践为我国与国际社会的对接提供了有效的外部条件。

(二)影响分析

贸易便利化既是自贸区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也是自贸区对接国际社会的手段和方法,是当今国际背景下推进国内改革和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主要动力。自贸区的建立和发展对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高主要有以下几点影响:

1开启了我国推动新一轮贸易便利化进程浪潮

在自贸区建立之前,我国在推动贸易便利化过程中主要在通关方面进行探索,参与主体主要是海关、检验检疫局和外汇管理局等一些在国际贸易过程中与贸易双方经常接触的部门。自贸区建立以后,我国更加注重这些部门管理制度的改革探索,同时在国际贸易活动过程中更加注重提升各个环节的交互融合和整体效率,从区内企业的注册到贸易最后环节的探索都在改革的整体方案中,我国由此开启了新一轮贸易便利化进程浪潮。

2提高我国各地区和部门对贸易便利化工作的重视程度

在首批自贸区建立后显示出的示范效应下,我国其他各地也将积极投入到新一批自贸区的申报中,这些地区在结合自身情况积极开展新一轮的改革探索,在不同视角下推动贸易便利化管理体制的改革,从而对促进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实现我国与国际社会的整体接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为我国推动贸易便利化开启一条新的发展路径

自贸区发展到一定程度将形成区内区外联动发展的态势,有利于发挥自贸区的辐射效应,同时四大自贸区的探索经验将为后续建立的第二批、第三批自贸区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发展提供重要的指导和启示作用,我国也将形成越来越多的有着地区特色和优势的自贸区,相信自贸区的建立在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同时也带动各地经济的快速增长,推动我国对外开放水平向更高階段发展。

四、自贸区推动我国贸易便利化发展对策建议

(一)积极利用政策优势改善对外贸发展环境

自贸区的建立为我国贸易便利化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我国各相关部门和地区应充分利用现有政策优势,探索对外开放新路径,及时总结丰富经验以在全国推广,从而推动我国贸易便利化进程的进一步深化。

(二)有效参与WTO贸易便利化的各项谈判

在积极参与WTO贸易便利化谈判的同时也要立足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科学规划我国贸易便利化发展战略。世贸组织的贸易便利化协议作为首个多边贸易谈判成果将对今后的贸易便利化推动起到示范作用,同时也将指导我国在未来贸易便利化进程中的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三)努力尝试与国际社会建立良好合作

一方面,我国要积极学习国际社会在贸易便利化推进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另一方面,通过自身改革实现与国际社会各种标准的对接和统一。例如,我国贸易便利化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际组织的技术标准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和配套法规,做好与国际社会的衔接,以更好地与国际社会展开贸易便利化方面的合作从而推动国内的贸易便利化进程。

(四)加强与各国海关部门和国际海关组织的有效沟通

海关作为在国际贸易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参与主体是国际贸易便利化的有效推动者。中国海关应积极参与世界海关组织的各种事务,并善于吸取国际海关制度创新的经验,完成与国际通行规则的接轨。同时要发挥中国在国际海关事务中的影响力,从而在推动国际贸易便利化过程中维护好我国各方面的权益和权利。

为推动贸易便利化进程的稳步发展,各国应在国内和国际合作中同时进行协调和改革,以此促进国际贸易便利化在世界范围内的协调和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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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WTOWorld Trade Report 2015[R].2015.

[5]World BankDB16 Full Report[R].2016.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rade facilitation achievements of Chinas first four FTZs(Free Trade Zones) , then it presents the gap between China and developed countries on the developments of trading facilitation, with above analysis, the article states the path that Chinas FTZs push the proceeding of trade facilitation, and finally the paper puts forward several suggestions on how to promote Chinas trade facilitation.

Key words: free trade zone; trade facilitation; China

(责任编辑:郭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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